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栖霞分局受理点

时间:2023-02-18 04:41:38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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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栖霞分局受理点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栖霞分局受理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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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不能在栖霞分局办理。

  可以办理的地点有: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人才落户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分局办证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大厂太子山路209号)

  东山派出所(江宁区淳化街道天泰路2号)

  开发区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

  岔路派出所(江宁区双龙大道606号)

  百家湖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金龙路10号)

  高新园派出所 (江宁区天印大道2009号)

  上坊派出所(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5号)

  拓展:户口迁移证补办材料:

  一、居民补办:

  1、遗失补发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

  二、学生补办:

  1、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

  5、转学证明

  6、退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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