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配件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配件管理制度1
为了适应我矿目前的管理体制,使机电材料、配件管理制度化、程序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机电材料、配件管理是我矿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从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至使用报废等一系列活动的全过程的受控管理,目的是能够满足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及时维护和检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职责
(一)机电管理部是全矿机电材料、配件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机电材料和配件的选型、计划的审批、到货的督促与考核、质量问题的裁定和分析事故、修复的鉴定,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各使用单位负责编制月计划,办理耗料单,领取和回收机电材料、配件以及质量问题的信息反馈。
(三)物资供应部负责按计划汇总、采购、入库保管、发放、到货验收、质量索赔。
(四)计财部对全矿机电配件、材料资金的结算进行管理。
三、管理程序
(一)机电材料、配件月度计划编制
1、各单位的计划必须有专职的计划员编制汇总,于每月27日12:00前报机电管理部审批,若遇周六、周日则周五必须上报;特殊情况下,各单位当月需追加材料、配件计划时,必须于当月15日12:00前报送机电管理部审批。
2、机电材料、配件计划要符合生产实际要求,内容要全,必须明确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计划价)、数量、金额等,配件计划还需明确主机型号、生产厂家及图号等,有编码的必须准确填写对应的编码,如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注明生产厂家、质量要求、技术数据或附图纸、样品及到货时间等。
3、月度计划要经使用单位分管机电的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盖单位公章。
4、电缆、五小、专用工具、胶带、皮带保护由机电管理部统筹管理。上述五类物资实行报废补充制。
5、用料计划和实耗名细要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严禁出现勾画涂改。确需更改时,要在更改处划单横线,并加盖编制人手章。
6、凡属国家标准系列的、有厂家配件规格明细或图号的外购件,使用单位不再提供图纸,只作计划。其它情况由各使用单位提供图纸和计划,图纸要按机械制图国标绘制,并标注技术要求。图纸必须由机电部技术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机电副总、机电副矿长审核签字。
7、各单位必须将审批完后的计划于当月30日前报送物资供应部,同时必须在两日内向机电部报送已审批的计划及相关加工图纸的复印件一份。
(二)、机电材料、配件的领取
1、各使用单位必须有专职的领料员,根据计划凭耗料单领取,耗料单必须由领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经由机电部相关负责人根据该单位月度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
2、所领机电材料、配件必须有月度计划,否则不予审批,特殊情况下,经机电部部长批准后,方可审批领用,但同时要对无计划领用材料、配件的单位进行处罚。
3、电缆、钢材、水泵(7.5kw以下)、矿用隔爆电磁起动器(200a以下)等周转性机电材料的领用,领用单位必须出具图纸,且图纸必须由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并经机电部技术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机电副总签字后,方可按图领用。
4、各单位领用的机电材料及配件,必须在机电部登记备案。
5、机电部将不定期对所领机电材料、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机电材料、配件领用后不正确使用、不维护、不管理的,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各单位材料、配件耗料单的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12:00以前,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审批。若遇周末批料人员不在矿,由机电部当日值班领导审批。
7、机电材料具体包括:电缆、胶带、轴承、截齿、五小电器、风水管路、监测监控、立井提升钢丝绳、高压胶管、油脂、设备专用工具等。
(四)其它
1、使用单位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填写质量跟踪信息反馈卡,交机电管理部分析事故,不得隐瞒不报。经矿有关部门参加分析鉴定,做出退货、索赔等处理。否则,因质量造成的费用超耗,由使用单位承担,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2、机电材料、配件如有变更或改进,图纸要经机电管理部技术负责人认可。
3、周转性机电材料及所有配件若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机电部要对责任单位进行事故分析。
4、周转性机电材料及配件回收入库后,回收单位材料员必须持库房开具的`收到证明,一日内到机电部登记备案。
四、考核与奖惩
(一)计划不规范一次扣50元,计划不准确每次扣100元。
(二)未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用料计划,而造成材料积压达90天以上的,配件积压达180天以上的,或超过存储期限无法使用的,则对该单位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罚款200―20xx元,对责任单位处以物资原价值50%的罚款。
(三)图纸失误一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损失的50%加扣。
(四)违犯本办法程序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五)机电材料、配件用料计划、明细以及其它相关表单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机电部或单据不够,对责任者罚款50元。弄虚作假,伪造单据,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六)无计划耗料和透支耗料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
(七)各单位要对加工件的设计严格把关,因设计失误,造成成品不能适应生产需要,对责任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八)对机电材料、配件领用后不正确使用、不维护、不管理的,将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九)机电材料、配件若是因为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机电部分析事故划定责任后,将对责任单位处以不低于材料或配件原价值10%的罚款,同时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1000元。
