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招聘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招聘方案1
根据《xx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xx发[20xx]16号)、《xx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xx通字[20xx]27号),经xx区编委会批准,结合我区教师需求,经区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引进一批毕业生,现将引进方案予以公布。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25人)
(一)高中14人。
(二)初中11人。
引进计划(学历、专业)详见附件:《20xx年xx市xx区引进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三)各学科引进计划出现剩余可在同学段内调整使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二)资格条件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国内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全日制学历且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xx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面试合格成绩,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可持《院校预毕业证明》报名。应届毕业生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引进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xx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xx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xx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四)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xx市教育局官网、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学科计划及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xx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报名人员将《20xx年xx市xx区引进教师报名表》发到656233771@qq.com邮箱(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科岗位+毕业院校+姓名。符合条件的准许现场报名,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箱直接回复,并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现场报名时间:20xx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现场报名地点:xx市xx区教育局西侧3楼。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的应届生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面试合格成绩,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供《院校预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蓝底照片2张。
下载并填写《20xx年xx市xx区引进教师报名表》一份,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岗位(仅限《20xx年xx区引进高校毕业生计划表》中有引进计划的学科方可填报),报考岗位只填写学段学科即可。
4.资格审核:报名时由区人社、编办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者当场领取《试讲、面试通知书》。
(三)试讲、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xx年5月14日,详见《试讲、面试通知书》。
2.考核内容:试讲、面试100分。其中:试讲80分,结构化面试20分。试讲顺序抽签确定。试讲教材为内蒙古自治区现行使用教材,内容自选,试讲室不提供多媒体设备,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要求使用普通话(俄语学科俄语授课,日语学科日语授课)。试讲10分钟,结构化面试3分钟,试讲结束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需准备教案一式8份。评委按7人制设置,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并去掉最高分、最低分,5个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总成绩)。教案、试讲及面试过程中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信息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四)签订意向协议,确定体检人员及公示
每一学科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个人宣布分数。总成绩合格者按岗位引进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当场选岗签订意向协议,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所有学科结束后,在xx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体检结果在xx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进入考察人员应在12个工作日内(20xx年应届毕业生7月31日前)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20xx年应届毕业生在20xx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xx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不得违约,否则需缴纳违约金2万元。
五、待遇
聘用者如期到聘用学校报道工作,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执行试用期工资),最低服务期5年,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态度、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终止协议的,取消其编制身份及有关待遇,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选等信息,将在xx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因素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xx6—58xxxxxx;监督举报电话:04xx—5xxx。
本方案由xx市xx区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2
根据州温市鹿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园具体新教师的需求,经区教育局核准,近期我园将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基本素养;
3、具有良好的为人师表的气质,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年龄学历等资格其他
幼儿园教师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所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幼儿园体育教师男性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名表(鹿城教育网上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先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带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专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各幼儿园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四、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
(1)试讲(10分钟内):根据抽签所得内容准备20分钟,然后进行试讲;
(2)现场答辩:通过提问、答辩等方式评价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3)才艺表演(3分钟内):包括唱歌、表演、演奏、舞蹈、绘画等任选一项。
2、考核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2)每位考生提前20分钟抽取试讲内容进行准备;
(3)考生到面试现场进行试讲、答辩、才艺表演三项面试。
3、时间地点:
(1)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午13:00——17:00
(2)地点:州温市第一幼儿园亦美园区(巷亦美大厦)
五、录取方法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数录满为止。
六、办理聘用
1、已取得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由用人单位委托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由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予以人事代理被聘用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聘用期间,聘用合同参照鹿城区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我园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享受我园聘用教师福利待遇标准;
3、聘用教师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xx老师
联系电话:xx
教师招聘方案3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xx〕61号)、《市教委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xx〕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耀华中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的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校97载,以历史悠久、校风淳朴、英才辈出享誉于世。多年来,学校凝练出“立德为先、多元发展、面向时代、光耀中华”的办学理念和“光耀教育”的办学特色。耀华人将中华传统文化与先进教育思想融合,现代管理与民主开放融合,人文思想与科学精神融合,秉承“勤朴忠诚”的校训,担当“光耀中华”的责任,勤于学、朴于事、忠于国、诚于心,用广阔包容的胸怀和勇于改革的气魄,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耀华人“教育兴国”“学以报国”的百年坚守。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校20xx年拟招聘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思政/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劳动教育教师2名。
具体条件详见《20xx年天津市耀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应届毕业生是指20xx年毕业生,20xx、20xx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岗位见《20xx年天津市耀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证;
7.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xx年3月7日-3月18日)
20xx年3月7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耀华中学校园网站(http://yaohua.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14日16:00-3月21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报名时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20xx年3月15日9:00-3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
报名确认截止后,符合报名条件可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此次该岗位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于20xx年3月23日9:00-11:00进行告知,届时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xx年3月25日14:00至16:00。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打印准考证(20xx年3月28日9:00-3月30日8:00)
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得到审核通过反馈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信息,确保无误。
(三)考试
1.笔试(20xx年3月30日):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9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10%),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耀华中学官方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学校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具体时间和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耀华中学官方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布,请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①身份证;
②教师资格证;
③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④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应聘思政/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貌证明。(如③中已包含政治面貌的证明亦可);
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明;
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生源地,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时本人所留电话通知。
