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常见财税误区总结

时间:2020-08-27 16:07:2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日常工作中常见财税误区总结

  错误认知:高铁车票需要凭乘车票换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日常工作中常见财税误区总结

  正确理解: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即高铁使用的车票不需要另行换发票即可在作为税务处理的凭据。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其他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以及提供邮政服务的纳税人,其普通发票的使用由各省国税局确定。

  错误认知: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加速折旧同时不能同时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正确理解:如果企业发生的该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费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的规定,同时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的规定,则可以同时享受此两项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二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专门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错误认知:境内的公司要购买境外公司的股权,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正确理解:中国境内公司要购买境外公司的股权是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存在间接股权转让的问题(如实际转让为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错误认知:企业在税务稽查中被查补的税款和滞纳金不能抵顶企业现有的留抵税额

  正确理解:公司可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应补缴增值税款和滞纳金,但不能抵减罚款。

  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规定,增值税欠缴税额包括一般欠税和查补税款欠税。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欠缴税款,应按欠税发生时间先后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错误认知:企业因延迟交付电费被电力公司征收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

  正确理解:税法只是规定税收滞纳金不能再税前扣除,企业延迟付电费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

  其它常见误区:

  财税误区一:营改增误区,180天概念,是认证期限,既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而抵扣是认证当月抵扣,既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180天是认证期限,认证完了就当月抵扣

  财税误区二:办公用品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5种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取得专票,用于生产服务经营活动(这句话是废话,因为办公用品一般都用于经营性活动),不属于上述5种情况(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也就能抵扣!

  财税误区三:个人股权平价或无偿转让就不要交个人所得税!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即平价或无偿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价

  财税误区四:餐费就是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如:出差人员出差时非招待客户的餐费、会务费中的餐费、董事会会费中的餐费、员工年会会餐;加班餐费餐;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都不算招待费

  财税误区五:固定资产是“2000元”以上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说取消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那个标准还是n年前的会计制度下的,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借贷呢!

  财税误区六:开票才“缴税”。何时缴税不以开票为准,而是按各税种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准,如销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管是否开票,在发出商品时就应该确认收入,需缴纳增值;还有开票了未必要“缴税”,如预收跨年房租,也开票了,营业税应该缴,但企业所得税要分期确认收入,也就跨年分期确认收入

  财税误区七:工资薪金发现金就缴个税。如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人,不予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北京地区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都可以不并入工资薪金缴个税(京地税个 [2002]116号)

  财税误区八: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等文件,没有对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的企业的范围做限制,所以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财税误区九:营业外支出都要纳税调增。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有条件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有条件有标准扣除)、盘亏损失(有条件扣除)、罚款支出(分类别可扣不可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2种情况一般可扣) 等。

  财税误区十:2万元免税政策不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财税【2013】52号规定月营业额/销售额不超过2万,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因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跟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是同免同减,也就是2万元免营业税/增值税也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另提供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2万元免增值税同时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税误区十一: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合法的扣除凭证,但合法的扣除凭证不仅仅是发票,如企业内部的工资单、折旧表,还有银行利息单、完税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等,都是合法凭证,都是可以税前扣除合法凭证!但千万别理解不是所有的没有发票都能扣。

  财税误区十二:营改增后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进项不能混着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没要求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分开各算各的抵扣,只财税(2013)106号特殊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税误区十三: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国税函2010第079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税前扣除,是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财税误区十四: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没有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采暖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按照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另宁夏、河北省、大连、山西、辽宁、北京、吉林不超过标准的采暖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误区十五:代扣代缴个税没有手续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1995]065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也就是说代扣代缴个税也有手续费哦,别忘记了!

