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如何看待违约

时间:2023-04-25 18:11:13 少烁 签约违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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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看待违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毕业生如何看待违约,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毕业生如何看待违约

  毕业生如何看待违约 1

  择业如同择偶一样重要,可能你会错过最好的职业和就业岗位,但是你总要有一分属于自己的工作,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在做出决定的时候注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加上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就业压力之大大家有目共睹,在一定程度上,也迫使毕业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早早和用人单位签约,因为谁都很难说,错过这一次就业机会,以后会意味着什么,也许会遇到更好的工作岗位,会找到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平台,但是也存在找不到能比目前的单位更好的地方,正如同有人所说的当你从一片梨园走过不能回头又不能有多个选择的时候,你是摘不到最大的一颗梨子的,所以,从客观上,能够理解学生的违约,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违约情况的存在,但是从就业工作本身及就业市场维护的角度来说,又不希望违约的发生。但是究竟应该怎样看待为呢?

  一、违约的定义

  违约即违反协议书及所签订合同的约定。就毕业生而言,与单位签订的是三方协议,即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和学校,如果要违约,前提是必须征得另外两方的同意,然后就违约方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再进一步交流和沟通。尤其是当财政部的通知下发,明确高校不得再收取学生的违约金后,给学校对违约学生的管理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另外一个潜在的现象也变得越来越明显,就是学校在三方协议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学校不会提出违约,又不能追究另两方的违约责任,只是帮助学生在签约过程中就业协议书的审核,提供必要的管理与服务,那么,三方协议是否应该转变为两方协议?也许这将是所有高校面临的普遍问题,这样的转变应该说也只是时间问题。

  二、违约的类型

  (一)学生违约

  1、因为有了更好的就业单位而和所签订的就业单位违约

  也许是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压力所迫,担心找不到工作,也许是自身的想法和观念不够成熟,或许是社会上一些不可观地认识影响了自己,认为只要有单位同意和自己签约就行了,随便就和单位签约了,等到签约以后又发现,连综合能力、成绩等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都找到了比自己强好的工作单位,心里落差很大,当找到更好的单位就和原单位违约,我们希望每一名学生都有更好的单位和更高的起点,但是违约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对自己的经济方面、对单位的用人计划、对学校和单位的长期合作等等。

  2、因为考取研究生而和单位违约

  部分学生对自己考取研究生不是很有信心,也缺少坚定的信念,担心一旦考取研究生没有被录取上再联系工作,找工作的时间很仓促,而很多单位的用人计划几乎已经完成,自己选择的余地太小了,索性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现找一家单位签约,考不上研究生就去工作,部分单位认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很优秀,同意学生考取后解除协议,允许学生上研,部分单位不允许签约学生考研,学生为了能和单位签约,谎说自己不考研,等一旦考取后,就不想去工作,和单位办理违约手续很困难,甚至不得已放弃上研,这种情况对学校的影响很大,对学校和单位的长期合作蒙上了阴影。

  3、因为签约时候不了解单位,当了解后感觉单位不理想而违约

  草率签约时学生目前签约的一大通病,很多学生签约后只知道单位是做什么行业的及单位所在地,对单位的发展前景、单位规模及自己在单位的成长空间缺少必要的了解,看到别人签自己也跟着签约,从众心理明显,等发现单位和自己想象中有差距或是不适合自己发展的时候,便提出违约,对自己的经济和精神等都会带来一定的压力。

  4、因为他人的想法等原因而违约

  在违约的学生当中,我们也总能看到,学生在自己所学的申请当中,部分是由于亲人及长辈的想法,诸如工作单位离家较远,无法照顾家人,或者是因为签约之前没有征求家人的意见,家人认为单位不适合自己的发展等等,这也许是学生为自己为学在寻找借口,但是不排除存在家长及亲人的干预,在签约之前征求家人的意见是必要的,但是工作的是你本人而不是你的亲人,所以学生在签约之前一定要征求亲人等的意见,不要因为这个原因在签约之后又违约,这是最不值得的违约,无论是对哪一方,都有弊无利。

  (二)单位违约

  1、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一般而言,单位很少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单位在选择毕业生方面是很慎重的,尤其是签约之前,会反复和学生谈话,部分单位还会查阅学生档案,找主管老师谈话,以便更多的了解学生的表现和基本情况,但是一旦会遇到单位结构调整等外部因素时候,单位不得已而放弃和学生的协议时候,首先单位是非常遗憾的,自己投入了一定的人力资源成本,而又放弃的时候,他们会主动和学生解释原因,然后支付违约金的。这种情况虽然并不多见,但是也曾经发生过。从学校的角度来讲,也会尽快为学生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为学生再签约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2、推脱违约责任,拒绝支付违约责任

  这种情况虽然是个例,但是也遇到过。单位含糊其辞,但是观点是明确的,学生我们肯定是不能接收了,原因会说很多,但是就是不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作为学校来说,在和单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除了为学生再联系单位提供便利外,支持学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取消以后和单位的任何合作。

  三、违约的管理与处理

  在原来的管理过程中,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有明确地规定,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另外两方交纳违约金各1500元,如果单位和学生之间另有约定,可以在条款增补栏中注明,这样的规定是对各方的约束,一是保证单位在河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期接纳学生到单位工作,另一方面约束学生在毕业后要履行协议规定。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布)第四十八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当财政部不允许学校向学生收取违约金以后,应该说违约的人数会增加,很多单位也考虑到学生没有工资的实际情况,从感情上就放弃了收取学生违约金的打算,使得更多的学生违约将变得为所欲为。

