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21 09:11:28 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制度资料

  一、各公司部门卫生区域划分:

  ①泸州十建负责办公楼(以楼梯阶划分)南片场地及一楼卫生间的.打扫;

  ②策划部负责本办公室门前走廊至楼梯阶;

  ③林鑫公司负责办公楼北片场地的打扫;

  ④财务部与采购部负责二楼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财务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购部周二、周四);

  ⑤办公室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

  ⑥长达岚皋监理公司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及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阶卫生打扫;

  ⑦工程部负责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

  二、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一天上班前,按时清理各自职责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并坚持卫生清洁。

  2、随时坚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走廊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保证地面无污物和其他剩余遗留垃圾。

  4、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坚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掉电器、照明电源。

  5、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就该负责区域的公司定期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第四条:监督与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公司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职责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第三次对职责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

  2、每周由办公室人员对各公司负责的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贴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理解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反馈。同时,公司办公室理解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4、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期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xx公司全体。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运行部共同推进公司现场管理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运行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公司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公司工程办绿化管理处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条供应部门对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办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全办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安全办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按需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七条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无备用的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九条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条公司安环部应结合实验室的监测数据,每年邀请第三方机构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安环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安环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环部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安全办、设备环保部、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办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各分厂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办一份备案

  第六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安全办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进行分配管理,各生产单位在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办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办。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一、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杜绝生产工艺废水外排。

  二、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三、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全办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统偷排废水或有毒液体。

  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雨水或生活污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第八章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定义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十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一、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各单位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九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大气污染事故、水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等。

  第三十六条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

  (一)轻度环境污染事故(即轻度一级环保事故)。

  1、有组织排放: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有组织排放半小时内超标(小时均值未超),或其排气筒冒烟在1分钟以下的;或者无组织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三)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如煤气泄漏引起人员中毒。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五)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报告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主任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环部部门,由安环部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安全环保处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第三十八条事故的调查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安环部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各运行班组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或部位。

  2、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5、事故现场的照片资料等。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2、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第四十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

  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时,遵循环保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1、环保法规遵从:明确企业需遵守的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确保各项生产活动合法合规。

  2、环境影响评估:设立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对新项目或重大变更进行评估,预测并减少潜在环境影响。

  3、环保设施管理:规定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升级标准,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4、废弃物处理:制定废弃物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的'规定,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5、能源管理:推行节能措施,优化能源使用,降低碳排放。

  6、环保培训与宣传: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营造绿色企业文化。

  7、环保绩效考核:设立环保指标,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参与环保工作。

  内容概述: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具体包括:

  1、生产运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2、产品设计:鼓励研发环保型产品,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负担。

  3、供应链管理:要求供应商遵守环保标准,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环保水平。

  4、社区关系:与周边社区建立良好沟通,处理好环保问题,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5、法律责任:明确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法律责任,预防和应对环保纠纷。

  6、突发事件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环境突发事件,减轻环境损害。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锅炉房废气经TXD型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7、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化验室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

  公司成立公司、企业、班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面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处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1)、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7)、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8)、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一、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生产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4、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二、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公司应加强对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和SO治理设施,并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做好运行记录。

  3、公司应积极采用废气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4、公司应尽可能的选用低硫煤,以减少SO的产生。

  三、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炉渣、生活垃圾和煤矸石。

  2、公司应做好对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回收填埋。

  3、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煤矸石进行处理和填埋,保持场地道路的通畅,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四、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证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处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五、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六、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主管人员2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报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罚、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保领导组工作岗位职责

  一、环保领导组承担本企业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和监测任务,具体负责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督;

  二、负责协调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各类业务往来,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

  三、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五、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六、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七、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八、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促进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神华集团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电厂环保管理的机构与职责、生产中环保技术监督管理、环保设备管理、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环保技改项目管理、技术指标管理、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环保设备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环保日常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

  电厂的生产全过程必须依法保护环境,坚持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在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使其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转。

