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2)

时间:2021-03-27 18:27:58 合同法规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

  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是将自己现有的物或者根据自己意愿购买的物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出租人对租赁物负瑕疵担保责任。

  8、租金的区别

  融资租赁中的租金,一般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而在传统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可以自由约定。

  在融资租赁中因其为“融资”租赁,所以承租人支付的对价并非是使用租赁物的对价,而是融资的对价。承租人交纳的租金并不是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承租人分期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价金的本息和出租人应当获取的利润等费用的偿还。又因为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一般不反复租赁。所以,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标准的确定,与传统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标准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它高于传统租赁中的租金。租金以出租人消耗在租赁物上的价值为基础,通常情况下,出租人消耗在租赁物上的价值包括三部分,即租赁物的成本、为购买租赁物向银行贷款而支付的利息、为租赁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合理的利润)。在传统的租赁中,租金由双方自由约定。

  9、租赁物维修义务负担的区别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而在传统租赁合同中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一方面不负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另一方面享有于租赁期满后收回租赁物加以使用或者处分的期待利益。因此,承租人为保障出租人期待利益的实现,不仅需妥善保管租赁物,而且负有维修保养租赁物的义务。

  在传统的租赁中承租人租赁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收益,这就要求租赁物的状态必须符合使用的目的。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这是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但并不排除在有些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10、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的区别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满租赁物归还出租人。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关心的是如何收回其投资以及盈利,而对租赁物本身并没有什么兴趣,在实践中,大多数融资租赁交易均把承租人留购租赁物作为交易的条件。这是因为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目的,并不是要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于通过向承租人融通资金来获得利润,其之所以在租赁期间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主要是为担保能取得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租赁期满,出租人无保留租赁物的必要,而租赁物对承租人仍有价值。

  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就是于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另外在税收监管体制中,也分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11、租赁期限的区别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没有特别的限制。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归纳、整理了融资租赁合同与传统租赁合同的10个主要区别。希望通过对这10个区别理解,您对融资租赁合同能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在实务当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因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处理起来还是很麻烦的。实务中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不那么泾渭分明,遇到具体案件时需要通过基本原理并结合实践进行深入的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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