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25 10:51:41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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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部门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2

  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厂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规定本厂的人力配置具体管理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实施、甄试、员工录用、试用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异动、离场等。

  第三条权责:本厂的用工统一由厂部管理。

  第四条招聘计划

  1.用人部门(车间)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员时,可向厂部口头提出招聘申请。

  ⑴因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需要补充的;

  ⑵因工作量增加、产能增加导致的定员增加的。

  2.厂部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编制、配置情况,检查厂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并依“内部调整优先”的原则作如下处理:

  若内部调整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进行内部调整。

  若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招聘实施

  1.厂部根据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条件、工作要求,作如下处理:

  ⑴属“内部调整优先”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动调整;

  ⑵属对外招聘的,应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渠道:

  ①大规模、多岗位招聘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参展人才交流会等。

  ②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在厂大门及附近道路侧发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猎头厂推荐招聘。

  2.厂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⑴招聘广告,包括本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⑵厂的宣传资料如《员工手册》、《产品图册》、产品成果简介等资料。

  ⑶用于面试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⑷安排面试的《面试通知》小条纸(外出参加招聘会才用)。

  3.招聘时,厂部(或现场招聘人员)收集求职者的应聘资料,并作以下处理:

  ⑴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重点是身份证明、个人工作经验、薪酬要求、简历填写的质量等;

  ⑵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试;

  ⑶对初步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安排其到厂参加面试;

  ⑷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当面致谢或婉言拒绝,并将其应聘资料集中处理或退还。

  第六条甄试

  1.甄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或操作考试。

  2.厂部负责对应聘者的背景进行调查,并对用工基本条件进行把关;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所应聘职位的技术、知识、身体条件进行把关。

  3.甄试的操作

  ⑴工人的面试由厂部与用工部门共同进行;

  ⑵一般管理人员的面试由厂部初试,然后转呈总经理复试,或由总经理直接面试;⑶主管及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直接主试;

  ⑷涉及操作生产岗位的人员,应加操作面试;

  4.认真审查应聘者的相关资料:应聘者填写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个人简历)、证件近照2张、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工程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查验学历、职称证等,技术工种工人还应查验技术等级证或上岗证;

  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厂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

  ⑴通知被录用者入职时间、需携带的相关证件资料;

  ⑵完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⑶审查核对相关证件与复印件,并收取其复印件

  ⑷办理临时厂卡;

  ⑸需在厂就餐者办理餐卡;

  ⑹需在厂集体宿舍住宿者,办理住宿手续;

  ⑺职前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培训完毕须让被录用者在培训表上签名确认;⑻设立考勤卡;

  ⑼带被录用者(连同考勤卡)到用工部门报到。

  2.用工部门在接到被录用者后,应进行第二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让其签名确认;

  3.厂部门立即建立被录用者的人事档案,并转财务部存。

  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个别特殊情形的可另行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未满,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由用工部门书面提出提前转正申请,办理提前转正手续;

  3.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对试用者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合格者,如期办理转正手续;

  4.试用期表现不佳,已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工部门提前通知其办理离场手续;

  5.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

  ⑵达不到上岗要求的延长试用期,但延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⑶达不到上岗要求但却符合其他工种(岗位)录用条件的,变换工种(岗位)另行试用。

  6.试用人员转正时,应办理正式厂卡;属管理职位的员工,在转正的.同时,由总经理签发所任职位的《任免通知书》;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凡入职者,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十条异动

  1.异动包括员工的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

  2.调岗

  ⑴员工在部门(车间)内部一般工种间的调岗,由各部门(车间)自行办理,既可临时的,也可固定的;

  ⑵员工在部门内部由普通工种调为技术工种,应报厂长批准;

  ⑶员工跨部门(车间)调岗,由厂长统一安排;

  ⑷部门(车间)不得随意将生产工人调为电工、机修工、司机、管理人员等,如确需要,应报厂长批准。

  3.迁升、降职、免职

  ⑴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以下情形决定:

  一是由厂领导决定起用、降职、罢免的;

  二是经厂奖惩制度和有关制度考核符合升职、降职、免职条件的;