  第四条

  环保设施包括电厂的脱硫、脱硝、除尘器、废水处理装置、灰场、煤场、烟囱和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等,完全纳入环保管理和技术监督内容。

  第五条

  电厂的生产系统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环保设施在良好状态或允许的范围内运行,防止超标排放及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电厂生产采用新技术实现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制定和实施污染防治规划,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电厂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生产技术部,实行环境保护设备管理、环保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考核制。生产技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拟订、分解与监督考核,技术改造工作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电厂的环保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三)负责制定环保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方案、可研初审、立项审批工作和参加设计审查工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技改项目的监管、实施、验收工作;

  (五)参加新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

  (六)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

  第九条

  电厂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环保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上报并实施电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申报环境保护治理项目;

  (三)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四)组织实施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污染治理项目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项目;

  (五)负责完成电厂新建、改建、扩建电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政府审批,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工作;

  (六)做好电厂的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工作,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检修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将脱硫、脱硝、除尘器等主要环保设施视为主设备对待;

  (八)落实环保治理项目资金,积极申请各级政府部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

  (九)做好电厂环境污染事件、纠纷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环保设施监测工作,定期开展设备安全性评价;

  (十一)按时报送各类统计及分析报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监督总结;每月按时填报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报表等内容;

  (十二)组织环保设施消缺、维护检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项目计划及技术方案编制;

  (十三)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检修技术记录、环保减排台账以及各种原始技术资料、图纸档案等。

  第三章新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条

  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写完成后由公司组织预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必须认真落实燃料品质分析的代表性,确保设计硫分、灰分等参数与实际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设计标准不能低于可研、环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环保设施的选型和安装要保证质量,符合工艺导则要求,使其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环境保护内容有重大变更时,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向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投产时应达到如下环保要求:

  序号

  项目要求

  环保设施与主设备三同时率

  监督检查是否全部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三同时率100%

  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1)监督工程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如不能达到时要协助发电企业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2)审查发电企业提出的解决方案并监督见证方案实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达标率100%

  除尘效率

  参与除尘器的选型,监督检查除尘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烟尘排放达标,除尘效率不低于设计值,电场投运率不低于98%

  脱硫、脱硝设施效率

  参与脱硫脱硝设备的`选型,监督检查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投运率大于96%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监督检查废水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废水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污染物排放达标,废水处理率100%,设施运转率95%,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噪声治理设施治理效率

  监督检查噪声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噪声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灰渣处理设施与综合利用

  监督检查灰渣处置和综合利用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灰渣输送储存符合设计要求,综合利用率达到先进水平。

  8煤场防尘措施

  监督挡风抑尘网、水喷淋装置安装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前,要做好生产准备工作,组织环保设施运行、检修培训工作,确保环保设施调试、投运正常;通过168小时后立即向环评审批的环保管理部门(国家环保部)上报试生产报告。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时,各项环境保护性能指标达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单位要在3个月内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的监测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由建设单位向公司申请预验收,提供执行环保“三同时”总结、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联网证明等,公司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预验收,经公司预验收通过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门提请验收。

  第十七条

  电力建设项目对外谈判、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条款;环保管理人员参加审核招标文件。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应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条

  重大技改项目涉及原工程环评重大变化的,要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表(书),上报公司申请预审,预审通过后上报当地政府进行环评、可研审查。

  第四章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电力生产部年初下达环保设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设施运行检修管理检查,审批环保技改项目,跟踪环保设备隐患治理;开展环保技术监督,调查污染事件;维护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

  第二十条

  电厂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保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编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国家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提出环保控制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任务与环保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一)环保改造项目纳入公司技改项目中,公司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对环保技改项目做好技术把关,并组织重大环保技改项目可研报告预审工作;

  (二)电厂要做好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项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和论证工作,报公司立项审批。项目应明确负责人、完成时间、投资额和预期达到的环保效果;

  (三)对公司批复的环保技改项目应按时启动,落实资金,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跟踪督导环保改造项目进展,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项目完成并正常投运后3个月内,由电厂向公司申请验收,重大环保改造项目一般应在3个月内通过公司验收或后评估验收;

