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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如何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天津公积金如何贷款,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贷款条件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承办的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
(4)承办的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6)承办的银行放贷;
(7)购房者还款;
(8)清户。
贷款额度
①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③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④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贷款最长期限均不发生变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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