  三是参加厂管理职位招聘考核获得录用而升职的。

  ⑵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厂部按规定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及《任免通知书》,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异动中跨部门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清单》:⑴调离者,应将自己原职位的工作移交给接手者;如一时没有合适的接手者,则该岗位的上级领导作为该岗位的代理人来接手。

  ⑵调入者,应接手原任职者移交的工作;如原岗位空缺,其工作由该岗位上级领导代理的,代理者应将该岗位工作内容如数移交给调入者。

  ⒈员工离场分为辞工、辞退、除名、开除等,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辞工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辞工:

  试用期内的;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

  ⑵员工因其他原因要求辞工的,应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厂。

  3.辞退员工

  ⑴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可以予以辞退:

  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厂规章制度符合《员工奖惩制度》辞退条件的;

  劳动合同期已满,厂不须继续聘用者;

  ⑵厂因其他原因辞退员工的,将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者。

  ⑶厂辞退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经厂相关领导批准后。

  4.除名

  ⑴员工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10天者予以除名;

  ⑵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

  ⑶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5.开除

  ⑴员工有触犯国家法律及严重违反厂制度达到开除条件的,立即予以开除。

  ⑵开除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

  ⑶厂对违纪员工的开除,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6.离场手续:

  ⑴工作移交:由离场员工所在部门、车间主管的监督下进行,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文件图纸资料、文具用具、工作工具、电脑、及其他相关内容,并由接收人和主管签名确认。

  ⑵仓库的清退:并由仓库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⑶财务部清退:欠款或借款清退,并由财务人员签名确认;

  ⑷厂部清退,并由厂部经办人员签名确认:

  技术资料、图纸、书籍、

  《质量手册》、质量文件、质量资料

  厂配给的通讯器材退还

  《员工手册》退还

  厂卡退还

  宿舍领用品退还

  宿舍住宿费用(电)费结算

  考勤情况及工资结算

  发放《离场放行通知》

  第十二条审批权限

  1.增补人员,在定编内的空缺补员厂长审批;新增编制的增员,由总经理审批。

  2.《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3.《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4.《任免通知书》由总经理签发。

  5.《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第十三条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3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4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5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

  (八)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进冀企业拟在冀年度承揽施工项目超过2个(含2个)的进冀企业,应当设立进冀企业分公司,并办理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项目。

  办理进冀分公司备案,除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

  (一)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

  (二)分公司成员的职称及资格证书。

  第八条办理备案手续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向拟承揽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资料;

  (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发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进冀企业的备案文件后,应进行登记、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上报意见,由申请人持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颁发相应备案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中标(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包工程)后,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领取《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冀备案证书;

  (二)中标通知书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揽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选用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五)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条《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

  (一)进冀建筑业企业服务指南;

  (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三)进冀建筑业企业和进冀施工人员基本情况;

  (四)本省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条进冀企业分包工程,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和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进冀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表》。

  第十三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享有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权力、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

  第十四条进冀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业绩和市场行为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本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进冀企业的.作业人员和分包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培训。

  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等。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冀企业的市场行为、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检查结论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进冀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企业工程款和作业人员人工工资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进冀企业不合格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业在冀投招标资格。

  第二十条注册地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冀建建[20xxx]163号)同时废止。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工艺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要求,创造最佳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生产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开展生产工作的指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包括输入、生产转换过程、输出和反馈四个环节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方面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必须遵循效益化、科学管理、以销定产和组织均衡生产的原则开展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生产管理的总体策划、授权、监督工作。

  第五条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作、发放、生产进度的控制,负责设计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工艺流程,并监控生产按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编制销售计划、接受顾客合同、组织合同评审及履行合同等相关工作;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原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确保物资的正常供给。

  第八条采购部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设备及备品配件、辅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确保物资的正常供给。

  第九条质检部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检验工作,分析和改善全过程的质量问题,负责按要求进行成品的收发工作。

  第十条仓储部负责按要求进行备料、发料、贮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力资源。

  第十二条财务部按生产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正常供给。

  第十三条企管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生产管理的实施。

  第三章生产订单管理

  第十四条市场部应依据产品销售业绩和市场调研报告,编制年、季、月销售预测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市场部收到顾客的合同、口头订单、书面订单或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生产技术部、质检部进行订单评审,确定技术要求、产量和发货日期,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以销售计划单形式发给生产技术部,同时分发给质检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计划单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销售计划进行质量检验和发货。

