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2 16:59:27 制度 我要投稿

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补贴津贴+奖金

  1、 基础工资:是为保障员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职责、技能、工作难度及行为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和价值而支付的工资。(岗位的价值)

  3、补贴:作为公司给与员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员工均享受。我司的补贴具体是:午餐补贴、通讯补贴。

  4、津贴: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岗位的特殊性给与的报酬。我司的津贴具体是:交通能源津贴、领导职务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

  5、奖金:是由根据员工工作业绩的优良和公司经济效益状况而支付的工资。

  其支付的额度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息息相关。我司的奖金具体有:绩效奖金(工作业绩)、总经理嘉奖。

  第二章 具体构成内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标准年薪额×40%÷12)+月度补贴津贴]+年度公司效益奖金(标准年薪额×60%)+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2.提成工资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标准年薪额×40%÷12)+月度补贴津贴]+年度岗位绩效奖金(标准年薪额×60%)+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3.结构工资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津贴)+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4.协议工资制:是指先确定薪酬额,再按照结构工资制或年薪制的内容结构及标准分解薪酬组成的薪酬制度。实行协议工资制属于特殊薪酬情况,一般仅对从公司外部引进优秀人员时适用,需要适用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申请,公司薪酬委员会研究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5、内容解释:

  5.1 月度底薪:即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资。

  5.2 月度补贴津贴(试用期、临时工不享受)见下表:

  ●福利项目 适用人员 标准 备注

  ●午餐补贴 全体正式员工 100元/月 直接用于为员工提供工作餐

  ●通讯补贴 全体正式员工 50元-300元/月 领导300元、销售100元、其他员工50元

  ●交通能源津贴 公司领导 300元/月 下班不便或有私家车员工

  (汽油费) 关键岗位 100元/月 需申请经总经理审批

  5.3年度公司效益奖金:

  与公司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

  5.4岗位绩效奖金:

  与个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标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

  5.5总经理嘉奖奖金:

  是公司总经理或管理执委会根据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况和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度和关键度、员工本人的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等,可能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的单项奖金,其每年是否发放、以及如果发放其计发的标准和具体金额等由总经理或执委会决定,人力资源/财务部负责计算并备案。

  第三章 薪酬确定

  第一条 公司领导类岗位(即执委会成员)人员薪酬的确定

  总经理岗位的薪酬由董事会确定,其它公司领导类岗位的薪酬由总经理在董事会确定的原则内根据本制度支持文件《领导类岗位年薪系数表》的规定和总经理确定的当年年薪基数确定。

  第二条 部门领导类岗位人员薪酬的确定:根据公司的聘任、任命文件,由总经理根据《领导类岗位年薪系数表》的规定和总经理确定的当年年薪基数确定。

  第二条 各领导岗位的年薪额一经确定仅对当年度有效。

  第三条 销售类岗位人员年薪的确定:由总经理根据公司销售指标的情况,结合员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销售业绩,按照公司《岗位工资对照表》确定,确定岗位等级与工资标准。

  第四条 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岗位工资的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岗位工资对照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对员工本人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的考评,确定岗位及岗位工资级别报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岗位工资一经确定仅对当年度有效。

  第五条 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试用期内原则上以招聘岗位的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具体拭该新员工的能力、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况定岗位等级与标准,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绩效)。

  第六条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行3-6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采取固定工资,标准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专科生(男1100,女1000)。见习期满根据任职的岗位,进入岗位的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对照公司《工资标准对照表》定级定标(同第五条)。

  第七条 实习生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300元)。

  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技术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技术工资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几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 管理津贴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工资计算方法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 津贴)÷26÷8×加班时数。

  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六、薪资调整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七、附则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外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一、基本原则:

  1.企业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把物质利益作为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公司薪酬制度建立在岗位责任制、经营责任制、对员工工作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结合考评给予必要的薪酬,依靠员工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扎根于华之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人力资源部综合后,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公司撮薪额的45%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试用期员工、驾驶员、保安(门卫)、文员、非正式员工等。

  2)年薪标准:由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确定,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薪资结构

  1.岗位工资:

  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依照该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2.工龄工资

  1)一般员工:岗位工资x2.5%xn(n为工龄)。

  2)老员工(入公司时间三年以上):岗位工资x3.5%xn(n为工龄)。

  3)工龄工资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1/4,超过者按比例最高值发放工龄工资。

  3.奖惩浮动工资:

  指生产部门根据内部考核标准对员工实施奖惩的一种额定工资。

  四、工资支付制度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奖惩浮动工资为足月工资;试用工资按日计工资。

  五、薪资的发放

  1.发放原则:根据公司目前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2.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当月的薪资,由人力资源部劳资文员逐一请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报相关主管负责人审批。

