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计算?2017房产税如何计算

时间:2021-03-30 17:15:0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房产税如何计算?2017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剩余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填补我国土地收入的减少。那么房产税如何计算?2017房产税如何计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房产税如何计算?2017房产税如何计算

  一、最新房产税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延伸阅读——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2017年实施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在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在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说,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4、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中,独栋商品住宅税率为0.5%;高档住房中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