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02 20:49:22 薪酬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办法与《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配套实施。

  第二条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修订时,本实施办法随之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未做修订时,本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独立修订。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指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按月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16日发放,遇法定休假可提前。

  第五条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工资由投资人或公司董事会核定,由公司发放或由公司与投资人共同发放。

  第六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由职员提升为部门正/副总经理的,应就高不就低进行套级。对公司紧缺人才其工资等级可以高等级起步,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七条职员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按照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分3个工资等级。职员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但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职员的工作经历,也可以从较高等级起步聘用。根据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高级经理级职员的工资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三章津 贴

  第八条员工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属员工上、下班交通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费用。配备专门工作车辆的公司总裁、副总裁不享受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为:230元/月o人,按公司有关规定是否具体执行。

  2、误餐补贴。误餐补贴属员工工作就餐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工作就餐问题。误餐补贴标准为:100元/月o人

  第四章年终奖励

  第九条年终奖励指公司在每年年终给员工发放的除工资、津贴以外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条年终奖励总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由总裁会议提出,报董事会核定。

  第十一条每位员工年终奖励数额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1、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资×12

  2、奖励系数以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确定。

  第五章'四金'

  第十二条 '四金'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 '四金'属员工法定福利,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享有。

  第十四条 '四金'缴纳方法按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内部医疗保障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另行实施办法再予执行。

  第七章 有薪年假

  第十六条有薪年假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一)通过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稳定员工队伍。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激励员工成长,提高后勤服务集团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岗位的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据

  (一)依据集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

  (四)依据职务的高低;

  (五)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

  (六)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七)依据年龄与工龄;

  (八)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

  三、权责

  (一)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和决策权。

  (二)人力资源部按此制度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三)人力资源部依此制度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集团发展需要,及时对此制度进行修订。

  四、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一)薪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二)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三)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四)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

  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六)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集团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七)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1、对于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2、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3、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记过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4、对于年度累计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5、对于年度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6、对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绩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五、试用期工资

  (一)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二)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一般不低于贵州省人社厅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转正定级

  (一)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部门审批,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三)所有员工的转正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报人力资源部。

  七、薪假的相关规定

  (一)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种假别。

  (二)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共三种假别。

  (三)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7天)、清明(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过4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六)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八、考勤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工资核算员监督执行,各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员工考勤统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

  3、员工请事假、病假、休息和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继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4、员工外出前必须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填写者按旷工处理。

  5、人力资源部将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6、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

  7、如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后,考勤员、部门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受到同等处罚。

  九、薪资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门工资管理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工资发放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核算情况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学校财务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以上工资核算时间,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三)从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项: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集团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十附则

  (一)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集团领导批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制度相冲突或违背本制度之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企业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企业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职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企业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企业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职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企业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企业高、中、初级职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职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职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企业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企业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职工岗位工资核定。

  职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职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企业、分企业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职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职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职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职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企业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企业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职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企业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企业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职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企业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企业派驻下属企业人职工资由本企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企业短期借调人职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企业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4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1.合法性:符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外部与内部具有相对公平性。

  3.竞争力: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具有竞争力。

  4.激励性:职位结构设计和薪酬策略能够调动职员的积极性。

  5.经济性: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条 管理组织

  薪酬管理组织包括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审议;

  (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议;

  (3)负责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方案执行的监督。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的整体工作,包括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3)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申诉和调解;

  (4)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制定;

  (5)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制定;

  (6)负责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

  (7)负责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工作。

  3.总经理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审批;

  (2)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审批;

  (3)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审批;

  (4)负责工资发放的审批。

  第二章薪酬构成

  薪酬分为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非经济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规定的主要是经济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资、福利和奖励。

  第五条 工资

  工资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

  1.固定工资:根据各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依据职员的绩效评价结果而支付的可变工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发放。

  3.司龄工资:按照职员在本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鼓励职员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4.加班工资:公司依法安排职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统一福利:公司为所有职员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健康检查、职员活动等。

