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方案

时间:2025-10-16 12:07:46 招聘选拔

教师招聘方案[必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招聘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招聘方案[必备]

教师招聘方案1

  我校自20xx年3月6日面向全国发布招聘优秀教师启事以来,反应热烈,共收到全国各地教师投来应聘报名简历1800份。根据我校教师招聘计划,现定于20xx年5月10、11日进行应聘教师考试(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考试另行安排)。为保证考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xx年5月10日(笔试)

  20xx年5月11日(面试)

  考试地点:z市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德政楼二楼会议室(笔试)

  z市第一中学1号教学楼(面试)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xx年5月9日(周五)

  报到地点:学校招生办(z市体育中心一楼)

  报到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办理准考证

  三、考试对象

  4月30日前报名的教师(含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通用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舞类教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应聘教师均需参加我校招聘岗位学科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5月11日的`面试考核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以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

  2、小学、初中、高中面试说课内容于面试前随机抽取(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五、考试科目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我校招聘考试食宿自理(我校网站提供考场周边酒店联系方式);

  2、应聘人员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

  3、应聘人员进入试室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七、试室安排

  笔试、面试试室安排表在5月9日应聘教师报到时发放。

  八、确定签约人员

  我校董事会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签约对象。签约人员须于十天内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证明(可邮寄,统一顺丰快递,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当自行放弃录用处理)。

  九、组织机构及分工(略)

  十、具体日程工作安排(略)

教师招聘方案2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xx〕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南开中学由著名爱国教育家严修和张伯苓于1904年创办。197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学。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天津市教委直属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15亩,建筑面积60289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建校以来,由严修先生亲自制定并书写的“容止格言”以及由张伯苓校长提出的“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在南开学子心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学校培养了以周恩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者,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叶笃正为代表的70余位院士,以梅贻琦、金邦正、王大中三位清华大学校长为代表的教育家,以曹禺、周汝昌等为代表的文化巨匠,以马骏、彭雪枫为代表的革命先烈,总计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

  天津南开中学重视与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的交流。我校是意大利威尼斯马可福斯卡里尼中学孔子课堂的中方承办校,该孔子课堂是意大利最早被中国国家汉办正式批准的独立孔子课堂。我校与英国伊顿公学、德国博登湖中学、新加坡华侨中学、中国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学建立友好交流关系。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xx年拟招聘教师7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生物1名,思政2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和工作技能;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证;

  7.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后附的《20xx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xx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20xx年1月18日-20xx年1月3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xx年2月16日9:00-2月22日17:00

  ②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2.缴费、打印准考证

  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2月18日9:00-2月2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2月28日9:00后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到缴费截止时,如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笔试:(20xx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如因不可抗力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 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计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60,综合知识满分40),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总分相同人员,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前。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出现放弃面试的考生,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③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内容要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

  ④教师资格证;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目证明。(如②或③中已包含政治面目的证明亦可。)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除现场授课外,物理、生物2个学科设现场实验操作考核。

  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面试第一阶段分数与笔试分数按4:6比例加权计算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总分相同人员,以面试第一阶段成绩高者排前。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出现放弃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面试第一阶段与笔试加权计算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第二阶段

  现场正式授课。按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

  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6:4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备案

  受聘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持三方协议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3796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380106

天津市南开中学

  20xx年1月18日

教师招聘方案3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数为200名,均为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数,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赫章县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二)招聘的安排在县城区以外(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工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初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其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签订特岗教师聘任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要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若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招聘范围

  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在岗的特岗教师(含20xx、20xx、20xx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及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考试。

  3,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5月30日上午9:00以后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xx年5月27日9:00至20xx年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新党校内(白果中心加油站旁)。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文件或证书,包含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xx年6月13日至6月15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等13个学科。音乐、美术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赫章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赫章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xx年7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届时以发布的工作方案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网站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2,面试要求:根据设岗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公布的体检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xx〕9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xx〕520)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所有拟聘人员在签约前必须先提供“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同时,还需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赫章县具体实施。签约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见公布的工作方案,录取在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签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暂定于8月20日报到参与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公布的培训方案)。培训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给《赫章县20xx年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并安排到录取学校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培训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可依据聘任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程序和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二)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书》前必须提供“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提供以上规定材料的不予签订《聘任合同书》。

  (三)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必须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提交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审核备案,不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审核的,所签合同自行解除。