  第十六条市场部应随时跟踪生产,掌握各车间生产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作好顾客与生产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以期随时回复顾客的询问,确保交期准时,如顾客有验货要求时,应予以按排。

  第十七条市场部应经常保持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针对其反馈的信息,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准时出货和顾客满意。

  第十八条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在执行期间,如果公司未能按顾客要求完成或顾客要求变更时,市场部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所作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经与顾客书面确认,同时,将顾客的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市场部组织编制与安排月、周出货计划,确保交期准时,顾客满意。

  第二十条市场部应作好每月产品出货情况的统计工作,于每月月末向总经理提交月份产品销售统计表、货款回收汇总表,及时反馈市场动态。

  第四章生产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生产技术部收到市场部的年、季、月销售计划后,应作好产能分析,依据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产计划。

  第二十二条生产技术部应于每月28日依据市场部的月销售预测计划,在充分预测产量及库存量的基础上编制下月生产计划,月生产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将生产计划指令下达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各车间。

  第二十三条月生产计划的制订,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如超出生产能力,应考虑适当应对措施的可能性,如远低于生产能力,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作适当的对策与决策。

  第二十四条各车间根据已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制定本车间的周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的制定,要与各车间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工艺流程和各车间的生产能力大小,合理考虑车间之间的生产能力匹配与衔接,并且满足最终产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条如在月份生产计划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订单,必须在当月落实,否则不能保证交期时,其数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预测量时,则月度生产计划毋需调整;若其数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预测量时,则月生产计划须调整。计划的调整依其制定时审批权限与程序审批,并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第五章生产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生产技术部依据市场部月销售计划、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审核半成品、成品的库存动态情况,提出物料需求计划。物料需求计划与生产计划一同下达。

  第二十七条物料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排程及公司规定仓库物资的最大储存量和最少库存量标准,审核仓库库存动态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逐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物料采购部门应与生产技术部、仓储部根据进货和生产周期共同协商设定安全存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仓库应及时将物料出库情况进行记录、存档、上报,便于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随时掌握仓库物料储存情况。

  第三十条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物料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通知采购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尽量避免停工断料现象。

  第三十一条物料采购部门应时刻掌握物料到厂情况,掌握车间物料控制情况和仓库储存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纠正或通知相关部门,做出跟踪整改,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对策。

  第三十二条各车间依据周生产计划的安排,并且依据材料定额标准,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向仓库领取物料,仓库凭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

  第三十三条各车间严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努力降低产品消耗。

  第三十四条生产技术部根据确定的.物料消耗定额,加强对车间物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产进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各生产车间接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产安排。

  第三十六条各车间对于工艺疑难问题及产品交期、物料异常问题,应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督导、检查各车间的生产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库存情况,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上报领导,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条各车间应每天将生产情况统计于生产日报表中,并与生产计划进行比较,如发现总生产进度落后于计划时,应报告生产技术部予以协调解决,生产技术部每月应将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出现较大差异的情况应分析原因,必要时要实施纠正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车间在生产进程中,如出现断料、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况,且影响到其它车间生产或影响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由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向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七章生产过程与现场管理

  第四十条生产技术部应加强生产过程和现场管理与监督,制定现场作业标准,指导各车间按照规定的要求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和有效地进行现场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车间主任应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十二条各车间班长依据车间主任所布置的当天生产任务进行领料,合理安排班组成员进行作业。

  第四十三条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自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发现生产异常问题,应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十四条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按规定如实做好操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各生产现场应及时进行清扫,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卫生清洁。

  第四十六条各车间主任和班长应每天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第八章生产工艺管理

  第四十七条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实际变化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工艺大纲,为公司各生产提供规范的工艺规程。

  第四十八条当顾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变动工艺或工序要求时,生产技术部应针对特殊要求及时制定和下发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或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资料,供生产中遵循。

  第四十九条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大纲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工艺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生产技术部应经常督导、检查各车间工艺技术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五十一条针对新产品、新工艺投入生产,生产技术部应进行跟踪管理,对各工序出现的工艺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分析,现场指导,现场改善,并随时提供全方位工艺信息咨询。