  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人员或某些特定情况设立的福利。包括职员生日祝福、节日礼金、职员培训、住房补贴及其他等。

  第七条 奖励

  指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职员给予的特别奖励。依据奖励的不同标准进行发放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第三章 工资管理

  第八条 薪酬总额

  指企业一年内支付给全体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九条 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和本年度薪酬调整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预算。

  第十条 工资核算

  1. 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2.工资计算项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

  (2)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奖励

  (3)应扣款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5)小时工资=日工资÷日工作小时数

  (6)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计算时,过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数据四舍五入(即实发工资)以整数计算。

  3.工资应发项

  (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

  (2)季度绩效工资

  ①职能类。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运营部、信息部、市场部、储运部。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②销售类。包括:销售部大区经理、地区招商经理、地区招商专员。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业绩提成×80%

  ③销售附属类。包括:销售部助理(文员)、推广经理。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④新入职职员工作不满一个绩效评价周期的,绩效工资发放以整月为核算标准,即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

  ⑤离职职员只有完成整个绩效评价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当期绩效工资。

  (3)年度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发放,具体对应标准如下:

  ①职能类、销售附属类

  A级:100-104分,审议通过后年底双薪;105分以上,年底双薪。

  B级:80-89分,审议通过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 销售类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年度业绩提成总额×20%

  ③绩效周期

  (4)加班工资

  ①凡是安排职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职员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司龄工资

  ①计算公式:司龄工资=职员司龄×司龄工资发放标准

  ②发放标准: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员,享受司龄工资待遇。司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

  ③计算方法:从职员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司龄周期。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司龄工资。

  (6)补助

  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交通补助。计算标准详见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资应扣项

  (1)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由职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合计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缺勤、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额=日工资×缺勤天数。具体标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③ 产假:女职员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其五险一金按正常规定缴纳。如职员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职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丧假、年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通讯、交通补助照常发放,餐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按事假标准处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如职员个人借款偿还金及《奖惩制度》规定的扣款金额等。

  第十一条 工资发放

  1.发放时间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会计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影响工资正常发放,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延缓工资支付时,财务经理或公司领导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人力资源部,确定延缓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全体职员。

  2.月度工资发放流程

  (1)沈阳本地职员考勤由前台负责统计,外阜职员考勤由各大区助理负责统计。22日前,前台和大区助理将《月度考勤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进行审核;职员关系专员将《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和《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2)22日-23日,薪酬关系主管依据《月度考勤汇总表》、《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和《调薪审批表》等相关表单核算工资。

  (3)25日前,财务部工资审核人应完成对工资表的审核。由于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实行保密原则,故财务经理仅对工资总额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打听、了解工资标准,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详见公司《奖惩制度》。

  (4)薪酬关系主管25日将审核后的工资表提交总经理审批。

  (5)薪酬关系主管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工资发放审批表》,提起工资发放审批申请。审批流程为:薪酬关系主管——工资审核人——总经理——财务分管总经理——财务部资金主管——出纳——薪酬关系主管。审批通过后,薪酬关系主管实施工资发放。

  (6)工资发放次日,职员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本人工资条并签字确认。

  3.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绩效主管在绩效评价周期次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数据交给薪酬关系主管做为核算依据。绩效工资核算完毕后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 工资查询与保密

  1.工资查询

  (1)公司职员仅限于查询本人工资。如有异议,可在工资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查询。过期未进行查询,视为默认发放结果。

  (2)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有权查询所有职员工资。

  2.工资保密

  (1)每位职员都有义务为自己的工资保密,不允许打探其他职员的工资,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其他职员。

  (2)涉及工资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的人员对工资信息有保密义务。

  (3)对于违反工资保密规定的职员,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4)任何职员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均可向人力资源部举报,情况一经证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十三条 工资调整

  1.年度调薪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市场工资水平和职员绩效表现,以年为周期对职员工资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人力资源部应于每年3月确定本年度调薪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工作变动调薪