(十)领取及回收入库的机电材料及配件,未按时到机电部登记备案的,对责任单位材料员及其单位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配件管理制度2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使用配件资金,控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计划测算下达,由矿机电部集中控制。
2、各配件使用单位,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3、各单位使用矿集中费时,需将使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楚,如因意外或计划外的急需配件,要有事故原因,矿按性质分配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部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部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矿校定价格出库。
9、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机电部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机电部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1、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部出大修理费;
12、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配件管理制度3
第一条支护用品管理
1、必须建立健全支护用品管理台账,现场各类支护用品要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并做到帐、卡、物相符合,标明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时间、用途及负责人等内容。
2、必须根据工作面的现场情况,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合理有效地选配领用支护用品。
3、工作面所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应编号管理。
4、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单体液压支柱必须使用“防飞”三用阀,否则,不许使用。
5、备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回收上井的单体液压支柱应先拆下三用阀,并将单体液压支柱上的三用阀装配口封堵后再装车上井,三用阀单独使用专用工具车装车上井。
6、必须加强乳化液浓度的配比工作,乳化液浓度不低3%—5%,有现场检测手段。
7、工作面各类备用支护材料不低于在用支护材料的10%,但不得超过在用支护材料的15%,不合格的支护用品不得充当备用。
8、备用支护用品必须按规程的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
9、所有备用支护用品分型号整齐的码放在材料巷,存放在距工作面50m以外干净无积水、顶板完好处,并挂牌管理,单体液压支柱三用阀孔封堵齐全。
10、支护用品存放的地点距轨道距离不得少于0.5m。不得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支护用品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1、新入井的单体液压支柱及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单体液压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2、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3、不再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将单体液压支柱的活柱全部收回。
14、使用期到8个月或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备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升井检修维护。
15、损坏的单体液压支柱及其它支护用品应及时上井。坏单体液压支柱存放数量不得超过30棵;坏顶梁、铁鞋等存放数量不得超过10块,且与备用支护用品同样标准码放管理。
第二条支护用品奖罚措施
(一)单体液压支柱
1、丢失单体液压支柱的,按原价值的150%扣罚到班组。
2、人为损坏单体液压支柱的,按原价值的10%赔偿。
3、油缸丢失或严重损坏的,按原价值的50%罚款;
4、活柱丢失或严重损坏的,按原价值的50%罚款;
5、手把体损坏或丢失的,每件罚款100元;
6、顶盖损坏(掉爪)或丢失的,每件罚款50元;
7、底座损坏或丢失的,每件罚款100元;
8、单体液压支柱中部(即焊缝处)折断或损坏的.,按原价值的50%罚款。
9、加长段丢失或损坏的,按原值的50%罚款。
(二)三用阀
1、三用阀丢失的,按原价值的150%扣罚到班组。
2、三用阀损坏的,每个罚款50元。
3、必须按规定配备三用阀专用箱,严禁乱扔、乱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三用阀不得与单体液压支柱配装上下井,必须单独拆卸。在装配和拆卸三用阀过程中,严禁用硬物敲击,以免造成损坏。
5、使用的三用阀数量必须与在用单体液压支柱数量一致,不准超发。对多余、损坏的三用阀及时上交。
(三)其它支护用品
1、铰接顶梁使用应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凡因使用不当(如接顶不实造成弯曲变形,后悬臂超过300mm被悬顶压坏等)造成损坏,按原价值的50%进行扣罚。
2、铰接楔丢失的按原价值的150%扣罚到班组。
3、铁鞋丢失按原价值的150%扣罚到班组。
4、严禁支护材料与杂物混装,违者扣罚责任人100元。第三条设备、配件管理
1、根据公司现场设备使用情况,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影响时间,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材料、配件。
2、由区队技术员每月提前提出下个月的材料、配件计划。
3、配件管理人员熟悉各种配件规格和用途,并在机电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工作。
4、配件管理人员掌握一般的配件保养和维护方法,特别是液压元件和管路要有严格的密封,各类配件上架码放整齐,挂牌管理,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5、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和以旧换新制度,材料、配件进出要有帐,有消耗记录,做到日清日结。
6、在生产现场做到更换配件及时,换下来的旧件,要及时上井,上井办好交接单,严防丢失。
7、根据现场实际领取和发放材料,防止过剩闲置和过度浪费,备足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配件,以保证正常生产。
8、井下存放的液压配件和主泵、马达等要密封放置,端面及接合面表面要涂黄油,以防锈蚀。
9、材料、配件领用必须由工区主管领导签字,材料发放必须由当日值班人员签字,注明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方可发放。
