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或创办实体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中,在孵化平台内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开办“网店”、以农业职业经理人方式创业和创业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实体,均可享受创业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向哪里申请?须提供哪些资料?
(一)在市内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向所在高校申请创业补贴,并提供:《创业补贴申报表》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银行帐户等资料。
(二)在市内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向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补贴。并提供:《创业补贴申报表》,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民政登记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银行帐户等资料。其中:
(1)开办“网店”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