3.面试:面试准考证将于资格复审当日向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含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由模拟授课、答辩、实际操作三部分组成。合计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思政/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面试由模拟授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合计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学校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xx〕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xx〕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或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七)聘用
学校办理拟聘人员备案后,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耀华中学官方网站(http://yaohua.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学校同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教师招聘方案4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5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xx〕25号)等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解决我区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缺额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特岗计划”工作,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的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思政(人事)科,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不得将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我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我区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招聘计划
乌当区20xx年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央“特岗计划”教师42名。“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特岗计划”指标数制定《乌当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一览表》),(电子版)于5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
五、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三)具有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报考我区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区教育局确定,市教育局审核。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方案、《招聘一览表》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xx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于6月6日报市教育局。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6月2日至6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智汇锦孵化基地B3栋6楼乌当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区教育局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区教育局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层次学科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报考语文学科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非语文学科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笔试
区教育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20xx年6月7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我区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xx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14个学科。美术、音乐、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乌当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乌当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我区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我区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请应聘人员关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在20xx年7月1日前完成。
2.面试要求: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分数线低于60分的须报省教育厅备案),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可进行调剂,仍不足的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的进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这两名考生需重新进行面试按照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递补这两名考生需重新进行面试按照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我区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xx〕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乌当区教育局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签订聘用合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xx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区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新招聘教师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xx年8月31日前。乌当区教育局于20xx年8月11日前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附件3)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汇总,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七、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我区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根据上级拨付资金标准,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我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我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区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区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区教育局要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区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20xx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xx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保障特岗教师待遇、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到位。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乌当区教育局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乌当区教育局: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
教师招聘方案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聘期3年。20xx年,我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232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1470名,农村岗位1762名,安排在3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教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鼓励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特岗教师。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根据各地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学段、学科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初中和小学,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一所学校一般安排3人以上。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队伍素质有机结合。为逐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
(一)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取得的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岗前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特岗具体工作按《河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附件2)执行。
四、特岗计划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按人均年24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的工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岗前集中培训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工作前期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设岗县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24000元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政府承担。
五、特岗计划的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6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优秀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设岗县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于服务期满,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任的,设岗县要全部落实工作岗位, 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重新择业的,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按我省规定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三年服务期内一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特岗教师,也可选聘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六、特岗教师的聘后管理和服务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岗教师在聘用期内,主要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学校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省教育厅将建立特岗教师信息库,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对设岗县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三)聘任期内,根据本人意愿,特岗教师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各设岗县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
教师招聘方案6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2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四、招聘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同《招聘办法》相关内容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xx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5月)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xx]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市、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市、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7
为做好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复试工作,确保复试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20xx年云连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科学规范的原则,综合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对学科知识、教学方法等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合格人员;我市生源地的20xx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三、复试时间
20xx年1月29日
四、复试地点
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盐河校区(zz区zz路1号)
