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危机企业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2-07-22 11:55:04 危机管理 我要投稿

面对危机企业该如何处理

  信息爆炸的时代,孕育了无数的机会,也暗藏了潜伏的危机。病毒式的传播能够成就一个企业,也能毁掉一个企业。观察一下近期发生的企业危机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差不多类似的危机,处理方式不同,效果截然不同。为什么有些企业处理的会如此失败,我觉得有技术层面的原因,也有观念层面的原因。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面对危机企业该如何处理,欢迎阅读!

  1、事实层面

  企业对危机信息的真实性必须首先在事实层面上作出声明。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应当意识到试图否认、隐瞒客观存在的事实在现今的网络时代几乎是妄想,因此企业不应当抱有任何的投机思想,直面负面消息。其次,当企业尚没有十分的把握判断信息的真假,不应当轻率的表态,以免事后反口,丧失了公众的信任。

  海底捞、味千拉面在危机时间爆发后都选择承认了事实,这对于缩小公众质疑面,缩短危机持续时间是有帮助的。而达芬奇在事件爆发后却选择了否认,但事实并非完全不存在,这就给公众提供了广阔的质疑、讨论的空间,这对于迅速处理危机是及其不利的。

  如果企业有非常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事实的话,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证据公诸于众,但切忌不要和媒体或舆论做过多的对抗,口舌之争的输赢和危机处理的最终结果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危机处理的目标是缩小影响、减少损失,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长期陷入争议的漩涡之中,这样的环境是无法让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的。记住:社会永远不会缺乏热点,每一天都会有新的焦点。

  2、价值层面

  在承认了事实后,企业必须对该事实表明自己的价值判断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方案。危机信息都是负面的,但并不都是违法的,比如说食品企业在其生产的食品中加入了添加剂,如果该添加剂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那么这一行为即是违法的,但如果该添加剂国家之前并未有禁止,而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之后才被发现对人体的毒副作用,那这种添加行为就不能称作违法(当然企业必须公示和备案)。对于并不违法的危机事件,企业应当把重点放在补救方案上,明确的告诉消费者用来改良产品的措施,努力树立企业对公众负责的形象,争取转危为机。而如果是违法事件,由于其行为本身具有法律和道德方面的可谴责性,因此企业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向公众表示诚挚道歉、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同时在补救方案中,应当积极的给予消费者应有的赔偿,让公众感受到企业能够知错能改,争取挽回消费者的信任。

  海底捞在承认事实后,积极的向公众作出解释,声明其所有原料的安全可靠性,并拿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样的危机,味千拉面采用了危机事件中常用的寻求权威第三方证明的方式试图化解危机,但遗憾的是其提供的证明并没有得到出具方本身的认可,给人以蒙混过关的印象,促使了危机进一步加深。而达芬奇家居更是不可思议的为其违法行为寻找公众都无法认可的理由,声称其一日游的行为是为了让消费者受益,这种强词夺理的表态使得公众对其更加反感,同时也使其越陷越深。

  有些企业认为,只要我的经营行为不违法,我就可以非常强硬的态度面对公众,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危机事件由于其具有广泛的社会关注性而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案件,或许企业能够在危机事件中不用承担或逃脱法律责任,但企业如果没有选择好正确面对公众的方式,一旦公众对企业产生了怀疑或者反感,那造成的后果可能远远超过其案件本身所带来的损失。

  企业无可避免的会遇到危机,越是大的企业越是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这种关注如果是对企业负面信息的关注,那么企业将会陷入严重的危机。危机信息爆发后,企业应当迅速的作出反应,在应对公众质疑时,企业必须直面两个层面的问题:

  1、事实层面;

  2、价值层面。

  面对工程债权危机企业的应对之策

  应收账款的四种类型

  拖欠垫资款。发包人没钱,要垫资才让干,承包人接是还不接?如果不接,失去了市场。如果接,如何预防和控制垫资风险呢?承包人为了接到工程、狼吞虎咽无条件接受60%-40%的垫资款、占合同总价约1/3的履约保证金等条款,根本没有系了安全带,就彻底坏菜了。承包人接受无条件垫资,以为还可以像过去十年黄金时代一样,只要是项目就能挣钱,所以不用担心。殊不知,在目前的白银时代,必然有一批开发商会倒掉,空麻袋背米开发商即可能在首批名单之中。如果都破产了,官司就不用打了,承包人只能参加债权人会议,拿回一份无财产可以分配的决议而已。