  财税误区十六: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是全额收入。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也就是说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在核定收入范围内。

  财税误区十七:消费积分兑换礼品或抽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另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即:反馈礼品不征,抽奖所得税征。

  财税误区十八:亏损企业不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计算加计扣除。没有说亏损企业不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财税误区十九:企业展厅领用的产品具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国税函[2008]828号: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展厅领用产品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视同销售。

  财税误区二十:饮料瓶盖上显示“再来一瓶”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财税[2011]50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情形之二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因购买的饮料瓶盖上显示“再来一瓶”,在向商家免费领取饮料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误区二十一:所有的合同都要贴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凭证,无需贴花。比如招聘合同、审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等。

  20**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突出公共财政支出取向,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扎实推进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了财政的支撑、保障和引导作用,有力支持了全市的投入、建设和发展。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7亿元,呈现出高位回调、筑底企稳、质效并举的良好态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超过40亿元,达到了规模增加、进度均衡、民生改善的预期目标,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落实持续求进工作基调,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012年,面对复杂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相叠加的影响,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放在工作首位,坚持和依靠我市在财政增收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济形势分析、收入征管、税源监控、部门配合、信息交换、科所互动和财源培植等一套领导、协调、责任、分工机制,确保了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实现74418万元,为预算的103.4%,增长20%。在此基础上,完成财政总收入92611万元,为预算的102.4%,增长17.9%。

  工作中,我们着力处理好强化征管与依法征管、应征尽收与支持发展、短期平衡与增强后劲之间的关系,因势利导,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中求进,进中有转。一是收入总量持续好。一以贯之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财源建设的措施,壮大支柱财源,巩固特色财源,培植后续财源,为财政增收提供持续动力。协调发挥乡镇和基层征管单位的积极作用,支持税务部门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和财税增收激励机制,挖掘收入征管潜力;落实财政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强化零星分散税种的协税护税工作,确保颗粒归仓,鼓励多收超收,税收在财政增收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收入规模从2008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向上突破1个亿,直线增加到7.44亿元。二是收入速度增长好。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通过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关度的宏观分析和对行业、企业的微观分析,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适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经济发展成果及时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和薄弱行业的税收征管,从规范、强化房地产涉税及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入手,推进房地产行业计算机评税技术应用,从源头上控制税收,促进收入的快速增长。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24个月保持在20%以上的增速。三是收入质量提升好。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和帮扶措施,着力提升实体经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全年来自工业企业的税收达到1.68亿元,全部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1%,收入质量在全省10个省直管试点县中位列第三。同时,高度关注非税收入,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新系统的应用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效率。启用新版非税收入票据,将票据核销与收入收缴有机结合,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全年非税收入实现21613万元,增长16.2%,避免了虚收空转非税收入规模的行为,提高了收入质量和可支配财力。

  二、争取项目资金取得突破,可用财力上档进位

  20**年,我们认真研究国家政策趋势和财政分配体制,分析转移支付资金政策走向,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纵向联系和市直单位的横向联系,全年争取到位上级项目资金33.28亿元,增长15.5%,增强了全市财政保障能力。针对近年来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占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量较大的情况,我们在工作中着力结合邓州实际,充分利用上级政策与我市市情的最佳结合点,找准突破口,巧借外力、有的放矢的争取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6.5亿元,争取到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6亿元,争取数量在xx市县市区中名列前茅。在专项资金争取工作中,我们利用省直管县有利契机,加强政策研究,精心储备项目,做实前期准备,及时掌握信息,注重工作方法,做好项目的筛选和上报,增强申报的成功率,确保普惠制内外资金同步增长。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强化项目跟踪和落实工作,严格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项目支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际成效。

  三、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支出效应不断提升

  20**年,全市支出规模迅速扩大,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6550万元,增长29.7%,增加支出93155万元。财政部门通过加强支出管理,确保资金科学配置、规范管理、高效使用,确保资金承载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挥财政支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正向效应。一是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列入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放大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加快支出进度创造条件。二是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经费类型等数据的动态管理。在xx市率先实现工资统发系统与预算执行系统的衔接,提高指标与拨款核对环节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提高直接支付的比重,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37.69亿元,其中直接支付30.83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在此基础上,着手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到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财政。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建立强制结算目录,市直预算单位在公务结算中全面启用公务卡。四是建成财政内部互联互通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监控的科学管理。依托系统完善预算执行监控制度,设定监控条件,定期核对账务,对预算执行和资金支付清算的全过程以及代理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疑点,迅速纠正。五是认真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对账户的开设、银行的选择、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全年撤并财政专户7个,保留专户24个。

