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概念的逻辑学思考

时间:2023-03-04 09:15:31 硕士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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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概念的逻辑学思考

  武术的概念是武术理论建立的基石,也是武术理论教学和学科建设发展中的一个基本命题,同时它也是研究武术的理论依据,是做出判断、组成推理的基本环节。所以正确理解和界定武术概念,对武术运动走向世界和武术学科理论的建设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学术意义。
  
  一、关于武术的概念
  
  “武术”一词在史料中最早出现在南朝刘宋颜延之的《皇太子释奠会作》,其日:“偃闭武术,阐扬文令”,文中“武术”乃指军事而言。而与我们当今所认识的意义基本一致的“武术”始于晚清。1908年7月的7月12日《神州日报》登载了一篇名为“论今日国民宜崇旧有之武术”。此外,“武艺”一词也曾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被使用,民国时期“国术”的称谓也曾被人们认可。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武术”这一称谓基本上被固定下来,但在国外还以“功夫”为主要称谓。
  关于武术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它的认识也不尽相同,这是因为武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但表现出它的历史延续性、阶段性,而且也会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表现出不稳定性。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观点来看,武术的概念应该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动态的变化过程。武术的内容、形式和价值功能的不断变化,以及不同的社会环境和不同人认识有差异等因素的存在,人们在对武术的概念定义时也就出现了不同的表述。
  1988年举行了全国武术专题论文研讨会,将武术概念表达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并被1991年出版的《武术》所采用,这一概念的表述也成了是现在“通行的武术概念”。此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武术有哪些性质,具有什么特征,包含什么内容,有何种形式,以及归属等问题,也反映出人们对武术认识水平的提高和对武术整体理解的加深。同时它也成了建立武术理论体系的前提和出发点,并对现实生活的各种武术理论问题和实践活动中的各种武术问题进行正确的思维,客观、全面、正确地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提供了有力帮助。
  
  二、对武术概念的再审视
  
  形式逻辑学中明确指出: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但是当所反映的“对象”受到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其本身也会发生变化,这样所表述的对象也要与原来有所不同。
  所以,当今如果对武术概念的理解仍停留在1988年武术概念“版本”之上,那么这对于研究武术和武术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我们有必要对现行的武术概念进行再次分析和认识。
  
  1.从逻辑学的角度谈武术的概念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把握武术概念的关键就是要把握武术的本质属性,也就是武术的内涵。而通用的关于“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这一表述中,很显然把武术的本质属性定位在了“技击”上,这样就存在某些不足,因为其他国家的技击术,像拳击、泰拳、自由搏击等项目也都以技击为主要内容,武术与它们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这就容易造成武术概念内涵的过宽,不能让人们对武术的本质属性进行把握。所以需要缩小其内涵,也就是对这个概念的内涵进行“限制”。在逻辑学中“限制是从原概念过渡到种概念的过程”,所以如果在“技击”前加上限定词如:具有“中国”、“中国式”、“中国传统体育性质”或“中国传统理论为基础”等语句来限制的话,那么武术的概念的本质属性就容易体现出来。中华武术出生地就在中国,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项目之一,也是与其他技击术存在区别的关键所在。以带有“中国”等词来进行限制其内涵不但容易与其他国家的技击项目区别开来,而且会使人们对武术概念的认知、形成和把握更加容易。
  
  2.从概念的定义方法上认识武术的“属概念”— —“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逻辑学中,在对一个概念下定义时常用的方法就是“属加种差定义”,即被定义项=种差+邻近的属。在现有武术的“通用定义”中,我们有必要再次分析它的“属概念”—— “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关于“传统”的问题。在目前的传统学中,“传统”被视为一个与“现代”相对应的词语。“传”指称对原有文化的继承和衍传,“统”是指原有文化的道统,多指精神文化,有时也包括制度文化。在“传统”的这个内涵问题上,应该说在学术界基本取得了公认。“此外,从一个时代的特定需求和传统的相对稳定性出发,我们还是应该根据一个较为清晰的时代标准来衡量传统的时限。一般说来人们把‘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文化称作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体育也就是指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或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周伟良主编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概论高级教程》中试对中华民族传统体育作如下界定:在中国近代之前产生发展、由中华民族世代实践并留传或影响至今的体育。并且认为“如果我们要从事物的外延层面来认识民族传统体育的各个范畴,应该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分类方法。换言之,我们可以依据各种各样的标准对民族传统体育作不同的分类,但是无论它如何多元,不是应该从概念的外延层面来审视其相对稳定的范畴。”如果我们肯定后者定义的正确性,那么从中就不难看出中国的传统体育中的“传统”是以“近代以前”来“标准”的。
  根据上述对“传统”及“中国传统体育”的分析和认识,我们再来思考一下武术的概念,定义中把武术归人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明显有两点不妥:第一,“从逻辑学上认识,中国传统体育是武术的上属概念,武术的套路运动和格斗运动则是概念的外延。比较确切的提法,体育项目的武术应称其为武术运动。”第二,武术的概念应该是动态的,特别是近代以来的武术发展,在受外界因素强烈冲击和影响下,武术从外到内都有不小的变化,所以定义当前或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武术不应局限于对过去武术的描述,而应在定义中反映出当代武术所具有的新的特质。即使忽略武术现有定义中“逻辑学上认识的不妥”而理解为武术属于“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这样也会在无形中把武术局限于“近代以前”这一时间范围内。如果把“传统武术”定义为“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还差强人意,而对“武术”这一大的概念作如此定义不但在语词含义中,而且在客观实际中,都不能很好地概括出武术在当今社会中所具有的新的意义。
  
