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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公租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公租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新就业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南京户籍;
(二)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四)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刚毕业的大学生申请公租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
(二)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本单位公示10日。
(三)用人单位应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报送市住保中心审核,市住保中心审核通过后,登报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材料: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所需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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