  四、加快财源建设步伐,经济发展健康有序

  20**年,财政部门坚持把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项目建设、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四个重点,不断优化财源结构。一是强化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企业技术改造资金256万元,用于企业的挖潜改造;争取资金65万元,对重点企业进口产品进行贴息补助。进一步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继续发挥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平台作用,促成金融机构为我市46家企业贷款18.8亿元,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600万元。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完成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增值税退税工作,为8家企业办理退税4895万元;争取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和工业结构调整资金438万元,集中投入、重点突破,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提升。补贴资金1635万元,完成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工作。三是把招商引资作为财源建设的重要部分,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加强对引资企业的帮助服务,提高对财政的贡献率。筹措资金9.54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10年来投资力度最大的一年,为招商引资打造一个崭新的城市平台。在服务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同时,财政部门从改善我市工业结构入手,坚持招大商、招好商,促成江苏雪亮和浙江王野两家企业签约我市,使招商引资规模和财政收入增长相互促进提高。四是落实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财税奖励政策,争取省财政对我市产业集聚区奖励扶持1800万元和税收返还365万元,市财政投入3.4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加大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协调,积极上报融资项目用于湍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区已成为财政收入重要的增长极、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和改革创新的示范区。

  五、提升服务民生水平,公共财政特色彰显

  20**年,财政部门努力做到民生投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千方百计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全市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达到31.99亿元,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7%。

  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把教育作为优先保障的重点领域,全市财政教育支出87344万元,增长29.3%,完成了财政厅确定的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目标。拨付资金1.82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5万名城乡中小学生继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争取资金899万元,3551名普通高中和2443名职业学校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重点把握支持方向,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筹措资金3612万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装备改造和校舍维修改造;确保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拨付资金329.5万元对全市职业教育3465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我市荣获“河南省职业教育强市”称号。

  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57743万元,增长24.9%。筹措资金4.6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支付资金4.11亿元,122.4万人次参合参保群众从中收益。投入资金3434万元,继续开展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认真细致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复核工作,多渠道筹集并落实资金851.6万元,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安排资金1282.4万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投入资金300万元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予以补偿。安排资金486万元,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并落实乡村医生的养老政策。落实医疗救助资金1602万元,推行定点医疗服务单位同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的办法,提高救助效率。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61万元,增长25%。全力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财政补助养老保险基金1.56亿元,为18.8万人发放养老保险金1.3亿元,为4千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金。拨付城乡低保资金1.2亿元,将城乡低保月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80元和87元,拨付资金2080万元,将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年标准提高到3600元和1500元,8.78万余名低保对象和1.2万余名五保对象在动态管理下分类施保、应保尽保。投入资金103万元,将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报酬列入财政预算,使乡镇敬老院规范化运作,不断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拨付资金3255.7万元,在确保优抚对象按照标准领取补助资金的同时,全部按政策落实了医疗保障待遇。拨付资金736.6万元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筹集资金411万元建立对1135名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就业资金1582万元,支持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转移就业1万余人。

  四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1.02亿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537套,对1107户家庭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筹措资金142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846.5万元,解决4900户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两次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月人均津补贴标准提高300元。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718万元,保证了移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加大公共安全经费投入,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全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并上报,最终经省财政厅锁定债务2432万元,保障了政法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

