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3-08-07 19:01:12 炜玲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2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2篇)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1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医疗单位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全面真实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改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满足签约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领导组织、优化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强化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支账目和合理合规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等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健全签约服务台账、不同人群签约率指标、居民续约率、预约门诊率、预约转诊率和履约真实性等情况。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签约居民满意度、依从度、获得感等情况。

  (五)服务创新。包括签约服务信息化、服务模式创新、点单式签约、省签约服务项目库务实应用、家庭医生签约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区级考核。区卫健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主体,区级考核半年一次,一年两次,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依据为:省市考核指标体系+区级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机构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根据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考核,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四、考核结果应用

  区卫生健康委向全区通报区级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并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区卫生健康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不合格或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将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必要时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2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准确评价各单位工作成绩,指导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质量标准,突出工作导向,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考核原则

  (一)工作导向原则。围绕真签、常约、实履、细管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工作导向。

  (二)分级考核原则。坚持逐级考核、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镇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规范化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激励配套措施等。

  四、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

  1、市对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关科室、村卫生室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

  市对镇(街道)综合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原则上在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并上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

  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团队、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等级层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计生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年度业绩评价及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结算的依据。对考核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分别扣除资金30%、20%和10%,用于奖励前三名(奖励标准为扣除资金的`50%、30%和20%)。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基金的40%,列下年度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3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枣卫函〔 20xx〕 46号)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逐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落实,现就全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建立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㈠明确责任,规范服务。坚持签约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群众满意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包,协议承诺的服务项目要落实到位,要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切实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和效果。

  ㈡坚持与分级诊疗相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各项优惠政策,具体推进措施,都要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合力。

  ㈢加强宣传持续提升,不断提高签约服务内涵。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将政策要求和群众需求相结合,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容,随着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促进签约服务不断升级。有针对性地设计重点慢性病高危人群、亚健康人群、健康人群中医保健等不同类型服务包或服务项目菜单,精准满足职业人群的多样化需求。

  三、签约内容

  ㈠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项服务内容以服务包形式提供给签约居民。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初级、中级和高级服务包,拉开服务的档次和梯度,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基础服务包以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为主要内容(包含《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建册),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服务内容。在基础服务包的基础上,针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需求及享受的医疗保险类型的不同,选择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实施效果好的中、西医基本医疗项目,和基层适宜技术纳入签约服务内容,组合成种类合理、适合不同人群、不同病种的初级服务包群。充分考虑群众健康管理服务需求和承担能力,进一步制定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差异化、菜单式的中级、高级服务包。

  签约服务包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和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标准实施。收费服务包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康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中医适宜技术等基层医疗机构能开展的诊疗项目为主,与慢性病患者分级诊疗相结合,稳步实施,有所突破。签约居民在按照协议内容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同时,享受当地医保签约服务差异化支付政策。

  (二)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现阶段要以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冠心病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宜在卫生院接受治疗、护理、康复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慢性病患者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为主。对在辖区居住的贫困人口,按照自愿和应签尽签原则,主动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制作联系牌(包括团队成员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固定在居民家中显要位置,方便主动享受服务。对签约贫困人口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患有其他慢性病及健康的签约贫困人口,每年通过门诊或入户方式,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检查并评估血压、心率等基础性健康指标,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可提供血糖检测,并做好随访记录、健康指导和健康档案更新。在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签约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指导时为其出具健康教育处方,提供健康指导。卫生院对辖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进行摸底造册,按照充分告知、自愿签约原则,组织集中签约或诊间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有效期至少为一年,服务起止时限原则上按自然年度计算。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三)服务主题

  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共同组成家庭医生一级团队,为签约的健康居民、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基础和初级服务,公共卫生医师不足的机构可暂由实际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承担。结合签约服务包群的内容,制定家庭医生团队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申请组合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规模和人群结构,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四)收付费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保障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发展等因素适当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部分,按国家确定的项目年度签约服务补助标准或原则测算,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部分,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保险按当地政策规定报销;报销后居民自付部分及不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服务项目,按略低于原自付累计总价的原则核定价格,签约时一次性预缴或在接受服务时按签约协议金额即时缴纳;健康管理依从性高、连续签约或长期签约的居民,给予优惠。