  (四)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必须于20xx年12月30日前提交到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同时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约者解除聘任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考试过程中(含笔试、面试、体检)不遵守相关规定,违反纪律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纳入当地教师编制管理,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四)特岗教师由赫章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和考核。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聘任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同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XXXX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XXX、822XXXX

  赫章县教育局:0857-322XXXX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充实师资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人。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xx〕9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校园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xx年校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5人,招聘对象为20xx年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时间、方式

  1.招聘时间:20xx年11月—20xx年1月;

  2.招聘方式:校园公开招聘。根据招聘岗位到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内外师范院校举行专场招聘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3日上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发面试通知书,集中在大丰组织面试、体检、签订就业协议工作。

  3.报名有关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按20xx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xx年和20xx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xx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5)证书。考生须提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须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xx。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xx。

教师招聘方案5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xx〕14号)的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松山区教育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2人(详见《20xx年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公共基础课教师具有高中,且与招聘岗位一致;实训指导教师需在聘期一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其他条件详见《20xx年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生(20xx年9月1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松山区政府网、松山区职教中心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条件、招聘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2日—9月24日18:00止。9月25日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方式:由于疫情原因,全程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

  (2)《20xx年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扫描件(粘贴近期蓝底1.5寸免冠照片);

  (3)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本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到邮箱: @qq.com;

  (4)资格审核合格者,招聘小组于9月25日17:00前电话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在此期间的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电子版材料与原件不一致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招聘小组于9月25日17:00前电话告知考核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考核时携带“提交材料”原件。

  2、考核内容

  (1)公共基础课教师

  试讲(100分):讲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讲授同一内容,具体内容在备课前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

  试讲过程中不能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①技能实操(100分):应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在指定设备上完成技能操作考题,同一报考岗位在同一天技能实操或试讲内容相同,技能实操时间为120分钟。

  ②试讲(100分):讲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讲授同一内容,具体内容在备课前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

  技能实操及试讲过程中不能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③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操×70%+试讲×30%。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公共基础课教师以试讲成绩排序,实训指导教师以实操成绩排序,试讲和实操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所有学科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现场领取体检表和考察征求意见表(含公函)。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工同酬教师聘用期满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聘,合格者视岗位需要双方协商续聘事宜。

  同工同酬教师参照同类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代课教师按松山区教育局核定的临时代课教师工资2500元/月兑现工资。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按赤峰市现行《防控政策》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因素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xx;监督举报电话:xx。

  本方案由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6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xx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xx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xx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师招聘方案7

  为做好2xxx年度南淮十三中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现就2xxx年度我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考核,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对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面试。

  三、面试的有关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xxx年8月26日上午,面试地点在南淮十三中教学楼。

  2、面试通知的办理:2xxx年8月24日下午由教科处通知考生2xxx年8月26日上午7点30分携带身份证到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二楼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内容包括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的分值权重为2:6:2。

  5、面试使用的教材及课题范围:新课标试验教材高一上册,具体课题到时间抽签决定(教材和与教材中心审定的法定教学参考书自备)。

  6、面试流程

  (a)、面试人员的报到排序:2xxx年8月26日7点3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按照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一楼大厅候考。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算作自动放弃),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课题到教学楼二楼第一个教室准备。

  (b)、面试实施的方式。应聘人按照“说课”、提交“教案设计”、回答“考官问题”的顺序进行。

  (c)、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教案设计”、 “说课”、回答“考官问题”所占权重比为2:6: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d)、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能力和在校表现的材料分和面试成绩按照3:7进行权重,累计得分即为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再按照招聘职位职数的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7、有关要求: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自觉遵守面试的时间要求;进入考场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不得携带除面试指定的教材以外的任何参考书籍。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考官按学科文理科的不同分别组建。具体安排如下注意8月24日通知。

教师招聘方案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9

  一、拟招聘对象和岗位职数

  学前教育及艺术类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幼儿教师招聘条件的人员。岗位职数4名。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体检合格。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学前教育或艺术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在幼儿园有连续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历(受过市、县表彰或在市、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获过奖),持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为中专,有艺术专业特长的优先。

  三、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持以下资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到湖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报名,7月1日—7月2日面试。考务咨询电话:

  1.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

  2.相关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含技能)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日常教育活动案例分析;面试内容分专业技能、才艺展示。

教师招聘方案10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县教师编制使用情况,决定使用正式编制直接招聘高中教师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直接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xx县20xx年直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