  职员因晋升、降级、调动等人事活动造成职级、薪等发生变化时,薪酬关系主管应及时变更人事信息。并于次月进行工资调整。

  第四章 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福利体系

  公司福利体系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和专项福利。

  第十五条法定福利

  1.类别

  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缴纳规定

  (1)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缴纳各项费用。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3)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

  (4)外阜职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缴纳。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职员工作所在地为其缴纳。

  第十六条统一福利

  1. 餐补

  公司为职员提供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为每天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以整天为标准进行核算,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通讯、交通补助

  职员入职、离职当月出勤大于等于10个工作日,通讯、交通补助100%发放。补助按其职务级别划分不同标准。

  3. 带薪休假备注:销售部、市场部助理岗位参照其他部门相应职级标准执行。

  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检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员体检。

  (2)健康医药箱:公司为职员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日常需求。

  第十七条专项福利

  1.节日礼金

  (1)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公司分别发放节日礼金或等额实物表示庆贺。

  (2)三八妇女节,女职员放假半天。

  (3)六一儿童节,有子女的职员放假半天。

  (4)节日礼金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总经理定夺,人力资源部负责节日礼金方案的拟定。

  2.培训福利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职员的知识、技能与不断变化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包括职员在职培训、公费进修、获得培训基金等。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3.生日、结婚、生育祝贺

  (1)生日祝贺: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为过生日的职员发送电子生日贺卡,送生日蛋糕、礼品或举办集体庆祝活动等,参考标准为每人100元。

  (2)结婚贺金:职员初婚,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3)生育贺金:职员初育,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4.慰问金

  职员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500元慰问金。

  5.住房补贴

  公司给予外派人员或特别职员关于房屋居住的一种补偿性福利待遇,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6.其他

  是公司对上述福利项目未尽事宜的补充,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第五章 职位结构和薪酬确认

  公司按组织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职层、职等、职级、职类和薪等。详见《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对照表》、《职种、职类、职级、职位归类表》和《薪酬带宽及固定工资标准明细表》。

  第十八条职层

  不同职系之间,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及任职条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称为职层。公司职层分为五层,即基层、操作层、中层、中高层、高层。

  第十九条职等

  按不同职层划分的等级称为职等。公司职等分为五等。

  第二十条职级

  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称为职级,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公司职级分岗位职级与技术职级两类。岗位职级分为职员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总裁级五类;技术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二十一条职类

  若干工作性质相似的职种组成的集合称为职类。公司职类分管理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管理事务类包括经营管理类和事务类;专业技术类包括人力资源、营销、财务、企管。

  第二十二条薪等

  职位薪酬范围的归纳称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级,同一薪等的所有职位,薪资水平相同。

  第二十三条 薪酬确认

  1.新入职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职员录用审批表》内薪等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该岗位正式录用工资的80%。

  2.转正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转正申请表》内转正时间和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审批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核算,审批后按转正工资标准核算。具体核算日根据《转正申请表》内的转正日期及领导意见为准。

  3.薪酬调整的确认

  职员晋升、降级、调薪等涉及工资变动的情况,均需按《人事变动审批表》内审批的调薪时间和标准作为薪酬变动依据。并于次月进行调整。

  4.外地人职员资确认

  (1)外地人员类别

  外地人员这里指外阜人员和外派人员。

  ①外阜人员指公司在沈阳以外地区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外派人员指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派驻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员。一般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短期工作人员。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和保险缴纳均在原工作地点不变。

  (2)工资确认标准

  外地人职员资确认流程和依据与本地职员相同,但由于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存在差异,所以工资标准略有不同。地区薪酬差异采取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进行调整,详见《各地薪酬差异系数》。

  外地人员固定工资标准=固定工资标准(沈阳)×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辖区)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5

  一、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 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三、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本公司员工薪酬支付与计算管理。

  四、指导思想

  4.1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4.2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结合考核员工报酬。

  4.3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实,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五、权责

  5.1 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各部门共同执行。

  5.2 修订由总经理根据部门意见和公司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董事长核准后,方可修订。