10、对于井下急需的,用量较大,易损的,常用的材料、配件等必须准备充足,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防止影响生产。
11、仓库内存放的回收物资应及时清理,能修复利用的上架管理,不能修复利用或不再继续使用的,应和有关科室联系,及时上交。
12、下井的材料、配件,必须由领料员开出清单,井下现场交接,确保数量吻合,以防丢失,同时要定期对井下配件进行清点,做到上、下井配件吻合。
配件管理制度4
日企精装修材料检验方法
1.材料、设备的管理与质量控制
1.1严格控制材料的管理,包括供应计划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审等工作。
1.2所有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验都经过严格把关:
其品种、规格、外观、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包装完好;
要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1.3面砖、地砖、门板、地板、橱柜、卫生洁具、龙头、五金件等主要装饰材料和构配件要严格按“样板”和“封样”核对验收。
1.4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及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复试。
材料验收检查表:
材料名称
主要检查方式
出厂证明资料、外观检查
取样复检(检测项目、组数按国家规范)
备注
户内木门、木门套★★
当同一种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送检
木地板★★(详见技术标准)
收纳柜★★检查板材
成品橱柜★★检查板材
细木工板★★
硅胶★★玻璃★
墙地砖(含马赛克)★
★(增加放射性检测)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
窗台板、门槛石★
★放射性陶瓷粘结剂★★内外墙涂料★★腻子★★油漆★★
龙骨及配件(含吊杆)★吊顶饰面板(石膏板、铝合金扣板)★★石膏板
木地板踢脚线★厨具★
涂膜防水材料(如JS防水涂料及永凝液)
★★不透水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柔性
卫生洁具★卫浴五金★配电箱、水表箱★阀门(含水龙头)★开关、插座★终端盒、接线盒★电器(抽油烟机等)★灯具★给排水管材★★★给排水管件★电线管★燃气管★电线★电缆★
水泥★★细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胶砂强度、标准稠度需水量
防腐剂★★
1.5进场材料未经检验合格并签认,不能在工程上使用,且必须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另行存放。
2.施工过程中严格的质量控制
2.1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措施,随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质量情况及装饰工程进度。
2.2发现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的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2.3全过程跟踪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对关键工序严格进行质量控制,现场进场材料及时取样送检,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的功能性检验。
具体执行计划如下:
2.4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是装饰质量控制的关键过程,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封闭施工。作为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为:
各类管线(强、弱电排管,给排水管道)施工;
所有吊顶内项目及龙骨施工;
地板木龙骨施工。
2.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验收制度,每道工序完成,认真实行“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配件管理制度5
1、因生产需要借用常用工具的,一律凭工具卡向仓库借用,无工具卡一律不借。工具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工具卡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因工作需要借用精密仪器和专用工具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日归还,需要连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配备班组或个人的'生产工具(用具),由班组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正常损坏的,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交旧换新。
4、领用设备零配件要办理领用手续,报生产部审批。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以旧换新。
5、凡因私要求借用工具(含配备到班组),必须出具借条,经中转库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6、工具(含配备到班组、个人生产工具)、设备零配件因保管不善丢失或人为损坏,论质照价赔偿。
配件管理制度6
建筑项目经理部原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1.生产组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无证时拒绝使用。对检查不合格时,技术组按《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程序文件执行。
2.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员对进场材料负责标识,标牌按贯标规定的尺寸,用颜色分明材料受检状态。材料组提供材料供应合同相关附件给技术组,技术组、生产组和采购员、保管员共同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
3.施工试验:技术组编制试验计划,试验员负责安排试验取样、制作、清理、送试、取单。
4.材料复验:按技发字03号文执行。原材料复试结果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机电设备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由技术组提供检查标准,同生产组共同检验。
6.材料使用:对原材料需做复试的必须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退还厂家或降低标准使用,对使用的部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配件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反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配件管理制度8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质量检验工作管理,使质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购进、销售及使用的配件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件质量检验由专人负责。质检人员应掌握机动车各类配件的基本检测方法,并具备利用基本质检工具进行一般性质量鉴定的能力。