  (五)出现政府部门临时提出的环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计划中没有项目计划的,电厂要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增项申请报告和可研报告(脱硫、脱硝、灰场等大项目做环评报告)上报公司电力生产部,并履行可研审批、立项申请程序。

  (六)重大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序号

  项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环境影响评价

  (1)委托有可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对项目可行性论证。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可研报告预审查。报告修改后报公司或国网公司审查立项。

  (2)脱硫、脱硝、除尘器改造、废水回收等大型环保技改项目要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地方政府审批,取得项目备案证。

  1.4.2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1)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环境容量及影响评价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条例、标准和规定进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2)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审核、修改,完成工程设计最终版。

  (3)监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计方案要符合环评报告要求、符合国标和地方标准。

  (4)监督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复循环利用。

  (5)监督环保工程设备选型,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1.4.3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

  (1)监督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同时安装、同时调试

  (2)监督环保设施的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专业工程验收规范,建立实施环保设备监造、检验、验收的监督管理程序

  (3)调试前,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审查调试大纲和技术措施,监督调试过程的实施,各种设备运行效果符合环评要求、设计要求和出厂技术要求

  1.4.4竣工验收

  (1)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建立环保设施联动试运记录和试运转记录

  (2)项目通过168小时后向批准环评报告的环保部门上报试生产申请报告。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测试,验收测试要求机组负荷大于额定负荷的80%,验收测试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4)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5)编制上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环保部门、公司参加现场验收

  第二十二条

  主要环保指标管理

  环保主要排放指标要做到废水、废气各项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总量不超政府部门下达的总量要求;环保设施投运率、效率达到设计要求;灰渣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要求;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电厂主要环保指标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每月如实上报环保主要指标,对出现异常指标必须进行原因分析上报。

  主要环保监控指标:

  序号

  指标分类

  具体指标要求

  环保设备投运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环保设备与主设备同步投运

  (2)电除尘电场投运率>98%

  (3)脱硫设施投运率>97%

  (4)脱硝设施投运率>98%

  (5)废水处理设施投运率≥95%

  (6)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投运率99%

  (7)灰场设施完好,不应发生污染纠纷

  污染物排放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烟气污染物处理率100%

  (2)烟气排放达标率100%

  (3)废水处理率100%

  (4)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5)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6)废水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7)废气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8)SO2、NO、烟尘排放绩效满足环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处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达到上级要求

  (11)化学锅炉清洗废液排水的达标率100%

  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条

  电厂应明确环保管理和环保信息报送人员,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汇总环保上报数据和资料,及时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填报各项环保信息和实时数据。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电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及国神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考核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或标准为依据;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总工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编制、管理的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依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及环保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环保)技术规程。

  在编写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时,首先应对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环境和职业危害事故的相应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以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必要性就是要在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风险程度,为减少和防止风险而应采取的相应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机械、人员素质情况制定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就是要做到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各项目在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应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2.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3.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4.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5.检查、验收标准。

  第七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3.两层以上交叉作业、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5.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6.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业)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必须报分局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2.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3.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2.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3.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5.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

  6.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7.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8.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在编制前应规范进行策划。

  9.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经工会、安全、质量监管部门会审。

  10.分包队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经技术、安全、质量监管部门会审,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规范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计划。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名称;

  2.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内容和目的;

  3.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4.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和负责人;

  5.施工开始日期、施工计划进度和完工日期;

  6.措施执行情况与效果。

  第三章 技术措施的交底和执行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核准后执行。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

  1.工程开工前,单位总工程师将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合同安全技术要求等情况,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向参与施工作业的全体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交底;技术措施要发放到每一个作业面。

  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作业中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4.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利用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员工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安全交底。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连续、重复施工,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重新交底。

  各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填写安全环保技术交底记录。交底记录要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归档存放。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由施工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技术管理、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项目安全环保、技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掌握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完善对作业过程的巡视。