  普通高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6名,化学2名,生物1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1名。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普通高等教育20xx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须为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xx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历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普通高等教育20xx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含联合办学、二级学院的毕业生,不含二本及以下毕业生),学历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截至20xx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xx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xx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高级中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层次和专业应聘,且须于20xx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岗位专业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20xx年起招录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报考者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附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xx县20xx年直接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等扫描件)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xxxxx.aspx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报考者于20xx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前,登录xxx.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资料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等事项。考生需上传资料:

  (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需注明个人信息、就读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等关键信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5)xx县20xx年直接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8)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xx年5月13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即可参加下一环节,不需缴纳费用。

  4.资格审查贯穿此次直招教师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xx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xx〕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xx〕100号)等规定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七、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涉及的面试通知、体检通知、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及相关表格均在xx县人民政府网和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主查询和下载,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凡未按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对于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20xx年直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20xx年直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xxxxxxxx—6xxxxxxxxxxx9—68xxxxx

  监督电话:0379—6xxxxxxxxx

  考试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379—6xxxxxxx

  (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教师招聘方案11

  **一中、**中学招聘教师方案

  20xx年**中学将进行第二届招生,为确保**一中、**中学教师队伍配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为顺利完成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听课和考核等环节,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或专升本毕业生),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三科可以是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生。

  2、不在本县编制的优秀教师,须是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或专升本)。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长期在**从事教育工作;

  3、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的专业、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等任职资格;

  4、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方法

  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学科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笔试(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需技能测试)、听课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招聘学科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共计120名,其中语文教师14名,数学教师14名,英语教师14名,化学教师10名,物理教师10名,生物教师10名,历史教师11名,政治教师10名,地理教师11名,体育教师6名(篮球3名、健美操2名、排球1名),信息技术教师4名,声乐教师2名,器乐教师1名,舞蹈教师1名,美术教师2名。

  如果本次招聘情况达不到所需招聘名额,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择机再招。如果仍达不到所需名额,则由教育局负责在全县在编教师及特岗教师(20xx年招聘)中择优选拔补齐所缺名额,由此造成的中小学所缺教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另行组织招聘。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技能测试)、听课、考核、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5月8日

  2、报名方法:

  (1)社会人员报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联系人:商先生 苑女士 联系电话:*****

  (2)网上报名:****

  联系人:许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3)高校学生报名:采取到现场招聘组报名或**一中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联系电话另看招聘启示。

  3、报名时需带:身份证、自荐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自己身份及学历的有效证件。

  网上报名人员参加笔试前需携带身份证、()自荐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自己身份及学历的`有效证件。

  20xx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含技能测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为高中本学科知识,试题聘请有关专家命题。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其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比例综合计算。(具体情况见笔试、听课实施方案)

  (三)听课

  根据各招聘学科名额,按照考生笔试(含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定相应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听课程序的参考人员名单。听课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举止仪表、对教材的理解及把握等方面进行测试。听课评委由考试考核组成员、相关专业人员和监察局等人员构成。每个应聘者试讲限时15分钟。按照听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择优选出能胜任高中教学工作的进入下一程序。

  (四)考核

  考核由考试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就读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核程序完成以后,考试考核组将拟聘名单交综合组资格复审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如果到高校现场招聘,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同志同其它招聘小组成员一道现场完成资格复审及公示工作。

  (六)聘用

  考核完成以后,经招聘小组同意,由教育局同拟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协议期限要保证在10年以上,并报请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自签定就业协议书之日起,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被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并逐步纳入中小学教师编制。

  七、监督检查

  (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小组成员资格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纪检委***

  教育局***

  八、组织领导

  成立**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龙(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

  副 组 长:杨亚勋(政府副县长)

  成 员:柴云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武金山(县教育局局长)

  王亚儒(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葛建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宝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王玉龙(县财政局局长)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

  1、综合组 组长 葛建成

  职责:(1)负责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完之后交教育局。

  (2)招聘人员确定之后负责资格复审及公示。

  2、考试考核录用组 组长 武金山

  职责:由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包括笔试(含技能测试)、听课、考核及录用四个环节。听课人员由招聘小组的相关专业人员和监察局的同志组成。

  3、监督组 组长 王亚儒

  职责:由纪检检查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聘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4、保障组 组长 王玉龙

  职责:由财政局和编办负责,编办负责为招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负责招聘过程的经费保障及纳入财政供养后的资金保障。

  20xx年4月25日

教师招聘方案12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5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xx〕25号)等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解决我区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缺额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特岗计划”工作,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的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思政(人事)科,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不得将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我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我区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招聘计划

