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08:25:18 薪酬管理 我要投稿

【热门】薪酬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薪酬管理制度15篇

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管理一直是企业必须面对的棘手的问题,一方面,薪酬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管理得好坏直接对员工的满意度乃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产生巨大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企业间的管理体制,企业文化以及员工的结构的差异,导致企业间实际的薪酬体系千差万别,具有及强的特定性,而企业间的互相借鉴也意义不大。因此,有效的管理薪酬体系,对每个企业来讲都是极大的.挑战。

  事实上,薪酬体系的管理最基本问题不外乎两个方面内容,即薪酬差异策略和薪酬结构策略。所谓薪酬差异策略是指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目前流行的有岗位绩效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然而这些东西归根结底是有岗位,绩效,能力和市场四要素组成,也就是说,薪酬差异策略的决定因素就是该四要素。在实际操作中,这四要素不可能达到平衡,因为由于岗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决定了不同岗位需要倾向于其中的某一因素,而其他三个因素起辅助作用。

  基于岗位的薪酬策略。采用这种策略的前提是稳定的组织结构以及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岗位所要求的职责、技能以及工作负荷都相对稳定,随着内部管理的深化,岗位与岗位之间的职责交叉以及空白都会减少,员工的认同程度高,员工公平感。但随着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越来越大,对组织内部分工提出了更为灵活的要求,其弊端就越加明显。

  基于能力的薪酬策略。这种策略适用于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以及内部需要快速变革的组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需要激励员工努力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项技能,让员工能够承担多项任务来应对外部环境。

  基于绩效的薪酬策略。适用于绩效可测度性较高的组织如销售人员等工作能够完全量化的岗位。这种策略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优点体现在激励方面,但是选择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指标,一定会随着与薪酬挂钩幅度的增加而得到改善,但很难激励员工为与考核指标无关的工作付出努力,即使这些工作有利于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另外一个极端是过分强调提成,这样做还不如将该职能外包,或许还可以更节约成本。

  基于市场的薪酬策略。这种策略一般只适用与高端和低端两个极端的人才,高端如公司高层,技术专家等,低端则可以是司机,门卫,打字员等社会通用工种。

  那么薪酬差异到底需要多大?这个问题与员工工作的相互依赖程度有关,依赖程度越大则差距就需要越小。工作相互依赖性是指员工绩效受到其他员工绩效的影响程度。在工作相互依赖性较高的组织中,薪酬差距越大,虽然对员工个人努力的激励程度强,但是抑制员工之间的协作与知识共享,降低组织凝聚力等负面作用却更大。如果组织中的工作相对独立,员工个人努力程度成为影响组织绩效最为关键的因素,则建立在个人激励基础之上的薪酬差距将会对组织绩效产生促进作用。

  薪酬结构策略体是指如何确定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的比例,也就是说薪酬结构的稳定性。薪酬结构的稳定性取决于任务目标结果的不确定程度,任务目标结果不确定性越大,与弹性大的薪酬结构相适应,反之亦然。实际体现在如销售等岗位一般需要较大比例的变动部分,而对于行政人员,大的变动部分比例则是没有意义的。

  薪酬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环境特征、组织特征与员工特征,制定不同的薪酬体系,来提升组织效率与员工公平感的关键因素,为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薪酬管理制度2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工作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 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工作岗位工资:

  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工作岗位 幼儿园 小学部 初中部 高中部

  语文、英语 550 750 900(1000) 1000(1100)

  数学 850(950) 950(1050)

  物理、化学 850 900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750 850

  音乐、体育、美术、

  计算机、常识、思品等 600 600 600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确定工作岗位工资,一种工作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工作岗位变动其工作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工作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工作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工作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工作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作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 实际工作量 ×工作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工作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幅度范围:(1) 学历职称因素:0—500元;学历 中师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0—80 80—150150—280 250—300

  职称 小二/中三 小一/中二 小高/中一 中高 特级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180—200

  (2) 教龄及获奖情况:0—500元;

  教龄 1—5年 6—10年 11——25年 25年以上

  0—300 150—400 200—500 150—450

  (3) 综合素质:0—200元;综合素质 尚待考证 良好 优秀

  0—50 50——150 120——200

  (4) 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 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 (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00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节

  1.目的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目标,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宗旨 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通过给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报酬,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在公司内部制定公平合理的报酬给付体系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尽可能地体现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3. 效力 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领域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准则和重要的依据。公司所有与薪酬相关的制度、活动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服从于本制度。

  4. 适用范围 本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5. 薪酬理念 公司的薪酬管理目标设定如下:

  5.1 薪酬水平与劳动力市场接轨,并具有一定竞争力;

  5.2 吸引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

  5.3 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绩效;

  5.4 促进组织内部公平待遇;

  5.5 推动团队协同工作。

  6. 薪酬体系管理原则

  6.1 战略原则:公司的战略体现在薪酬体系设计中,并且通过薪酬体系 的运行促进战略实施成功。

  6.2 公平原则:包括内在公平和外在公平两方面含义:

  6.2.1 内在公平:员工与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相比,觉得所得薪酬是公平 的。

  6.2.2 外在公平: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提供的薪酬是具有竞争力 的。

  6.3 竞争原则:公司薪酬体系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以薪酬调查为依据,设定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薪酬标准。

  6.4 差别原则:以工作技能、工作责任、工作条件、工作强度为要素建 立薪酬序列,按职位、年功、学历、职称确定基本工资,按绩效考核确定 绩效工资。

  6.5 制度公开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让员工清楚明确地了解公司 的薪酬政策,对自己的报酬心中有数。

  6.6 保密原则:员工基本工资的密级为机密,绩效工资的密级为绝密。 对于薪酬外泄的,或者互相打听工资的,一经核实,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 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7. 薪酬增长机制

  7.1 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 制。工资总额的确定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 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 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 持较强的竞争力。

  7.2 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 的发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 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 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 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二节 薪资结构

  1. 本公司员工薪资体系采用岗位价值、绩效贡献、个人表现与实际收入直接挂钩的结构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年终利润分享计划和福利共六大部分组成。

  2. 公司员工月薪由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福利,即:月薪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福利。

  3. 员工在公司全年的收入,即为年薪,年薪月薪季度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年终利润分享特别奖励。

  第三节 基本工资

  1. 基本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因所处职务层次不同而确定的工资收入,是员工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2. 为规范集团内部薪酬体系,根据公司当前的组织架构和职务所处层次将所有人员划分为 17 个职级,处在同一职级的所有岗位,其基本工资均相同,各职级对应职务具体见《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