五、复试组织
1.复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音乐学科采用课堂教学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课堂教学考核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现行教材。
(3)音乐学科专业技能考核内容:钢琴展示
2.复试流程:
(1)复试人员报到
参加复试的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于1月29日上午6:30到等候室报到,迟到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同时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2)抽签。应聘者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复试的顺序。
(3)备课、上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20分钟。
3.成绩评定
复试在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和上课的学生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总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复试计分办法:
上课成绩=评委评价均分×90﹪+学生评价均分×10﹪
加试学科复试成绩=上课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其他不需要加试的专业,上课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4.结果公布:
(1)学校将在现场复试结束30分钟内书面告知应聘者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排序,在学校网站公布。
5.复试纪律要求。报到后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自觉在指定场所等候,不得喧哗、吵闹,严禁使用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等,严禁携带任何物品、资料等进入准备室和上课室。
六、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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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方案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9
一、课时分配不均。
很多考生由于是次试讲,之前未曾有试讲的经验,自然对分课时不甚了解,甚至不分课时,仅用10-15分钟的时间呈现出粗略的上课流程,这样做无论是对知识点的处理还是对本文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把握,都不够到位。间接地也就会导致重难点不清,某些重点语句,重点写作手法被忽略掉。
二、问题设置不具递进和引导性。
很多考生的问题比较独立,为了完成提问而提问,所以导致试讲的连贯性和衔接较差,缺乏上课的情境性,当然也没有一种引人入胜的感觉。
三、语文综合素养较差,不能有效的对知识点进行分辨和处理,尤其是一些跨专业的学生。
纠正这些问题可能非几日之功,必须要考生静下心来好好阅读和设计题目。
以上三点是学生的一些共性问题,也是比较难以一次性改正的问题。当然还有一些问题,例如: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教学方法的合理使用、教姿教态、板书设计等,相比之下这些问题更容易被发现和改正,考生只需要对自己的试讲进行录像、录音并刻意改正即可很快纠正。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
第一、考生需要明确课时和第二课时的任务,并确定自己更适合于哪一类。
课时的内容一般较少,生字词、重点成语、文章结构脉络及部分内容的讲解就足以撑起一堂课。第二课时就需要考生将重难点,尤其是情感目标进行详细的解读、写作方法的讲解、重点语句的分析等。鉴于考生的`个体差异性,对于一些语言比较平铺直叙,提问能力较差的考生,建议使用课时,考察的主要是字词的讲解,文章的整体解读能力,相对来说不会涉及到过多、过细的问题设置。对于一些表达能力较好的同学,建议使用第二课时。如果说课时保稳,长期练习更注重的是自己上课的熟练程度和教姿教态的突出,那么第二课时则更注重差异性,考生与考生之间的差异性以及上课过程的兴趣性,合理的问题设置会使得试讲比较具有情境性,引人入胜。
第二、考生必须将课文多读几遍,读通,读顺!由于考生有些时候比较急躁,导致知识点的错漏,试讲过程中必然出现硬伤。
读通顺之后不忙着写教案,首先对教材进行自行划分层次结构,看一看语文的写作顺序或者重点的一些写作手法、论据论证等内容,并明确标识出来。根据自己划分的结构整理出自己的板书设计,因为板书设计可以帮助你缕清文章脉络,磨刀不误砍柴工,后期写教案的时候才会更加得心应手具有针对性。
第三、根据板书设计问题。
板书上的每个部分都是一个小的目标,有了这个目标的指引,考生只需要在文章的相应段落找到三四个或者讨论的点,进行提问,提问的方向可以是在文中直接找到答案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是一些具有辩证性的问题。问问题的时候考生可以先行将问题有条理的列出来,对比一下问题,然后找到问题间的练习,再在问题之间加上相应的连贯语,如此练习几次之后考生就能领悟一些问问题的技巧,引导性自然就形成了。
教师招聘方案10
为做好xx年xx实验中学招聘新教师复试工作,确保复试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xx年连xx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简章》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综合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对学科知识、教学方法等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复试组织
(一)复试对象、时间和地点
1、复试对象:已通过初试进入复试范围的'应聘者。
2、复试时间:5月16日。
3、复试地点:xx实验中学实验楼
(二)复试考场设置(进校园后会有指示牌指引)
复试分5组(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和生物、体育)进行,设等候室、准备室、上课室,每室均贴有标志。
(三)复试流程
1、复试人员的报到
参加复试的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于5月16日上午7:00-7:10到等候室报到,迟到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同时缴复试费100元/人。
2、报到后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全封闭管理,应聘者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复试的顺序。应聘者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准备前自觉在等候室内等候,不得擅自离开等候室,不得喧哗、吵闹,严禁使用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等,携带者届时需交工作人员暂代保管。严禁携带任何物品、资料等进入准备室和上课室。复试结束后拿回自己物品立即离开复试地点。
(四)复试内容
1、形式:编写教案、上课、现场答辩等。
2、编写教案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20分钟,现场答辩3~5分钟。
3、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对教材的处理及师生间的互动等。
4、体育学科加试2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
(五)成绩评定
复试在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总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复试计分办法:
上课成绩=评委评价均分×80%+学生评价均分×20%
体育专业复试总成绩=上课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不需要加试专业技能考核的专业,上课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六)结果公布
学校在应聘者现场复试结束后30分钟当场书面告知复试成绩。现场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应聘者的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学科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公示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如应聘者自愿放弃,则在报考同岗位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分数相同,则上课评委评价均分高者优先)。
公示方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内公示栏公示。
本方案由xx实验中学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师招聘方案11
根据县一高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9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3人,足球2人],充实到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纳入我省一本招生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我省指定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需211综合大学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1、本科毕业:一本以上(含一本)师范类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211综合大学本专业毕业生。(本省限河南大学、河南师大、郑州大学)
2、研究生: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学历,且本科与硕士期间所修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研究方向与学科教学相关。
3、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㈢资历要求
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不予招录。
三、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上蔡县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监督下,由县教体局、学校具体实施。
四、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公告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师资需求情况确定所招专业及其名额,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用人学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㈡、资格审查与信息采集
1、时间:20xx年4月21日—4月22日下午5点以前
2、地点:上蔡一高点津楼四楼会议室。
3、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交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综合性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③现场采集指纹、图像信息。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4月22日下午6:00到上蔡一高点津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㈢、笔试
笔试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和教育心理基础理论(分值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占笔试成绩2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折合为100分,则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占80%)+教育心理基础理论成绩(占20%)
笔试时间:20xx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待定
要求:①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②进场前指纹验证通过后方可入考。
成绩公布:4月23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张榜公布成绩。
㈣、面试
由县监察局牵头,人社局、编办、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①竞聘感言(2分钟);②说课(15分钟):说课内容从20xx—20xx学年高中一年级必修1、必修2教材中抽签确定。
按学科组成若干组面试评委会,每组评委会由5名专家、学者组成。5个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每组评委会另安排监督员、统分员各1名。
面试评委和考生的面试顺序考前分学科抽签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4月24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4月24日上午7:3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乘车前往面试地点
面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成绩公布:4月24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㈤、考核、体检
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
教师招聘方案12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明溪县委编办审核批准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11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明溪一中2名、职业中学3名、明溪二中1名、城关中学2名、第二实验小学1名、沙溪学校1名、第一幼儿园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在1992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出生);
5.往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18日,20xx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截止20xx年9月30日。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xx年明溪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一招聘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自行公开选择确定岗位。组织考察在20xx年6月-8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18日(星期日) 9:00-11:30
