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6 09:44:05 晓怡 招聘选拔 我要投稿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精选12篇)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1

  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工作方案为加强医院发展步伐,提高医院整体功能,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需求,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2名,药剂人员1名,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

  (一)临床专业2名。

  (二)药学专业1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应聘临床专业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

  (三)应聘药学人员应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专业工作能力。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3日至7月24日;

  2、报名地点: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名程度:报考者需持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民医院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二张,交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报考者于7月26日在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公文写作、四川省情、事业单位常识。专业知识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药学基础现调剂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按100分计,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时间:7月2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时间:7月31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达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广人发〔〕43号文件规定,在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人员中进行考核招聘。

  (三)聘用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期满(7天)并经县人事局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纪律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将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花东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东镇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从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及文体中心等部门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为23人,具体职位情况详见《花东镇20xx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xx年3月31日为止。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1日至25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北33号花东镇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86849520。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本次招聘接受20xx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果被录用,必须于试用期后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花东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可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下载或报名点领取。

  (4)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

  (1)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xx年3月28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共2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花都区花东镇政府组织人事办领取,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言语理解、常识判断及判断推理)、公共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

  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于20xx年4月11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安排于4月15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花都区花东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表现等。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拟聘用的人员将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放弃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

  五、获聘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花都区花东镇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根据《花都区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级别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年薪包干制。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奖金、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各类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由编外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缴纳。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3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招聘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条件等详细信息在《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

  四、招聘范围

  (一)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与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所辖各级企事业单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公司事业,认同公司发展的理念与模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正领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原则上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社会人员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中,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领导序列岗位任职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报部门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申报部门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3.申报科主任的人员,应为现任正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人员,或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见《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的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八)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六、公布形式

  (一)系统内招聘信息通过《XX报》、集团公司及公司办公网公布。

  (二)社会招聘公告通过网、《XX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网设置电子报名系统,分“系统内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且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于系统内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对于社会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和组织,在报名人数较多的省份可设立分考场。

  (四)第一次面试

  由专业机构派面试官主持,主要考察应聘者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由专业机构面试官给出。在入围第一次面试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可设立面试点。

  (五)管理能力测评

  入围领导序列岗位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管理能力测评。由专业机构组织,并提供测评报告,主要考察应聘者管理素质、管理技能和管理风格。

  (六)第二次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公司。

  (七)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

  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统内聘用人选,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进一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社会聘用人选,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即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应薪酬。对于京外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进京和住房问题。

  八、时间安排

  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于20xx年12月26日启动,20xx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xx年12月13日起,下发公开招聘文件,发布公开招聘广告。

  (二)20xx年12月30日-20xx年3月29日,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三)20xx年3月30日-5月2日,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四)20xx年5月4日,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笔试。

  (五)20xx年5月10日-5月16日,组织开展第一次面试。

  (六)20xx年5月18日-5月24日,组织领导岗位应聘人员管理能力测评和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七)20xx年5月25日-6月6日,组织科主任、管理及技术序列岗位应聘人员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选。

  具体时间安排见网站公告。

  九、要求

  (一)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招聘的组织工作,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要严格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好公开招聘的选人关,为圆满完成公开招聘任务创造条件。

  (二)各分公司要从打造强大的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开招聘工作,要将本方案精神向全体员工传达,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为输送优秀人才。

  (三)广大员工要珍惜这次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积极准备,踊跃参加。同时,不能因为参加招聘,影响正常的岗位工作。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情况汇报超市人力资源部招聘工作总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报告。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4

  为认真做好xx年全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xx年全市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市xx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要以“科教兴市”战略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二、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人事部门配合。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对全市面试工作的宏观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局负责本县区的面试实施工作。

  三、面试项目次序:

  先进行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项目的面试。接着进行招聘特岗教师的面试。

  四、面试对象和范围

  1、已参加甘肃省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甘肃省xx年招聘特岗教师笔试且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2、以各县区招聘指标和计划为基数,分本、专科,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县区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报市人事局和教育局备案。面试人员占实际录用人数的120%。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不纳入面试。

