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租房如何续签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11 13:47:11 公租房

汕头公租房如何续签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汕头公租房如何续签租赁合同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汕头公租房如何续签租赁合同

  汕头公租房如何续签租赁合同?

  1、公租房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间,没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并且承租家庭申请人和配偶没有新增住房的,3年合同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3、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或者其他居住证明;

  (三)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五)计划生育状况证明,但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不属已婚育龄人员的除外;

  (六)如实申报家庭情况的承诺书;

  (七)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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