  1. 绩效工资是公司为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而设立。公司对员工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周期性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原则是“月度考核、季度汇总、季度兑现”,如下表所示,具体请参见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2. 绩效考核成绩等级的评定,依据所在单位的不同性质和考核周期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绩效考核等级强制分布比例,具体办法参见《绩效管理制度》。 季度考核成绩 季度绩效工资 优秀 本人基本工资1 良好 本人基本工资0.8 合格 本人基本工资0.5 待改进 0

  第六节 业务提成

  1. 参考各公司现行的'提成办法包括拥金以及项目提成,并进行规范化处 理;同时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

  第七节 年终利润分享计划

  1. 奖金的来源:

  1.1. 公司作为决策机构与资源支持机构根据公司所有成员完成的经营指 标情况按完成利润的相关比例提取部分利润具体参见公司当年的 经营管理方案。

  2. 年终奖的内部分配原则:不同员工区别对待,以员工行政级别、年终考 核成绩与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为主要参考。

  3. 年终奖具体分配计算公式: 该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该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该员工当年度 实际在册工作月数某员工的年终奖收入 X 年终奖分配总额 ∑所在分配单位:每位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员工的行政级别 系数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说明:

  3.1 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为该员工四个季度的考核分数的平均分;

  3.2 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是指《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中的等级数字;

  3.3 实际在册月数为员工当年实际工作的月数之和,当月 15 号(含)以后入 职计 0.5 月;15 号以前入职的计为 1 个月。

  第八节 福利

  1. 福利是指公司为吸引员工到企业来工作或根据需要而设计的作为改善员 工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或作为员工基本收入补充的一系列措施或实物的总和。各职等层次员工因工作岗位与责任不同,具体享受的项目与标准会有所不同。

  2. 以下具体项目和标准仅供参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

  2.1. 年功津贴:

  2.1.1. 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企业,体现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 企业的贡献,并希望员工能与公司长期地共同发展而设立。根据公司的实 际情况,除短期劳务工外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员工入职的自然月 累计数满一年为准,不满一年不计),其公司工龄就算一年;

  2.1.2. 年功补贴按员工本人在公司的连续工龄,分段累计计算,按月发 放。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年以内30 元/年; 6-10 年50 元/年; 11 年及以上80 元/年。

  2.1.3. 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不享受年功津贴。

  2.2. 学历津贴与职称津贴不兼得,采用 “孰高的原则”确定:

  2.2.1. 学历津贴:设立学历津贴的目的是尊重知识、吸引人才,增强公 司人才储备和发展的后劲,学历津贴只适用于国家承认的毕业证 书为准限全日制教育以及自考本科以上。具体标准如下,以后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2. 大学本科毕业 100 元/月,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 150 元/月, 博士研究生毕业 200 元/月;

  2.2.3. 职称津贴:根据员工的技术职称确定,职称应以国家认证的为准, 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4. 中级职称 100 元/月,高级职称 150 元/月,正高级职称 200 元/ 月;

  2.2.5. 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不享受职称津贴。

  2.2.6. 通讯费用:详见第 12 章通讯管理规定及财务部发布的《费用报 销实施细则》。

  2.2.7. 调驻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奉命调驻外地(东莞市外)或较 长时间(1 个月以上)驻分公司、筹备、改造、招商、拓展、借 调等执行勤务时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

  2.2.8. 食宿津贴:为让员工能安心工作,便于日常管理,公司为所有提 供宿舍和公共饭堂服务,以使员工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薪酬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相对固定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不固定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员工所属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项目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薪酬管理制度5

  1、 高底薪+低提成制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再以适当或者是略低于同行业之间的提成发放奖励,该制度主要在外企或者国内大企业中执行的比较多的,比如说国内某家企业在上海的业务代表底薪是为4000,而提成是为1%。这就属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该制度是容易留住具有忠诚度的老业务代表,也容易稳定一些能力相当的人才,但该制度往往针对的业务代表学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因此业务代表不会容易轻易进去的,门槛也是相对高点的`。

  2、 中底薪+中提成制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为标准,再以同行的平均提成发放提成,该制度主要是在国内一些中型企业运用的相当多,该制度对于一些能力不错而学历不高的业务代表是有很大的吸引力。业务代表考虑在这样的企业长期发展,主要是受中国传统的中庸思想所影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样子。现在国内大部分公司是采取的制度。

  3、 少底薪+高提成制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是以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为底薪的标准,以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提成发放奖励,该制度主要在国内一些小型企业运用的相当多的,该制度不仅可以有效促进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企业也是不用支付过高的人力成本的,对于一些能力很棒、经验很足而学历不高的业务代表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其中最具创新的可以说是国内某保健品企业,该企业走的就是服务营销体系,其薪水制度为: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业务量×制定百分比(10%)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薪水制度往往会造成两种的极端,能力强的人常常吃撑着,而能力弱的人常常吃不着的。

  这里需要明白的是薪水制度远远不止以上三种的,无论是哪种薪水制度,只要能留住人才并且让企业可持续发展才是最终目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的话,绝对没有给业务人员发高了薪水或者发低薪水了这一说法的,只有发对了薪水或者没有发对薪水之分。

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_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本规定从20_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工担任。

  六、其他岗。指上述界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第三章 薪酬构成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进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龄XX元计算。

  2、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学历或员级、技工级职称每人XX元/月,大专学历或初级师、技师职称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级师、高级技工职称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级师职称每人XX元/月。

  3、农村支行津贴。为鼓励员工到山区农村支行工作,对农村支行干部员工计发农村支行津贴。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职级工资

  1、柜员岗。含综合柜员岗、授权岗、总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经理。一级柜员XX元/月;二级柜员XX元/月;三级柜员XX元/月。其中40岁以上不参与等级考核的,参照二级柜员标准计发。

  2、客户经理岗。一级客户经理XX元/月;二级客户经理XX元/月;三级客户经理XX元/月。

  3、大堂经理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经理XX元/月。

  4、保安岗。指内部人员保安岗,支行保安岗人员由总行统一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每个支行定员1人,岗位工资XX元/月。保安岗以总行安排确定的人员为准。

  5、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各支行行长(营业部经理)、会计主管按XX元/月计发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乡镇支行加计发农村支行津贴。

  6、其他在岗人员。其他在岗人员未参加柜员岗、客户经理岗考核的,按XX元/月执行。

  三、管理工资

  (一)系数的确定。

  1、支行行长。扁平化支行行长系数为2.0,重点乡镇支行行长系数为1.9,其他支行行长系数为1.8,全面负责的副行长相应下浮0.1系数。

  2、支行副行长。扁平化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6,重点乡镇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5,其他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4。

  3、正副股级。正股级系数1.5;副股级系数1.2。正副股级系数认定以《农村商业银行正、副股级干部工资系数认定方案》为依据,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级在相应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2,重点乡镇支行正副股级在相应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根据总行今年拟实现利润总额确定,直接参与含量计酬。