  第九章生产设备管理

  第五十二条生产中的所有设备都应进行编号,填制《设备管理卡》,并将此卡粘贴在设备上,且做到一机一卡。

  第五十三条所有设备均应制定设备日常保养方法、规定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等事项,并定期检查设备日常保养状况。

  第五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每年初应制定《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规定设备保养周期和责任人,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各车间。

  第五十五条设备维护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制定当月生产设备保养计划,经生产技术部综合平衡后实施。

  第五十六条生产技术部应制定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步骤、日常点检项目和安全事项等,作业员工每次操作前必须按操作规程实施点检,确保设备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负责对设备进行外部清洁,如点检发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维持停机状态,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维修人员处理。

  第五十七条设备维护人员对于生产设备故障应无条件地进行检修,保证生产正常运转。

  第五十八条各车间应为设备维护人员检查和维修设备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产调度管理

  第五十九条公司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以生产技术部为中心、对全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组织,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六十条生产技术部根据各部门、各车间的汇报,认为将影响到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必要时,须向生产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六十一条生产协调会依据实际情况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开,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参加人员。

  第六十二条每月28日为公司生产调度例会日,公司领导、各部部长、各车间主任、设备维修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生产技术部部长请假,准假后指定其他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调度会由生产技术部部长主持,主要内容为通报当月生产质量情况和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各部门总结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事宜,各车间提出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宜,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条各部门和各车间应认真执行生产协调会和生产调度会决定的事项,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一章售后服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生产技术部配合市场部进行售后服务工作,接到顾客的异议,应进行确认和分析,找出差异,妥善沟通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针对顾客退货,应立即安排人员重新发货,确保顾客满意。针对顾客送回的不良品,应安排人员返工。

  第六十六条生产技术部收到的质量信息后,应和生产车间进行确认和统计分析,找出主要问题,予以改进。

  第十二章生产统计管理

  第六十七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生产统计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具体组织生产统计,并认真做好公司统计及其基础工作。

  第六十八条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统计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各类生产统计数据的上报时间、正确性和统计报表的质量负责,建立好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确保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和质量。

  第六十九条统计人员收集填报的生产统计数据必须交由直接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出,以确保各类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以及生产统计数据计算技术的准确性。

  第七十条生产统计工作包括如下内容:生产统计数据(生产计划进度、产量完成情况包括各等级完成情况、产品等级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数据(包括水、电、气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与保养数据包括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货与发货及退货等。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和各车间应撰写月度、年度生产统计分析报告。生产统计分析内容应包括:同期统计数据的对比、统计数据与计划的对比、相关变量数据的对比分析;影响统计数据主要因素的分析;对主要统计量的趋势分析和判断;对重要统计量发展的控制建议。

  第七十二条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应运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

  第七十三条在每个统计时段的统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建立以报表、文字形式的分类生产统计档案。在统计工作中主动保护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应用程序不受损坏,维护统计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和企管部负责解释。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9

  1、生产调度受分管经理、主管直接领导和管理,日常生产工作指挥、协调、管理行使生产经理权力。当班工作中应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为出发点,抓好安全、稳产,促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生产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加强生产调度指挥,搞好安全生产,促进当班中的生产作业和经济指标完成。

  3、负责当班中各岗位设备、工艺正常运行,抓好煤、水、电、汽、气的.平衡调度,指挥协调。生产过程中,有权减量,无权超标。

  4、加强巡回检查,全面检查、了解各工序指标变化,发现设备、工艺有不正常时,要组织解决,并反馈有关领导。

  5、认真组织大班班前会,将生产调度例会主要精神传达给员工,并作好当班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安排。

  6、负责当班中系统开停车及设备的停机检修,倒机开车。

  7、确保安全第一,加强各车间、工序的联系,对生产运行中有疑难问题,有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协同处理。对当班中出现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车间召开分析会,并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确保xx质量,提高生产效益,严肃厂纪厂规,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成为支持生产作业有力的后盾,发挥公司最大的综合效能。

  2.适用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3.权责:

  依本办法之规定。

  4.相关制度

  一、岗位制度

  1.新入职人员按人事部安排的岗位上岗,未经部门主管申请调动及人事部批审,不得随意调岗。

  2.新入职人员必需经过三级教育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为:厂纪厂规、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班组作业操作规范等。