  3、已被其他招聘(公务员、纯农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安置招聘等)录取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面试和录用范围。

  4、对兼报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招聘特岗教师两个项目的人员,参加了前项面试能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后项面试;参加了前项面试,不能被录取的人员,依据其笔试成绩要求,纳入后项面试数额之内,但不再参加后项面试。录取时面试成绩有效。

  5、对非生源地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不得歧视,必须按政策与生源地考生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完全能够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面试。

  五、面试内容与方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2、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由考官根据面试试题,直接向应试者提问,应试者现场作答。提问不得少于三个问题。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应试者的作答现场打分。

  六、面试试题的命制

  各县区挑选教育教学方面的优秀教师,分本、专科按面试内容要求,命制若干套面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面试每半天为一时段,每一时段使用同一套公共试题,每套试题的难度应基本相当。

  七、考官的组成

  各县区根据需要挑选若干名优秀教师为面试考官,每7-9人为一组,设主考官一名,每组承担相应的面试任务。

  八、面试工作程序

  1、资格复审。对确定的面试对象按报考条件和面试资格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资格、范围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2、发放面试准考证。对审查合格的面试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考点,考场、面试类别、面试时间、身份证号、相片。

  3、安排面试日程。各县区按面试考生数量合理安排面试日程。每个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4、设置考场。各县区根据面试需要安排考点和考场,考场分本科、专科设置。考点和考场要全封闭。考点张贴考生须知、考场平面图、曝光台及举报电话。考点设置侯考点、考生封闭室。考场内设考官席、计时计分席、监督席。

  5、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各考点要设置引导员,按顺序组织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要查验考生三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6、面试过程。考生进入考场后,考官按面试试题,依次提问,考生作答。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计时员记分员按要求计时记分。记分时取掉一个最高分,取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考生当场签并按手印。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入封闭室。同一时段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去。同一时段记分表上应有考官、记分员、监督员签。每一时段结束后,面试成绩表应交考务办封存保管,全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九、纪律要求

  1、参与面试的主考官、考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面试相关规定,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必须回避。考官在面试时需佩戴工作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分。要尊重应试者,不得向应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2、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3、应试者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威胁工作人员;应试者进入面试室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姓名。如违犯规定,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5、所有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十、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市上成立面试工作巡视组,对各县区面试工作进行检查。巡视小组由教育、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领导组成。重点检查各县区面试组织机构、考官资格、面试程序、试题保密、考点考场安全等情况。各县区要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建议由县区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成员建议由教育、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这次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面试。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面试工作公平、公正,严密进行。

  2、精心组织,加强配合。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县区面试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备案。各部门要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3、经费保障。本次面试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费用。

  4、时间要求。各县区根据实际及时安排各自面试时间,全市面试工作务必于10月20日前结束。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5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和XX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10名,农村小学9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XX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明由办证所在县市教育局提供证明),于7月26日—7月28日到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不得请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8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补报,免收报名费。

  2.报名者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县教育局、监察局和人社局组织人员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4.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2:1时,县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并调剂到其他学科,调剂情况在报名截止后第二天公布。

  (二)笔试(200分)

  1.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8月2日上午8:30—11:00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

  8月2日下午15:00—17:00所报专业文化考试。

  2.笔试分值:教育教学能力100分,专业100分。

  3、笔试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以省招聘考试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为主,增加写说课稿;专业文化考试以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内容为主。

  4.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试讲,试讲办法另行制定。

  5.8月4日下午公布考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时间截止到8月5日上午11时。8月5日下午公布查分结果,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名单。

  (三)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8月8日在宁师附小组织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具体面试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四)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初录用名单。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生总成线=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硕士研究生根据试讲成绩择优录用。

  2.在录用过程中,排名最后的.初录用人员成绩有多名相同时,则按以下次序优先录用:

  ①第一学历高;

  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高;