  五、奖励工资。

  奖励工资指依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春天行动”等活动的奖励工资。

  六、附加薪酬。

  体现薪酬的社会保障功能,包括津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等。

  1.津补贴。包括通讯费、交通费等,项目及发放标准按照上级主管行社相关规定执行。

  2.职工福利费。指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的职工福利性支出。

  3.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单位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5.补充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计缴的企业年金单位部分。

  第四章 薪金考核

  第六条 基本工资与职级工资的考核

  员工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由各支行与员工日常考勤挂钩考核,并实行倒扣制。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旷工一天扣XX元;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扣XX元;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学习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条 管理工资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基层支行人员管理工资由总行按季考核,实行指标打分及倒扣分,总行组织相关职能部室针对相关文件条款集中打分,通报各支行分项分数情况,并将综合打分作为工资考核的依据。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定量指标考核

  1、综合业务经营支行(70分)

  (1)存款净增(40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顶。考核任务按余额和积数双向考核,各占比50%。该项由业务拓展部考核。

  (2)贷款净增(15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顶。该项由信贷管理部考核。

  (3)电子银行业务(15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 20分封顶。该项由电子银行部考核。

  2、单一经营存款业务的支行(70分)

  (1)存款净增(50分)。考核任务按余额和积数双向考核,各占比50%,65分封顶。该项由业务拓展部考核。

  (2)电子银行业务(20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 25分封顶。该项由电子银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标考核(30分)

  1、安全保卫工作(5分)。该项由安全保卫部考核。

  2、优质文明服务(10分)。该项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内控(案防)管理(10分)。该项由稽核监察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对口考核。

  4、合规管理工作(5分)。该项由风险合规部考核。

  对单位获得省级先进的加3分,获得市级先进的加2分,获得总行先进的加1分。该项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 支行出现以下情况的,在内控(案防)和合规管理中倒扣分。

  1、员工行为管理。出现上访、打架斗殴、服务被投诉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1分。

  2、业务经营管理。费用报账不真实、超支;存贷款弄虚作假以及被省市级以上管理部门检查通报的, 一次扣2分。

  3、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的,内控(案防)管理和合规管理两项不得分。 第八条 计价工资

  计价工资即含量计酬工资,与支行收存、收息、业务量等挂钩。 一、参与计价工资人员:支行正、副行长和内外勤人员(不含见习期新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计价工资计酬原则:

  支行行长(不含扁平化)每月计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所在支行人平工资的2.0倍,当月考核计价高于规定部分,留存财会统计部待年终统一清算,全年工资高于规定部分的一律扣发。一般员工(含副行长)每月计价工资不封顶,允许员工工资高于支行行长工资。

  三、计价标准的确定

  (一)存款计价标准。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总行确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数为准。

  存量存款日万元计价标准。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5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积数和÷考核期天数-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万元计价标准。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贷款标准。

  收息计价原则:一是增量贷款计价标准高于存量贷款计价标准;二是自营贷款计价标准高于担保公司贷款、按揭贷款、牵头行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贴现等平台贷款计价标准。平台贷款的计价按不同贷款品种营销难易程度分类别计价,以贷款户头为基数计付工资。

  1、存量贷款计价标准。存量贷款以总行确定的清单为基准考核。 (1)平台类贷款(成员行银团、担保公司、按揭、股权保证):单户每月5元;

  (2)自营类贷款

  农村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下的每月XX元;单户1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1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5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多笔的按总额计算。

  扁平化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下的每月XX元;单户1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1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5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多笔的按总额计算。

  2、增量贷款利息计价标准。

  (1)增量贷款核算标准如下:

  增量的计价基数:总行以各支行20xx年12月末应收应计利息收入额度为基数,在此基础上的增加额为增量计价考核数;

  (2) 计价标准。

  ①乡(镇) 支行计价标准。增量贷款利息均按XX元/万元计价。

  ②扁平化支行计价标准。

  XX支行: 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社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XX支行: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350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社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XX支行: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3)推介贷款计价及分配。实行全员推介贷款,对跨行成功推介的贷款,贷款利息收入计价以承贷行增量贷款利息收入的标准计价,只计算一次工资,但贷款任务推介支行和承贷支行双向计算,计价工资按责任人、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操作员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贷款中当年到期或提前偿还贷款继续投放总行未认定为增量贷款的按存量计价标准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内外不良贷款清收计酬按风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电子银行业务计酬按电子银行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务量计价标准。

  1、计价标准。柜台业务量按0.X元/笔计价;放贷业务量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合同文本份数统计)和按揭贷款按XX元/户计价,其他贷款单笔500万元以内(含)按XX元/户计价、单笔500万元以上按XX元/户计价。柜台每笔业务的传票附件不统计业务量。柜台业务量由会计主管负责考核统计,财会统计部和稽核监察部每月抽查不少于2个支行。业务量计价工资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据实分配上报。

  2、代收代发业务量统计原则:①对代收代发业务笔数小于100笔的,按实际笔数计价,超过100笔的,基数按100笔,每增加100笔按1笔计价;②对工作量较大的重新开户代收代发业务按实际笔数计价;

  ③代收代发过程中,错账处理的业务按实际笔数计价。

  3、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计价。对安装有自助设备的支行,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补助工资按每台XX元/月计发。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需加钞维护的ATM、CRS)的'支行每台增加XX元/月。

  第九条 奖励工资。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计发的奖励按上级规定计发;“春天行动”按总行春天行动方案考核计发;阶段性目标任务计发的奖励按职能部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方案计发。

  第十条 会计主管工资

  一、基本工资。与日常考勤等挂钩,按月由所在支行将考核情况上报财会统计部考核计发。

  二、绩效工资标准。会计主管系数1.2,其中聘任为副行长(副经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长(副经理)系数执行。

  三、绩效工资考核。系数1.0的工资参照总行机关人员,由财会统计部、稽核监察部和业务拓展部按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按季考核兑现(考核分值:财会统计部50分、稽核监察部30分、业务拓展部10分、风险合规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满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实际得分考核。超过1.0的系数工资,按季参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据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终总清算。

  四、各支行应分配会计主管存款任务,任务数不能低于总行相应职级人员,任务内存款不得计价。

  第十一条 信贷主管工资。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为信贷主管岗位工资,按季由信贷管理部按其工作情况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 人员调整后计价工资分配

  一、贷款计价工资。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其营销的存量正常贷款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原则上应移交给承贷支行现客户经理。该部分贷款利息以承贷支行计价标准计价,按原贷款责任人70%、承贷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责任人负责该笔贷款的收回,原责任人调到总行的负责到期清收,但不参与计价。承贷支行现贷后管理人员负责该笔贷款移交后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含按期结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计价工资。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其个人揽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计价标准由该支行考核计发。