  5.3 此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六、薪酬构成并定义

  6.1薪酬构成

  6.1.1 底薪:依据岗位责任、经营风险、技术含量制定工资标准。

  6.1.2 绩效工资:按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为基数,以餐具数量(结算数量)为单位设定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资金按系数设定。

  6.1.3奖金:为表彰员工在某工作方面做出特殊成绩或贡献而设定一定金额作为奖励。

  6.2 员工薪酬模式:

  6.2.1管理人员: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月薪

  6.2.2配送司机 固定月薪

  6.2.3质检员: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奖金=月薪

  6.2.4一线工人: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月薪

  6.2.5营销人员:底薪+营销绩效工资及其他补贴=月薪

  营销绩效工资见业务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

  6.3奖金及提成相关绩效考核说明

  6.2.3.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6.2.3.2绩效考评由公司安排统一进行,与回款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七、扣除项目

  7.1按公司相关处罚条例需要扣除项目。

  7.2其它必要扣款。

  八、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九、公司每月支付薪酬日为下月12号。

  十、薪金作业流程

  10.1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10.2计算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发放。

  10.3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附1:员工薪酬标准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司工资指导线》,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我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工资调整幅度不超过本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5% -10%原则。

  第二条 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特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条 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薪制和月薪制两项,以职工的生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奖惩记录、专业技能,以及本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薪酬。

  第四条 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依据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晋级档次。以调动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积极性,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工资调整重点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章 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 工资模式: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 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酬,在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与单位资产增值幅度、业绩的提高、劳务派遣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指标挂钩,进行综合性评价。

  第九条 年薪制须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 月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职工。

  第十一条 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等。

  第十二条 计时工资结构:

  计时工资总额=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工龄工资 专业技术职称津贴 资金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等指数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一定百分比。

  二、岗位工资:

  根据职务高低、所在岗位的职责、专业技能、工作绩效等确定,劳务派遣公司坚持变岗变薪原则,晋职晋薪、降职降薪。

  三、绩效工资

  1、根据职工生产任务、经营指标、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成绩确定:

  (1)由部门提供各自完成生产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部门提供职工的出勤率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3)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当月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测算出当月职工定量或定性应完成生产任务及工作绩效,确定每位职工绩效工资水平(计件工资)的计算数据。

  2、绩效考评与各自生产经营利润指标挂钩。(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出勤率 岗位职责履行 每月生产任务完成经济指标)

  四、计件工资:指对己完成的工作任务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1)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应发计件工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完成量 计件单价×150%×日延长工作时间完成量

  五、工龄工资:

  (1)按职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地为劳务派遣公司工作

  (2)工龄工资按 元/年递增,即每工作满一年后按 元/月执行,职工工作年限没有连续者不计累加工龄工资,务派遣公司之日起计算工龄。

  六、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1)生产(业务)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年终一次性奖金;

  (5)其他奖金。

  七、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2)保健性津贴;

  (3)技术性津贴。

  八、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曰和公休节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所得税由其本人承担,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结合公司新的组织机构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既是员工获取正当劳动报酬的依据,也是提高集团公司办事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秉着对员工业绩的客观评价,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热情的目的,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依据公司待聘岗位的劳动技术要求、岗位的重要性而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集团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临时性用工员工。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履约信誉金、特殊贡献奖、福利等构成。

  1、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岗位的性质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每一岗位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均有多个等级,参见附《岗位薪酬等级表》。

  2、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不参与绩效考核,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经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岗定级。

  3、员工绩效工资占比为员工标准工资的20%-60%不等。绩效工资按月兑现,考核办法详见《20xx年绩效考核方案》。

  4、年终效益奖:根据《20xx年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5、加班工资:

  1)加班时间原则上以补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补休形式补偿的,由人事行政部核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计发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员工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批准加班的,其加班工资按60元/天计算,其它时间加班则按40元/天计算,加班不足三个小时的,不计发加班工资。

  6、工龄工资:工龄满1年后第1个月起计发30元/月,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30元/月(试用期计算工龄),依此类推。临时工、服务性承包工等非正式聘用的人员不享受工龄工资。