  ③毕业时间长。

  3.8月9日下午公布拟录用名单,并公示7天,并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

  4.公示期间无异议,录用人员于8月16日至8月17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如有名额空缺,空缺名额则由县教育局分学科依照总分成绩顺延录用,直到录满为止。

  5.录用人员分配办法:

  招聘到中学任教的除紧缺专业外,一律安排到农村初中任教;招聘到农村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一律定向安排在乡镇农村小学任教,录用者根据县教育局用人计划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签订服务协议,在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即调动工作)。

  6.聘用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委督查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编委办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落实,由彭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组成。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6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等),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未年满18周岁。

  4、在基层医院工作者必须经基层单位出证明同意报考。

  5、年龄计算时间为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岗位所需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专业条件

  临床检验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具备检验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检验师优先。

  二、招聘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提供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报考者自行打印后填写)。

  3、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地点:县结核病防治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孔逢平,电话:xxx。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考试

  (1)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16日。

  (2)考试地点为县结核病防治所内。监考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加分项目:取得师级职称加5分。

  2、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加分项目确定考生最后分数,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定于XX县结核病防治所,体检时间为4月17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地点:XX县结核病防治所所务公开栏。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按照《XX县结核病防治所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原则

  (一)录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未达比例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聘人员。

  五、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红

  副组长:陈康鉴

  成员:黄凯、孔逢平、邓小越、温莉娜、温嫣、许咏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所办,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孔逢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7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纪律检查组:xxx

  二、相关工作人员安排

  第一轮:

  调度:x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备课室负责人:xxx

  联络员:xxx

  统分:xxx

  核分、公布分数:x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8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第二轮:

  调度:x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课表安排:xxx(5月30日早晨8:00通知到年级组)

  备课室负责人:xxx

  统分:xxx

  核分、公布分数:x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9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三、具体流程:

  1、被考核人员凭身份证进入校园,到“抽签、候场室”(办公楼三楼物理实验室四)候场,并将手机关机装入信封写好名字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同科目的人员进行抽签后,在“抽签序号表”上签名确认,并将号码牌贴于右胸部(面试结束方可取下)。

  3、同科目的第一位选手进行抽题确定本科目的试教内容。进入备课室不能带手提电脑、上网本和其他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第一轮为40分钟,第二轮60分钟(备课过程中不能出备课室)。

  4、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试教室。试教前不能进行自我介绍,试教过程中不能透露本人的`相关信息。试教时间第一轮10分钟,第二轮45分钟。

  5、第一轮试教结束后,由评委提问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约为3-5分钟。

  6、单个环节结束后,被考核人可到候分室(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等候,不得再进入候场区域和备课区域,并保持等候室的绝对安静。待后一位被考核人员试教和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前一位被考核人到试教室领取本人成绩单。

  7、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8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xx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xx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xx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xx〕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xx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xx]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xx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扎实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为我校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的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0xx年11月25日,8:300至14:00在东北师范大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学校持《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我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含试用期)。

  六、优惠政策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新绛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新绛县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的人才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8年的,在聘用期间,可免费租用政府投资建设人才公寓(2人一间)8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8年。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8年补助完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县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县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服务期内可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助。

  (五)资金补助。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资金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的资金补助;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金补助。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8年内发放完毕。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各类补助,并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补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组长:史小凯

  副组长:赵保乐胡新辉张菁郑怀亲

  成员:薛俊明宁俊栗鹏飞

  王明立宁惠兰张彦斌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一经查实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11

  为配合当前国家和省、市有关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精神的贯彻实施,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掌握就业创业信息,疏通就业创业渠道,积极为用人单位和高校应届毕业生搭建桥梁,为莘莘学子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扩大我市工会组织就业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工会职介工作科学发展,xx市总工会定于20xx年xx月xx日上午9时至13时在xx文理学院新校区(xx市太白南路168号)举行“走进校园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xx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xx市总工会就业服务中心,xx文理学院

  三、招聘会性质:

  本次招聘会为公益性质,各高校毕业生免费进场,招聘单位免收摊位费。

  三、服务内容:

  1、统一为参会单位设置展位,免费为参会人员提供午餐、饮用水等服务;

  2、免费为参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登记等服务;

  四、宣传设想:

  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相关媒体集中对本次专场招聘会进行会前宣传,现场采访和会后报道,利用网络平台进一步扩大专场招聘会影响力,在市总工会门户网及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组织设置:

  组长:许xx(负责调度、指挥招聘会全面工作并陪同领导同志和来宾视察招聘会现场等)

  副组长:张xx(负责招聘会前期各项准备及现场协调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

  朱xx(负责招聘会现场政策咨询,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各类资料分发等)

  成员:市总工会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会务筹备、单位组织、会场布置、接待签到,展位安排,培训登记、后勤保障等)

  六、经费预算:

  会场租赁、布置,宣传页印制,午餐、饮用水购置,交通、加班费用等,共计xx元。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12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应聘和就业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招聘流程,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职为西农人”校园模拟招聘大赛:

  一、活动主题

  展现真我才能赢在职场起点

  二、参赛对象

  20xx届本科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

  三、岗位设置

  设置销售岗、技术岗、管理培训生岗三大岗位,参赛者选择其中之一参赛。

  四、举办单位

  1.初赛由各学院(系、所)组织开展。

  2.复赛由学院(系、所)申报,就业工作组研究评审,确定最终承办单位。

  3.决赛由就业指导中心和复赛承办单位共同组织。

  五、大赛安排

  (一)辅导讲座

  1.面试辅导讲座

  时间:20xx年4月27日星期四晚7:30

  地点: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暂定)

  主讲内容:面试主要类型及应对技巧。

  2.职业礼仪辅导讲座

  时间:20xx年5月11日星期四晚7:30

  地点: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暂定)

  主讲内容:职场谈吐礼仪、着装规范、职业形象设计、公务活动礼节等内容。

  3.演讲培训辅导讲座

  时间:20xx年5月xx日星期三晚7:30

  地点: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暂定)

  主讲内容:口才训练、演讲技巧等内容。

  4.与上届获奖选手面对面

  时间:20xx年5月18日星期四晚7:30

  地点: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暂定)

  主讲内容:交流比赛与学习经验。

  (二)比赛阶段

  1.初赛(4月20日-5月10日)

  (1)各学院(系、所)可根据决赛环节设计比赛模式,亦可根据自身专业及就业特点设置。

  (2)比赛前将初赛策划书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将为组织单位划拨一定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3)初赛结束后,各学院(系、所)于5月10日前将参加复赛名单分别报送复赛承办单位。

  (4)报送材料要求:提交承办单位复赛报名表(附件1);20xx届毕业生数超过400人的学院(系、所)报送名额为销售类4名、技术类3名、管理培训生类3名,其他学院(系、所)可根据毕业生人数酌情减少报送名额。

  2.复赛(5月11日-5月19日)

  复赛环节以及形式由承办单位根据三大岗位类别特点以及决赛环节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设计和比拼,每类岗位前五名进入校内决赛。

  3.决赛(5月20日-5月31日)

  比赛包括三个环节:

  (1)秀出真我

  参赛选手针对提供的`岗位进行脱稿演讲,演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求职意向,时间不超过30秒。

  (2)职场亮剑

  参赛选手通过5分钟的VCR展示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品质与岗位匹配度。

  (3)决胜职场

  通过“多面一”的比赛形式呈现真实的招聘现场,评委根据参赛选手表现进行评分。

  六、奖项设置

  1.大赛根据3个岗位类别分别评奖。一等奖3名(2000元求职基金),二等奖3名(1500元求职基金),三等奖3名(1000元求职基金),优秀奖6名(500元求职基金)。

  2.大赛评选最佳组织单位6个,优秀组织个人6名,优秀指导教师6名。

  3.获奖学生可获得知名企业实习机会,决赛现场颁发实习offer。

  七、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系、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2.要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加,努力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保证初赛参与学生覆盖本单位20xx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数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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