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8-04 09:56:32 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室内卫生标准

  室内卫生实行值日轮流制,当天室内卫生值班员负责地面、桌面、窗户等位置的清洁和公共物品的摆放,每周六进行一次全班室内大扫除。

  1、床单应统一为白色,铺放整齐,要始终保持干净。起床后,要将床铺随手整理好方可离开。铺面上通常只能摆放一床被子和一顶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摆放在床铺上;

  2、被子要求叠放得棱角分明,没有明显的皱痕,摆放在床铺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摆放在被子前,离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摆放鞋子和脸盆,鞋子放在床铺下的两端,摆放顺序依次为皮鞋、迷彩鞋、拖鞋。摆放时,鞋跟朝外。脸盆可放在床铺下的正中央,底边和鞋跟成一线;

  4、地面要时常保持干净,要不定时进行清扫;

  5、室内所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

  二、宿舍管理规定

  1、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得夜不归宿;

  2、不得擅自让外人留宿。如有亲友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中午下班人员必须考虑正在休息的队员,说话、走动、开门、拿放物品时尽量保持轻声,如无特殊情况应在01:00前熄灯就寝;

  4、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路不明的物品;

  5、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6、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7、安全员的亲友须在22:00前离开管理处区域。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2

  目录

  一、消防管理组织结构及责任………………………… 2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5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6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7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9

  一、消防管理组织结构及责任

  一、管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小区项目经理为防火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小区保安员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二、管理责任

  1、建立安全消防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4、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消防隐患;

  5、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组织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8、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

  9、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消防安全小组的组织下作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及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换岗员工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六、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小区防火负责人会同维修技术人员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巡查、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为各楼层所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配电房、风机房、顶层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3、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指示灯是否正常。

  三、检查中发现小区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熟悉中控室各种设备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负责设备的监视和运行,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中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值班人员无权出借机房内任何机器设备和通讯设备,机房所配机器设备要爱护使用,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设备。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

  四、值班人员熟悉园区的建筑结构,布局和重点部位的位置,检查报警要迅速准确,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小区防火负责人。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小区维修技术人员负责,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维修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查看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照明灯及其配件,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在小区防火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我物业管理公司的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物业管理人员及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

  (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任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费用。

  2、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业主会的权利和义务

  1、管委会的权利

  (1)制定管委会章程,代表住宅小区内的产权人、使用人,维护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3)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年度管理计划和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4)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2、管委会的义务

  (1)根据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意见和要求,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3)接受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监督;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及管理

  1、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本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提供的服务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经营者定价。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

  凡属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标准者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件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物业公司将定期(6个月)向广大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的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管委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四)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的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无违反规划的私搭、乱建现象;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装饰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6、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实行便民统一代收代缴,收缴率达98%以上;

  7、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访问记录;

  8、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房居住档案,住房所在栋号、门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

  (五)设备管理

  1、小区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

  2、居民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等有严密的管理措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

  3、消防系统设备安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4、锅炉供暖、煤气,燃气运行正常。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

  (六)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

  2、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实施齐全,工作正常;

  3、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4、污水排放通畅;

  5、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6、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的花坛、树木合理分布;

  2、本小区公共绿地人均1平方米以上;

  3、绿地管理及养护实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八)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垃圾转运站等保洁设备;

  2、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4、房屋的公共楼梯、护栏、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5、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九)秩序维护管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小区实行24小时秩序维护制度;

  3、保安人员有明显的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十)社区文化

  1、小区订立的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居民能自觉的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小区居民邻里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文明居住、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小区内有娱乐场所和设施,本物业管理公司将定期的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

  4、本物业管理公司将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5、小区居民应支持和配合物业公司搞好活动;

  6、物业公司将及时对活动进行反馈,做好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

  (十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质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4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

  3、审定、颁发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4、贯彻系统管理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第一"贯穿于公司经营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5、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一时难于彻底解决的,要组织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6、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7、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导的权力,并支持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用户和员工)监督。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6

  1.工程部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大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保安部做好大厦各种机房、设备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重要机房门禁制度》,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冻主机房、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各要害部位。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关人员陪同。