  所以,在明年的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明确责任,将条款细划,取消原有违约金数额,将三方就业协议便做两方就业协议,违约金数额由单位和学生自己商定,推荐违约金数额在适当的范围内提高,以此来约束违约。

  违约是客观上存在的问题,不可能绝对杜绝,但是可以通过努力尽量减少,在就业压力巨大的今天,巩固原有就业市场,积极开拓新就业市场,获取大量的有效信息,已经被大家认可为就业的关键所在。减少违约的人数,保持好和原有单位的长期合作,这是市场开拓和保持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到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毕业生如何看待违约 2

  首先,定两个基调。一个是大学毕业生违约有个前提,学校跟企业方签订了三方合同——不然不可能有违约金这一项——违约金这唬人玩意违法。当然了,抛开三方协议看,其实也是一样的,无非把学校那一项去掉。另外一个——所有在企业待不下去的人,要么是能力不行,要么是心态不行。能力不行的人除非特殊原因不然基本是被公司淘汰的,而心态不行就包括了处理不好公司人际关系,发现不了个人发展空间,还有待遇问题。

  1.“关于签约,是公司和个人的双向选择。”这一点谁都不能说错。但是,有了学校的存在,呵呵。三方协议的存在也就多了一个因素,避重就轻的回答明显洗脑。

  2.“很多大学毕业生手拿多份offer,选择其中一份签了保底以求寻找更好的单位。虽然最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但很多单位的违约金都在5000左右,是个可以接受的数额。”很奇怪,违约金是学校出的还是求职者出的?学校跟你签协议之前问过求职者了?求职者做的不爽不能走了?喜欢剥削人权找你美国爹去啊。

  3.“对于这样将一些公司作为备胎,最后违约,一方面影响这个学校在一些企业中的信誉度,会为以后本校的毕业生带来很大的就业影响,并且重新办理三方协议同样比较麻烦。”这一点我重点说一下,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学生在这家公司的离职率过高,如果进行调查也是影响这家公司在学校的风评——如果学校不重视此类问题,那么这家学校被曝光之后造成的恶劣影响其实也是学校跟该公司的锅,跟求职者无关。

  4.“另一方面,往往你找到更好单位的时候,已签单位都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需求,大家频繁违约很大程度上会打乱公司的计划,给其带来额外的损失。”这一点说清楚,“更好的单位”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公司在某一方面没有人家公司优秀。这样你留或者走,那就看你自己了。其实待遇只是一方面的原因,另外的是环境能不能接受,3000块钱需要你当奋斗逼的`企业跟2000块钱给你有时间赚外快的企业给你选你选哪一方?至于频繁违约,从个人来说确实是问题,做人要守信,而频繁更换工作,要么体现你心思不稳定,要么体现你融不入公司环境。但是从公司层面来说,你家员工频繁违约,那就是你待遇各方面做得不够,是应该公司本身自我反省然后重新找到合适的待遇——做不到开什么公司?

  5.“对于以上的现象,在法律保护上和道德准则上应该怎样去看待?”这个问题不重视自身公司问题,把矛盾转嫁到白纸大学生的身上,说到底就是利用大学生不了解社会行情以及本身在学校培养成的责任感以及因此离职可能引发的负罪感。这话在大学生眼里或许就被洗脑了。但是在我这种从业多年的人看来,给钱办事,再具体点,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现在不是以前,以前老板给员工评估待遇,现在是员工跟老板商量待遇——如果公司待遇真的可以,想走的人就没有那么多。说到底,这样的公司,想拿西方资本家剥削黑人的那一套,结果发现中国是人权自由的。不正视自家问题试图把矛盾转嫁到求职者身上的企业,干脆早点倒闭算了。

  毕业生如何看待违约 3

  一、学生初入社会,职业规划不清晰

  大多数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是缺乏社会实践和经验的。大学中,学生主要以课程和理论学习为主,但是对于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训练远远不够。面对工作和社会,他们更多的是未知和迷茫。这种情况下,一些大学生可能就会在找工作时漫无目的、漫天撒网,对自身缺乏全面的认知和了解,以至于造成违约现象频发。

  二、受盲从心理影响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时基本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阅历不足就会导致他们很难不受身边人的影响,无法看清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应该是什么样的。比如,每年毕业季,都会有大量学生选择考公、考编,其中不乏有一些是真心想要去从事这些工作的,但更多的是受到父母、身边人的影响。这好像是大多数人都会存在的一个通病:“大多数人走的路即使不是大道,也绝对不会是沟渠“。在盲从心理的`影响下,频繁违约也就略见一斑了。

  三、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内卷现象严重

  “内卷”作为2021年度的十大流行词汇之一,它恰如其分地描绘出了当下大学生找工作难的问题。面对学历贬值、高学历学生人数急剧增长这种境况,诸多毕业生很难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处于对找不到工作的恐惧和毕业即失业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广撒网,这也就出现了"先签一个保底,再接着卷”这种说法。这也是导致大学生违约频繁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违约不过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它带来的危害远不止物质赔偿这一件。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频繁违约不利于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频繁违约意味着重复招聘,这就需要毕业生和企业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所以,我认为频繁违约是不应该被认同和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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