  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每周一次的跟踪检查。

  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中所要求的安全设施实施建设,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性。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落实形成的安全环保防护设施,应由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遇有损毁、失灵、变形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

  分局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附 则

  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要规范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管理台账。

  项目按季度发布安全技术管理简报。

  项目在工程开工之前或停工三个月以上复工前,必须编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划,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环保设施、警示标识及标志平面布置图。

  本办法由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施工例会制度》),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部门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 织对所属部门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第三条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各企业环境保护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企 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完成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下达或规定的环境保护指标要,并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负责本公司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编制本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现场处理方案,并组织培训。

  (六)组织实施本公司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落实工作。

  第三章 环境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建立环保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二条 各级部门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其直接领导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监督管理。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单元对与其业务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三条 环境保护的专业管理要与全员性管理以及其他专业管理相结合,形成纵横交错、上下协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计划管理.各部门应将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条 设备管理.要将环保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并与施工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环保设施、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应单独建立和存放。

  第三条 指标化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指标体系。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是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环保有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中所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职责和必须达到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一条 所有新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二条 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所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手续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严禁出现“三边"工程。

  第六章 事故应急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编制本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 各部门应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第二条 各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的需要,配备控制污染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应急设备和物资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第三条 对从事可能发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组织演习。

  第七章 宣传、培训教育管理

  第一条 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二条 各级企业在培训干部和员工时,要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列为基本内容之一。要经常开展环保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环保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第三条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时机,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 加强国内外相关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环境保护交流活动.在安排技术引进、出国进修、技术交流和专业考察时,应对环境保护业务予以考虑。

  第八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检查可采取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临时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综合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其它类别检查可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试行)》同时开展。

  第二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依据年度环保责任书和相关考核办法,负责对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考核。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门应该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应列入年度资金预算。

  第三条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运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未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将追究企业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未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或降低环境保护设施技术性能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在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未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的,将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认可,而擅自对环保设施实施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

  尊敬的乐山市运管局峨眉山市运管所:20xx年6月26日贵局的各位领导亲临我司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对我司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情况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给我司提出了很多的宝贵意见及发现我司现场有许多不足之处,我司将针对贵局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如下整改:

  1、为宣传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整改措施:现已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宣传上墙。

  2、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已建立此项制度且作为制度牌上墙。

  3、维修人员缺技术负责人、电器、涂漆.、质检员。

  整改措施:技术负责人证、电工证、漆工证、质检员证、已落实。

  4、部分操作规程缺失。

  整改措施:操作规程整改完毕。

  5、未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未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整改措施:已制定排查计划表和隐患排查表。

  6、“三单一证”填写不规范。

  整改措施:现将“三单一证”填写规范

  7、两个灭火器失效。

  整改措施:已更换灭火器。

  鉴于本事件的发生给贵局的领导们带来的不便,在此表示深深的歉

  意。同时也万分感谢各位领导为我司的`发展提出如此宝贵的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指导,谢谢!

  三重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盖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

  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在各类施工、生产活动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保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

  2、环境影响评估:预先评估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3、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污染控制策略。

  4、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环保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5、废弃物处理:规范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存储和处置。

  6、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推广节能降耗,鼓励资源循环利用。

  7、员工培训与意识提升: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强化环保行为。

  8、环保监控与审计: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内部审核,确保制度执行。

  内容概述:

  1、法规遵循性:确保所有活动遵守《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环境管理计划:制定详尽的环保行动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和实施步骤。

  3、环境应急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

  4、绿色采购:优先选择环保型设备和材料,减少环境负担。

  5、环境绩效考核:将环保表现纳入员工绩效评估,激励环保行为。

  6、社区沟通:与周边社区保持良好沟通,解决环境问题和投诉。

  7、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和更新环保政策,持续改进环保管理效果。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

  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又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工作,首先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把环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紧绷环境保护这根弦,认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责。

  二、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三、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四、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公室主任兼职环境保护干事,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环保无小事,事事有落实。

