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04 编辑:晓玲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必须以党章规定为依据,着眼于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为党培养输送优秀人才、储备后备力量,下文就是小编准备的有关积极分子考核方案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积极分子考核方案

  积极分子考核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依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程序和内容,结合学院的部署,联系我系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考核制度的制定,为进一步规范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期资料收集与汇编工作;健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评价机制;保证我系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党员质量。

  二、考核评价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本考核制度,准确考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的真实表现,并通过考核,做出客观具体的评价。

  坚持从严考察的原则。各位培养人老师必须站在把好质量关的高度上,认真履行培养职责,参照本考核制度,严格监督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的表现,为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提供详细完整的客观依据,确保质量。

  坚持全面细致的原则。各位培养人老师需参照本考核制度对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素质、表现及相关指标进行全面考察,所收集数据资料需详细完整,客观真实,做好每项评价有理、有据。

  三、考核量化细则

  (一)学习考核(40分)

  1、思想汇报(20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主动联系培养人老师,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思想汇报要求每季度至少写一篇,按时上交入党培养人老师。

  如未按时上交,每次扣4分;上交的思想汇报,不符合要求,每篇扣2分。

  2、专业成绩(20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勤奋刻苦,热爱学习,在班级和学生群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学年综合测评的名次位居班级的前10%(含10%),得20分。

  学年综合测评的名次位居班级的10%--30%(含30%),得16分。

  学年综合测评的名次位居班级的30%--50%(含50%),得12分。

  学年综合测评的名次位居班级的后50%,得8分。

  (二)任职考核(5分)(以下两项具备一项即可)

  1、班干部(5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乐于为班级奉献,乐于为同学服务,承担集体荣誉感,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建设工作。未担任班干部不得分,担任班干部得3分,评价优秀得5分。

  2、院系学生会干部(5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主动完成院系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未担任院系学生会干部不得分,担任院系学生会干部得3分,评价优秀得5分。

  (三)纪律考核(10分)

  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严格遵守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每违反一次扣1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遵守学院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卫生,不晚归、未归,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扣2分。

  (四)社会实践(35分)

  1、学生社团(5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主动参与院系各类学生社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加入社团并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得5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2、校内实训(5分)。积极参与我系在校内的三个生产性实训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勤于付出。该项由三个生产性实训中心负责老师进行评价,视工作表现给予1-5分认定。

  3、志愿服务(15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做到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活动,多为社会做贡献,增加个人社会阅历,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志愿服务包括义务献血、社区义务劳动、去福利院看望老人与儿童、三下乡社会实践、暑期新生接待等。

  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年的考察期内,参与一次志愿服务加1分;全程参与暑期新生接待工作,加10分;阶段性参与暑期新生接待工作,加5分,表现突出者,视情况加5-15分。

  4、专业见习(10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主动的参与专业见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实践操作能力,将课堂所学的知识灵活的运用于社会实践中。

  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年的考察期内,应利用寒暑假至少参加一次专业见习,得10分;未参加,不得分。

  (五)民主测评(5分)

  党外群众调查意见(5分)。考察期内,支部将委派党员到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进行党外群众基础调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的过程中,是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调查过程中,班级≥90%的同学同意该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发展对象的,加5分;

  调查过程中,若80%≤同意率<90%,同意该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发展对象的,加4分;

  调查过程中,若70%≤同意率<80%,同意该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发展对象的,加3分;

  调查过程中,若同意率<70%,则不得分。

  调查过程中,若同意率<60%,则视为不具备发展资格。

  预备党员不单独进行组织民主测评,但在考察期内,有同学向支部反映该预备党员的不良行为或举止,支部将组织进行民主测评,低于60%的支持率则延期转正。

  (六)专业评价(5分)

  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与所属教研室的各项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对其表现进行评价,表现良好,加5分;表现一般,加3分;表现较差,不加分。

  (七)奖励加分

  鼓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完成既定的学习目标之后,向着更高一层次的目标迈进,如在一年的考察期内,通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非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加5分/项。

  鼓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文体竞赛活动,奖励加分规则如下:

  1、获省级各项比赛荣誉(包括集体项目),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3分。

  2、获校级各项比赛荣誉(包括集体项目),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

  3、参加学院军训教官队伍,加10分。

  4、担任学生助理岗位,加3分。

  5、利用业余时间为系部无偿工作,视工作量每次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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