  (五)完善考核机制

  根据签约服务所增加的工作数量和工作时间,合理调整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卫生院可按照财务制度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卫生院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卫生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人员聘用、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签约的优秀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倾斜,提高卫生院和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在考核签约数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签约服务机制、服务效果和群众感受度,建立以机制建立情况、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经家庭医生转诊率、续约率等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考核体系和以健康管理效果、医药费用控制为核心的效果评价体系。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拨付与签约服务考核结果挂钩,并纳入卫生院业务收入统一核算。卫生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个体服务绩效考核结果,自主确定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农村地区要保障家庭医生合理收入。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公卫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㈡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家庭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卫生室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㈢强化培训。为了做好此次签约服务工作,卫生院将加强对家庭医生的培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家庭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为了提高家庭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卫生院将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㈣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卫生院领导小组成员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家庭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普通人群签约率45%以上、老年人签约率75%以上、高血压签约率70%以上、糖尿病签约率70%以上、残疾人签约率70%以上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率90%以上、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4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7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法〔20xx〕89号)、《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卫计通〔20xx〕4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内容及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制度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估标准,依据绩效考核评估成绩,实施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进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县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会医疗服务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本方案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考核家医团队工作,并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资料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

  (四)奖惩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奖励工资发放的依据,形成奖励激励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或服务团队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监督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县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绩效考核、签约服务情况、宣传培训、服务效果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团队管理、团队信息公示等方面;

  (二)绩效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签约服务量等;

  (三)签约服务情况:依据签约服务包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四)宣传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签约团队及居民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服务效果:包括血压血糖控制率、签约居民知晓率及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服务效果。

  五、考核流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单位,以“月”为时间段,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部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进行自查。

  二级考核: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机构内部管理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1次。

  三级考核:由县卫健局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签约服务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全面总结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包括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档案、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及考核结果。

  (三)现场检查。查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具体项目落实情况,包括单位成立组织情况,团队人员、宣传栏设置、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四)调查走访。通过电话核查或随机走访的方式抽取签约人群进行访查,向辖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内部的工作自查,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质量。

  (二)二级考核结果用于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助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绩效奖励的兑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积极性。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管理,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促进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平衡发展,使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

  八、服务费发放方式

  20xx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采取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拨付,卫健局在年终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实际签约人数,从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中:包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0元/人)中提取实际签约人数的总费用,用于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其中签约数量占40%,服务质量占60%,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全额发放,低于90分的单位按比例扣除,扣除经费用于奖励前三名的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考核,严肃考核纪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资料真实、规范。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考核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人汇总、分析考核数据,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形成考核报告上报卫健局卫生业务股。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5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xx〕1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根据《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渝府发〔20xx〕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183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从20xx年起,所有区县(自治县)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xx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明确签约服务主体及形式

  (三)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收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要积极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多点执业医师,以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附近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三、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二)签约服务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也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四、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一)明确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力社保、市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价格、支付和分担比例标准。

  (二)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xx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五、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机制

  (一)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二)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建立二、三级医院“号源池”,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未用完的号源应归集回“号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区县内无三级医院的可与邻近的三级医院建立承接关系。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六、强化签约服务支撑

  (一)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市、区县(自治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有条件的区县可为签约居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鼓励签约居民利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xx〕42号),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按《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xx〕42号)要求,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七、加强签约服务监督管理

  (一)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xx〕9号)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区县(自治县)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把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作为重点,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补助机制。民政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对签约服务的特殊困难家庭有关救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保资金监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定价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你健康、我服务”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有条件的区县可统一设计家庭医生着装和标识,配备统一的随访工具,着力塑造鲜明的家庭医生形象。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7

  我市自20xx年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工作以来,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对各类重点人群实行健康管理,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效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请看下面方案。

  一、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服务质量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对家庭医生进行全面管理和综合评估,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在机构内营造岗位竞争氛围,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社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动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市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区医疗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指标(试行)》实施,并对照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结果由各机构考核小组负责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以保证公正性。

  (四)奖惩结合原则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以达到公平、竞争、激励的效果。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考核结果要向被考核者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等,发挥教育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组建的家庭医生团队及成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管理、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三方面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团队管理占20分,服务功能占50分,服务效果占30分。具体见考核指标。

  (一)团队管理包括团队管理、分工管理和信息化手段三方面。考核评价家庭医生整体签约情况、内部管理机制、信息化手段利用的程度,并以当年目标值为基准,综合考核团队管理状况。

  (二)服务功能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双向转诊三方面。基本医疗包括医疗服务数量、合理医疗及医疗质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重点人群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特殊人群保健;双向转诊包括向上和向下转诊,充分体现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服务效果从医德医风、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效果;通过对服务对象及机构内部的满意度调查,对家庭医生式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五、签约要求

  (一)制度以“分片包户制”为基础,各家庭医生团队应有明确的分工机制,对服务区域进行合理的分片(社区)、分小区(楼栋)、分家庭(居民),根据服务能力,确定各家庭医生负责的户数。

  (二)宣传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可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开展健康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家庭医生和对服务内容的宣传,充分告知并引导签约。

  (三)签约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为组成,按照自愿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与家庭代表签订《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共同履行约定条款。居民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具体服务项目。建议重点人群及慢性病高危人群签约时间1~3年,一般人群3~5年为宜。

