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摘要] 商誉是一种无形财产,商誉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我国当前法律对商誉权的规定几乎是一片空缺,零星的规定既单溥又缺乏可操纵性,学界对商誉权又存在诸多模糊熟悉。作者以为应在基本法民法中的知识产权章节确定商誉权的内容,同时应制定一部单行的《商誉法》以适应的要求。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应树立超前意识,加大对商誉权的保护力度,在适用法律时,可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同时,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公平与老实信用原则和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关 键 词]【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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