二、质检人员根据供应商《随货装箱单》(供货清单)对到货配件的数量、配件号或替代号、包装等进行检验。包装破损变形的配件及易损件必须拆开包装检验,标准按照订货要求执行。
三、购进配件应具有规范的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明、规格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日期和有效期限等。配件的相关特征应与其所附的'相关证件相符。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五、对安全件和有质保期限的配件应按相关规定逐一检验。
六、对于不合格配件和到货差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七、及时清退和处理不合格配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八、质检人员定期对库存配件进行抽检,规范填写检验记录。所有的检验记录(包括签名、日期)都应做到清晰、完整、真实、准确。妥善保存原始凭证。
配件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矿配件管理(机配、综配),满足生产需要,优化库存结构,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办法。
2、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职机构和专责人员,健全各级配件管理责任制。
3、配件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和及时地供应生产所需配件,使管理做到统筹化、精细化、制度化,以降低配件库存和成本。
4、管理原则:保证供应,统筹计划,组织协调,坚持提供服务和进行监督的原则。
5、坚持谁使用,谁出库的原则。
二、配件的管理
1、全矿机电配件的发放由机电运输部统一审核,经营管理部进行统计建账。配件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矿属机配、综配由机电运输部实行统一管理和发放,公司驻矿供应站负责出库、划账。
2、机电运输部设备组根据实际需要配齐专职设备管理员(兼管配件),各使用单位必须设兼职管理员(一般由各单位行政队长和技术员兼任,负责本单位的配件计划制定和呈报)和保管员(负责本单位的配件领用、发放、保管及建帐等工作)。
3、机电运输部对所管的配件应做到账、卡、物统一。
4、经营管理部统一统计全矿的配件发放、使用情况。根据矿吨煤配件消耗指标,每月对各单位配件消耗进行考核。
三、配件计划的编制和报送
根据窑司发[20xx]210号文关于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的机电配件计划采用一式三份,一份本单位留底、一份审核部门留存、一份报送经营管理部,不接受白条和口头计划。每月计划必须经矿长审批。
四、配件入库和发放
(一)入库及保管
1、开箱验收及登记(机配、综配)
新配件到货,由库管员和送货人员(公司供应公司押送人员或是送货的采购人员)共同拆箱,按装箱单逐项验收,并填写收货单,建立账、卡。
验收时库管员应让送货人员提供配件清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电气防爆证、煤安标志(属煤安标志管理范筹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必须的证书。库管员对配件的煤安标志进行建册登记管理。
不能提供有效证书及损坏不全的配件不予入库。
2、入库的配件必须挂牌保管。配件上架摆放。防止日晒雨淋,无反腐处理的表面应涂抹防锈油。
3、配件库必须设牌板、帐、卡,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并及时根据设备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二)配件的调拨、发放
配件审批、领用程序:
1、使用单位材料员用“领料单”(加盖队长、材料员名章)到机电运输部由主管部长审批后到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2、经营管理部审批、登记、建账。库管员必须每月月底出当月报表,反映各个队的领用情况,并将月报表报送经营管理部(包括电子版)。
配件管理制度10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
3.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3.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4.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应按“五五”法保持整洁。
5.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反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6.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7.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8.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配件管理制度11
(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9)、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11)、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12)、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4)、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配件管理制度12
0、引言
为规范我厂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备品备件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又经济合理地储备,减少积压和浪费,提高备品备件利用率,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电厂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参考定额》
总厂《物资管理标准》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3、职责
3.1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由生技部、检修公司、供应部门等生产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备品备件计划采购的审批,负责事故备品备件领用的审批,负责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处置的审批。
3.3生技部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备品备件过程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3.4供应部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负责事故备品备件的科学储备、保管及发放工作。