  第十三条 总行机关人员严禁在基层支行直接或间接获取绩效工资。一经查实的,全额扣回所得绩效工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总行或上级管理部门借用人员,借用期间工资由总行计发。

  第十四条 受处分、处理人员工资。

  一、下岗(离岗)、待岗人员。下岗(离岗)、待岗期间只发最低工资(崇阳县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下同);

  二、撤职或降级人员。从撤职或降级次月起,执行新职级工资标准;

  三、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人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在处分期内按职级工资的50%考核发放,开除留用人员只发最低工资;

  四、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收审期间停发工资。审查结束,没有问题的补发相应工资;有问题给予处分、处理的,按相应处分、处理类别计发工资。

  第十五条 内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内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人事部门根据省行管理规定计发。 第十六条 病、事假期间工资。

  一、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按病假实有天数扣减职级工资(应扣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病假天数),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二、病假超过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按月扣减职级工资,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至医疗期满,只发基本工资;

  四、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职级工资按本单位职级工资考核平均水平计发,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五、请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职级工资按实有事假天数扣减工资。

  扣减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事假天数;

  六、请事假超过1个月的(一个月内请假超过2 1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事假期间只发最低工资(所在地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计发效益工资;

  七、 旷工3天以内(含3天)的,按天扣减应得工资。

  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3天以上的,全额扣减当月应得工资。

  八、假期工作。按规定享有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资按应得工资全额计发。

  九、不在岗人员只发基本工资,其他工资不予计发。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七条 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一、组织领导。总行成立以董事长任组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任副组长的薪酬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行薪酬管理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会统计部、人事教育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业务拓展部和电子银行部组成,负责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门职责。人事教育部负责每月基础工资及职级工资的管理和确定;财会统计部负责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及计价薪酬的审核、汇总及兑现。财会统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业务拓展部和电子银行部负责对各支行年度业绩真实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标的考核;各支行负责按月公示各自支行个人业绩和考核情况。

  第十八条 台账管理。员工业绩台账是计价工资考核真实可靠的依据,各支行必须加强对存款和贷款等业绩台账的管理,总行业务拓展部负责督促检查台账管理情况。

  一、各支行行长是台账管理和工资考核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主管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台账的登记与管理工作,由业务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台账应做到每日登记,并由员工和会计主管签字确认,按月汇总公布。对业绩台账有异议的,可在各支行公布后三日内向所在支行行长提出诉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录员工见习期内由所在支行建立个人业绩台账,其工资不参与薪酬分配。见习期满后,视同正式员工参与薪酬分配。

  第十九条 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础工资和职级工资。按月结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后,交财会统计部计发。

  二、效益及含量计价工资。各支行行长负责考核,员工签字确认。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员工绩效计算出上月到人计价工资交总行财会统计部审核、汇总;每月5日前财会统计部将工资汇总数据下达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须将拟兑现到人的工资造表签字后上报总行财会统计部再次审核汇总,每月15日前由总行财会统计部将工资交营业部通存直达兑现到人。原则上总行核定的工资必须按月兑现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资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兑现到人,年终将考核情况上报财会统计部备案。

  三、奖励工资。由总行相关部室按各自职能以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兑现。

  四、管理工资。由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报总行财会统计部计发,年终总清算。

  第二十条 严格检查,确保落实。总行业务拓展部和稽核监察部要定期检查支行业绩台账登记及执行情况,确保薪酬分配落实到位。各支行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开展工作,对考核办法、计价标准、业绩台账及工资兑现方案予以公开,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XX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薪酬管理制度8

  本质:根据具体工作的复杂程度和职责大小,将工资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由于工作的性质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划分方式

  特征:大体上可以反映出劳动者之间的劳动质量程度的差别,在同一等级内部劳动质量的差别不容易分辨,具有相对稳定的参考标准。

  作用:它构成一切薪酬制度的基础;它成为薪酬调整和衡量的主要手段;它已成为薪酬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 薪酬结构:是指企业员工之间的各种薪酬分布的具体组成以及比例,它包括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 薪酬成本在不同员工之间的'安排

  第二部分:具体职务和岗位工资率的安排

  第三部分:员工薪酬不同部分的具体比例安排

  第四部分: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之间的变动 薪酬等级制度的类型可以根据工作、能力、综合结构等标准,对其进行划分:

  1. 能力薪酬制度

  (1) 技术等级制:根据企业员工所掌握的技术复杂程度和劳动熟练程度来相应地划分员工等级与工资水平的一种薪酬等级。技术等级制所显示出来的等级的差别体现在技术等级和工资表上。

  (2) 能力资格制:是指按照能力和资格进行分等的薪酬制度。比较典型的代表是年功序列制,即按照企业员工的工龄长短和相应工龄所计的工资额来确定工资等级,是一种终身雇佣关系下的薪酬等级制度。

  2.工作薪酬制度

  工作薪酬制度分为职务工资制和岗位工资制。选择这两种薪酬等级制度时,需要考虑的仅仅是“工作”,而不应该是“人”。因为工作薪酬制度顾名思义就是针对工作分等级而设立的,谁担任什么等级的工作,谁就相应地领什么等级的工资。

  3.综合薪酬制度

  综合薪酬制度指的是综合各种标准来设置薪酬单元结构的等级薪酬制度。也就是说,通常薪酬管理者会连同工作、能力等因素一起综合考虑,将薪酬分配在不同的支付因素中,构成一种复合的薪酬等级体系。

  薪酬单元设置通常包括四个方面: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

薪酬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战略性原则:薪酬设计以公司战略为导向机制,与公司战略相配合。

  市场竞争原则:员工薪酬保持在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均水平以上。

  公平性原则:根据员工多承担和公司的贡献,以及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水平。

  适时调整原则:公司薪酬制度将定期由综合办公室或相关部门修订,员工的薪酬将依据新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绩效进行适时的调整。公司将定期与市场上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福利水平作比较,以保持竞争力。

  遵守国家法律原则:公司各项薪酬制度的制定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基本原则。

  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三、适用范围

  xx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正式员工。

  四、薪酬构成

  1.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1)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

  2)绩效薪酬部分:包括绩效奖金、销售提成及其它单项奖金;

  3)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和各类津贴;

  4)福利薪酬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它福利;

  2.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薪酬组合,详见附件一《各类人员薪酬组成表》。

  五、薪资调整

  公司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公司在本地区行业及劳动市场上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公司总裁办将在总裁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公司在对薪酬体系作全面评估后,对其作可能的修正以适应公司内部及行业、劳动市场的要求。

  (一)整体薪资调整

  1、工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2、工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公司根据与绩效挂钩及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两低于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个人薪资调整