  (四)记录居民签约后,由责任医生将签约真实信息记录于《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绩效统计表》。

  (五)服务按照协议规定,家庭医生团队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并将服务内容详细记入健康档案,以备考核。

  (六)评价各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服务后,应及时获取居民对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评价,根据居民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七)总结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及相关工作资料的总结和整理归档工作,如实填写《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当月工作量报表,由各旗县区卫计局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社管中心。

  六、考核方法及流程

  家庭医生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 建议以“月”为单位,各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进行质量自查。

  二级考核 结合实际,实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由中心组织完成自身及管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家庭医生考核工作,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一级考核,建议每季度考核1次。

  三级考核 旗县区卫计局应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建议半年和年终各考核1次。 考核流程:

  考核方案→考核指标→考核评分→一级考核及总结→二级考核→三级考核→综合考评及反馈→绩效奖惩→考核整改→追踪整改→汇总分析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内部的.工作自查,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质量。

  (二)二级考核结果用于促进“中心/站一体化”制度的有效实施,助力社区卫生服务人事薪酬制度的稳步推行。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各属地管理,促进各地区家庭医生制度平衡发展,使我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高效落实,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八、工作要求

  各旗县区卫计局要重视社区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工作,将考核检查结果与社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小组,积极开展考核工作。要依据家庭医生团队人员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其绩效工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分配注重四大原则:突出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的正确导向,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原则; 突出“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现居民满意度和健康保障水平上升的原则;突出家庭医生工作,保障稳定的医患关系的原则;突出工作目标、工作质量、满意度和依从性等综合考核结果,与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8

  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评价,特制定《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和资金管理的卫生计生、财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医生。

  三、考核程序、方法、时间及频次

  (一)考核程序。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制定本市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采用各县(市、区)自查与市级重点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成绩。

  突出县级考核。强化县(市、区)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县级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人社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考核。

  强化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偿费用挂钩。

  (二)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考核过程注重考核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和抽查复核真实性。

  (三)考核时间及频次。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其中市级每半年督导1次,年底考核至少开展1次,对每个被考核县区至少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应在次年2月20日前完成。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考核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并于次月底完成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每月进行1次,次月5日前完成。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签约服务、服务效果四个方面内容。具体见考核标准(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团队管理、项目公示、内部管理机制及宣传培训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团队管理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补助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三)签约服务。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有效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居民有效履约情况等。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等。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财政配套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结算公式为:本县(市、区)当年应得市级结算资金=本县(市)已签约人口×本县考核得分/各县(市、区)已签约人口得分之和×市级财政家庭配套资金总额。其中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进行捆绑结算,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进行捆绑结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拨付县级(市、区)后,纳入统一核算,并根据本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考核资料真实、规范、具体,同时又能突出亮点。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资金分配比例及乡与村、中心与站资金分配比例。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规范服务流程。要强化人员培训,使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充分掌握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断充实家庭医生团队队伍和服务内容,加强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力度,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9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 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 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10

  一、工作目标

  (一)签约覆盖率:20xx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力争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一)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签约主体。我卫生院成立6个庭医生服务团对,以家每个团队由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助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

  2、提供规范的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或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庭医生预留部分专家号和床位,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康评价。免费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康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重点人群: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

  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康复指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4、个性化服务

  根据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一)签约方式。家庭医生应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采取门诊签约和上门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或解约,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要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病人的对接和分诊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卫生院负责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收入分配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院利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积极性。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11

  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我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签约服务内涵,规范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政策,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理念,通过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城乡居民契约式的服务关系,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在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保险付费控制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我社区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我辖区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明确职责,规范服务。

  我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卫生室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根据各自辖区人数组建数个由全科医师、公卫人员、护士、乡村医生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服务内容、定期督查和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长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相应的服务包标准为签约的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服务。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料室,按照市卫计局统一监制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签约,并按签约服务包内容填写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记录表》,所有资料按服务团队、村组类别有序存档,并完善电子台帐与汇总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将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上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查实后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经费的拨付依据。

  自愿签约,逐步覆盖。

  村民可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以户为单位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并享受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量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就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原则上签约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续约或提出解约。通过加强宣传与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来赢得签约居民的认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贫困人口等为重点人群,要边总结、边推进,力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20xx年底常住居民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70%以上,同时各单位要确保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按劳取酬,奖优罚劣。

  建立健全以改善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效率为目标的考核机制,并与家庭医生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续约率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坚持定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要将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激励原则。

  三、收费服务包设置、收费标准与支付政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设置。

  根据社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和居民实际需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户数原则上不超过500户,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订协议时,其家庭成员均应选择基础服务包,再根据其成员的身体情况和健康需要自由选择个性化服务包。服务包的设置详见附件2。

