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方案[大全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招聘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师招聘方案[大全15篇]](/pic/00/bdcccaa6013_5fbf7ed2ea7e7.jpg)
教师招聘方案1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xx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xx年度特岗教师招聘指标执行计划的通知》和《xx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认真做好我县20xx年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
二、公示报名资格初审的情况
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xx教育网站上对xx县20xx年小学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的情况进行公示,告知报名者。
三、笔试
1、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2、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参照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
3、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5、凡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6、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的确定: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英语、音乐岗位,专招本科生岗位与非专招本科生岗位实行合并划线,以我县参加同专业笔试考试实考人数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控制线;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执行计划数的信息技术、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的不同,实行单独划线,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参加同一专业岗位考试实考人数的笔试平均分的80﹪为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方有进入该岗位面试的资格条件。
四、资格复审
1、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毕业生个人信息及其所持证件材料进行复审,采取审验原件、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政审等方式进行。若有资料不符或政审未通过的人员,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从符合我县招聘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2、凡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和自愿放弃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人员中,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3、面试在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抽取面试考官。面试测评考官的确定采取差额筛选办法,即由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在相应学科教师中按1:3的比例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教师21名,组成测评考官库。面试当天上午,由监督组从测评考官库中,按学科抽取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组;
(2)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
(3)面试监督组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
六、体检和聘用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次组织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至确定拟聘人员。
2、将拟聘人员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定《xx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方法按上述确定拟聘人员的方法进行。
七、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安排的原则及方法
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组织岗位前培训,并按以下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上岗:
1、由教育局和人事局根据《关于调整xx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通知》精神,在缺编、缺相应岗位专业教师的前提下,综合学校需求和办学条件的情况,确定拟设招聘专业岗位的学校,并排出具体的学校顺序(详见xx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学校排序表),进行统一分配。
2、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科目的不同,将拟聘人员在先专招本科生后非专招本科生的前提下,分科目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排出名次,名次所对应的序号即为拟聘人员将被安排上岗的学校。
3、凡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拟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八、招聘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实施办法由xx县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2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xx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xx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xx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师招聘方案3
一、幼儿教师聘任条件:
聘任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立志于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心态。
(二)幼儿园临聘教师学历要求:
1、幼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教师普通话考核等级二甲及以上。
2、保健教师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学历,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员上岗培训(中心幼儿园的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程度学历)。
(三)幼儿园临聘教师身体条件:教职工应身体健康,能适应各个岗位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四)幼儿园临聘工作人员年龄规定:
幼儿教师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保育员35周岁、保健员45周岁以下、食堂工作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门卫不得大于55周岁。
二、聘任的选备条件:
临聘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六条及以上的可优先考虑聘用:
1、个人在校时被评为优秀学生或学生会优秀干部;
2、在专业基本功竞赛评比中曾获奖励的;
3、实习期间受过好评并组织过特色活动的;
4、实习期间承担过镇级及以上公开课;
5、毕业后有教育教学经验的;
7、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8、取得计算机考核省三级以上合格证书;
9、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合格证书。
三、幼儿教师聘用程序:
1、教师本人申请聘任。于20xx年8月20日前,由求聘人书面本园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健康证、符合选备条件的证明等复印件)。
2、贵安新区高峰中心幼儿园组成幼儿教师考评领导小组,材料初审后对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求聘人发出通知,进行全面考核(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求聘人无考核资格)。
3、高峰中心幼儿园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择优聘用;符合选备条件六项及以上的,优先予以考虑。聘用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4、高峰中心幼儿园向求聘教师发出录用通知书(此项工作在20xx年9月前必须完成)。9月份,被录用教师和工作人员由高峰中心幼儿园范围内统一调配安排任职任教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四、具体考试办法:
1、本着公开、公平的招聘原则,成立招考领导小组:
组长:唐华
副组长:吴亮祥
组员:蒙蓉何丽
2、临聘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
3、通过笔试后,将进行面试(试教、个人才艺展示);
4、考试时间:
笔试20xx年8月25日上午9:00——10:30
面试:20xx年8月2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顺序由考试当时抽签决定);
5、保健教师将进行相关资质审核通过后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五、幼儿教师的考核:
1、对幼儿教师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其中月考核由我学园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负责进行;学期考核由中心幼儿园负责组织,学年考核由贵安新区高峰中心幼儿园组建考核小组进行。具体操作按原《幼儿园考核制度》执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并书面告知教师本人。不合格教师直接予以清退;基本合格教师限期整改,如整改无效则提前30天通知教师本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3、新教师任教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解除劳动合同。
4、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触犯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工作制度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局将无条件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1、幼儿教师的年收入由两部份构成,即月工资、月考核奖。月工资参照原结构工资方案执行,月考核及学期考绩奖的金额及分配由幼儿园视经济状况决定。
2、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凡被中心学校正式聘用的幼儿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养老保险金全额由本人负责继续缴纳。中心学校为每位聘任的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办理大病及意外伤害保险。
3、幼儿教师的培训:
幼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进修、继续教育等在职培训和学习,在合理解决工学矛盾的基础上,学校将鼓励参加高学历进修。
4、幼儿教师的其他待遇:
幼儿教师享受与在职教师等同的婚、丧假等权利。
教师招聘方案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xx〕14号)的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松山区教育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2人(详见《20xx年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公共基础课教师具有高中,且与招聘岗位一致;实训指导教师需在聘期一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其他条件详见《20xx年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生(20xx年9月1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松山区政府网、松山区职教中心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条件、招聘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2日—9月24日18:00止。9月25日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方式:由于疫情原因,全程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