  3.从武术的内容上看,定义中应包含“功法”
  “功法(功法运动)是指以单个武术动作作为主体进行练习,以达到健体或增强某方面的运动。其内容主要包括:柔功、内功、硬功、轻功等。”武术功法练习形式多样,内容也异常丰富。武术功法应该是武术整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曾有人把武术按内容分为:功法、套路和对抗三部分,可见功法在整个武术中占相当重要的位置。武术功法虽然内容丰富,但在大多数武术概念的界定时都没有把功法放人其内,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第一,认识程度上的不够。
  例如从1918年马良的《中华新武术》到新中国成立前后,人们在对武术的认识或对武术的概念进行界定时从现在看来都存在不足之处。当时武术理论的研究与现在相比当然也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也是造成关于武术概念的问题的认识存在不足的原因之一. 第二,认识上存在偏差。他们认为像硬气功之类的不应属于武术内容,因为这类活动“不具有攻防击打的特点”,所以把功法排除在了武术之外。第三,武术发展的内容和形势造成了武术概念的不完整性。
  由于武术的发展不管是从民国时期还是从新中国成立之后甚至到现在,其发展形势一直遵循的是竞技化道路,所以其内容主要包含了套路和对抗这两种运动形式。而“武术三种运动形式(功法、套路和对抗),各成体系、相互交融、相互为用。目前武术概念中将功法运动附属于套路或格斗练习中,认为不是主要的运动形式,故在运动表现形式上没有提及功法运动。”这现象很容易造成人们对武术概念认识的不全面性。
  
  三、武术概念的重新定义及意义
  
  伍绍组同志在《对中国武术及东方体育文化观的认识》一文中指出,武术源于中国,又属于世界,武术属于体育,又高于体育的观点,并指出了当今武术的发展,从广义上讲,武术“既是文化,又是体育”的看法。而现行的武术概念是将武术作为体育项目这一狭义的理解进行定义。从上述分析中,在借鉴现有定义的基础上,笔者尝试把武术概念以广义和狭义来进行界定,广义的武术概念是指一切攻防技击之道,它包括世界上所有的搏击术。这里的“武术”可以看作是由“武”和“术”共同来构成,“武”是指“武功”、“功夫”或“攻防技击”等,“术”是指“技术”、“道”或“方法”等,所以“攻防技击之道”是没有国界和名称差异的,这是一个抽象和高度概括的概念。狭义的武术是指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功法、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一种生活方式。这里所谓“生活方式”是指“人们在某种价值观念指导下,各种生活活动的形式,它包括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而这里谈的生活活动指人们的行为,即在一定的空间与时间中,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利用可以取得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而采取的种种行动。”
  关于新的武术概念,本文从逻辑学的角度对此定义阐释如下:第一,此定义把武术的本质属性或者说其内涵以“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理论基础”进行“限制”,在逻辑上消除了把“武术”归入其上属概念的错误,这样就能揭示出武术的本质,也就很容易让人与其它技击术区别开来,并能具像地反映出武术概念的真正内涵。第二,根据逻辑学中常用的定义方法——属加种差定义的方法,将定义项中的“属”限定为“一种生活方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新概念避免了“武术真包含于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这个不当的命题。其次,新概念体现出了武术的“现代意义”。新定义中以“生活方式”这一属概念的使用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这对武术概念全面性的反映和武术现代意义的体现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最后,新概念使武术“三维空问”的得到延伸。从时间上来看,生活方式既是中国古人的,又是现代人的;从地域上来看,生活方式既能是中国人的,也能是外国人的,从空间上看,武术的发展空问得到了扩展,解脱了“传统体育”对它的束缚。第三,功法这一概念被武术定义纳入又体现出武术内容的完整性。
  所以新的定义不但涵盖了武术的民族性和世界性、传统性和现代性,而且也在稳定了武术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又拓展了武术的外延,被反映的武术概念就更为全面,更详实,更深刻。
  
  四、结语
  
  武术已以“北京2012年奥运会武术比赛”的名称进入2012年北京奥运会,“武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也将得到体现。所以要想使武术真正地走出中国属于世界就要深入了解和发现武术由社会生活环境所引起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对武术整体的认识,探讨和研究武术发展变化之后对其概念的重新确定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武术概念的重新界定也是基于此为出发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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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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