3.5检修公司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计划及到货验收工作,负责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的领用及科学保管工作。
4、事故备品备件管理内容和办法
4.1事故备品备件含义
4.1.1事故备品备件是指在事故抢修和临时发现事故性缺陷,需紧急处理所使用的配备性备品、设备性备品以及材料备品。
4.2事故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4.2.1供应部每年4月30日前,根据年度事故备品备件领用情况、补充情况以及仓库库存情况,向生技部提交年度事故备品备件使用报告。报告中附带《当前仓库备品备件库存清单》(见附表1)。
4.2.2生技部收到供应部提交的报告后,在5月10日前,组织各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对仓库库存备品备件进行一次专项核实检查,在淘汰和失效事故备品备件处置的基础上,以正式通知形式公布《当前仓库备品备件库存清单》。
4.2.3库存清单公布后,检修公司及班组应根据事故备品备件库存情况、机组检修遗留问题、设备运行潜在问题、设备安全状况、设备易损程度、历年设备维护经验等,在5月20日前按附表2格式,完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定额计划的填报及部门汇总审核工作,报送生技部。
4.2.4生技部一周时间内,完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审核修订,与库存事故备品备件进行对比,形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采购计划》(见附表3),报总工程师审定,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5月30日前提交供应部按计划采购补充。
4.2.5事故备品备件原则上每年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定期的年度计划及采购补充管理工作。当某一类型事故备品备件最后一件库存领用或库存量少于10%之时,供应部应及时报告生技部,按上述流程办理事故备品备件动态补充采购工作。
4.2.6对事故抢修和临时发现事故性缺陷急需的而定额中没有储存的事故备品备件,由相应的维护班(队)及时汇报和计划,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或生技部主任确认,报供应部立即采购。如生技部正、副主任确认采购的,事后应向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作口头汇报。对应急事故备品备件的采购,可视具体情况安排生技部相应专责或班组专业工程师前往协助采购,确保应急事故备品备件采购的时效性和采购质量。
4.3事故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
4.3.1供应部接到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应本着及时、节约、择优、就近和高效的原则,按照总厂《物资管理标准》进行备品备件的采购、合同订货和加工。
4.3.2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必须严格按照备品备件采购计划中所列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技术要求和型号。如需变更时必须经生技部主任或相应专责的同意。
4.3.3对具有通用规范标准和区内可以直接采购的备品备件,原则上在接到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任务。
4.3.4对特殊的.备品备件或采购周期比较长的备品备件,生技部应在报批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备注栏中注明“特殊”字样。供应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对标有“特殊”字样的备品备件,及时行动,组织采购订货,必要时与生技部相关专责沟通,加快特殊备品备件的订货采购步伐,原则上控制在30天至45天内完成采购任务。
4.3.5每年7月20日前,由生技部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对计划采购补充的事故备品备件进库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事故备品备件按时购置到位。
4.4事故备品备件到货验收
4.4.1备品备件一旦到货,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库验收工作。
4.4.2备品备件到货验收,严格执行《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4.4.3验收不合格的事故备品备件不准入库,并原则予以退货。
4.5事故备品备件的储备及保管
4.5.1供应部应建立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储存专用库。
4.5.2计划采购的所有事故备品备件,经验收合格后,应先分门别类地办理入库手续,由供应部统一储存和保管。
4.5.3事故备品备件的入库应填写入库验收卡,由验收人签字后连同实物及加工图纸、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一起存放。
4.5.4保管人员应根据备品备件入库情况,及时建立完善的入库及保管台帐。对入库的备品备件的型号、数量应与计划采购清单核对无误,做到帐、卡、物相符,随时掌握备品备件库存数量,随时做好动态补充购置工作。
4.5.5备品备件应保持通风干燥,物品应分门别类有序摆放,做到整齐美观。
4.5.6精密零件和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要注意温度、湿度和阳光照射影响;金属制品必须定期做好防锈蚀工作;化学制品应做好防腐蚀工作;对需要用特殊方式保管的事故备品,由供应部、生技部及检修公司相应专业班组共同提出保管措施。
4.5.7保管人员应定期开展备品备件的清点、保养和测试工作,对一些机电设备或贵重精密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常规性检测试验,检测其测试范围、功能、精度、性能指标等是否满足要求,确保备品备件质量合格,无变质,无性能指标下降,无丢失。
4.5.8对保管员没有专业检测资格的备品定期检测项目,保管员应提前一周时间和生技部相应专责联系,确保定期检测项目按时有序安排和组织开展。
4.6事故备品备件领用
4.6.1事故备品备件的领用,实行“何时急需使用随时领用”制度。事故备品备件的领用,仓库保管员应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事故备品备件领用渠道畅通无阻。
4.6.2事故备品备件领用程序
4.6.2.1使用部门或班组填写《事故备品备件领料单》(见附表4);
4.6.2.2使用部门或使用班组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4.6.2.3生技部(正、副)主任审定;
4.6.2.4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4.6.3事故备品备件非正常领用程序