  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措施,生产、拆解、储存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检查,防止有重金属及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七、环境保护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环保意识,经常检查、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消除隐患。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的义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3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查开展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解决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突出问题,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各项政策、法规,有效解决建设项目环保突出问题。以清查、整治建设项目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总目标;以摸清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健全环境管理档案为前提;切实把建设“政府满意、人民满意”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落到实处。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检查过程中查处的学校校内外环境,主要包括学校厕所的清理、周边环境的治理、校园环境和楼道环境及室内环境。

  3、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环境整治的检查指导工作。

  (一)成立环境整治文稿组,协助学校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档案归类。

  组长:

  成员:

  (二)成立环境整治督导组,协助学校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日常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组长:

  成员:

  (三)成立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上报档案资料等工作。

  组长:

  成员:

  (四)后勤保障组,职责是负责联系清扫所用的工具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

  组员: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调查摸底时段(8月19日上午)

  按照专项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对学校周边环境问题逐个排查,确保所有项目不遗漏,坚决做到问题一个也不放过。对清查出的问题必须逐个列出,并明确提出整治要求、完成整治时限等内容。

  2.完善整治时段(8月19日下午至8月21日)

  针对第一阶段全面摸底清查出的各种环境整治问题清单,由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清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对下达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的`问题,由环境整治督导组促其尽快全面落实限期整改要求;并由文稿组教师编撰活动总结和简讯,保存好第一手资料,以图片和影音资料的形式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检查整改、验收情况、对环境重视不够造成上级督导检查的影响恶劣的环境保护系列问题,形成集中整治高压态势。

  城台乡中心学校

  20年8月19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一个礼貌、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职责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坚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坚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八条: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坚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坚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坚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办公楼公共区域职责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职责到人。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星期五午时为学习、劳动日,通常情景下室外卫生职责区每2星期打扫一次,如地面较脏应随时打扫。

  第十六条:冬季下雪时要以雪停为令,随时做好积雪清扫,积雪应扫至绿化区内。

  第十七条:室外卫生职责区划分:

  办公楼西墙——1号库东墙为界(含宣传橱窗)由综合部负责。

  办公楼西墙——警卫室外xx米处为界(含宣传橱窗、停车场)由采购部负责。

  办公楼两侧道路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七条: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制度

  1 、目的明确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职责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批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3 、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编制。

  3.4 、分公司经理根据机构设置负责划分项目分公司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未列入本职责范围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4 、 资源需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工作流程

  5.1 、总则

  5.1.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公司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5.1.2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5.1.3 、各级副职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负责。

  5.1.4 、必须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5.1.5、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专业公司和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正职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决策和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全监察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监察工作。项目分公司和专业公司成立相应的组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着统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项目分公司经理应根据分公司机构设置和分工、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分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对未设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专业公司经理根据人员分工和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安全职责。专业公司经理对下属有关人员的职责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本职责的规定作调整。

  5.1.7、 本制度未制订安全职责的岗位,由所属部门制定,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5.2、 各级与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5.2.1、 公司总经理职责

  5.2.1.1、 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和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1.3、 批阅上级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2.1.5、 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参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确保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专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对安全工作严格奖惩;

  5.2.1.8、 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2.1.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5.2.1.10、 组织或委托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1.11、在向职代会报告的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员工和员工代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5.2.2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1、 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2 、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内容,领导党群组织和政工部门,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群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6 、责成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5.2.3.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安全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掌握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责在公司的工程协调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

  5.2.3.2 、负责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3.3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对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3.4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3.5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下属部门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3.6 、对没有成立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业绩的审查;

  5.2.3.7 、组织或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4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职责

  5.2.4.1、 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4.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4.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和奖惩规定。

  5.2.4.4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5.2.4.5 、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4.9 、负责审批劳动防护用品、营养津贴的发放标准。督促及时采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 、后勤多经副总经理职责

  5.2.5.1 、对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多经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

  5.2.5.2 、负责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5.3 、批阅有关多经单位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5.4 、负责组织并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5.5 、主持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