  1、基于业绩、工作表现而引起的职位的变动而调薪。职位变动包括:晋级、晋等、晋职。

  (1)晋级: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B级(良好)及以上者,可以在本职等内向上晋升一个职级;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2)晋等:等级制员工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等级制员工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3)晋职: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晋职。具体由集团、下属公司及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呈报集团总裁核准后执行。

  2、基于能力调薪。公司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公司业务需要的,公司能够认可的。

  3、此外,发生一些其他的情况也会调薪。比如,公司对岗位重新评估,公司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薪酬管理制度10

  但独立学院院校薪酬普遍存在与母体院校差距较大、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是促进独立学院院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各地高校纷纷开立独立学院院校,以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由此带来各独立学院院校竞争日益激烈。在这样的环境下,要取得长足发展,争取更多优质生源,要求独立学院院校在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对优秀教师管理方面不断提高水平。目前独立学院院校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不仅可以满足青年教师的物质需求,而且通过绩效考核得分等方式可以体现出教师对学校的贡献度,同时也体现了学校管理层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认可,增加青年教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所以,充分发挥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将有力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吸引优秀青年教师。

  一、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在独立学院院校教师供求关系的平衡过程中,参与者都希望能够找到需求、供给及对应价格的平衡点。但由于国内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独立学院院校发展的初级阶段,使学院院校教师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学院院校方面希望以相对少的支出,来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教师作为经历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希望在付出相应的劳动之后,获得与自己教育背景、所在地区相对应的收入。在独立学院院校及所属教师博弈期的现阶段,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一)与母体院校的平均薪酬差距较大

  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院校的表面薪酬与母体院校基本持平,但是,从整体薪酬来看,独立学院院校明显落后于母体院校,例如,母体院校教师享有的福利待遇明显优厚,出差、培训等各项补贴均高于独立学院院校教师,晋升通道也比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多样化。因此,独立学院院校的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难度大、人才流失率高,在很多重要教学岗位上只能依靠母体院校的教师资源来补充,长久下去这种方式也违背了创办独立学院院校的初衷。各母体院校的管理层应重视独立学院院校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合理,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在得不到满意的整体薪酬的环境下,很难培养出符合学院院校发展目标的教师。

  (二)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

  与母体院校的整体薪酬相比较,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原本就存在较大的心理落差,优秀教师自然会对提高自身薪酬存在较高的期望,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管理制度中的绩效考核方式不合理,导致教职工之间的绩效工资没有区别,不能体现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特点与优势,教职工干好干坏所得并无明显差别,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公平性无法体现,绩效工资应有的激励作用不能发挥,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很少有独立学院院校教师愿意在教学上进行创新。

  (三)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结构不合理

  独立学院院校的薪酬结构一般只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虽然部分学院院校有自助性福利和非物质性薪酬相应的制度,但在实行上很不理想,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很难享受到应有的整体薪酬。这种现象对原本有自主意识的优秀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归属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长久下去,必然会造成优秀教职工的流失。另外,部分独立学院院校甚至在薪酬结构设计中未将教师、管理与工勤三种差异很大的岗位的工资体系区分开,不能体现独立学院院校的岗位差异和付薪差异。

  二、独立学院院校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20xx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开始新一轮的改革,全国高校正式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对于独立学院院校来说, 吸取各自母体院校的薪酬改革的经验,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符合独立学院院校自身发展的目标,同时,独立学院院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所属教师的薪酬主要来自于母体院校和部分自创性收入,独立学院院校应在符合自身经济情况的前提下,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一)设置符合独立学院院校自身情况的岗位和任职条件

  1。独立学院院校岗位设置。目前,我国独立学院院校中大多资深教职工均来自于母体院校,为使该部分优秀人才能够尽心为独立学院院校的教学工作作出贡献,并留住人才,独立学院院校的岗位设置应尽量与母体院校相似。整体上可参照我国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三类划分,各独立学院院校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再进行细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教授岗位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五至七级,讲师岗位八至十级,助教岗位十一至十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高级管理岗位一至四级;中级岗位五至六级;初级岗位七至十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技术工岗位一至三级,普通工岗位四至五级。虽然目前我国独立学院院校达到各岗位中高等级的人数较少,但这样的.等级划分明确了职工晋升路径,也可以缩短来自于母体院校的资深教职工的适应期,同时也给独立学院院校自主招聘和自身培养的人才有了明确的自我提升方向。

  2。设定符合独立学院院校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在我国,高校具有规定各类岗位任职条件的权利。各高校会将取得一些特定成就或成为学术组织的负责人作为高级岗位的必需条件,如教授、副教授等。独立学院院校目前的发展阶段按照一般高校的规定要求来设置岗位任职条件显然不适用。因此,独立学院院校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各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或组织来设置适合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例如,专业技术岗的高、中和初级职称的比例问题,目前国内高校应达到的标准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2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3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50%。鉴于目前独立学院院校正处在竞争激烈的发展初期阶段,可以适当提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的要求。如,建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3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4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下降至30%。 3。对岗位编制进行严格管理。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教职工的利益,对岗位编制的管理必须要严格执行,评审和聘用需分离执行,必要还可以增加监督团队。同时,经档案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可执行年龄已满的教职工退休的手续。同时,为适应独立学院院校发展的需要,对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设置一些较灵活的岗位调整和职称聘用的方法。

  (二)以3P模式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岗位、绩效、工资为一体的薪酬模式,进行不同岗位的职责分析,确定岗位类别,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使用绩效考核工具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工资的发放。以此形成设岗定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为一体的管理制度,来完善和规范独立学院院校的整体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在具体的实施办法方面,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学院院校教职工的建议,整体实施办法需要与学院院校教职工实际工作内容和业务紧密相关,从量化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进行综合的绩效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执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应有来自于不同部门的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此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是薪酬组成中最灵活的部分,由于绩效考核可以体现教职工的教学成绩和工作贡献,设计完善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可以对提高教职工对学院院校的肯定程度和工作积极性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在绩效工资的设计中,根据岗位不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比例应有所不同。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例,绩效工资可由科研绩效、教研绩效、超课时量工资等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可以灵活的设计发放的频率和时间节点,可将年度绩效平均到每月份或每季度当中,并且按照固定比例发放,剩余部分在本年度末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核算。独立学院院校可适当提高绩效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以此来体现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激励性质,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强化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的福利和奖金

  独立学院院校进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时,可以增加符合独立学院院校特点的薪酬,如与学院院校经营状况和学院院校本身重点学科密切联系的福利和奖金。在传统节假日分发福利给学院院校教职工,不仅能够表达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而且能够通过少于工资奖金的支出,来达到更好的增加教职工归属感和荣誉感的效果,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奖金发放上,可以明确与学校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并且在管理制度中尽量明确,以此增强教职工与学院院校荣辱与共的意识,增强代入感,将学院院校发展与个人需求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目前人才流动频繁的社会现状中尽量做到稳定现有人才,吸引外部人才,来达到独立学院院校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提高薪酬定位水平