  3.工程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修,认真检查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4.严格执行《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工程部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机房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负责。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并作好记录。

  5.工程部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一切场所禁止吸烟,并劝阻其他人员在指定场所吸烟。

  6.工程维修中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尽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火源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并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7.设备维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协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 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 领导者的责任。(略)

  第四条 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

  2、设备、仪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五条 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可能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员工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超定额存放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六条 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等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器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物业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章 安全技术知识

  第九条 防爆的知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抢修照明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如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一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三条 职工伤亡的范围

  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

  1、职工在工作和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物业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

  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

  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第十四条 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被终止时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六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规范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各方共同遵守。

  二、组织机构

  1. 物业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小区安全的前提下,协调解决住户的安全问题。

  2. 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向住户提供安全咨询和培训。

  三、安全巡查与防范

  1. 物业安全巡查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和安全设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安全巡查应覆盖小区围墙、大门、楼道、电梯、照明设施等重点部位,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住户的安全。

  3. 小区的围墙、大门等出入口应24小时备有安保人员,定期检查门窗锁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对外人员的管理和登记。

  四、火灾安全与应急救援

  1. 小区内应设置火灾警报器、灭火器等火灾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针对居民的火灾防范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在小区内设置应急疏散标识,指示疏散方向和逃生通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住户的应急疏散能力。

  五、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购置、维护和检查情况,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修和更换。

  2. 对于小区内的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更新软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物业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安全培训与宣传

  1. 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住户参加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如防盗、防火、防电器等常见的安全知识。

  2. 制作安全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张贴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提醒住户注意安全事项。

  七、安全事件的.处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2. 对于严重的安全事件,物业部门应及时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保障住户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1. 物业部门应对安全事件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对于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纠正和追责。

  2. 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擅自改动或毁坏设施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九、附则

  1. 物业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并及时向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原有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及时进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目标的管理。包括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况监测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办公室组织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依据有:

  (1)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绩效评定的结果;

  (4)风险评价的结果;

  (5)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执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4.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报办公室。

  4.3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

  4.3.1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年度经营等实际情况,制定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主管负责人。

  4.3.2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4.4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好的部门或个人,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4.5目标的修改。办公室每季度对目标与指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和本单位经营情况的变化,如需要修改目标的,将具体原因与修改要求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并将修改后的目标和分解情况重新下发至各部门。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搜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搜检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候,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搜检。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构造、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请求,开展消防搜检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搜检,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搜检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搜检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奉告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告诉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工器具都应统一编号,并放置在使用时方便拿取的固定地点。

  二、安全工器具应按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时间进行电气绝缘试验,并应有试验标牌、实验记录等。

  三、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故意损坏;安全工具室应通风通光、保持干燥、清洁整齐;含有橡胶制品的工具严禁阳光直射暴晒、酸碱油污腐蚀、坚硬物体打击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或试验其是否完好,检查正常情况下方能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准外借,且不允许把安全工器具作为一般工具来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点检查应作为运行交接班的内容之一,丢失或损坏由当班人负责赔偿。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3

  制定业主消防安全手册的目的在于指导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入住业主了解与掌握入住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确保大厦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物业大厦情况对编制内容予以说明。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有效开展居住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治理物业使用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居住物业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市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居住物业小区内居住物业和其它非居住物业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居住物业小区内其他非居住物业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防范的标准。

  第三条

  居住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公共区域安全防范方案。公共区域安全防范方案包括日常防范和应急预案二部分。

  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范围;

  (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责任;

  (三)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措施;

  (四)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效果评估和检查考核。

  第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的养护和维修,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并对下列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一)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二)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由生产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牌,注明使用方法、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三)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四)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五)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六)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七)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八)窨井、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九)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十)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十一)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第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业主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居民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和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

  第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方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要组建安全应急防范抢险预备队伍,每年要组织开展二次以上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实战演练,并结合所在居住小区实际,配备常用应急抢险器材,平时加强检查和补充,防止失效。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第九条

  各区县房地管理部门应组织力量加强对居住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加强督促,限时整改。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其上级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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