  7、补贴/津贴:

  1)公司每年1-3月发放防寒费,7-9月发放防暑费,防暑防寒费标准为20元/月,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交通费补助标准:不分市内、市外,公司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市内交通费一律按60元/月包干计发(已享受公司购车补助的人员不再享受)。外出办公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下打的,其租车费凭票按实报销。公司外派员工回家休假每月凭票报销往返车费二次,周末回公司开例会的员工按往返次数按实报销,两项不重复报帐。外地出差补助详见《差旅费报销制度》。

  3)电话费标准:一级岗位人员200-300元/月,二级岗位人员150元/月,三级岗位人员100元/月,四级岗位人员60元/月,五级岗位人员40元/月(外联、外拓岗位经批准享受三级岗位待遇)。

  4)中餐伙食补贴:在娄星区范围内工作及在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按100元/月的标准补贴到人,公司不统一安排就餐。公司外派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补助标准见差旅费报销制度。

  8、履约信誉金

  1)试用期员工,无须交纳履约信誉金;

  2)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的五级员工,从签订之月起每月交纳60元,其中,公司补贴20元,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留40元;

  3)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的三级、四级员工,从签订之月起每月交纳90元,其中,由公司补贴30元,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留60元;

  4)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的二级以上员工,从签订之月起每月交纳150元,其中,由公司补贴50元,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留100元。

  5)合同期满后十五天之内,由人事行政部核算员工履约信誉金总额(含个人扣留部份)报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总裁审核发放;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员工,公司从合同签订之日重新对该员工扣留履约信誉金;在合同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离职或被公司开除的,不退还履约信誉金(因重大疾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除外);在合同期间因本人业绩考评不合格被公司辞退者,退还本人从工资中扣留的履约信誉金部分;公司正常裁员而被辞退者,全额退还履约信誉金(含公司补贴部分)。

  9、特殊贡献奖: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和在为公司办事中节约经费数额巨大的,由总裁办确定给予奖励。

  第七条按照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本企业管理规定,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给员工提供各种福利待遇。

  1、法定福利:凡在公司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的全职员工,公司按娄底市社保局最低缴费标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员工每月薪酬中代扣。(对符合公司参保条件,如职工自己不愿意或不需要参保的,由职工写出申请,公司按公司交保基数的10%给予补助。)

  2、企业福利:

  (1)慰问金

  1)节日慰问金: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公司发放节日慰问金。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享受专项慰问金。

  2)住院慰问金:员工因公、因病住院十天以上的,公司组织员工探望,并发给慰问金。

  3)特殊慰问金:员工或员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公司为表达对员工的慰问和关怀,发放特殊慰问金,慰问金金额大小由总裁或总裁办公会议视情况确定。

  (2)生日礼金、礼品

  1)员工生日:公司赠送礼金或礼品及贺卡。

  2)当月过生日员工较多的,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举办员工集体生日晚会。

  (3)其它福利

  1)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生子,公司表示庆贺,贺礼标准为200~500元。

  2)公司正式员工本人及其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去世的,公司组织慰问和悼念。标准为200~500元。

  3)其它临时性福利由总裁决定或总裁办公会议研定。

  第三章薪酬标准

  第八条按层次划分为六级,每级分为A、B、C、D四档,员工在不进行岗位调整的情况下视工作业绩在同一级别的档位间晋升或降级。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在完成工资级别明细的基础上,进行个人定级:

  1、个人定级方法:以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标准定级,合同期内岗位有变动的或评优晋级的员工以总裁办签发的聘任通知书或升级、调级通知书为准确定个人级别。

  2、新进员工的薪酬等级进入方式:原则上新进员工从相应岗位薪酬标准的D档进入,如跨级进入的,需由直接主管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报主管领导及总裁审定。

