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20 09:09:47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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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祖国振兴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三条 我国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设立校、院两级工作机构。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所属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院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的就业工作;讨论决定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一级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在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国家、吉林省和xx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细则,部署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把就业网站作为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信息传播的主阵地;

  4、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服务;

  5、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7、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8、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9、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提供参考意见;

  10、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

  11、布置、协调、指导、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情况;

  12、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第七条 各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毕业年级各专业辅导员为就业指导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计划,研究决定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员化、全程化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和管理工作;

  3、积极联系就业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及时公布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情况介绍工作,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4、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5、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6、配合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

  7、做好本院就业工作总结;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第八条 毕业生的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积极参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积极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地区和单位工作。

  3、参加各类有关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文明离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才智,为母校争光。

  第三章 就业工作经费

  第九条 就业工作经费是用于联系接待用人单位、举办各种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的专项业务经费。

  第十条 就业工作经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要求,在学校年度经费中拨出一定额度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学校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就业工作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预算和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院举办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和活动,经审批后可列入就业工作经费开支。

  第四章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是加强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促进文明离校活动开展的重要手段。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范围。

  第十三条 考核与评价每年度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工作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定,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考核与评价工作必须以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指导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跟踪情况、上报就业材料情况、院系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为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程中的毕业生系指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不含成人、夜大班学生和以其他形式招收的培训班学生)。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程如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2

  总则

  目的

  为切实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规范就业工作流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毕业生、从事就业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

  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就业信息发布、推荐就业等环节公平公正,为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服务至上原则:以服务毕业生为核心,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助力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全程指导原则: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学生大学学习的全过程,从入学教育到毕业离校,持续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就业工作组织与职责

  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负责人等。

  职责:制定学校就业工作发展规划与政策;统筹协调学校就业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开展就业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外用人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招生就业处

  就业市场开拓: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广泛联系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组织校园招聘会、企业宣讲会等就业活动,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供需见面平台。

  就业指导服务:制定并实施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计划,开展就业咨询、职业测评、简历制作指导、面试技巧培训等服务;编印就业指导资料,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与政策解读。

  就业信息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审核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并及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发布;维护和管理就业信息系统,统计、分析就业数据,为学校就业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就业手续办理:指导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报到证申领、档案转递等就业手续;协调解决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学院就业工作小组

  就业工作落实:贯彻执行学校就业工作政策与计划,制定本学院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动员、就业指导与服务活动。

  学生就业跟踪: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机制,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帮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意见,为学院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就业材料审核: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等就业材料的审核与盖章;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

  就业指导

  课程设置

  开设时间: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贯穿大学四年。大一开设职业规划基础课程,引导学生认识自我、了解职业;大二、大三开设就业能力提升课程,包括求职技巧、简历制作、面试礼仪等;大四开设就业政策解读与就业形势分析课程,帮助毕业生把握就业机会。

  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面试、小组讨论、企业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提高课程的实用性与趣味性;邀请企业人力资源专家、优秀校友等担任兼职教师,丰富教学内容。

  个性化指导

  职业测评:为学生提供职业兴趣、职业性格、职业能力等测评服务,帮助学生了解自身职业倾向,明确职业发展方向;根据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建议。

  就业咨询:设立就业咨询室,安排专业教师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咨询服务;通过电话、邮件、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解答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疑问。

  就业服务

  信息服务

  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学校就业信息网功能,实现招聘信息发布、简历投递、在线面试、就业政策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就业信息与就业指导文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按照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将审核通过的招聘信息发布到学校就业信息平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招聘活动组织

  校园招聘会:定期举办综合性校园招聘会、专场招聘会,邀请各类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提前做好招聘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宣传推广、企业接待等;加强招聘会现场管理,维护招聘秩序,确保招聘会安全、有序进行。

  企业宣讲会:为用人单位提供宣讲场地与设备支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宣讲会的组织与宣传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企业宣讲会,了解企业招聘需求与企业文化。

  就业权益保障

  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毕业生宣传就业法律法规与政策,提高毕业生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指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权益维护:建立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机制,及时受理毕业生就业权益受损投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

  就业管理

  就业材料管理

  就业协议书管理:严格执行就业协议书编号管理制度,确保协议书编号唯一、使用规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及时将协议书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管理;对协议书的领取、发放、回收等环节进行登记,防止协议书遗失、滥用。

  推荐表管理:统一印制毕业生推荐表,明确推荐表的填写要求与审核流程;各学院负责对毕业生推荐表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推荐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由招生就业处统一盖章确认。

  就业信息统计与上报

  统计内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就业单位性质、就业地域分布等信息;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台账,对就业数据进行动态管理。

  上报时间: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与上报工作。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估

  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就业指导服务效果、就业市场开拓成效等;明确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在就业工作中的考核标准与权重。