  5.2.5.6 、审批多经单位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负责组织、督促及时采购、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6 、纪委书记职责.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负责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落实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由于违纪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凡因领导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等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5.2.7、 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7.1、 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保证体系,健全公司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7.2、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制;

  5.2.7.3、 组织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订技术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5.2.7.4、 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7.5、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5.2.7.6、 组织编制并审批公司投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负责组织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查及审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

  5.2.7.8、 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审定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5.2.7.9、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5.2.7.10、 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5.2.8、 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职责

  5.2.8.1、 组织并督促分管部门在进行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8.2、 在组织检查、总结经营工作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2.9、 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职责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督促财务部门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和安全奖励的开支;监督、指导做好员工工伤和企业财产保险工伤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保险赔偿处理工作。

 5.2.10、公司工会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有关条例,开展群众监督网活动。

  .2.10.1 v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5.2.10.2、 负责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的有关条例,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健康群众安全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

  5.2.10.4、 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为实现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5.2.10.5、 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群众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5.2.10.6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5.2.10.7、 审议安全奖惩办法,按照规定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0.8、 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职业健康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2.10.9、 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5.2.10.10、 督促和协助行政对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和女职工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参与劳动鉴定工作,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督促和协助行政及时做好康复、治疗、疗养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5.2.10.11、 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贯彻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制止超体能工作,限制加班加点。对必要的加班加点,督促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经费,按规定在生产工作现场设置可靠充足的劳动保护设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应要求有关方面予以完善、补充或更换。

  5.2.11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支持并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活动,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献计献策;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员工劳动保护权利、威胁员工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中的群众监督作用;参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奖惩条例的审定,并就涉及员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完善其内容;帮助、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竞赛,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规定参加员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决;及时反映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2.12、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5.2.12.1、 负责制定办公区域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

  5.2.12.2 、负责合理安全调度办公用车。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用车。

  5.2.12.3、 负责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12.4、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材料。协助做好重伤及以上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

  5.2.12.5、 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规程、规范和资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职责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13.3、 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和参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集体和个人的重要考核内容。

  5.2.13.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13.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5.2.14.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14.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14.3、 负责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在提拔、使用干部时,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在员工晋级、评奖时,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5.2.14.4、 负责按定员编制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部门人员;

  5.2.14.5、 负责审定人员和机构编制,按照劳动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生产一线人员定员定编合理,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2.14.6、 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职业防护用品和津贴发放标准,。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14.7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负责组织职工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它职业危害的检测;

  5.2.14.8、 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工作;

  5.2.14.9、 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的提取;

  5.2.14.10 、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在进行干部任职资格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考核;

  5.2.14.11、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干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5.2.14.12、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

  5.2.14.13、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员工和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负责办理违章和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手续。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5.2.15 公司卫生所职责(设在人力资源部)

  5.2.15.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5.2.15.2 协助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职工的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禁忌和职业病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15.3 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负责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医护,协助鉴定伤情。

  5.2.15.4 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

  5.2.15.5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协助不设卫生所的工程点配置急救药品。

  5.2.15.6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15.7 监督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财务部职责

  5.2.16.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16.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16.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和公司财产保险工作。

  5.2.17 公司经营开发部职责

  5.2.17.1 负责在进行经营活动、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组织编制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签订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17.4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把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施工业绩、安全管理状况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17.6 参加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8 公司审计职责

  5.2.18.1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生产资金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合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2.18.2 负责审计经营承包中安全费用的正确使用和事故损失费用情况。

  5.2.19 对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审计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监察部职责

  5.2.19.1 协助考察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政绩状况。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纪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参加因干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执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5.2.20.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编制投标书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中标后的施工管理中组织检查落实。审查未设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参与审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机械拆装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参与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5.2.20.3 在工程协调会和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及时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20.6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5.2.20.7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按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5.2.20.8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20.9 在固定资产的设备招标中,把设备的安全性能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采购的设备安全可靠;

  5.2.20.10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组织季度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20.11 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2.20.1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5.2.20.13 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20.14 负责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属固定资产管理部分施工机械、安全器材及采购后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的设备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负责做好机械设备仓库、堆场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参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在分公司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21 体系部职责