(2)《20xx年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扫描件(粘贴近期蓝底1.5寸免冠照片);
(3)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本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到邮箱: @qq.com;
(4)资格审核合格者,招聘小组于9月25日17:00前电话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在此期间的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电子版材料与原件不一致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招聘小组于9月25日17:00前电话告知考核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考核时携带“提交材料”原件。
2、考核内容
(1)公共基础课教师
试讲(100分):讲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讲授同一内容,具体内容在备课前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
试讲过程中不能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①技能实操(100分):应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在指定设备上完成技能操作考题,同一报考岗位在同一天技能实操或试讲内容相同,技能实操时间为120分钟。
②试讲(100分):讲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讲授同一内容,具体内容在备课前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
技能实操及试讲过程中不能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③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操×70%+试讲×30%。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公共基础课教师以试讲成绩排序,实训指导教师以实操成绩排序,试讲和实操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所有学科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现场领取体检表和考察征求意见表(含公函)。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工同酬教师聘用期满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聘,合格者视岗位需要双方协商续聘事宜。
同工同酬教师参照同类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代课教师按松山区教育局核定的临时代课教师工资2500元/月兑现工资。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按赤峰市现行《防控政策》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因素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xx;监督举报电话:xx。
本方案由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县教师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xx〕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xx〕4号)和《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xx〕2号)规定,按照县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教学工作需要。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xx年确山县县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共9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确山县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高中范围: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一本及以上XX年未就业毕业生;“双一流”院校、“双一流”学科本科及以上XX年未就业毕业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须一本或专业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本科及以上XX年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物理、地理学科的,须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不含专升本。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详见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范围: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XX年未就业毕业生(研究生、本科不含专升本);“双一流”院校、“双一流”学科本科及以上XX年未就业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详见附件2)。
四、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证条件:具有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20xx年毕业生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且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5、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确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xx年7月3日9:00—20xx年7月7日17:00
2、报名网址:XXX
3、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格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报名。报名资料提交接收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相关事项。
4、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特别是在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请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及反馈意见,以防系统关闭造成报名资格审查无法通过)。
5、网上打印报名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审核通过24小时后自行用A4纸打印《确山县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后续使用。打印报名表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9日18:00。
(三)学校初选推荐
学校对报名通过人员进行初选推荐,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初选推荐方案,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实施。初选推荐过程中,各用人单位结合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初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3推荐到县里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结合岗位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急需紧缺岗位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通过初选的考生,通过登录原报名网址,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名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预存足够缴费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60元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初选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表、缴费。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初选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含:①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②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要求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按与拟招聘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xx年毕业生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确山县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xx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位证、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业成绩单》;20xx年应届毕业生已经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原件。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及确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音、美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岗位数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对于岗位达不到竞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层次、同学科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没有同层次、同学科对比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xx〕88号)的要求进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xx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xx年8月底上岗前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者3年内不得流动到县外,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未尽事宜由确山县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XX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教师招聘方案6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上栗县经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切实做好20xx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xx〕1号文件精神,现就上栗县20xx年省统一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应试者的说课,综合测试应试者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技能的运用等基本素质。
二、面试对象、时间和地点
1.面试对象:文化考试入闱的.考生
2.面试时间:7月18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地点: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地点设在上栗县上栗镇中心小学(原新群小学),高中教师招聘面试地点设在上栗中学。
三、面试组织形式和方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小学分语文、数学、英语(含体育)三个面试组,高中分语文、数学、英语三个面试组。
面试考场设候考室、面试室。考生7:00在候考室报到,并由工作人员组织抽取出场序号。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15分钟后,2号考生在引领员的带领下进入面试室。依此类推。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能力,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面试主要说课,满分为100分。
说课教材范围和内容为:考生面试内容:高中组为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语文必修5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必修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英语必修5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组语文、数学、英语为五年级下册教材(人教版),体育为七年级教材《体育与健康》全一册(人教版),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不得延时。