  3.各岗位人员,必需服从直属班组长及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对工作表现优秀人员,由部门提出申请晋升,调整岗位。

  二、请假制度

  1.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请假一天(含),应在1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应在24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请假三天以上应在48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请假卡经直属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院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次,生产车间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三人(按先后顺序批准)。

  3.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班组长至部门主管批准;

  (2)三天以内由班组长至部门经理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班组长至总经理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班组长要监督保持生产现场区域的整齐干净。

  2.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车间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每天需清扫一次地面,每三天需擦拭一次机器设备,每周需进行一次大扫除。

  5.每时维护7S管理,做好7S检查工作。

  四、生产秩序制度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3.员工上班应着装统一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短裤进入车间。

  4.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5.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坐工作台面,姿势正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班长、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或接受不良品工件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要求作业。

  6.每道工序必须自检并接受IPQC检查、监督。当加工工序完成后进入组立时,必须经QC确认。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7.工作时间内,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可随便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8.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图纸,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9.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0.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现在班长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五分钟内。

  11.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2.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通知应参与的人员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16.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17.禁止在车间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8.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9.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20.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工具、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21.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班长及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以停工处理。

  2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配件、工具,地面不允许有掉落异物。

  23.操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工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4.现场各机台应做好本岗位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25.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6.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27.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工作积极性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长及主管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5.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附则

  1.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3.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以上规定适用于生产车间任何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并且一律平等,《条例》执行受生产车间每位成员监督。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11

  一、生产前准备

  在下月生产计划下达前,车间应做好有关原材料、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

  车间应在接到月计划二日内,编制好本车间详细生产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要求及劳力安排计划,落实到工段(班组)

  三、生产调度

  1、车间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由车间办公室人员及各工段(班组长)参加,检查落实生产进度,解决存在问题。

  2、会调配人员,按计划定额掌握原材料供应情况。

  四、物件定额管理

  严格按照车间物件管理规定,编制车间各只配件计划,定额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实专人管理。

  五、产品质量管理

  1、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研究质量保证与改进措施。

  2、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实行质量否决。

  六、工艺技术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车间原则。

  3、车间工艺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4、宣传贯彻工艺纪律,组织员工的技术学习和考核,从工艺技术上保证产量、质量、物耗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5、组织车间技术问题,生产能力和物耗定额的审定,进行平衡计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术措施。

  6、组织技术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发现映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参与车间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的讨论和会审。

  7、参与技改,修项目的验收试车,起草实物连动试车方案报技术中心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设备技术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和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坚持对设备运行和检修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2、加强设备运行检修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处理设备事故。

  3、组织车间检修工作,应有检修方案技术措施,做好检修质量检查,试车验收和记录整理工作。

  4、组织技术培训,鼓励技术革新和改造。

  5、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

  八、生产原始记录管理

  1、各种原辅材料质量分析情况由质监部提供,工艺员保管并通知生产班组。

  2、操作记录由操作人员如实填写,工艺员收集、整理。

  3、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由公司化验室提供,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

  4、交接班记录应包括产量、质量、消耗、安全、设备运行、卫生情况等,由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化工生产禁令。

  2、经常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检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开好事故分析会。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12

  一支团队具备良好的的劳动纪律是该团队保持较强战斗力的必要条件之一。部门纪律整顿的原则是:系统化、规范化、人性化;整顿中管理的作用至关重要,对管理者的要求是:身为表率、认真执行、力行教导;为确保生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部门的良性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如下相关的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1、员工按时上下班(并且需要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工作前准备及早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员工进入车间需按规范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并佩戴工号卡。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3、上班开始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提出离开工作岗位,其余时间如遇私事离岗者须事先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以上情况每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4、工作时间员工一律谢绝亲友探访,及使用手机。(如有紧急、重要事情在得到领班或工序长允许方可)

  5、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在非吸烟区内吸烟。

  6、禁止在车间内大声喧哗、聊天、嬉戏打闹、打架斗殴;不得在产品、工具、物料上坐、躺、踩踏。

  7、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请假程序逐级向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8、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及与其他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不得把私人物品放置在生产线上。

  9、员工不得私自携带生产物料(包括合格原材料、废料)离开厂区,如有此行为一经查实后,一律作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处理。(不计金额大小)