  5.2.21.1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

  5.2.21.2 组织评价和确认公司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编制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2.21.3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门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5.2.21.4 提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需求;

  5.2.21.5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实施;

  5.2.21.6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等文件的编写、颁布、修订;

  5.2.21.7 负责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确认、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信息交流;

  5.2.21.9 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评审提供资料;

  5.2.21.10 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职责

  5.2.2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负责由公司管理的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劳动保护、防暑物品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及设备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23 多种经营产业部职责

  5.2.23.1 督促多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23.2 负责建立健全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5.2.23.3 督促多经企业按时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措费用的计列和提取;

  5.2.23.4 协助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多经企业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与管理;

  5.2.23.6 组织和参加多经企业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多经企业人身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5.2.24 分公司经理职责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监察部门;

  5.2.24.2 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24.3 审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5.2.24.4 批准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4.5 保证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安全工作严格按奖惩规定实施;

  5.2.24.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5.2.24.7 组织并参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5.2.24.8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4.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5 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分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25.3 领导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双文明建设工作中,注重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5.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5.2.26.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分公司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在项目的专业公司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6.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26.4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26.5 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5.2.26.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26.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协助分公司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6.9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27 分公司经营副经理职责

  5.2.27.1 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27.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27.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奖惩规定,贯彻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办法;

  5.2.27.4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5.2.27.5 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28 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28.1 对分公司的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28.2 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28.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28.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指导编制人员按投标书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分类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和安全使用状况;

  5.2.28.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5.2.28.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28.8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会(包括分公司、专业公司分工会)职责

  5.2.29.1 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措施和计划。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对新进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对换岗人员、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29.5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反馈行政领导并督促及时解决,协助行政限期治理,严格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送达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及其它职业危害工作环境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超标立即限期治理,对治理难度大的问题,协助行政组织攻关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达标的职业危害作业点,要协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向上级报告;

  5.2.29.7 督促和协助行政组织职工、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及时协助做好治疗、康复、疗养工作和落实有关待遇;

  5.2.29.8 参加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现象;

  5.2.29.9 每季度召开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会议,讨论收集整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总结、布置季度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5.2.29.10 督促行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

  5.2.29.11 督促行政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加班加点,对必须加班加点要督促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5.2.29.12 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5.2.29.13 会同女职工组织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29.14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

  5.2.29.15 配合行政对班组安全建设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协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动,分工会主席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

  5.2.29.16 参与伤亡事故及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及时上报事故和职业危害情况。

  5.2.30 分公司办公室职责

  5.2.30.1 负责制定办公、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锅炉和为生活服务的场所、设施的维护管理。

  5.2.30.2 负责饮食卫生和生活区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5.2.30.3 负责办公用车的安全调度及应急情况下车辆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30.5 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30.6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5.2.30.7 紧密围绕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生动活泼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起草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和材料。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和资料。

  5.2.30.9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30.10 协助工伤事故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门职责

  5.2.31.1 负责组织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31.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31.3 协助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31.4 协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2.31.5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协助解决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31.6 协助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5.2.31.7 负责安全考核的实施和安全奖励的提取。

  5.2.31.8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5.2.31.9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5.2.32.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32.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33 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5.2.33.1 在进行经营活动的同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33.2 在组织编制分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33.4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5.2.33.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33.6 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参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5.2.34.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审查一类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和审定二类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5.2.34.3 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总平面的布置与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成品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5.2.34.4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的同时,检查、验收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三同时”。

  5.2.34.5 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及时协调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作业条件,促进安全施工。

  5.2.34.6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34.8 负责现场机械安全使用情况的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34.9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有关项目。

  5.2.34.10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34.11 负责安全施工措施的分发管理工作。负责分发安全规程、规范和安全资料。

  5.2.34.12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定期组织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34.13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门职责

  5.2.3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现场的实施细则。

  5.2.35.2 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

  5.2.35.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仓库管理、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中安全防护设施的催交供货。