  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及支付政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按年收取服务费,并根据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对签约服务对象除按规定收取年服务包费用外,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在签约年度内不得就已签服务包涵盖的服务内容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采取捆绑服务或搭车销售方式另收其它费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费用的自付部分按50%给予优惠。

  1、基础服务包:基础服务包中基本医疗服务按一般诊疗费项目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提供健康咨询和医学指导。基础服务包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签约居民共同分担。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支付部分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基本医疗支付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政策规定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签约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现金缴纳,开具收据。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暂定40元/人/年,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2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元,个人支付8元。

  2、个性化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按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价格的'80%收取费用。其中,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相应类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全额支付;个性化服务包由服务机构提供,签约对象自选,费用自付,收取的服务包费用由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发票,纳入医疗保险按普通门诊政策予以报销。

  四、签约服务的频次及要求

  家庭医生团队至少每季度主动上户对签约对象进行巡诊一次,并且将巡诊及所开展的服务详细记录在家庭医生服务登记表上,同时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家庭医生团队在为签约对象开展服务时,如果开展了辅助检查,则必须有检验结果或者检验报告单,所开展的辅助检查属于公卫项目的,在其居民相关档案中留存,不属于公卫项目的,在甲方签约协议书检验报告单粘贴栏上粘贴保存。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方案、绩效考核方案、签约资金分配方案。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

  广泛宣传发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种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镇、村两级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告知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城乡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认真开展培训。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培训工作,利用乡村医生月工作例会、季度培训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良好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提高城乡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对各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两次向村级卫生室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定期检查和绩效考核,不断总结与完善方案,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12

  为了扎实推进医改工作,改进和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根据《阆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阆卫计〔20 〕2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某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服务,坚持充分告知、突出重点、自愿签约、强化考核的原则,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本医疗公卫服务与特需健康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的首诊医生,激励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约转诊、病伤康复、健康管理、长期照护等连续协同的健康服务,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救治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

  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达到50%以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户、五保户)签约覆盖率达到100%,其他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人员、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等)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xx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四、签约服务对象

  本辖区常住居民。优先覆盖重点人群:基本公卫服务的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人员、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

  五、团队组建和服务方式

  严格家庭医生及护士准入制度,凡取得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有较丰富的服务经验,掌握医患沟通技巧的医务人员,均可从事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家庭医师服务团队由各村的乡村医生和我院的执业医师、护士、公卫人员组成,每个团队负责1-2个村。每个家庭凭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与服务团队签约。

  我镇的包干帮扶责任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是阆中市人民医院、阆中市中医院、阆中市精卫中心、阆中市妇幼保健院,主要为我镇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技术指导,负责重病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治疗方案实施指导、开展巡回医疗。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成立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领导小组,督导组、负责团队小组。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3、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第一团队:

  团队成员:

  方斗山村;

  第二团队:

  团队成员:

  圆宝山村;

  第三团队:

  六、服务内容

  签约服务由无偿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有偿服务项目组成。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内容。村医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由村医执行。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医疗和预约转诊服务。

  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认真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规定。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等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签约居民在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免收挂号费(一般诊疗费),签约居民因病情需要,由低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只补计两级之间的起付标准差额;由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转至低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另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慢性病开药享受连续处方等优惠。

  3.健康综合服务。

  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在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使居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团队可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对于未签约居民,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引导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七、签约服务收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签约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有偿服务项目。家庭医生为对辖区签约居民按需求提供的基本医疗等服务,除免收一般诊疗费外,其他诊疗项目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一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由卫生院出具收费票据。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村卫生室要大力宣传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宣传工作要做到每个家庭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加强医疗队伍的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水平,掌握区域居民基本信息,按要求落实每项任务。

  4.强化培训提高能力,提高业务技术和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逐步转变家庭医生服务的方式,通过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居民的信任度。

  九、工作制度

  1.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式团队,健全相关机制,严格按照卫生局的相关要求执行。

  2.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

  3.家庭医生对责任区内的重点人群每年进行一次梳理,及时补充信息,按要求对重点人群进行规范管理。

  4.要严格执行有关核心制度,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全心全意地为居民健康服务。

  5.要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及时提供上门访视,电话咨询,预约服务,康复指导等多种服务。

  6.家庭医生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下村组巡诊、开展上门服务。

  7.在进入村组开展卫生服务工作时,家庭医生必须穿统一工作服并佩戴胸牌,携带统一的家庭医生工作包,通信工具和工作记录本。

  8.家庭医生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沟通技巧,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9.要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礼品等。

  十、监督考核

  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严禁“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我院将对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团队的满意度、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数量、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团队和家庭医生人员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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