  3、个别特殊岗位员工的薪酬发放不参与本制度,由总裁另行考虑。

  第十条若公司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为准进行定级,员工能力被确认为能达到其兼任最高岗位标准的,经总裁办研究决定下达聘任通知,则相应提高其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对于集团急需的特殊人才,根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超出部分由总裁办设立特殊补贴。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第十三条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第十四条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第十五条工资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初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个别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工资级别的调整。

  第十六条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即坚持薪随岗变原则。

  第十七条员工在其岗位的深度范围内调整岗位工资级别,达到本岗位深度上限后,则不再调整。

  第十八条调整后工资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第五章薪酬发放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每月薪酬发放表,报财务总监、总裁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二十条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18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相应的顺延天数发放。

  第二十一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公司福利中属个人缴纳部分的款项;

  3、员工自愿缴纳,由公司代扣代缴的款项(如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保险及失业保险等);

  4、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第二十二条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三条月标准工作日为24-26天。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五、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提取,你想要的就可以了。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未来企业工资分配基础性调节作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国家体改委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497号),并参局关于实行薪点工资的指导意见、成功企业工资分配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资管理分为管理岗薪酬管理、操作岗薪酬管理、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岗薪酬管理第三条管理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和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除外)。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以点数为标准,以单位经济效益定点值,以职工个人劳动贡献大小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形式。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 2。工龄工资:为了体现职工劳动的积累,对同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员劳动差别给予平衡,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学历及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等根据“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

  二、津贴:是一种福利性的补助和附加工资,包括七项内容:

  1、书报费;2、洗理费;3、高温费;4、物业管理费;5、取暖费;6、交通费;7、水电费。

  三、效益工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每季度初欲兑现上一季度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第三章操作岗薪酬管理

  第四条操作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对照标准,制定操作岗岗位工资。

  二、津贴:同管理岗薪酬管理中相应内容,。

  三、效益工资:以职工完成的工作量对照薪点标准,结合点值,依据企业效益情况兑现效益工资。

  第四章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

  第五条环卫工、绿化工、保卫、行政维修工等其他辅助岗薪酬由薪点工资构成:薪点工资由岗位薪酬和津贴二部分组成。

  1、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贴:此项数额与前述管理岗工资(保安人员享受保安夜班补贴)。

  第五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员工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以薪点工资为基数计提。

  第七条员工工龄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始算起。在本规定中,原参加带资分流人员的原有工龄按每年5元计算工龄补贴;原局以现金方式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出资入股并在公司内应聘上岗,其原有工龄不予计算工龄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事工资部附则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总额

  第六条 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办公室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补贴 市场部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其它补贴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一)基本工资参照重庆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我司拟定为1050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xx〕71号) (二)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事业类等四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8个等级。见下表:

  岗位分类及标准

  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1600元和12000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只针对办公室人员。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

  准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门经理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通过,并报送董事会。

  绩效工资为每人300元/月,具体得到的绩效工资金额按照绩效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分数%(绩效总分为100分)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 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午餐补贴、加班补贴等。

  (二)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补贴 :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补贴分为5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总监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 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2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 总监:

  ①业务类:3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50元/月/人;

  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

  4、除总经理通讯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金额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加班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具体情况参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六)高温补助:根据20xx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温度达到37℃-40℃将给与5元的高温补助,温度达到40℃以上给予10元的高温补助。并给予相应的避暑措施。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全勤奖3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2)具体细则见《年终奖计算方案》。

  (3)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全勤奖: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立全勤奖。全勤奖奖金为100元,具体参考《员工手册》。

  5、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6、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除全勤奖之外的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自己决定并报备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工资特区。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行政中心人事部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 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 第十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 工资特区

  第二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二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五条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八章 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2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八条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九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 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第三十一条 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 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 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

  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

  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可独立确定薪资制度细则及考核标准,独立的薪资制度细则由各部门经理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六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l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l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xx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l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l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l、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l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1、加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

  2、调动员工进取性,强化员工的职责意识和目标导向,促使员工不断地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部门;

  2、公司除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员工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核周期

  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体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取该年12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则