  评估方式:定期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就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全面评价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

  附则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就业政策调整及学校就业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解释权

  本制度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为切实提升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应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二、就业指导团队建设

  组建专业就业指导团队,成员包括具有丰富就业指导经验的教师、企业人力资源专家等。定期组织团队成员参加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其就业指导能力与专业素养。

  明确团队成员职责,分为职业规划指导、求职技巧培训、心理辅导等小组,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三、就业指导课程设置

  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大学本科四年。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特点,设置相应课程内容。大一着重职业认知与自我探索,大二开展职业规划与发展课程,大三强化求职技巧培训,大四进行就业政策解读与就业心理调适。

  丰富课程教学形式,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面试、企业参观等多种方式,提高学生参与度与学习效果。

  四、就业信息服务

  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平台,整合企业招聘信息、实习信息、就业政策等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与更新,保障信息质量。

  利用短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向毕业生推送就业信息,提高信息覆盖率与获取便捷性。

  五、就业咨询服务

  设立专门的就业咨询室,安排就业指导老师值班,为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职业选择、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就业协议签订等方面。

  开通线上就业咨询渠道,如在线问答平台、电子邮箱等,方便毕业生随时咨询就业问题,确保咨询回复及时、专业。

  六、考核与评估

  建立就业指导服务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就业指导团队成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考核指标包括学生满意度、就业指导效果、就业信息服务质量等。

  定期收集毕业生对就业指导服务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结果及时调整优化就业指导服务内容与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为规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提高就业工作效率与质量,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就业推荐表管理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学校统一印制与发放。学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内容,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就业指导中心对就业推荐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就业推荐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就业协议书管理

  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订购,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认真阅读协议条款,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协议书签订指导,确保签订过程规范、合法。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需将协议书及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学校根据备案情况,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四、就业派遣管理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情况,制定就业派遣方案。就业派遣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就业派遣方案,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手续。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相关证件,并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

  对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为其提供一定期限的档案托管与就业服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学校及时为其办理档案转递与就业派遣手续。

  五、改派管理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派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指导中心对改派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改派条件的,为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应及时到新用人单位报到。

  六、档案管理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将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

  档案转递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完整。毕业生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平台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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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校企合作项目。

  建立校企合作信息库,收集企业基本信息、人才需求信息、合作意向等内容,为校企合作提供信息支持。

  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通过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行业论坛等,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

  三、实习基地建设

  学校与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实习基地建设应遵循互利共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

  学校与实习基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学校负责选派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企业负责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实习指导与安全保障。

  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评估与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实习基地企业给予表彰与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实习基地进行整改或取消合作。

  四、订单式人才培养

  学校根据企业人才需求,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应结合企业岗位要求与学校专业设置,制定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

  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参与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过程指导等环节,确保培养的学生符合企业需求。

  订单式培养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到合作企业就业。学校负责协调企业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保障双方权益。

  五、企业进校园活动管理

  学校积极邀请企业进校园开展招聘活动、举办企业宣讲会、开展职业讲座等。企业进校园活动应提前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对企业进校园活动进行组织与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企业反馈意见,为改进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六、校企合作激励机制

  学校设立校企合作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校企合作项目开展、实习基地建设、企业进校园活动等。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教师和企业给予表彰与奖励。

  鼓励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教师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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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全面了解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客观评估学校就业工作成效,不断改进就业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跟踪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就业质量跟踪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对口率、薪资待遇、职业发展前景、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方面。

  定期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修订与完善,确保指标体系能够准确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学校就业工作实际情况。

  三、数据收集与整理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毕业生就业相关数据。

  毕业生所在学院配合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数据收集工作,督促毕业生按时填写调查问卷,提供真实、准确的`就业信息。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统计分析,形成详细的数据报告,为就业质量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四、就业质量评估

  学校成立就业质量评估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等组成。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数据报告,对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就业质量评估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就业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客观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结果反馈与应用

  将就业质量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学院以及教师。各部门、学院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就业工作水平。

  将就业质量评估结果作为专业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六、跟踪评估周期

  就业质量跟踪评估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对当届毕业生毕业后半年、一年、三年等不同时间段的就业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形成动态的就业质量跟踪评估报告。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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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大学毕业生中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就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就业困难学生认定

  建立就业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明确认定标准。就业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困难专业学生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导致就业困难的学生。

  学生本人提出就业困难申请,填写《就业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认定。

  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就业困难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就业困难学生,纳入帮扶范围。

  三、帮扶措施制定

  针对不同类型的就业困难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措施。帮扶措施包括职业规划指导、求职技巧培训、就业信息推荐、心理辅导、经济援助等方面。

  为每位就业困难学生配备一名帮扶导师,帮扶导师由学校就业指导老师、专业教师或企业志愿者担任。帮扶导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并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跟踪帮扶效果。