五、面试流程
1.面试人员的报到、缴费、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缴费(报到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以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按指定地点候考,考生未进行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考生面试完毕须在指定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考场监督员核查考生身份后,应聘人按照报到、抽签、候考、说课、提交“说课稿”的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则汇总计算出面试成绩。
4.成绩公布。
六、面试考场设置
1.考场的选择:候考室、面试室、成绩公布室分设在上栗镇中心小学(原新群小学)和上栗中学。考场保持相对独立、安静,不受外界干扰。
2.考场的布局:面试室内设考官席、考生席、记时席、记分席、监督席,均有座签显示。
3.工作人员配备及职责(略)。
七、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的计分方法为:将各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八、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准时报到。迟到半小时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面试时只允许携带相关文具及说课稿。凡进入面试考场的考生,严禁携带、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面试现场将使用手机器),不得携带任何参考书籍与资料,违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内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喧哗、吵闹。
4.面试中,考生只报出场序号,不得透露出姓名、经历等个人信息。
5.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立即离开面试室,进入成绩公布室,获知面试成绩后离开考点。
6.进入考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评委均挂牌上岗,并将个人通讯工具关闭,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由监察人员负责保管。
7.面试工作人员和评委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8.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包庇现象,随时发现,随时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面试纪律
1.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的人员保管。
2.禁止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考生等有关人员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xx年7月10日
教师招聘方案7
为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依据唐山市教育局发布《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xx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方案》,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20xx届普通毕业生进行选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0xx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xx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xx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时间及地点
拟于即日起到20xx年4月底陆续到选聘范围内的高校组织现场选聘活动。
四、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10名。详见《唐山市第二中学20xx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xx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xx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xx年3月24日起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和用人单位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xx年3月24日-20xx年4月9日17:00。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
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tsez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统一使用:(专业)—(学历)—(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如:数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张三—数学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xx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一份;
(4)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提交时间不迟于20xx年7月31日;
(5)《唐山市第二中学20xx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6)《唐山市第二中学20xx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7)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315-2599601 0315-2599602(工作时间)刘老师、邵老师。
3.高校面试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也可准备报名材料后在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
河北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唐山市第二中学展位3月26日。
北京师范大学3月28日晚可在北师大京师大厦或汉庭北师大积水潭酒店报名,3月29日可在北师大英东学术会堂二层演讲厅报名。
陕西师范大学4月1日学校北门对面亚多酒店报名,4月2日招聘会现场报名。
东北师范大学4月8日(暂定)
现场报名请联系张老师18633370229。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招聘现场核实。
(四)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教材为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自行进行组织安排。
(五)签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选聘公告上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教师招聘方案8
为保证我区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程序和要求以及我区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教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开封市祥符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2、招聘名额:
(1)义务教育阶段教师88名。其中:初中3名(英语2人,音乐1人)、小学78名(其中体育11人,音乐22人,美术15人,英语18人,科学10人,信息技术2人),特教专业7人(其中聋哑专业语文1人、数学1人;培智专业语文1人、数学1人、语训1人;特教专业理科1人;特教专业历史1人)
(2)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9名。其中:高中24名(语文3人,数学2人,物理5人,化学3人,生物6人,地理3人,心理咨询1人,信息技术1人)、幼儿园15名。详情可见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1、幼儿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祥符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高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开封市辖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学、小学人员年龄35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或者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报考幼儿园人员年龄30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xx年07月31日至20xx年8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
(三)报名办法:
1、 20xx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现场填写《20xx年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6、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等。
7、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发放的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七)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岗位招聘核减直至取消。
(八)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在人社局和教育局公示栏内。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在祥符网上。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面试考场设置两个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3、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一个岗位参加面试的只有1人,本人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平均分。最后结果张榜公示在人社局和教育局公示栏内。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祥符网公示。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应届毕业生在考察前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祥符网上。如有弃权者依次递补。祥符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九、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十、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开封市祥符网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祥符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祥符区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祥符区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教师招聘方案9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数为200名,均为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数,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赫章县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二)招聘的安排在县城区以外(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工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初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其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签订特岗教师聘任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要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若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招聘范围
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在岗的特岗教师(含20xx、20xx、20xx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及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考试。