地点:三明学院北区钢构篮球场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经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合格,且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享受明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xx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应聘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XX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应聘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应聘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3.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我县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提出解聘申请。
附件:
1.《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2.20xx年明溪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
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598-2883861(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598-2883831(明溪县教育局纪检监察)
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6月12日
教师招聘方案13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xx〕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聋人学校始建于1928年,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和聋人普通高中教育。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校20xx年拟招聘语文教师、思政教师、数学教师、舞蹈教师、心理教师、会计各一人。具体信息详见《天津市聋人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xx年5月7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聋人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招聘方案。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6日9:00—20xx年5月20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xx年5月16日9:00—20xx年5月xx日16: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发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岗位,由招考部门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
3、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5月26日9:00—20xx年5月28日9: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1、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进行笔试。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发布。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xx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xx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在学证明,注明专业,是否能如期毕业及毕业时间);
(5)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证、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在20xx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前,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全部科目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本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则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应聘教师岗位
学科教师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按照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答辩,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舞蹈教师岗位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模拟授课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2、应聘会计岗位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及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学校网站http://tjlx、tj、edu、cn招聘专栏中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九)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就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教委(http://jy、tj、gov、cn)和天津市聋人学校(http://tjlx、tj、edu、cn)网站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26339123
监督电话:245755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教师招聘方案1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我校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到我县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xx)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xx)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xx)6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1名,实行编外人事代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河南省户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教师工作要求;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如实填写。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xx县在册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实施方案于20xx年3月31日在xx政务网、xx县第二高级中学网及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等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相关学校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相关高中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xx年4月8日9:00—12:00,信阳师范学院西操场。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xx县辖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xx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须出具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张。以上证件审查合格者,填写《xx县20xx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发放面试资格证。
报名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2,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审查
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或专业技能展示加答辩的形式,考生可在高中三个学段的人教版教材中任选一节,作为试讲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理念、专业技术水平、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工作在领导组统一指导下,由各高中组织实施。
3、面试注意事项:凡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再加试,加试分数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xx年修订)》(豫教资办[20xx]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xx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档案材料。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阶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和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工资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加年度考核,有评先表优资格。按劳动法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九、有关要求
1、严格规范操作。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各种干扰。对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本方案由xx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组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xxxxxxx
监督电话:xxxxxx
教师招聘方案15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xx〕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xx聋人学校始建于1928年,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和聋人普通高中教育。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校20xx年拟招聘思政教师、数学教师、校医各一人。具体信息详见《xx聋人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xx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xx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xx年3月1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在xx教育委员会网站、xx聋人学校网站招聘专栏、xx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聘方案。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3月13日9:00—20xx年3月17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xx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xx年3月13日9:00—20xx年3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发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岗位,由招考部门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
3.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4月13日9:00—20xx年4月15日9: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xx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xx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1.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进行笔试。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必需掌握的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发布。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招聘专栏)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xx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xx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在学证明,注明专业,是否能如期毕业及毕业时间);
(5)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则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6月底前完成全部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招聘专栏。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应聘教师岗位
学科教师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按照我校规定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答辩,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模拟授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2.应聘校医岗位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及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和学校网站招聘专栏中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九)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xx〕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就调整的工作时间前在教委和xx聋人学校网站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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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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