  六、严格执行强农惠农政策,奠定丰产增收基础

  20**年,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通过及时公开补贴信息,完善基础信息资料,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坚持专户专账管理制度等措施,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49亿元,将亩均补贴标准提高到110.74元,补贴发放和农民补贴网建设工作在全省位居第一,连续8年荣获先进单位;拨付小麦“一喷三防”资金1015万元,按照每亩5元的标准对全市200余万亩小麦实施物化补助,确保夏粮丰收;发放良种补贴资金4672万元,实现了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花生全覆盖;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482万元,补贴农机2638台套;补助资金187.5万元完成1.5万亩的退耕还林任务;拨付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556万元;推动政策性保险工作,将大宗粮食作物和主要畜养品种列入保险范围。为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已经建立,补贴资金即将通过“一卡通”直达受益对象。在加大惠农补贴力度的同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5亿元用于县乡道路和桥梁建设,投资4813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3879万元进行以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小农水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中央资金1200万元,带动整合资金及自筹资金2967万元,实施现代农业项目。补助资金5187万元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善10万余名村民和2.5万余名学生的饮水条件。争取资金2474万元,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投资6000万元实施引丹灌区改造,扩大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提高供水保证率。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490万元和市本级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统筹使用,支持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报2012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42个,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895万元,对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进行动态化管理,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启动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借鉴普九债务化债经验,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化债监管系统,完成债务自查申报工作。对全市乡镇的村账乡管工作进行摸底检查,联合市纪检部门筹备起草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当前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七、致力财政改革创新,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2012年,我们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化集中财力办大事理念,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运作,对重大项目早筹资、早安排、早实施、早见效。完成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结余投资2.29亿元,严格按照投资计划、支出预算、工程进度和基建程序拨款,确保专款专用,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发挥。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的产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产品采购。全年支付采购金额3.95亿元,节约资金480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推行全过程财政投资评审成效显著,全年审查财政投资项目资金24.33亿元,审减资金3.06亿元,审减率达12.6%。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清理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利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管理。按照从严从紧、符合实际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开展了8个系统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开展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四是加强会计管理。完成我市会计信息系统建设,首次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网上报名和无纸化考试。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先期组织122个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参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五是监督职能不断强化。加大涉及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资金均占该项资金总量的50%以上,推动了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了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监督检查,抽查了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了省审计厅组织的社保资金专项审计,配合纪检部门开展了公务费用、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财政供给人员人事劳动纪律专项执法监察。

  八、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2012年,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始终毫不松懈地加强队伍建设,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人文基础和良好的内部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要求新思路,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明确重点,查找问题,研究措施,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工作各个环节,为市场主体服务好、为预算单位服务好。二是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全年组织财政人员参加国库支付、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等内容的培训6期,培训220余人。组织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三是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突出服务便民化、基础标准化、工作规范化、机制长效化四个原则,逐步推进,对7个财税所实施规范化建设,提高了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联合河南省会计学校开办会计中专班教学工作,就地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升基层会计核算的质量。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人员廉政安全“两个安全”为目标,构建贴近财政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融廉政风险防控与财政业务工作为一体,将廉政风险防控在严格的制度之中。五是加强财政机关全面建设。加强财政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系统达标文明单位28个,其中xx市级文明单位4个,创建面一直保持在85%以上。此外,综合治理、信息宣传、信访稳定、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生育等都取得了新的成效,推动了全年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2012年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二是对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财政政策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财政改革任务繁重,涉及部门利益和分配格局的调整将面临一定的阻力;五是队伍素质需要很大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必须增强。

  2013年,财政工作将着力五个方面:一是围绕增收节支,进一步构建健康平稳的财力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在促进财政收入总量增加中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推动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围绕转型发展,进一步构建财政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机制。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围绕民生改善,进一步构建统筹兼顾的民生投入机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民生投入,确保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幅提高。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业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坚持优先安排、及时拨付、全力保障。四是围绕科学理财,进一步构建更加科学的财税管理机制。细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加强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动态监控体系,加快公务卡改革扩面。深化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的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稳妥推进预算信息有序公开。五是围绕务实重干,进一步构建更具活力的队伍建设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重视乡镇财政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全体财政人员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清肩负使命,坚定信心,开拓拼搏,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全力服务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新局面,为邓州的跨越、崛起作出新贡献。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增收节支、统筹兼顾、惠及民生”的财政工作理念,以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不核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服务民生”两大主题,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五年工作总结如下 :