3,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5月30日上午9:00以后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xx年5月27日9:00至20xx年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新党校内(白果中心加油站旁)。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文件或证书,包含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xx年6月13日至6月15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等13个学科。音乐、美术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赫章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赫章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xx年7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届时以发布的工作方案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网站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2,面试要求:根据设岗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公布的体检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xx〕9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xx〕520)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所有拟聘人员在签约前必须先提供“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同时,还需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赫章县具体实施。签约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见公布的工作方案,录取在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签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暂定于8月20日报到参与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公布的培训方案)。培训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给《赫章县20xx年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并安排到录取学校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培训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可依据聘任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程序和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二)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书》前必须提供“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提供以上规定材料的不予签订《聘任合同书》。
(三)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必须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提交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审核备案,不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审核的,所签合同自行解除。
(四)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必须于20xx年12月30日前提交到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同时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约者解除聘任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考试过程中(含笔试、面试、体检)不遵守相关规定,违反纪律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纳入当地教师编制管理,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四)特岗教师由赫章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和考核。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聘任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同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XXXX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XXX、822XXXX
赫章县教育局:0857-322XXXX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1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xx〕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聋人学校始建于1928年,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和聋人普通高中教育。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校20xx年拟招聘语文教师、思政教师、数学教师、舞蹈教师、心理教师、会计各一人。具体信息详见《天津市聋人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xx年5月7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聋人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招聘方案。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6日9:00—20xx年5月20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xx年5月16日9:00—20xx年5月xx日16: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发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岗位,由招考部门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
3、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5月26日9:00—20xx年5月28日9: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1、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进行笔试。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发布。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xx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xx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在学证明,注明专业,是否能如期毕业及毕业时间);
(5)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证、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在20xx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前,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全部科目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本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则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应聘教师岗位
学科教师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按照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答辩,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舞蹈教师岗位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模拟授课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2、应聘会计岗位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及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中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九)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就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教委(http://jy、tj、gov、cn)和天津市聋人学校(http://tjlx、tj、edu、cn)网站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26339123
监督电话:245755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教师招聘方案11
20xx年湖南岳阳平江县第二批高中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20xx年8月8日—10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xx〕11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高中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xx〕50号)文件,第一批高中未完成计划34名、第二批高中计划30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职高教师6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平江,是一个山区县、人口大县,也是一个教育大县。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七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所。
1、城区学校:平江一中、平江二中、平江职校,位于平江县城。
2、农村高中:平江三中,位于“五里十将军”的长寿镇;平江四中,位于平江县天岳幕阜山麓、湘北重镇的南江镇;平江五中,位于平江县西部的伍市镇;平江七中,位于平江县安定镇;平江十中,位于平江县虹桥镇。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江县高中教师共64人,其中:普高科目58人:政治5人;语文6人;数学15人;英语3人;物理9人;历史9人;生物5人;体育1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4人。职高科目6人:建筑1人;模具设计与制造1人,食品生物工艺1人;财务会计1人;英语(口译)1人;商务英语1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xx年平江县第二轮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需满18周岁以上;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含20xx年考核转正的特岗教师和乡村小学教师)、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本县招聘的乡村小学教师;20xx年参加第一批高中招聘选岗到校的拟聘教师及已参加体检的特岗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截屏图片)
报名时间:20xx年8月8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前栋4楼408室)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20xx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的)等原件。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成果和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均不指定考试教材。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xx年8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8: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平江县教育局4楼412室。
