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雨花台分局受理点

时间:2023-02-18 04:41:38 户口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雨花台分局受理点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雨花台分局受理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雨花台分局受理点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雨花台分局受理点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不能在雨花台分局办理。

  可以办理的地点有: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人才落户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分局办证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大厂太子山路209号)

  东山派出所(江宁区淳化街道天泰路2号)

  开发区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

  岔路派出所(江宁区双龙大道606号)

  百家湖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金龙路10号)

  高新园派出所 (江宁区天印大道2009号)

  上坊派出所(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5号)

  拓展:户口迁移证补办流程:

  一、居民补办:

  1、先到你原来“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派出所(也就是你户口想迁去的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领取一张你的户口“未迁入”(也就是未入户)的证明。

  2、凭“未入户”证明到原来给你开迁移证的派出所去补开一张。

  二、学生补办:

  1、先到原籍派出所(上大学前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2、持《未落户证明》和毕业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丢失户口迁移证证明》。

  3、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毕业证、报到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一张新的户口迁移证。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雨花台分局受理点】相关文章: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浦口分局受理点07-30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栖霞分局受理点07-30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鼓楼分局受理点有哪些08-02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秦淮分局受理点有哪些08-02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玄武分局受理点有哪些08-02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江北新区分局受理点07-30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建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08-02

调入南京事业单位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08-02

调入南京事业单位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