  2)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的薪资由总经理审批,非年薪资制员工薪资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审批。

  3.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4.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上月8日放,如遇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则提前发放。

  5.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它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6.薪资调整: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完成率及生产目标完成率考虑社会生活水平和变化、员工年度考核、贡献程度等多项要素后,由总经理决定调整系数。调薪以上年9月至当年2月和当年3月至8月份作为考核期。

  7.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部门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30%。

  8.零星调薪:

  1)员工薪资调整严格按照考核、考核管理办法作为考核论据,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于季度的末月对员工的薪资进行一次调整,特殊薪资调整由总经理审批。

  2)员工的薪资调整只能在岗位工资1.5系数间调整。

  3)员工职务、职称及岗位变动,从文件生效之日起按新的工资标准发放薪酬。

  六、风险工资

  1.年薪制人员实行年度风险工资,月发45%,余55%作为年度考核工资。

  2.中层以下不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薪资月发80%,2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其余员工薪资每月全部发放。

  3.风险金的返还:各部门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考核,并领取专用表格,于考核期的末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部门未申报的作为风险项目工资返还比例为零。

  七、工资查询

  财务部在发放工资之时应按人力资源部的要求附上说明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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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的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特区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结果,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适时作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具备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的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结构工资制,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五条:职能

  5.1行政人事部职能

  5.1.1 行政人事部在做出客观、正确的岗位评价、薪酬市场调查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体系。

  5.1.2 行政人事部在保障薪酬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前提下,使之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员工稳定成长和公司不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5.1.3 行政人事部每月及时进行薪酬原始资料汇整、核实及员工薪酬核算等。

  5.1.4 行政人事部及时了解市场、行业内及公司薪酬动态并汇报及体系调整优化。

  5.1.5 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5.2 财务部职能

  5.2.1 审核行政人事部提报的月度薪资报表,并呈报公司审批。

  5.2.2 确保员工薪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5.2.3 为了加强对薪酬体系、新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财务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5.3各职能部门职能

  5.3.1 各部门每月及时准确的提交考勤报表、员工请/休假记录、奖惩记录等到行政人事部

  5.3.2 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员工对薪酬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一条 薪酬结构

  1.1薪酬基本结构:

  1.1.1基本工资

  1.1.2岗位(级别)工资

  1.2.3绩效工资

  1.2.4全勤奖金

  1.2.5其他

  1.2.6应扣项

  1.2 薪酬结构项说明

  1.2.1基本工资:是各职级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参照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我司确定为1500元-4000元,(部分人员/人才根据岗位性质和职务的不同,由公司酌情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1500元)

  1.2.2岗位(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是岗位任职人员责任权重的经济性相对体现。

  1.2.3绩效工资: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属浮动性、弹性工资项。

  1.3.4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正常出勤及加班时间内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每月均发给全勤奖金。

  1.2.5其他:值班津贴及对员工服务的忠诚度、贡献及立功性行为等,定期或一次性予以奖励性质之经济补给;考勤资料有误而致员工个人上月薪资核算错误而于本月进行调整之加减项及员工个人奖惩应计金额。

  1.2.6应扣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代扣代缴项。

  1.3 薪酬总额

  1.3.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同时参照员工的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基层管理层、和一线操作层四个类别,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岗位性质划分为A、B、C、D、E、F,5个等级(详见附件)。

  第二条 新酬核算

  2.1薪酬核算

  2.1.1 工作时间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员工手册》之《考勤管理规定》;

  2.2.2 额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之和,根据公司的《薪酬等级表》核给,在每月上班时间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可全数发放;若发生请假、迟到、早退及旷工等异常状况时,依《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员工新入职岗位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初任时,薪酬为所处岗位工资最下限。

  2.2.3 其他及应扣项等

  依公司相关规定于每月或一次性补/扣于员工工资中

  2.2.4 全勤奖金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二、三)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带薪年假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他如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员工在正常考勤时间全部出勤的情况下,可予每月发放全勤奖金50元;若有缺勤状况时,除依据《请休假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外,扣发全勤奖金;新入职员工首月工资中不计发全勤奖金。

  2.3. 转正定级、岗位调整、薪酬调整

  2.3.1 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转正时,在试用期薪酬基础上薪酬上调1级或者不作调整。

  2.3.2 岗位调整人员、职级较低的员工代理(或兼任、代行)高于本职之职务时,考察期或代理期内仍按原职务额定工资核计。期满转正/任命后方可调整为正式作用岗位额定工资。

  2.3.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薪酬战略确定薪酬调整方案及幅度。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及考核结果向公司建议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上/下调整。

  2.4 离职人员

  2.4.1 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员工发薪日发放到工资卡中。

  2.4.2 自动离职(见《入离职管理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发工资,不予计发工资。