笔试时间:20xx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分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按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上微课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记分。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同一组评委对该组所有实际参考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85%计算,未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5.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①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②再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③还相同,以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递补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按以下办法聘用到学校(岗位),分县城、农村两类,根据综合成绩分由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学校(岗位)。拟聘用人员到岗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组织领导
平江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报名时间和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江县教育局网站。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咨询联系
报名和成绩咨询电话: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监委)
0730-6234772(平江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教师招聘方案12
为不断完善学前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幼儿就近接受普惠、良好的学前教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4名,实行编外人事代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4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xx县户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教师工作要求;
(2)年龄30周岁以下(19xx年5月1日后出生);
(3)持有幼儿园证(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并在签订合同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有悖从业禁止规定行为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信息
20xx年7月11日在xx政务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xx政务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xx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xx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所需材料:
①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供《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20xx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须出具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自行下载并填写提交《xx县20xx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现场采集报名考生个人信息。
5、资格审查:xx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要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3:1的比例,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无竞争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参加面试。
3、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授课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列时按面试成绩排序,仍有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xx年修订)》(豫教资办〔20xx〕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档案材料。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阶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xx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录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新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录用之日起20日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工资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加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正常办理工资晋升手续,有评先表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xx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xx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财政、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七、有关要求
(一)规范操作。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均在xx政务网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手机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实施方案由xx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xx县教体局0xxx—6xxxxx6
监督电话:xx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xxx—6xxxxx
教师招聘方案13
为了真实,高效地招聘到高质量、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且体现出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有序、顺利完成今年的招聘工作,“能者上,庸者下”,特制订20xx年秋季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任务:
1.收取应聘人员资料。
2.确定授课内容。
3.制订评分细则(包括素质和能力)。
4.通知应聘时间及要求。
5.应聘时的组织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招聘公告,收取应聘者资料。
2.审查资格。
3.抽签讲课顺序(讲课前一小时抽取授课内容及年级)。
4.评委量化评分,并对每位应聘者作出简要评价。
三、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中师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能力测试证书,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2.年龄在40岁以内。
3.有一年以上的教龄或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4.五官端庄有魅力,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
四、要求:
1.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2.坚持原则、清正廉明、不说人情、不循私舞弊、讲正气。
3.有高度的责任心,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严谨的学者风度。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2.8月6日综合考评(讲课)。
3.8月10日通知已应聘者签订合同等。
教师招聘方案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15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xx〕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xx聋人学校始建于1928年,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和聋人普通高中教育。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校20xx年拟招聘思政教师、数学教师、校医各一人。具体信息详见《xx聋人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xx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xx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xx年3月1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在xx教育委员会网站、xx聋人学校网站招聘专栏、xx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聘方案。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3月13日9:00—20xx年3月17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xx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xx年3月13日9:00—20xx年3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发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岗位,由招考部门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
3.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4月13日9:00—20xx年4月15日9: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xx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xx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1.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进行笔试。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必需掌握的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发布。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招聘专栏)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xx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xx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在学证明,注明专业,是否能如期毕业及毕业时间);
(5)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则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6月底前完成全部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招聘专栏。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应聘教师岗位
学科教师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按照我校规定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答辩,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模拟授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2.应聘校医岗位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及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招聘专栏中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九)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xx〕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就调整的工作时间前在教委和xx聋人学校网站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教师招聘方案】相关文章:
[精选]教师招聘方案06-30
教师招聘方案(经典)07-20
教师招聘方案05-24
教师招聘方案10-15
[优选]教师招聘方案05-25
教师招聘方案(精华)06-24
教师招聘方案(精品)06-27
教师招聘方案(合集)10-15
教师招聘方案[必备]10-16
(必备)教师招聘方案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