  四、就业信息精准推送

  就业指导中心收集适合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就业困难学生专属的就业信息库。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一对一推送等方式,将就业信息精准推送给就业困难学生。

  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为就业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如专场招聘会、优先录用等。

  五、求职技能提升培训

  为就业困难学生举办专门的求职技能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场礼仪等方面。邀请企业人力资源专家、优秀毕业生等进行授课,提高培训效果。

  组织就业困难学生参加模拟面试、职业测评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自身优势与不足,提升求职技能。

  六、心理援助与支持

  关注就业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为他们提供心理援助与支持。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缓解就业压力,调整就业心态。

  组织开展就业心理辅导讲座、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职业观,增强就业信心。

  七、考核与监督

  建立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考核机制,对各学院、帮扶导师的.帮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学生就业情况、学生满意度等。

  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对在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帮扶导师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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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增强大学毕业生就业安全意识,保障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就业安全教育内容

  开展就业政策法规教育,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就业的政策法规,如就业协议书签订、劳动法律法规等,帮助毕业生了解自身权益与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强求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防范求职诈骗、传销陷阱、人身伤害等方面的知识。通过案例分析、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毕业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识别能力。

  进行职业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毕业生正确对待就业压力,调整就业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求职态度。

  三、教育方式与途径

  将就业安全教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设置专门的教学章节,安排专业教师授课。通过课堂教学,系统传授就业安全知识与技能。

  举办就业安全教育专题讲座,邀请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等部门专家以及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毕业生进行讲座,分享就业安全案例与防范经验。

  利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平台,发布就业安全知识、预警信息等内容,方便毕业生随时学习了解。

  组织开展就业安全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活动,提高毕业生参与度,增强教育效果。

  四、就业安全预警机制

  建立就业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就业安全相关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就业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与公安、教育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获取最新的.就业安全信息。

  当出现就业安全风险时,及时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向毕业生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毕业生注意防范。同时,指导毕业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五、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就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与责任分工。当发生就业安全事故时,学校相关部门应迅速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确保毕业生人身财产安全。

  对就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与就业安全管理制度。

  六、考核与评估

  建立就业安全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对就业安全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指标包括教育内容落实情况、教育方式效果、毕业生安全意识提升程度等。

  定期收集毕业生对就业安全教育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教育内容与方式,不断提高就业安全教育质量。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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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加强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

  学校建设统一的就业信息平台,涵盖就业政策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实习信息、毕业生求职信息、就业指导服务等功能模块。平台应具备信息发布及时、数据准确、操作便捷等特点。

  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就业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平台稳定运行。定期对平台进行升级优化,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需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

  三、数据管理与安全

  建立健全就业数据管理制度,规范就业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统计与分析等工作流程。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就业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加强就业数据安全管理,采取数据加密、备份、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保障就业数据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篡改、泄露就业数据。

  四、信息化服务应用

  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根据毕业生求职意向、专业背景等信息,为其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的'招聘服务,用人单位可通过就业信息平台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

  开展线上就业指导服务,通过在线课程、直播讲座、在线咨询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打破时间与空间限制,提高服务覆盖面。

  五、信息化培训与推广

  定期组织开展就业工作信息化培训,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素养与业务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就业信息平台操作、数据管理与分析、信息化服务应用等方面。

  加强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信息化推广,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发放操作指南等方式,引导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熟练使用就业信息平台,提高平台使用率。

  六、考核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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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切实保障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就业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就业权益宣传教育

  将就业权益保障相关内容纳入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向毕业生系统传授劳动法律法规、就业政策法规以及毕业生应享有的权益等知识。

  定期举办就业权益保障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等为毕业生解读就业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分享典型案例,提高毕业生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

  利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权益保障知识、维权指南等内容,营造关注就业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管理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对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就业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引导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对于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或违法条款,及时给予指导与建议。

  建立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进行备案,以便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四、就业侵权投诉处理

  设立专门的就业侵权投诉渠道,如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投诉信箱等,方便毕业生对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侵权行为进行投诉。

  学校成立就业侵权投诉处理工作小组,由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法律事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协调解决毕业生就业侵权问题。

  对于查证属实的就业侵权行为,学校积极协助毕业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侵权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诚信就业管理

  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诚信就业意识,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遵守就业协议约定。

  建立毕业生就业诚信档案,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诚信表现进行记录,诚信档案将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毕业生存在的违约、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纳入诚信档案。同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就业市场秩序。

  六、监督与评估

  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就业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就业权益保障工作的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建立就业权益保障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就业权益宣传教育、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管理、就业侵权投诉处理等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就业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广泛收集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就业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就业权益保障工作制度与措施,提高就业权益保障工作水平。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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