4.6.3.1生产应急事故处理需立即领用事故备品备件,只要是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口头通知的,经供应部主任和保管员确认,即可提取相应的事故备品备件,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3.2如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均不在厂内,由生技部(正、副)主任与他们之中一人联系沟通,并获得口头同意,然后经供应部主任确认,即可办理事故备品的领用,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3.3如生技部正副主任、总工程师和生产副厂长均不在厂内,由生技部相应专责与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联系沟通,并获得口头同意,然后经供应部主任确认,即可办理事故备品的领用,同样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4事故备品备件每次领用,保管员都应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帐、卡、物相符,随时跟踪掌握备品备件库存数量。
4.7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的处置
4.7.1生技部每年5月10日前,组织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对仓库事故备品备件库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实检查,目的是认真核对事故备品备件使用情况及库存情况,对库存备品进行认真求实地评估,对变质、霉烂、失去原有性能以及淘汰的事故备品备件予以报废处理。
4.7.2对评估组确认予以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供应部及时提取出来或隔离,保管员应根据提取的备品备件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填写好台帐记录和《事故备品备件报废清单》(见附表5)
4.7.3供应部根据评估组予以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形成报告,报生技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生产副厂长批准,及时予以公布,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4.7.4对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应收集到物供仓库大院或指定地点,按《事故备品备件报废清单》逐一清点数量,在地面摆放整齐,在生技部、安监部、检修公司、发电部、供应部、工会、财务部、审计室、纪检室等部门的监督下,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主持,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后,再用汽油等明火进行焚烧,避免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重新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线。焚烧现场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爆安全隔离及保卫工作。
5、机组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内容和办法
5.1生技部每年9月15日前,根据机组年度运行健康状况、重大技改修理项目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下一年度(今冬明春)机组检修计划,报上级管理单位。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应包含机组检修性质、检修天数及主要检修项目等内容,详见附表6。
5.2生技部每年10月10日前,根据机组年度运行健康状况、重大技改修理项目计划安排、设备评级状况、设备缺陷、技术监控监督检查项目等,完成机组(含主变)年度检修项目表的编制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予以下达。
5.3机组检修项目表公布后,检修公司及班组应根据当前设备检修备品备件库存情况、机组检修计划及主要检修项目、设备缺陷、设备评级、运行潜在问题、设备安全状况、设备易损程度、历年设备检修经验等,在10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机组检修备品备件定额计划的填报及部门汇总工作,报送生技部。
5.4生技部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机组检修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审核修订,报总工程师审定,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11月份的第2个工作日前提交供应部按计划采购。
5.5机组年度检修期间,考虑到机组运行健康状况改变、计划与实际的差异、机组检修当中发现的重大缺陷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的数量及品种类型。报批手续仍为生技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
5.6检修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加工以及到货验收等管理环节,参照4.3条款和4.4条款组织实施。
5.7检修备品备件到货验收后,由检修公司合理调度,原则上按“谁计划谁领用”的办法直接办理领用手续,提取相应的检修备品备件。
5.8检修公司所提取出来的检修备品备件,公司及班组都有责任做好妥善储存及保管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参照4.5条款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储存及保管工作,做到检修备品备件使用的可追溯性。
5.9机组年度检修结束,即每年4月30日前,检修公司根据去冬今春机组检修备品备件领用及实际使用消耗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提交生技部。
5.10对年度机组检修剩余的备品备件,检修公司及班组应参照4.5条款的相关内容,建立台帐,认真做好储存及保管工作。
5.11每年5月20日前,生技部、总厂安监部联合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检修公司及班组各工器具房及备品备件仓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核实检修备品备件领用、使用及汇报情况。
6、检查与考核
配件管理制度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部电检班物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备品备件管理工作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dl/t600-20xx、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备品配件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第一分册)
3、术语和定义
为保证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当设备发生事故时,能在极短的时间更换配件,使设备能恢复正常运行,设备所需的配件即是我们要储存的.备品备件。以保证发供电生产。
4、管理职责