  拖欠进度款。发包人断断续续付工程款,有前一笔就没有后一笔,甚至根本就没钱了,承包人是强行忍着继续干呢,还是才采取点什么措施呢?如果要采取,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这种项目就太普遍了,比如,我正在提供债权危机救济服务的东北某项目。比如,大名鼎鼎的曾被称为“中国头号烂尾楼”的广州中诚广场。中诚广场承包商在开发商资金不足情形下,竟然忍饥挨饿施工了9年未停工,最终等了约20年只收回了工程款本金,但考虑资金成本,实际收回率不足三成,这还是在黄金时代房价上涨情况下做到的,如果换到现场白银时代,恐怕一分钱的本金都收不回来。

  拖欠停工结算款。发包人没钱了,工程停工了,承包人该怎么办;发包人又引进新的承包人,怎么办?我近期就接了不少停工工程的咨询,比如某综合体工程,承包人承接工程时,对于已有拖欠先例的发包人,对拖欠垫资款及工程款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在拖欠工程款时,没有采取有效和必要的控制措施。在工程停工后,为何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到被新的施工队伍强行接管呢。在停工工程被接管后,连异议函也没发。

  拖欠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交付了,竣工结算开始了,可发包人总是拖而不审,审而不决,承包人该怎么办?这种案例实在是太多,比如我首席代理的被媒体称为“中国工程索赔第一案”,承包人结算被拖了两年才提起诉讼。

  对于上述四种应收账款危机,承包人的工程系好了安全带吗?如果承包人没有系好了安全带,原因只能归结为:承包人根本没有应收账款控制的思路、战略、战术和行动。

  融资施工风险应对措施

  开发商资金链断了、应收账款危机来了。承包商怎么办?继续干还是不干了?如果继续干,是垫资干还是不垫资干?如果不垫资干,又该怎么办?下面,结合东北某综合项目债权危机救济实战案例,为承包人分享123施工融资模式。

  去年底,B开发商在东北W市开发一20万平米的综合项目,C承包商已完成工程量1.68亿元,B开发商应支付1.26亿。然而,B开发商却分文未付。继续干还是不再干?C承包商经过反复讨论,认为:不再干,已垫资的1.68亿元不知猴年马月能收回来;继续干,等B开发商把房子卖了,也许就可以把全部工程款收回来了。所以决定继续干。

  我认为:不能做垫资的承包商,要做融资的投资商。我提出了123施工融资模式,具体做法如下。

  “1”就是一个核心,也就以C承包商作为投资商负责融资并获得回报为核心。承包商不是金融机构,怎么可以借款给开发商呢,那不会违法吗?当然不会。我将其转化为完全合法的.方式——延期付款。C承包商附条件同意B开发商延期支付已经拖延的1.26亿以及将要拖延支付的工程款。

  “2”就是两个目标,也就是C承包商作为投资商施工融资应该实现的两个目标:第一目标是要确保融资回收安全。怎么确保融资回收安全呢,就是下面的“3”。第二目标是要获得足够的融资回报。首先,我为C承包商设定的基础回报是每天万分之六。也就是说C承包商可以获得的年21.6%的融资回报,扣除从金融机构获得的8%的融资成本,C承包商可以净赚13.6%。其次,我为C承包商增加施工合同的利润,主要体现在扩大承包范围,将土建之外的装饰等纳入其中,并要求修改合同计价及调价条款。最后,我还为C承包商争取了成本价购买该项目建成物业的权利。

  “3”就是三个阶段,也就是确保融资回收安全的预售前、预售中及预售后的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预售前阶段确保融资回收安全。具体通过质押B开发商股权、或受让该股权加回购解决。如果B开发商到期不能支付融资款,C承包商选择受让股权来实现,也可以选择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拍卖工程来实现。而且,预计预售前阶段时间也就6个月左右,C承包商额外增加的风险不大。

  预售中阶段确保融资回收安全。办法是监控预收款、B开发商账户及印章。具体通过一系列协议和措施来落实。比如,B开发商收款没问题,但对外付款要经过C承包商审批。B开发商可对外签订合同,但前提是经过C承包商审批。此外,为防止意外,还可以通过将部分楼栋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给C承包商。预售款当然优先用来还融资款及工程款。