  与母体院校相比,独立学院院校由于所处地区、学院院校收益等各方面原因,整体薪酬水平处于明显的落后地位,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以满足独立学院院校的发展需求,独立学院院校应提高其薪酬定位水平,在目前非物质性薪酬满足程度受条件限制的情况下,以物质性薪酬来吸引并挽留人才。同时应该通过广泛开展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来弥补非物质性薪酬的不足,以激发本院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尽量的增加达到薪酬上限的的岗位普及率,为在校工作的人才提供更多发挥的空间。独立学院院校提高教职工的薪酬定位水平是建立合理的、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

  (七)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

  独立学院院校加强薪酬绩效管理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强化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考核标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加快人力资源的积累。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设计时,需要强化学历、培训经历、教学经验、获得的荣誉等反映教职工人力资源的重要因素,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重视专业性、技术性等方面的考核,以此作为提高独立学院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薪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乃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订定员工之薪资结构与给付原则,并将升迁、奖惩等办法共同订定之。

  第二条 薪资决定的原则

  员工薪资比例,应考虑社会的薪资水准、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龄、尽责态度、年资及物价指数变化等原则下,而订定之。

  第三条 薪资包括基准内薪资及基准外薪资两大部份。

  第四条 支付期限

  薪资之计算期间,乃自上个月20日开始至该月21日为止之薪资,并于每月25日给付薪资。

  第五条 薪资之非常给付

  员工结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灾害时,可不依前条之规定,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提前支付薪资。但薪资给付以已执勤之薪资为基准。

  第六条 薪资的给付型态为月薪制。

  (一)员工申请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时,公司得依规定给付相等之薪资。

  (二)员工请假时,则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请假日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三)员工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则依下列计算方式,直9接由薪资中扣除。但缺勤时间未超过30分钟者,则不9扣薪。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总时数]/ 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四)主管阶级在第3项及第4项之请假时,薪资扣除额最多以3日为限。

  第七条 中途进入、退出公司的薪资计算

  薪资计算期间进入公司服务或离开公司时,得依下列方式计算之:

  (基准内薪资+基准外薪资的交通津贴)′上班日数/每个月规定平均勤务时间

  第八条 薪资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资之支付,通常以现金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二)经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后,亦可将薪资直接汇入员工之银行帐户内。

  (三)但薪资所得税及劳保费用,则直接从薪资中扣除。

  第九条 平均薪资

  (一)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平均薪资之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资=前三个月内平均薪资总额(基准内薪资+基准外薪资)/前三个月内之平均勤务日数

  (二)平均薪资之计算,不含临时性的薪资及奖金。

  第十条 休业津贴

  (一)公司因经营不善或受社会经济变化之影响,不得不暂时休业时,得于休业期间给付员工之休业津贴。

  (二)休业津贴则依平均薪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给员工。

  第十一条 无工作经验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无工作经验之员工薪资,除参考基准内薪资之计算外,并与同业间之薪资比较后决定。

  第十二条 中途采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员工,其薪资计算除依第11条规定外,对于员工任职前之经历及年龄,则依职能资格等级来区分。

  (二)若为单纯的'劳务之勤务时,不论其学历及经历,而给予其职能等级第1等之职务。

  第十三条 未经公司同意就职者,不给付薪资。

  第二章 基准内薪资

  第十四条 基本薪资

  基本薪资是由年龄薪资、年资薪资及职能薪资所构成,其标准如下:

  (一)年龄薪资 第15条(年龄薪资参考表)

  (二)年资薪资 第16条(年资薪资参考表)

  (三)职能薪资 第17条(职能薪资参考表)

学 历 别

职能资格等级

总 合 职

定 型 职

中学毕业

1等14级


9,050

高中毕业

1等24级

11,250

10,050

二、三、五专毕

1等34级

12,500

11,050

大学毕

1等22级

14,125

12,875

  第十五条 年龄薪资

  年龄薪资以15岁为基准年龄,每月以给付肆仟元之薪资为基准,每增加一岁则按下列标准给付。

  16-25 壹佰贰拾元

  26-35 壹佰伍拾元

  36-45 壹佰元

  46-50 陆拾元

  50岁以上之年龄薪资则以捌仟元为基准。

  第十六条 年资薪资

  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标准给付年资薪资

  1-15年 壹佰元

  16-30年 陆拾元

  31年以上 肆拾元

  第十七条 职能薪资

  (一)职位包括总合职及定型职两种。

  (二)“总合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8种等级,并依据职能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三)“定型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四种等级,并依据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四)职能资格等级需经由人事科评定后,依评定之标准划分员工最低等级、级职薪资及升等,其评定标准如下:

  第十八条 附加薪资

  (略)

  第十九条 职务津贴

  各级主管之职位别,得依下列规定给付津贴。但主管因晋升(降级)时所发生之异动,其薪资计算则依第7条之规定处理,并采取按日计算。

  (一)总经理 14,000元-16,500元

  (二)副总经理 11,200元-14,000元

  (三)部门经理 8.800元-11,200元

  (四)部门副经理 6,200元- 8,800元

  (五)主任 3,800元- 6,200元

  第二十条 特别津贴

  对于职务困难度高、责任艰巨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员工,公司得视其工作困难程度,给付特别津贴。

  第二十一条 扶养津贴

  有扶养家属义务之员工,得依规定申请办理扶养津贴。但扶养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

  (一)配偶 1,000元

  (二)直系亲属六十岁以上者 400元

  (三)直系亲属及弟妹未满18岁者 400元

  第三章 基准外薪资

  第二十二条 时间外勤务津贴

  员工因业务上需要而必须在勤务时间外继续完成业务时,公司得依员工加班时数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予时间外勤务津贴: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 一个月规定平均上班时数′1.30

  第二十三条 假日出勤津贴

  假日出勤津贴之计算同前条之规定办理.但隔日补休者,则不给付该项津贴。

  第二十四条 深夜勤务津贴

  深夜勤务时间乃自晚上十时至翌日清晨五时为止之勤务,其津贴之计算,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管理阶层之主管不得申请时间外勤务、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务津贴。

  第四章 调薪及升迁

  第二十六条 调薪

  公司视业务成长率及员工之绩效成绩及贡献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调薪。

  第二十七条 定期调薪的内容

  (一)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及核定调薪两部分。

  (二)自动调薪乃调整基本薪资中的年龄薪资(依第十五条之规定)及年资薪资(依第十六条之规定)

  (三)核定调薪乃调整基本薪资中之职能薪资(依第十七条之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 金