  近五年工作回顾

  一、财政收入逐年增长。20**年,全区财政收入13823万元, 20**年,全区财政收入16690万元,同比增长20.74%;20**年,全区财政收入22142万元,同比增长32.67%;20**年,全区财政收入3252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8.81%,同比增长46.89%,增速居全市第一位;20**年,全区财政收入40154万元,比上年增长 7630万元,同比增长23.46%。

  五年来,全区财政预算收入由2007年的16953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40154万元,年均增长34%,呈现出稳步增长态势。

  二、财政支出不断优化。全区预算支出由2007年的16953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40824万元,年均增长35.2%,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建立起了以人为本和突出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有力保证了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一是坚决保障了工资的正常发放。五年来,区财政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保证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从未出现拖欠,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力度。在此期间,继续巩固落实“两个确保”,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2007年全区低保支出1196.7万元, 10.5万人次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2011年全区低保支出2345.2万元,13.5万人次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20**年至20**年,共实现低保支出7937.1万元。三是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20**年至20**年,经我区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13389万元,平均年递增 28.7%,广大农民普遍增加了收入,得到了实惠。四是争取资金成效显著。20**年至20**年,全区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5亿多元,其中转移支付1亿多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区财政支出困难。

  三、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至2011年,全区纳入部门预元算单位125家;二是继续完善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规范资金拨付操作流程,把资金拨付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反馈工作有机结合,避免财政资金违规支出;三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四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模式,继续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核实,为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和规范部门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五是推进“金财工程”;六是进一步加强人大和审计对财政预算监督,进一步构建完善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七是试行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成 个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批复工作。有效强化和提高了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

  四、财政监管不断强化。一是继续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努力探索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挖掘非税收入新亮点;二是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和加强对财政性专项资金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性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程序,完善全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对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促进财政系统廉政建设;四是与区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区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五是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和政府采购监管。

  20**年工作总结

  20**年,全年累计完成财政收入401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4.48%,同比增长23.46%;支出方面,全年累计支出 4082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65%,比上年同期增长12%。支出进度正常,有效保障了全区重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较好地实现了“保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目标。总结2011年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主动出击,强化收入征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向好

  局领导班子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税源调查和摸底,协调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确保税收按进度及时、足额入库。一是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今年以来我们以组织收入、加强征管为中心,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辟新税源,加大清欠力度,对当年税收做到应收尽收。重点加强对增值税的征管,提高申报率和入库率。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户的管理,减少了税收流失,使财政收入得到稳步的增长,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二是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收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决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清理列收列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以弥补预算内资金不足。三是建立完善我区财源建设的激励机制,贯彻执行区政府确定的各项财政资金扶持企业的奖励办法,充分调动起各乡镇、各部门上项目抓财源建设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做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和扩大内需项目工作,全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重点财源建设单位创税水平稳步提高,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加大对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保障支持力度,切实保障以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重点的资金需求。一是优先保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需求。2011年,全区35项民生工程共支出10663.46万元,同比增长10.1%。二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共公医疗卫生和社会文化事业的投入。教育事业支出13136万元,增长43.81%;医疗卫生事业支出 1923万元,社会文化事业支出213万元,同比增长53.24%。三是切实履行民生工工程单位牵头单位职责,注重协调,强化宣传,先后组织召开调度会7 场,印发各类宣传品万余册,组织开展民生工程知识竞赛和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对民生工程进行督查等;四是做好财政局三项民生工作。我们在抓全区民生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国家补贴政策,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贴补一直保持99.9%、一事一议行政村参与率达92.9%,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淮南区财政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在全区财政系统深入开展了“两基”建设工作。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二是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实施惠民直达工作,安装oa自动化办公系统和软件记账系统。三是完善了基础制度,收集和梳理自09年以来各级财政法规和制度,并编篡成册,印发至各部门和乡镇财政所。四是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严格按照“五规范”要求,先后投入近100万资金,完成李郢孜镇财政所、孤堆乡财政所等规范化建设任务。五是开展“三资”委托代理。在全省率先组建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队伍,开展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全区6个乡镇成立6个“三资”委托代理机构,覆盖全区56个村委会644个村民小组,规范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六是开展财务清查工作。成立区会计中心业务人员为核心的清查组,分期分批对六个乡镇财政所的账目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把好关。