  乌当区20xx年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央“特岗计划”教师42名。“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特岗计划”指标数制定《乌当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一览表》),(电子版)于5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

  五、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三)具有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报考我区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区教育局确定,市教育局审核。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方案、《招聘一览表》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xx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于6月6日报市教育局。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6月2日至6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智汇锦孵化基地B3栋6楼乌当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区教育局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区教育局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层次学科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报考语文学科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非语文学科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笔试

  区教育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20xx年6月7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我区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xx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14个学科。美术、音乐、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乌当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乌当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我区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我区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请应聘人员关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在20xx年7月1日前完成。

  2.面试要求: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分数线低于60分的须报省教育厅备案),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可进行调剂,仍不足的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的进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这两名考生需重新进行面试按照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递补这两名考生需重新进行面试按照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我区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xx〕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乌当区教育局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签订聘用合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xx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区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新招聘教师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xx年8月31日前。乌当区教育局于20xx年8月11日前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附件3)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汇总,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七、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我区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根据上级拨付资金标准,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我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我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区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区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区教育局要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区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20xx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xx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保障特岗教师待遇、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到位。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乌当区教育局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乌当区教育局: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

教师招聘方案13

  为做好xx年xx实验中学招聘新教师复试工作,确保复试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xx年连xx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简章》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综合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对学科知识、教学方法等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复试组织

  (一)复试对象、时间和地点

  1、复试对象:已通过初试进入复试范围的应聘者。

  2、复试时间:5月16日。

  3、复试地点:xx实验中学实验楼

  (二)复试考场设置(进校园后会有指示牌指引)

  复试分5组(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和生物、体育)进行,设等候室、准备室、上课室,每室均贴有标志。

  (三)复试流程

  1、复试人员的报到

  参加复试的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于5月16日上午7:00-7:10到等候室报到,迟到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同时缴复试费100元/人。

  2、报到后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全封闭管理,应聘者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复试的顺序。应聘者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准备前自觉在等候室内等候,不得擅自离开等候室,不得喧哗、吵闹,严禁使用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等,携带者届时需交工作人员暂代保管。严禁携带任何物品、资料等进入准备室和上课室。复试结束后拿回自己物品立即离开复试地点。

  (四)复试内容

  1、形式:编写教案、上课、现场答辩等。

  2、编写教案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20分钟,现场答辩3~5分钟。

  3、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对教材的处理及师生间的互动等。

  4、体育学科加试2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

  (五)成绩评定

  复试在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总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复试计分办法:

  上课成绩=评委评价均分×80%+学生评价均分×20%

  体育专业复试总成绩=上课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不需要加试专业技能考核的专业,上课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六)结果公布

  学校在应聘者现场复试结束后30分钟当场书面告知复试成绩。现场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应聘者的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学科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公示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如应聘者自愿放弃,则在报考同岗位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分数相同,则上课评委评价均分高者优先)。

  公示方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内公示栏公示。

  本方案由xx实验中学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师招聘方案14

  为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解决我校相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由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优秀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招录研究生和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教师若干名,其主要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学科专任教师。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适应教育教学要求。

  2、应聘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全日制师范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⑵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

  ⑶符合教师岗位专业要求。(语文教师: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数学教师:数学类专业;英语教师: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物理教师:物理学类专业;化学教师:化学类专业;生物教师:生物科学类专业;政治教师:政治专业教育类;历史教师:历史学类专业;地理教师:地理科学类专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xx年4月8日—20xx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请附上如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业绩的材料等(复印件)。

  应聘者请将材料邮寄到:湖北省桃仙中学办公室(邮编433000),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

  五、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试教。

  (二)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等)。试教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试教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湖北省桃仙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湖北省桃仙中学网页,联系电话:(0728)3zzzzzz9,3315470。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教师招聘方案15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xx〕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硕士毕业生8名,本科毕业生4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工业学校(学校代码090)始建于1949年12月,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8号,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基础设施先进,教学体系完备,专业面宽、结构合理,公共服务配套齐全。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主持全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人事离退休科、党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科、纪检监察室和各系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离退休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离退休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省工业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xx届、20xx届、20xx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数学、英语、教育学等岗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实践工作经验,可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工业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工业学校网站,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至20xx年2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进入“河南省教育厅省属大中专学校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2月8日8:00至20xx年2月10日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离退休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离退休科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371-6329533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校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xx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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