  第二十八条 奖金的支付

  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据人事科及各单位主管评估在职员工之勤务考绩、出勤率及贡献程度后,决定奖金发放之标准。

  第二十九条 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7月)奖金之计算期间,乃自去年10月21日开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并与七月份之薪资一并发放。

  (二)下期(12月)奖金之计算期间,乃至本年度4月21日开始至10月20日止,并与十二月份之薪资一并发放。

  第三十条 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薪酬管理制度12

  一、目的为规范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薪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公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公司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公司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公司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公司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公司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公司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公司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公司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公司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公司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公司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公司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公司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公司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公司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公司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薪酬管理制度14

  一、华为简介

  华为于1987年成立于中国深圳,全球第二大通讯设备供应商,全球第三大智能手机厂商,也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创新,与合作伙伴开放合作,在电信网络、企业网络、消费者和云计算等领域构筑了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优势,并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企业和消费者等提供有竞争力的ICT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20xx年合同销售额160亿美元,其中海外销售额115亿美元,并且是当年中国国内电子行业营利和纳税第一。截至到20xx年底,华为在国际市场上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排名前50名的电信运营商中,已有45家使用华为的产品和服务。

  目前,华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140多个国家,服务全球 1/3的人口。

  20xx年4月22日世界500强中华为排行全球第351位与对年相比上升一位。

  二、华为薪酬制度制定依据原则

  华为的薪酬制度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本身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能力、职业技能、职业生涯发展等因素制定的。也是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三、华为薪酬制度内容简介

  华为实物收入的形式是:工资、奖金、安全退休金、医疗保障、股权、红利等,薪酬结构如下: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学历确定档次,但学历在其中的影响非常有限,尤其是当员工工作1~2年后,收入基本上就与学历没有关系了。从社会上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员工实行协议工资制,一般都比应届毕业生高20%。在岗位正式工作半年左右开始加薪,加薪幅度的主要依据是个人表现、所在部门以及公司当时的盈利情况。研发、市场、客户服务等生产部门属于在投入上首先保证的机构,原则是向研发和市场倾斜,向一线倾斜,这些部门的加薪幅度普遍高于行政、后勤、财务等服务性部门。

  2、福利(补贴、社保基金)

  首先是员工福利全部货币化。交通补贴、膳食补助每月都是直接发给员工,医疗补贴除办理社保医疗卡外,也打入了个人门诊账户。货币福利分两大类。一是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和出差补贴。由于工卡可以在公司餐厅就餐及在基地的所有服务设施(超市、理发厅、健身场所等等)消费,因此交通补贴实际上用途广泛。交通补贴每月都直接发到员工的工卡里,不得取现。在每年年底高于一定数额或离职时可以一次取现,扣20%的个人所得税。出差补贴分国内出差补贴和

  海外出差补贴。根据职位、出差地的艰苦程度、危险性等标准计算,标准乘以实际出差的天数,就是可以拿到的补贴。一般在出差回来后报销时领取。

  其次是公司替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按照每月基本工资15%的比例划拨,员工离职时可一次性提取,扣20%个人所得税。

  3、加班费

  加班费的标准基本上是以员工的月基本工资除以每月法定工作日乘以加班天数。

  4、年终奖

  年终奖是根据员工的贡献、表现、职务等颁发,干满一年,一般员工在1万~3万元左右。一般来说,市场系统、研发系统的骨干最高,秘书、生产线上的工人等做重复性工作的员工最少。

  5、内部股票分红

  华为集团的内部股票分红成为员工工资和奖金之外的第三种激励手段。员工的持股原则是“入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员工在入职1~2年后,公司根据其职位、表现、工作业绩等分配给一定数额的内部股票,员工一般用自己的年度奖金购买内部股票。在华为集团高速发展时期,内部股票分红高达70%,不过这种红利一般都又转化成了新的股权,因此,在离职前,员工实际可支配的现金并不多。“华为”的内部股票在员工在职期间不可转让,员工离职时,集团根据一定的比率回购,员工一次性兑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华为集团员工个人收入的成分和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创业初期,华为集团员工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基本工资,在发展的低潮期,一度连工资都难以按时发放;创业中期,老员工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分红;20xx年以后,员工收入来源主要是绩效工资。

  6、

  注:13C应届本科生

  13C-15B助理工程师

  15A--16A普通工程师B

  17C-17A普通工程师A

  18B-19B高级工程师B

  19B-20A高工A或技术专家 (华为技术专家的技术等级和待遇等同于三级部门主管,若高级专家最高可达到一级部门正职的技术等级21A-22B)

  19B/A三级部门主管

  20A二级部门主管

  21B/A--22B一级部门主管

  22A最高等级。

  四、华为薪酬制度评析

  1、华为的薪酬战略是基于发展阶段的薪酬模式选择

  企业在初创、成长、成熟、衰退等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巨大的差异,企业需要采用不同的薪酬模式与之相匹配,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方案。华为在创立初期,各种资源处于“不支持”状态,企业对雇员多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薪酬发放以非经济性薪酬和非货币化薪酬为主,以减少奖金激励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压力。而在企业快速发展和成长的时期,华为采用“压强原则”,提供有竞争性的薪酬,吸引“垄断”人才。该薪酬模式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尽相同。

  2、华为的薪酬战略是基于经营战略的薪酬模式选择

  企业在进行薪酬设计时必须考虑外部竞争性、内部公平性和员工公平感。而企业在薪酬水平的定位(外部竞争性)上一般选择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类型相匹配。在华为的创业初期,由于受到资源的硬性约束,企业只能通过整合和利用组织所拥有的资源来强化组织优势即实行内部成长战略。虽然在货币薪酬上华为此时落后于市场平均水平,但是华为通过与员工共担风险,体验着创业和开发新市场的激情,分享着企业未来的成功。这些非货币性的激励构成了华为早期薪酬战略的重要内容。在进人高速发展阶段之后,华为一直采用“有竞争性的薪酬”来吸引企业所需要的各种人才,采用市场领先型薪酬策略。薪酬体系中的各个部分基本上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高薪酬作为第一推动力牵引公司成长。

  3、华为的薪酬模式与企业发展阶段相匹配

  企业在初创、成长、成熟、衰退等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企业需要采用不同的薪酬模式与之相匹配。而华为在早期时的企业薪酬的激励效用主要是靠支付员工非资本性支出设计能够最大程度的为企业的经营节约现金支出。

  在企业快速发展和成长的时期,华为提供有竞争性的薪酬,吸引人才,从而使得企业在竞争中能够提供高于同行业的薪酬,为企业大量聚集人才提供了保证。一直到现在,华为公司的薪酬水平也是高于同行业的。华为公司在20xx年上半年整体上调了工资水平,并且在下半年还会有调整工资的措施。