  10、部门员工须服从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对员工造成人身伤害的除外),不得顶撞、威胁管理人员。如有异议可事后向部门反映。

  11、工作时间内,除工序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在车间内走动,其他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相互串岗或在公共区域内逗留。若有事需短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管理人员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能离开。

  12、厂方客人或厂级领导到车间参观巡查时,如无部门管理者陪同,现场工序长以上管理者应上前适当问候并作必要的陪同;作业人员应保持正常工作,不得观望,如和对方在通道内相逢要礼让,不得争道抢行。

  13、工序长有责任在工作时间内维护所在区域内地面、设备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下班时各工序对责任区域的物料、设备、设施进行清扫、整理,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区域责任人及车间管理者的责任。

  14、由于工作量不足或者其他原因整个工序工作时间较长,工序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安排,并对员工进行生产技术或劳动纪律的培训,如工作时间已经达到下班时间,并且超过一个小时的,也可安排提前下班。

  1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16、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若因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产品损坏,按设备或产品的损坏程度进行一定经济赔偿,若对人员造成伤害须负责其部分医疗费用并作通报处理。

  17、员工不得在其上级管理人员不知情下,擅自跨部门进行报告,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18、未经领导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区域。

  19、上述要求中未有规定的行为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20、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根据情节及其影响情况做书面通报及扣款处理,两次以上违反者或情节特别严重者作出待岗或解聘处理。

  21、以上规定工序长及以上管理者应该带头执行,如有违反严加处理,如本工序或本车间员工违反以规定,并为部门或公司检查人员查实,其工序长及车间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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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车间的现场管理,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的生产工作环境,细化管理,提高员工自我安全文明生产意识,特制如下规定:

  1、生产部班/组长及生产项目负责人为车间现场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要保持工作场地、门窗、走道等场所及配电箱等设施的整洁卫生,建立管理责任卡,责任到人,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卫生区域按项目分,各生产项目负责人负责)

  2、各班班组卫生区须保持整洁,生产巡检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的班组或个人根据《车间现场管理奖惩细则》的规定处罚。

  3、每周五下班前半小时为车间统一大扫除时间,生产管理者负责监督,设置监督小组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好的给予表扬,不好的给予批评,对于表现极差的班组负责人要处罚。

  4、工作台和货架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不准摆放水杯、饮料、零食、衣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工作台机器设备(包括地面、机架等)的干净。

  5、生产半成品、成品、待装物品(需有标识)要摆放整齐,不能直接放在地上或拖及地面,保证半成品、成品的干净、整洁及包装分类存放。

  6、装配车间内各种设施(清洁工具、液压车、洗地车等)按要求摆放,使用后应及时归位并保持干净。

  7、文明生产、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打斗殴。

  8、安全生产,消防通道在工作时间必须保持畅通,保证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整洁卫生和完好无损。

  9、装配作业时,如遇到需要吊装或大型登高作业组装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用品。

  10、装配车间照明、空调按区域分,在没有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关闭,下班前最后离开人员检查车间照明及空调是否关闭。

  11、因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零件、标准件、电器元件)按损失价值的10%-20%罚款。

  12、工作时间按规定穿戴工作卡、工作装、劳保鞋,严禁在车间厕所内抽烟、酗酒,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特殊情况须批准,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子,严禁工作时间串岗,睡觉、看报刊和玩手机,做私活等无关生产的活动。

  13、进入车间必须换劳保鞋,新员工在没有发放劳保鞋期间统一使用鞋套,使用鞋套注意不可以使用客户专用自动鞋套。

  14、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旷工、早退等违纪现象,特殊情况需向部门领导请假,并讲请假信息发在生产部企业微信群“新能源BU-组装调试部”里面,部门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根据抽查结果对相应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15、生产耗品区物料取用时必须登记,在取料时要合理取用,不可过多取用造成浪费,在使用完成后及时整理归还到耗品区。

  16、耗品在生产现场使用时要用周转盒分类放置,不可混放、丢弃等造成浪费情况,工作中掉在地面的耗品及时捡起来放置到周转盒内。

  17、工作中报废的铝件、铁件不可丢到垃圾桶,需归到车间指定位置集中处理。

  18、上机操作时,工具、物料不可随意放置在地面或设备表面,需用工具小车整齐摆放,如特殊情况设备上暂放人员要在设备上操作时,需用防护垫皮垫好再操作。

  19,中途休息时现场必须进行6S整理,人员离开工作场地时需整理后再离开。

  违反以上制度者,按照《现场管理奖惩细则》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遵守制度较好的班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制造型企业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章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