4.1、班组要搞好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设备检修及缩短事故抢修时间,提高机组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4.2、班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制。把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3、班组要设有备品配件专责人。
4.4、负责备品备件、图纸的相关管理工作。
4.5、协助物资部门做好备品备件的加工订货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物资定额管理:
5.1.1、班组技术员要依照电力部《电力生产设备事故备品配件管理办法》结合本专业所管辖的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经验,编制班组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定额中包括事故备品配件定额及常用易损件定额)。班组要建立事故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及台帐。
5.1.2、根据备品配件定额的标准进行备品配件的储备工作。同时建立本班组备品配件台帐。将本班组物资库储备的备品配件分门别类的一一登记入帐。
5.1.3、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班组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主要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专业主管验收后进行储备。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返厂,备品配件要根据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做好交接试验,同时做好记录。
5.1.4、已储备的备品配件要有卡片。卡片包括:设备标志、技术规范、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做到随时好用。
5.1.5、备品配件的保管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原则来进行储备。大型备品配件集中存放在物资公司库或分场仓库。小型备品配件放在班组仓库。
5.1.6、班组应设有备品配件台帐、消耗统计台帐,要标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储备定额、入库时间、数量、存放地点、验收人、出库时间、消耗部位、数量及备品配件出厂合格证。
5.2、配件加工管理
5.2.1、每月20日前班组技术员根据设备运行及检修状况,提出配件加工计划,并经专业主管专工审核后报物资部。
5.3、电机的修理管理
5.3.1、电机修理,由于技术、设备条件等原因,分场内部不能承担时,送外单位修理,要在分场进行登记。送电机厂修理也要在分场登记。电机修理后取回要有电机修理报告。包括检修及试验报告。同时分场要登记验收。
5.3.2、电机部件外单位修理完毕,验收合格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2天内必须组装、试转完毕,达到备用条件。
5.3.3、建立健全备用电机台帐,及时进行检查试验,备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人、检查时间、检查人、出库时间,对备用电机应进行编号管理。
5.4、物资使用管理
5.4.1、根据储备定额的标准,班组技术员要适时的提出备品配件计划,逐级上报,保证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储备。
5.4.2、由班组技术员负责备品、配件的统计和登记工作,以便及时提出计划购买或加工。对已储备的备品配件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防止锈蚀、损坏、丢失。
5.4.3、由班组材料保管员负责材料消耗统计台帐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对消耗的材料要及时通知班组技术员或班长提出计划购买。
5.4.4、检修、安装、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负责、材料保管员配合,将工作所需用的备品、配件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是否好用。
5.4.5、备品、配件应按定置管理图摆放,做到整齐、美观。
5.4.6、对备品、配件应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好用。
5.4.7、备品、配件专责人应熟悉有关备品、备件的用处和保管常识(如:备品、配件的存放环境、防震、放置方法,防止阳光直射、干燥、通风良好等)。
6、检查与考核
6.1、对备品备件管理因人员过失,没有达到备用条件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考核当事人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部考核标准严格考核。
6.2、专业每季度对各班组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考核技术员20-100元。
6.3、对由于缺少备品配件而影响设备正常检修进度考核班组技术员20-100元,班长20-100元。
6.4、对由于备品配件提报不及时,设备缺陷得不到及时处理或消除,考核班组技术员10-50元,班长10-50元。
6.5、对于班组没有备品配件台帐、消耗统计台帐,备品配件存储不当,造成损坏的班组考核保管员10-100元。
6.6、对于加工件不按规定时间提报计划,而影响机组大、小修正常开工或检修进度,考核班组技术员或班长20-100元。
6.7、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经营计划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配件管理制度14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详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未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捅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挡,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执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立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配件管理制度15
企业配件管理制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及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口要立卡、入账,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和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意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清楚差错,压缩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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