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公租房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宁武鸣公租房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在本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
2、在本城区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或者等于13平方米。
3、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4、已与本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5、没有违反《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拓展相关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1、南宁市武鸣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4、主申请人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5、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6、居住状况证明;
7、已与本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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