  华为20xx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在雇员费用这块的支出是306亿元,以华为11万员工计算,其员工平均年薪近28万元。虽然公司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达到28万年薪的标准,但是华为的薪酬高于同业这还是为企业的竞争提供更多的支持。

  4、华为的薪酬战略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华为坚决推行定岗、定员、定责、定酬的待遇系统,以绩效作为竞争工具。1996年,华为从英国引进任职评价体系,又请美国HAY公司作薪酬顾间,从此建立了华为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合理的薪酬设计,从而解决了内部公平性问题。华为的战略观点是在薪酬体系构建匕要实现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的辨证统一。

  五、完善华为薪酬制度措施建议

  薪酬结构待改善。华为已经进入企业的成熟发展期,企业成长速度减缓。因此,华为在薪酬管理方面更多的关注绩效奖金及可变薪酬在薪酬结构中的构成,适当降低薪酬成本的压力。

  华为主要注重外在的货币激励,对培训机会、工作满意度、工作环境改善等等的内在激励不足。对此,华为应尽量减少员工流失,加强人力资源风险防范意识,对于各类风险都有理性的预测和解决方案。更多的注重薪酬的长期激励及增加福利。

  薪酬制度是随着组织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展的。以工作为导向注重组织短期利益和内部资源开发利用、将薪酬视为成本中心的传统薪酬方案越来越无法适应组织的发展需要。组织只有实施与企业战略密切想关的战略薪酬,才能取得人才竞争优势,为企业源源不断提供具有竞争性、高绩效的人力资源,为企业远景、使命、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保证!同时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特色,切记在模仿中迷失了自己。企业在进行战略薪酬设计时应根据自身发展的内部环境因素如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战略、企业发展阶段、企业文化设计与之匹配的薪酬模式。不选最优,只选最好,只有这样,才能让华为的薪酬制度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进而创造出巨大的价值,使自身处于有利的竟争地位!

薪酬管理制度15

  一、公司体系的构成

  工资:

  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

  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五、下列员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围之内:

  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

  2、外聘人员。

  六、凡具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施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七、下列情况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发布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加薪必要时。

  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3、其他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八、基准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能工资)、补贴(资格等级津贴和职位津贴)等两大部分。

  九、工龄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区别,制定“工龄工资参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实施调薪。若物价上涨时,工龄工资亦随其比例变动而调整。

  2、初次任用员工的工龄工资,除了第一年应依照“标准学年毕业工龄”的工资标准任用外,工作满一年时,得依照“自然工龄”工资标准支付。

  十、职能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绩来制定员工的职能工资。若物价上涨,则职能工资额应随之发生变动。

  2、各等级的级职工资,以该等级的初级工资作为调升级职工资的标准依据。

  3、员工晋级增资时,以晋级前的职能工资加上资格等级的晋到级加薪标准,

  晋级后的金额若不满晋级的级职工资标准时,应以标准职能工资为基准。

  十一、初任职位人员的工资规定如下:

  1、新进员工的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及录用年度作为毕业年度,其标准见表1:

  表1新进人员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标准表

  学历标准工龄职能等级基本工资

  研究生毕生25岁三等30级5000元

  大学毕业22岁二等29级3000元

  专科毕业21岁一等18级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决定其任用工资标准。

  3、初任工资标准,除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外,对于同行业间的工资标准也须一并考虑。

  4、公司对于初任者的工资,可在10%的范围内,依员工表现状况来决定其增减。

  十二、凡具有资格等级第五职等到第九职等及特别职等、一职等的员工,公司依下列资格等级给予津贴。

  表2员工资格等级津贴表

  资格等级特别职等

  一职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资格津贴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下述规定支付职位津贴。

  表3员工职位津贴支付表

  职位主管经理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职位津贴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准外工资包括下列七项:

  1、住宅津贴。

  2、抚养津贴。

  3、交通津贴。

  4、派遣津贴。

  5、特殊工作津贴。

  6、外勤津贴。

  7、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十五、住宅津贴是对因无自用住房而必须租赁房屋的职工所做的补贴,其标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1、需抚养家属且住房人数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贴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不另行补助住宅津贴。

  (1)居住于公司员工宿舍的单身员工。

  (2)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贴者。

  3、员工资格家属抚养状况有所变动时,应提出申请变更住宅津贴。具有或丧失津贴接受资格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下一工资支付日前),根据申请事由办理津贴增额或减额。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厂宿舍的员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亲属的家中者,每月给予100元的住宅津贴;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

  的员工亦适用此项规定。

  十六、抚养津贴的规定如下:

  1、抚养津贴是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所补助的津贴,抚养津贴的标准如下:

  (1)配偶的抚养津贴额,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属(抚养人数以不超过4个人为原则),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抚养津贴或抚养家庭人数增加时,则需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津贴。津贴享受资格丧失或抚养人数减少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内

  (下个工资支付日之前),根据申请的事由办理津贴额的增减事宜。

  3、员工亲属具备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抚养津贴:

  (1)配偶。

  (2)满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满18岁的子女。

  (4)身体残废且无工作能力的直系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时在本公司工作时,按一人发给补助抚养津贴。

  (2)员工本人为养子时,可向公司申请抚养津贴赡养父母。

  十七、交通津贴的规定如下:

  1、员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交通津贴,但以使用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为限。

  2、交通津贴发放的标准以通车单程距离达10公里以上的员工为给付对象,公司应以补助定期车票或一个月25日来回月票的金额为基准。

  十八、员工奉命调驻外地执行勤务时,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贴:

  1、经公司承认的房屋租金或旅馆费用,可依实际费用的使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

  2、调驻津贴除作为补助员工的租赁费用外,另拨出基准内工资的5%作为员工调驻外地的开销和补贴。

  3、调驻津贴的计算,从调派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贴支付的对象包括警备员和设备管理员,每月以补助600元津贴为基准。

  二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规定时间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付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1、规定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8?5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2、一般工作时间外,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为止的超时工作津贴

  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9?0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3、规定工作时间为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应依下列标准支付津贴(单位:元/小时):

  (1)自晚上十点至十二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6?50=夜班津贴

  (2)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7?00=夜班津贴

  4、第七职等以上的员工不予补助时间外工作津贴。

  5、带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则依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的方式处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则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不予扣除

  工资:

  1、行使公民权时。

  2、调驻休假。

  3、婚假。

  4、丧假。

  5、灾害休假。

  6、年度带薪休假。

  二十二、奖金的发放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并考虑到员工的表现,原则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两次确定并发放奖金。

  2、奖金的计算及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发放。

  (2)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发放。

  3、从奖金计算期间开始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放。

  4、员工若已达58岁,则其奖金在按一般计算方式计算出来以后,以其金额乘以80%作为奖金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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