  第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第五条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六条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七条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第八条现场各工序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九条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读报刊等。

  第十条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三条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员工保管好个人使用的工具,爱护使用,不得遗失和故意损坏。

  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第十六条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第十七条违反上述规定处罚10-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四章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因设备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设备,相关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第二条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如不能当面交接班,交班人应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并填好交班记录,接班人如发现设备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未知或未设备未按规定维护时可拒绝接班。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第三条设备日常维护由专人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设备负责人需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

  第四条在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异常,操作者应按规程立刻停止操作,并上报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操作者未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电气接线及运行参数设置。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对模具工装应轻拿轻放,开模时严禁用金属坚硬物品划伤模腔,清理模腔内的橡胶残留物;若交接班时发现模具损伤,立即隔离,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承担损失,损坏模具及设备者,有可能被无薪开除。

  第六条每月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模具修模换模记录,并对设备及模具使用寿命进行分析判断。

  第七条生产中注射硫化定位工装要安装位置准确,不能产生错位,由于检查不仔细造成设备模具工装损坏的,操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第八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操作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设备、模具及工装损坏的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五章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均应有标示卡,由库管经清点数量无误并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库管对入库物资检验困难时,由车间质检人员协助,检验结果及时反馈公司采购部门。

  第二条车间所有生产员工必须通过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签字后交库管领料,库管办理物料出库手续,并做好电子台帐登记,不可私自拿取物料;生产完毕后,多余的物料必须全部退回库房,库管做好记录;生产物料有序摆放在专门的位置,严禁随处乱放及丢弃。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须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捡起。

  第四条胶料的'存放必须保持干燥、整洁、无杂物、无油污;夏季高温时,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谨防自硫。

  第五条库管定期向公司上报库存情况,设置物料库存警戒线,短缺后要及时向采购部门预警。

  第六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次。

  第六章产品工艺流程管理

  第一条车间所有工序员工必须按作业指导书作业步骤和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第二条生产人员按规定流程步骤操作,认真填写工序卡片,车间主任不定期巡查生产工序卡填写情况,对不认真执行的做相应处罚。

  第三条生产流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通知班长或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通知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四条偶联剂的配兑及涂胶,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要求,配兑、涂胶人员做好记录,因未按工艺要求操作,导致产品不合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芯棒预热加温时间由操作人做好记录,因加温时间不足使芯棒未达到工艺规程要求的温度,不能进行注射硫化工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当事人承担。

  第六条生产人员注意环境温度的变化并记录,超出工艺规程要求时,及时通知生产管理人员调整设备工艺参数。未能及时调整导致成品率降低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造成的损失责任人按照实际价值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第七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配置一名质量巡检,负责涂胶、硫化、挑选工序质量抽检。

  第二条硫化工序操作工应在生产中进行自检,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外观明显的(包括但不限于气泡、缺料、撕裂、缺口、破损、排气)不良品流入到下一工序不得超过10PCS以上。

  第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品应放置于专用框中,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予以解决,进而做到事中控制,不可仍进垃圾桶。不良品硅橡胶由责任人自行剥除干净。不良品禁止私藏,交由质检人员检验统计,违者罚款50元/次,发现三次及以上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每一种型号产品均应做好不良品对应项目记录,和产品质量数据自检表。

  第五条硫化工序现场生产的产品报废率须小于1%,对于报废高于1%的产品型号,应及时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解决。

  第六条组装车间在装配过程中对硫化工序进行复检,检出的不良品做好记录,交上一工序责任人分析处理。

  第七条车间设置出厂试验人员一名,按规程对组装后的成品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包装入库。不合格品放入专用框内,分析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处理。

  第八条所有不合格品严禁流入下一道工序,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第九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情节轻微者罚款10-50元/次,人为原因导致产品报废率大于1%,加大处罚力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因操作原因长期报废率超过2%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计划安排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根据月度年度预估销售情况,编制产品月度年度销售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提交生产部门执行生产任务。年度销售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中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5日提报。