  四、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2011年,继续贯彻落实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逐步推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部门预算的审核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三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全年共组织实施集中采购8次,实际支付采购资金500余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0余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8%;四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完成奖补项目74个,完成投资916万元,农村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五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五、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职能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大对上级扩大内需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教科文、行政政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各种有效办法跟踪检查和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并实行报帐制,把财政跟踪问效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专款专用;二是积极开展会计监督、会计管理和会计培训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全面推进财政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8月份成立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区6个基层财政所财政资金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四是绩效评价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以 “三项工作”为抓手,创先争优,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定期开展新思想、热点问题讨论会,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理财的能力。二是抓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培训,熟悉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干部职工业务处理水平。三是抓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引进oa系统,实行网上办公网上考勤。深入开展“财政干部走访活动”,60余名财政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低调做人,高效办事,规范管理,廉洁理财”的财政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局党组统一领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大家的风险防控意识、廉政意识。认真落实网上考核,做到挂牌上岗,落实首问责任制,工作作风和纪律良好,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年工作思路

  20**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谢区十二五发展战略部署安排,围绕一个主题,抓住二个主线,做好三篇文章,重点做好十六项工作任务。即围绕财政增长这个主题,抓住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这两根主线,做好预算、监督和改革这三篇文章,着重抓好预算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会计核算、乡财建设、医疗改革、惠农资金、农发项目、惠民直达、投资公司、财政所建设、大民生和小民生、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和办公室等十六项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增长、改善结构、调节分配、促进和谐等方面作用,扎实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为我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抓征管保增收,合理组织收入。密切关注重大在建项目,全面落实新增税收征管措施;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强化税源监控和财源潜力调研;正确处理增收与减税的关系,既坚持应收尽收,杜绝随意减免税;也要注重涵养税源、财源,防止出现收过头税的现象。

  (二)抓重点调结构,加强支出管理。坚持“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预算。重点加快“三农”、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环保和医疗卫生等法定及民生方面支出进度;努力提高预算的执行率,提高财政对基础性、公益性社会事业的保障能力。

  (三)强化科学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突出“双基”建设,切实加强债务管理,抓好增收节支,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财政监督,建立科学有序的财政监督应急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健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制度,努力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四)抓民生重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发挥民生工程组织牵头作用,加强工作调度,简化工作程序,倒排时间进度,做到思想认识再提高,责任意识再增强,协调力度再加大,工作措施再强化,推进机制再完善,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严格的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程、倍增规划和“十二五”民生工程规划。同时,推进支农资金整合,落实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筹集资金支持廉租住房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五)抓监督推改革,提高管理绩效。集中精力做好国库集中收付试点工作,不断总结改革经验办法;加快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逐步扩大预算信息的公开范围,扩大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范围,坚持对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实施绩效评价,逐步实现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积极践行“大监督” 理念,完善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共同实施监督的责任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

  (六)抓队伍强素质,提高服务能力。继续推进服务发展年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才兴业的理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财政文化建设,提升财政部门的服务形象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开展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日常工作中常见财税误区总结】相关文章:

日常生活常见的烹饪误区10-06

浅谈民事调解工作中常见的两点误区07-31

盘点日常护发的误区10-09

社保常见的误区07-10

常见的销售误区10-05

绩效管理常见误区09-18

职场充电常见误区09-28

制作简历常见误区10-05

初学声乐常见误区06-13

瑜伽的常见误区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