  5.2.35.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36 、分公司卫生所职责

  5.2.36.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发放供应工作。

  5.2.36.2 、负责新入厂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36.3 、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协助做好伤情鉴定工作。

  5.2.36.4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

  5.2.36.5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36.6 、负责饮食、饮水等生活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卫部门职责

  5.2.37.1 、组织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加强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等 “四防”工作。

  5.2.37.2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负责开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

  5.2.37.3 、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和防火、防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37.4 、负责组织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7.5 、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5.2.37.6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2.38 、专业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责

  5.2.38.1 、对本单位在各工程点所承担的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38.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负责组织编制、批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5.2.38.3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38.4 、负责配置保证各工程点安全施工的各项资源。

  5.2.38.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38.6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2.38.7 、负责组织对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业指导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对各工程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38.8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负责提出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本单位在各点的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8.10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38.11 、负责对分包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38.12、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39 、专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责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39.3、 领导和带领本单位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2.40、 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包括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职责

  5.2.40.1、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0.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40.3、 负责组织编制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及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审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二、三类作业指导书。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5.2.40.4、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0.5、 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5.2.40.8、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40.9、 参加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项目专业公司(系指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机构)经理(副经理)职责

  5.2.41.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2.41.2、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41.3、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41.4、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41.5、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41.6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5.2.41.7、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1.8 、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1.9、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41.10、 受本专业公司经理委托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42、 班组长职责

  5.2.42.、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5.2.42.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2.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2.42.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的安全小结。

  5.2.42.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2.42.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指派专人带领新工人上岗工作。

  5.2.42.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施工中,严格按作业指导书(任务单)的要求组织施工。

  5.2.42.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5.2.42.9、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负责按规定安排对本班组使用的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2.12、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5.2.42.13、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5.2.43、 班组(专业、项目)技术员职责

  5.2.43.1、 负责本班组(专业、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3.2、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5.2.43.4、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2.43.5、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维护。

  5.2.43.6、 参加班组(专业、项目)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5.2.44、 施工人员职责

  5.2.44.1、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5.2.44.2、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5.2.44.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2.44.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5.2.44.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本单位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5.2.44.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2.44.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5.2.44.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

  5.2.45.1 、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2.45.2 、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5.3 、监督检查分公司、专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

  5.2.45.4 、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5.5 、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2.45.6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5.2.45.7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协助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中层干部的岗前安全教训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

  5.2.45.9 、参加工程投标文件和属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参加公司自身基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未设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赁在外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5.10 、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5.11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5.2.45.12 、负责对分公司和专业公司进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并监督试验、鉴定工作。

  5.2.45.14 、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5.15 、 组织制定公司本部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加强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2.45.17 、 负责公司范围内消防器材的调配与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

  5.2.45.18 、 负责对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5.2.45.19 、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5.20 、对环境保护和生活与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5.21 、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参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5.23 、对公司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5.2.46.1 、 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6.2 、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2.46.3 、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的第一级安全教育。

  5.2.46.4 、 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6.5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6 、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6.7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6.8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5.2.46.9 、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2.46.10 、 参与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6.11 、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鉴定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5.2.46.13 、 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14 、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5.2.46.15 、负责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负责对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5.2.46.16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5.2.46.17 、协助分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6.19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人身、厂内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7 、专业公司(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5.2.47.1 、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5.2.47.2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7.3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审查三类作业指导书。

  5.2.47.4 、 参加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2.47.6 、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2.47.7 、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5.2.47.8 、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协助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5.2.47.10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5.2.47.11 、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5.2.47.12 、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5.2.47.13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5.2.47.14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5.2.47.15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47.16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5.2.48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5.2.48.1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5.2.48.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2.48.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5.2.48.4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2.48.5 、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5.2.48.6 、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5.2.48.7 、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6 、监测与改进

  6.1 、在安全检查时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2 、在机构和部门职能调整时,对本职责作相应的调整。

  7 、 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7.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xx]49号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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