  第二条生产计划管理人员根据月度年度销售计划数量及交期,结合公司产能及库存情况制定月度年度生产计划表,经公司评审后下发至生产部门及采购部门。年度生产计划应在上一年度12月下旬提报,月度销售计划在每月18日提报。

  第三条生产计划人员应对物料供应情况进行跟踪及协调,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第四条车间主任应在每月1日提交上月生产、排产总结,下月排产计划。

  第五条车间主任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排产计划下发车间安排生产,原则上同一品种产品每月排产不超过2次。

  第六条车间所有员工必须依照车间主任制定的生产排单计划进行生产,不得因模具不佳,定量考核等理由拒绝生产,对因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后果,当事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车间生产不能及时完成生产计划的,车间主任应提前一周通知生产计划人员安排外协生产。

  第八条车间主任须在本周五前将下一周产品生产计划、生产消耗品采购计划、人员休班加班计划等事项提前拟定好。

  第九条车间所有员工休班加班须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经理获批后,方可加班,私自加班,将不计产量,不计工时。

  第十条罚则: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计划完成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章计件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调动生产线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倒班人员的薪酬实施本办法。

  第二条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额定基础上,由生产部根据各工序额定、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产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每月20日统一发放。

  第三条计件员工薪酬构成

  学徒期员工=固定月薪(按考勤发放)

  正式员工=月计件工资+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

  第四条工资计算办法

  月计件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产品单价×技能系数-月不合格品扣款

  月考核工资=(个人月合格产品量-月产量定额)×超产单价

  工龄工资=100×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成为正式员工满一年起)

  不合格品扣款=不合格品数量x损失材料成本x废品系数

  技能系数:硫化工序0.95-1.1(极差0.01),装配工序0.9-1.01(极差0.01)

  废品系数:废品率1%-2%取1.1,废品率2%-3%取1.2,废品率2%-3%取1.3,废品率3%-5%取1.4,废品率5%-10%取1.5,废品率超过10%取2。

  定额个人月合格产品量:公司根据产品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责任大小、工作时间和不同的生产设备状况等条件确定:

  硫化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

  装配车间月产量定额=8000只/班/月

  第五条技能系数由车间主任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表现情况综合测算。员工未能及时完成月产量定额,技能系数只能选取1以下较低值。

  第六条全勤奖:每月出勤天数在28天及以上的奖励5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保底工资

  第八条餐补:8元/出勤天数(按月发放)

  当月因生产任务不足,员工在正常出勤(全勤)情况下,为保证员工的收入,员工平均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时,由公司为每人补贴平均工资与保底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但有以下情况的员工只按计件工资发放,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不服从分配;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的。第八条数据统计与核实工艺技术员依据生产排产单开据产品工艺流程卡,经生产部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登记编号完毕交付工艺首道班组长计件员工依据实际加工流程在产品工艺流程卡规定的位置填写生产数量及其他内容产品工艺流程卡的登记的数据经质量部门签署后生效计件员工按《交接班记录本》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每日生产数量,交当班组长确认签字审核。车间主任需要根据工艺流程卡所对应工序完成情况核实《交接班记录本》真实性后,每周六上报工作量统计表,每月2号上报月工作量统计及员工计件工资报表并存档。经生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员工计件工资报表提交人事及财务部。

  第九条异常请情况处理

  因来料不良需加工挑选及来料不符要求需退货,公司为此挑选、拖时而造成的浪费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计算,由此形成的支出由采购部门根据不良产品的比例来决定是否向供应商索赔因机器设备出现故障进行维修或者进行机器保养停产的时间,按工厂规定的金额核算工资。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品质异常,效率低、需要马上反馈至设备负责人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经生产主管确认又必须生产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补偿计算。上班时间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或者技能培训,按培训相应的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进行补偿计算工资所有因在物料等料、物料不足导致的停产,而造成的异常所浪费的工时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计算工资,并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停电超过半小时不能进行生产的,按工厂规定的金额进行计算工资所有计算工资异常由生产负责人、生产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累计一个月的异常提报人力资源部。品质异常:由于生产员工操作原因造成返工,全检,按制度处罚。

  本制度的内容如有疑问由公司领导或生产部门负责解释;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国家政策不断修改、完善。本制度自签发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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