  2.4.3 公司解雇、劝退员工,应扣除其不良行为造成之相应损失、罚款后,余款于员工发薪日予以发放到工资卡中。

  2.5 下列情况员工薪资可不予扣除

  2.5.1 因公外出者

  2.5.2 奉调参加培训者

  2.5.3 奉派外出考察者

  2.5.4 依据考勤制度给假且手续完备者(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年休假等)

  第三条 薪资计算期间、支付规定及支付形式

  3.1薪酬结构

  3.1.1年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年薪工资制结构由四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1.2月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月薪工作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及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3.1.3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人员须进行备案。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2岗位工资

  3.2.1岗位工资系根据岗位评估档级、个人资历档级、及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处不同的岗位价值而确定的工资单元。

  3.2.2岗位工资评估档级取决于不同岗位在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等关键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详见《首地物业薪酬矩阵图》;

  3.2.3个人资历档级取决于个人学历、物业行业工作经验、同级/同岗位工作经验。

  3.3基本工资

  3.3.1为月度保障型收入,不与绩效挂钩,按自然年度分12次按月发放。

  3.3.2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旨在确保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4绩效工资

  3.4.1指按照部门绩效、岗位绩效进行挂钩、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资单元。

  3.4.2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考核分数÷100。

  3.4.3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X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核发员工绩效工资。

  3.5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发放的变动收入。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调节系数

  3.1员工薪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起至30(或28、31)日止,实行月薪制

  3.2各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本部员工考勤汇总报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4日前核算完毕全公司员工薪资,并制作报表,即时交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公司每月8日至12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日期顺延发放。

  3.4全体员工薪资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中(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银行为深圳平安银行),员工于发薪日需亲自前往财务部部领取个人薪资明细条,对薪资实发金额如有异议,可于三天之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复核。

  3.5公司因其他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资时,事先可与员工达成协议后于薪资支付之前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员工,以达成劳资互谅。

  第四条 公司年度营业在完成计划内经营指标如有盈余,依照比例可提取部分利润核发奖金,根据贡献、能力及业绩以分配,其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包括薪酬整体调整、薪酬部分调整以及薪酬个人调整三个方面。

  5.1整体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5.2部分调整

  部分调整是指根据人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行业与地区竞争状况,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

  5.3个别调整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为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5.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调查、分析、审核后报总经理综合评估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5.5调整办法

  5.5.1依据工龄调整(即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司服务。调整幅度=员工工龄[1]×(工资总额×5%)(即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资递增5%)。

  9.0薪酬调整

  9.1普调

  公司根据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经济效益、物价和市场水平,适时调整调节系数,保障员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动态的分配机制。

  9.2薪档调整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的档次。

  9.2.1部门年度调薪人数不得占部门总人数的30%;

  9.2.2管理层、员工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杰出者(年度加权平均考核95分以上),薪酬档级晋升一个薪档;

  9.2.3操作层员工连续9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各项目负责人可向公司申请晋升一级薪档,经公司审批后执行(此晋薪人数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10%以内);

  9.2.4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两年平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5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三年年度平均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6所有员工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9.2.7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核加权平均)不合格者,薪酬档级自动降低一个薪档。

  A.绩效考核成绩四个层次:A(杰出)、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B.考核等级定义如下表:

  等级

  定义

  摘要

  参考比例

  考核工资

  发放标准

  A

  95-100

  杰出

  实际绩效显著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

  15%

  全额发放

  B

  85-94

  良好

  实际绩效达到或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0%

  按实际考核分数发放

  C

  75-84

  合格

  实际绩效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有明显的失误。

  40%

  D

  75以下

  不合格

  实际绩效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很多方面或主要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或失误。

  5%

  不发放

  9.3薪级调整

  9.3.1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起薪酬等级调整为相应薪酬最低薪档,若调整后员工年薪标准收入低于原水平的,按照就近原则套入相应薪档,避免职位晋升收入下降的情况。

  9.3.2员工职位降低,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年薪标准参照新岗位水平,采取“就近靠档,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调整为相应薪级中间薪档;

  9.3.3操作层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降级),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操作层员工薪酬标准逐档上升或下降。

  9.3.4未满足11.2.2至11.2.5的人员,特别优秀者(管理层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深圳片区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报集团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跨级晋升。

  9.3.5程序

  A.管理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执行。

  B.操作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分公司综合部,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次月起执行。

  第三章 薪酬保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接触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条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的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强管理。经手/接触工资的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漏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存储密码,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第三条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核查。

  第四条 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一律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辞退。

  第四章 参考文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

  3、《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4、《岗位调整管理规定》、《请休假管理规定》、《入离职管理规定》、《奖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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