  1、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是能够到达的。

  4、绩效改善与提升原则。经过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帮忙员工全面客观地了解自身不足和优势,促进其绩效得到改善、提升。

  5、监督和控制原则。对绩效考核过程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进行监督和控制。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挂钩,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

  2、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发放、薪资增减、职级升降、评选先进的依据。

  六、考核的组织与职责

  1、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职责:一是负责对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负责对争议、申诉问题的裁定。

  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每月对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公司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景的审核以及日常工作、临时工作的抽查、评分;负责月度考核结果的公示、报批。

  七、考核对象

  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八、部门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年度、月度计划工作;

  2、与公司签订的目标管理职责书;

  3、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工作制度、标准以及重要的会议决议;

  5、部门工作职责。

  (二)考核资料

  1、对项目部的考核资料。项目部综合收费(含水、电费)指标考核按照《项目部提成工资计提分配办法》执行,部门管理业绩按照以下资料进行考核。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公司核定的项目部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景进行考核。

  (2)服务指标(3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按照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对项目部进行抽查、评分。

  (3)管理指标(2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从公司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基础管理指标、学习改善指标四方面进行考核。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供给。

  以上对项目部考核资料详见《项目部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

  2、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资料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景进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将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日常各项工作列成各项量化指标,每月对其进行抽查、评分。

  (3)临时工作(10分)

  当月公司领导或公司突发事件临时安排给部门的重要工作,如当月部门无临时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范围。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供给。

  以上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资料详见《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额计算

  1、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兑现的计算系数

  绩效成绩区间 对应绩效工资系数

  分数>97 11

  93≤分数≤97 1

  90≤分数<93 0.95

  87≤分数<90 0.9

  84≤分数<87 0.85

  81≤分数<84 0.8

  78≤分数<81 0.75

  75≤分数<78 0.7

  72≤分数<75 0.65

  69≤分数<72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总额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 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成员:总经理、财务行政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

  划分苏州嘉坤泰商贸有限公司集团所有岗位分为4个层级分别为:

  A等,基本工资2500;

  B等,基本工资4000;

  C等,基本工资6000;

  D等,基本工资10000。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各类费用报销+岗位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每月各类费用报销:

  A等,通讯费100,交通100,午餐费200;

  B等,通讯费200,交通200,午餐费200;

  C等,通讯费300,交通300,午餐费300;

  D等,通讯费500,交通500,午餐费500(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予以期权奖励)。

  注:销售人员本月度费用报销依据其工资等级及上一月销售绩效考核决定。

  6.3岗位津贴:为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本年度绩效考核核定,从下一年起加入员工薪酬,逐年累加直至达到下一个工资等级为止。

  6.4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5业务提成:销售提成分成四个部分:

  1、基础提成:任何员工只要介绍客户发生销售额,即可获得销售额2%的提成;

  2、维护提成:销售员工有效维护客户,可在销售发生额上额外提成1%作为维护提成。

  3、管理提成:销售主管可以在指定商品的销售总额上,提成1%作为管理提成

  4、临时计划奖励:临时计划奖励由销售部负责人制定具体计划,上级领导批核,是具有实效性的计划奖励,不计入员工基本工资,在规定时间后停止。

  6.5.1公司员工对于豪客酒行进口红酒、赖茅、土特产、有机商品、家具用品、雅致生活具名卡等指定业务范围的销售,可获得2%的基础提成,具体范围见《公司销售范围》。

  6.5.2公司员工对于指定业务范围外的酒类销售,按5元/瓶提成。

  6.5.3公司员工对特定产品的销售有效销售额可享受上述业务提成,并且在该笔交易发生中若公司员工将客户交由销售部员工进行维护,则销售部员工只要对该客户进行有效维护即可得到销售额的1%作为维护提成。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薪酬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稳健薪酬实践的原则》等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商业银行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和贡献而给予的报酬及其相关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支出。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薪酬机制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银行竞争能力及银行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设计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各种激励,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六条 基本薪酬是商业银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津补贴,主要根据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劳动投入、服务年限、所承担的经营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确定。津补贴是商业银行按照国家规定,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受物价变动影响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等给予员工的货币补助。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津贴、补贴的政策标准确定津补贴。

