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户东莞人员公租房申请指南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新入户东莞人员公租房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条件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所需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二)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三)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
(五)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办理程序
1、申请及资格审核程序:提交申请→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保障登记。
2、租房补贴办理程序:资格复核→划拨补贴。
办理时限
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工作、住房、购买社保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张贴等多种方式将确认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经初审的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在东莞政府网、东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办理地点
工作所在园区、镇(街)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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