  预售后阶段确保融资回收安全。如果预售款回收速度不足以还融资款及工程款,则B开发商以约定的成本价将房屋出售给C承包商或者C承包商指定的单位,双方通过互开发票来对冲债务。

  今年春节前,1+2+3施工融资方案被C承包商完全接受了。1+2+3施工融资方案落实到合同上,就成了以框架协议为中心,由八份合同组成的合同体系,数百页的篇幅。春节后,项目正常进行。B开发商主动提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给C承包商。信托融资机构也向C承包商抛出橄榄枝,要么股权转让给信托融资机构,信托融资机构来足额付款,要么双方全力合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可见,采用123施工融资模式后与不采用相比,承包商地位与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好转,既保证了工程款及融资的安全,又额外获得了良好的回报。

  解约结算风险应对措施

  开发商资金链纷纷断裂、应收账款危机来了。作为承包人,承包人应该怎么办?该如何救济呢,救济方案该如何策划呢?如果承包人是总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该项目债权救济方案,承包人会怎样做呢?我来协助承包人策划应收账款危机救济方案吧。

  应收账款救济方案的前提是环境调查。在完成环境调查后,我们可以进行救济方案规划了,我们有多少种方案可供选择呢?从最熟悉到最陌生的方案:方案1:催开发商付款但继续施工。方案2:催开发商付款但暂停施工。方案3:主动通知解除合同。方案4:被开发商通知解除合同。方案5:和开发商协商工程融资。

  找到危机救济可能出现了多种方案,有些眼花缭乱了。我们可不能干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事。我们要仔细评估,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应收账款救济方案执行重在落实和监督。完美的方案,也有赖于脚踏实地的落实,毕竟理论的预测和实际是有差距,差距的大小就决绝落实的力度。完美的方案,也有赖于随时随地的监督,毕竟环境在变化之中,调查也在不断深入,一旦制定方案的依据变化,方案就要随之调整。

  拖欠官司风险应对措施

  10多年前广州中诚广场应收账款,在工程停工13年之后,承包人可以最终收回工程款本金,但是工程款利息根本无法收回了。因为第二、三、四顺位债权金额达4.3亿元,而可执行金额8.5亿减去第一顺位债权5.55亿元只剩下不足3亿元。第四顺位尚且不足支付,第六顺位工程款利息更不能支付了。如果避免并减少拖欠工程款官司的风险呢?

  如事前资信调查可以避免中诚广场应收账款损失。如何避免中诚广场之类的烂尾应收账款风险呢?核心在于在承接工程之时做好预防措施,通过资信调查等,尽量避开空麻袋背米的建设单位。据报道,中诚广场建设初期,开发商投入资金竟然只有200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只有1亿元左右,完全靠卖楼花维持。即使综合权衡准备承接中诚广场工程项目,承包人也必须留足利润空间,以冲抵损失。比如进度款足以覆盖工程成本,剩余约15%竣工结算款及质保金全部是利润。

  如事中主动控制可以大大降低中诚广场应收账款损失。从1992年开始,直到2001年,差不多10年时间,土建承包商竟然基本做完的土建工程。在这个工程中,工程出现诸多烂尾的信号,包括:1996年,海南高院查封了中诚广场工程,此后债权人陆续查封工程;在断断续续建设中,开发商显然经常不能按约支付工程款;工程工期严重拖延,完工遥遥无期。对此,承包商并未采取停工、要求提供支付担保、协商提高付款比例、解除合同等主动措施。如承包人采取上述措施,必然使得拖欠工程款金额大大减少,或者使得工程款支付无忧。

  如事后及时抵房可以较大降低中诚广场应收账款损失。如前分析,承包人在中诚广场应收账款损失了约71%。债权人广东海龙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购房价为每平方1万元,在分房时每平方评估价已达到25550元。承包人如能利用极有利地位与开发商协商,将应付工程款折抵为按较低价格计算的房产,没有太大困难。如这样,显然也可以较好的降低中诚广场应收账款损失。

  综上,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应收账款危机呢?我们要格外注意应收账款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通过扎实的应收账款管理,尽量避免和有效减少债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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