  商业银行应科学设计职位和岗位,合理确定不同职位和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保底奖金,如果确有实际需要,保底奖金只适用于新雇佣员工入职第一年的薪酬发放。

  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

  第七条 绩效薪酬是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薪酬应体现充足的各类风险与各项成本抵扣和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要求。

  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第八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中长期激励计划。商业银行应确保可变薪酬总额不会弱化本行持续增强资本基础的能力。

  第九条 福利性收入包括商业银行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于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业银行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年度薪酬总额要综合考虑当年人员总量、结构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参考上年薪酬总额占上年业务管理费的比例确定,国有商业银行还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薪酬支付期限应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一致。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活动的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薪酬的支付时间并不断加以完善性调整。

  第十二条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业银行根据薪酬年度总量计划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四条 中长期激励在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长期激励的兑现应得到董事会同意。锁定期长短取决于相应各类风险持续的时间,至少为3年。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业银行制定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应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财务专业人员,且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熟悉各产品线风险、成本及演变情况,以有效和负责地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决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风险控制、合规、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工作。

  商业银行审计部门每年应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董事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外部审计应将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内容。

  审计、财务和风险控制部门员工的薪酬应独立于所监督的业务条线,且薪酬的规模和质量应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其能够吸引合格、有经验的人才。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制订科学、合理、与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员工职位职级分类体系及其薪酬对应标准。

  (二)基本薪酬的档次分类及晋级办法。

  (三)绩效薪酬的档次分类及考核管理办法。

  (四)中长期激励及特殊奖励的考核管理办法等。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作为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

  (一)经济效益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取。

  (二)风险成本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等。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成本度量时应考虑经济资本配置和资本成本本身变化以及拨备成本和实际损失。流动性风险成本在度量时应主要考虑压力测试下的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资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会责任指标一般应包括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合法性、监管评价及道德标准、企业价值、客户满意度等。

  董事会应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绩效考核指标,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指引第十九条所列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绩效薪酬的约束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二)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参照第(二)款调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薪酬监督机制,不得为员工或允许员工对递延兑现部分的薪酬购买薪酬保险、责任险等避险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每年全面、及时、客观、详实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为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业银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况应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年度薪酬报告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结构和权限。

  (二)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三)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第五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纳入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内容,至少每年一次对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估。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动态跟踪监测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等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于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纠正,并对下列问题予以查处:

  (一)薪酬管理组织架构、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核定、执行和报备绩效考核办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绩效考核不严格、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计发基本薪酬、延发绩效薪酬的。

  (五)未按规定追索或止付绩效薪酬的。

  (六)未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业银行薪酬结构与水平应报救助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一)已经实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业银行面临重大声誉风险并有可能对其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三)商业银行濒临破产、倒闭的。

  (四)商业银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业银行被关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扣回的薪酬应按照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费用。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子行、分行、非银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据本指引的原则并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对其薪酬进行调控。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1.公平性原则

  以工资内、外部公平为导向。对内,员工薪酬应该与个人的工作难度、强度以及工作质量相符合;对外,员工薪酬要与相同职位甚至行业的其他员工有以致的发放标准。

  2.竞争性原则

  提高薪酬对市场上人才的吸引力。当然这不能理解为银行行业薪酬;应该盲目提高。员工薪酬应当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过低会导致人才流失,但是过高会将银行推向亏损的边缘。

  3.激励性原则

  通过工资和奖金等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心性。激励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不能局限于现金这种短期的激励方式。可以适当辅以中长期的激励来提高效果。

  4.经济型原则

  即员工薪酬水平要与银行的经济实力相匹配。如果银行的经济实力较强而员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话怎对人才的保留产生不良影响。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01-17

薪酬管理制度员工07-22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2-20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03-31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07-04

员工薪酬的管理制度06-08

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03-19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10-26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01-15

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制度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