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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
第一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节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节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四节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五节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2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正常、安全、有序地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提升业主生活质量,保障物业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业主安全与权益的基础。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与升级、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小区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五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对应急演练定期组织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改进,提高演练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 监事会、业主委员会应对物业管理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对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评价和监察。
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与升级
第七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按照安全风险评估和特殊事件潜在影响评估的结果,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与升级,确保其与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第九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应急组织机构与责任分工、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措施与流程、事故处理与救援等内容。
第十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升级应符合相关法规法律要求,并参照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
第三章 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 应急演练可以分为模拟演练、实地演练和桌面演练等形式,具体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第十三条 应急演练应确保演练的真实性与实际性,评估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应急演练应设置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改进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协同性和配合性。
第四章 应急救援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第十七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包括应急领导小组、救援队、专业救援人员等。
第十八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与相关机构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及时进行应急资源互助和信息共享。
第二十条 应急援助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可用性和完好性。
第五章 应急通知与报告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通知与报告机制,确保事件的及时传达与报告。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立应急值班电话和充分利用物业社交平台进行传达与通知。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对不同类型的事件建立相应的报告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将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给监事会和业主委员会,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和领导。
第六章 应急演练总结与改进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对应急演练进行总结与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并进行相关改进。
第二十六条 应急演练总结应包括演练目标是否达到、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将应急演练总结报送给监事会和业主委员会,并接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与评价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管理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部门应接受监事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领导,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具体实施细则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制定,并报监事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志愿消防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会议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维修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培训记录、消防演练记录等。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物业共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八条 发现火灾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和辖区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九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屋顶、地下空间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方法、火灾扑救的方法、火场逃生的方法等。
第五章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机制,每年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业主、物业使用人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规范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各方共同遵守。
二、组织机构
1. 物业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小区安全的前提下,协调解决住户的安全问题。
2. 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向住户提供安全咨询和培训。
三、安全巡查与防范
1. 物业安全巡查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和安全设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安全巡查应覆盖小区围墙、大门、楼道、电梯、照明设施等重点部位,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住户的安全。
3. 小区的围墙、大门等出入口应24小时备有安保人员,定期检查门窗锁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对外人员的管理和登记。
四、火灾安全与应急救援
1. 小区内应设置火灾警报器、灭火器等火灾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针对居民的火灾防范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在小区内设置应急疏散标识,指示疏散方向和逃生通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住户的应急疏散能力。
五、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购置、维护和检查情况,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修和更换。
2. 对于小区内的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更新软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物业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安全培训与宣传
1. 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住户参加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如防盗、防火、防电器等常见的安全知识。
2. 制作安全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张贴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提醒住户注意安全事项。
七、安全事件的处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2. 对于严重的安全事件,物业部门应及时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保障住户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1. 物业部门应对安全事件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对于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纠正和追责。
2. 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擅自改动或毁坏设施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九、附则
1. 物业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并及时向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原有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6
1、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路口,严禁损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将消防用水作为民用;
2、小区内严禁携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有一定危险的`作业由管理处批准方可施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4、注意防火,在施工结束时,应切断电源,并检查确实没有火灾隐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5、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如有火灾发生及时报警,并在保护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6、管理公司将定期对工作人员及业主进行防火的安全教育,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7、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8、安全的使用煤气及灶具,使用家用电器不可超负荷使用;
9、如有火灾发生,立即报警,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正确报告火情及现场情况;
10、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及时有序地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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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装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转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工程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需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工程见《消防系统检查工程》。
(4)工程负责人布置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答应过期存放。
(5)依据《消防系统检查工程》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需作好具体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装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具体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按时修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赐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惩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但凡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主动协作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按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转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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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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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及时进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目标的管理。包括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况监测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办公室组织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依据有:
(1)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绩效评定的结果;
(4)风险评价的结果;
(5)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执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4.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报办公室。
4.3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
4.3.1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年度经营等实际情况,制定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主管负责人。
4.3.2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4.4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好的部门或个人,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4.5目标的修改。办公室每季度对目标与指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和本单位经营情况的变化,如需要修改目标的,将具体原因与修改要求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并将修改后的目标和分解情况重新下发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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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刻加强对保安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人员是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保安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物业保安管理质量的好坏。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在选聘保安人员及在日常的保安管理工作中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并对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保安制度
根据物业类型、档次、规模等,以及周边治安形势和物业管理区域的封闭性情况,配齐保安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及其人数。
确定保安巡逻的.岗位和线路,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路巡逻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特别要注意出入口、隐蔽处、仓库、车库、车棚等位置或区域。
建立24小时固定值班、站岗和巡逻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相关制度等。
3.日常工作要求
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建立密切联系,随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
采取发放通行证、出人证、来访登记等措施,控制人流、物流和车流等。
加强物业基础资料的管理,熟悉业主或使用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结构布局、设备性能等情况。
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填写每日工作报告和特别工作报告。
严禁保安人员滥用权力,超出物业管理保安人员的权力范围,如使用武力、搜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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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目标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与督导和跟进处理。
2.2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
2.3保安人员负责安全防范,机电人员保证水、电供应及抢修。
2.4其他人员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2.5若遇突发事件(如火警),非当值人员应义务参与施救工作。
3、工作指引
3.1施工的安全管理程序
3.1.1园区所有公共作业均应设置“正在施工”警示标识。
3.1.2因公共作业造成通行不便的,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加护栏防护,当下挖深度达到30cm时应进行封闭防护。
3.1.3高空作业要进行资质、安全措施审查,除设置警示标识外,应用围栏(高度80cm-100cm)防护并有专人守护,检查吊床绳是否牢固,防止工具或建筑物品落下伤人。
3.1.4装修单位施工时禁止电源线的乱搭乱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机械的伤害。施工现场需配备的灭火器(50平方米以内:1瓶;50-100平方米:2瓶;100平方米以上配3瓶),明火作业需开有效动火证。
3.1.5对有尖锐物体外露等综合性危险的公共作业,应做到封闭式防护,并有专人负责巡查。
3.1.6园区内需要投放鼠药时,应放置在儿童不易发现的地方,并要设置“有毒鼠饵”的警示标识。
3.2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3.2.1在值勤过程中,遇有危害住户安全时,应立即给予制止。
3.2.2当突发案件发生时,要保持镇静,保护住户和自身安全并求援。
3.2.3当听到求援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封锁各出入口,听从指挥。监控中心值班员做好录象跟进工作。
3.2.4若犯罪分子逃跑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处与公安机关,做好现场的保护。待公安人员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3.2.5对犯罪分子所遗留下来的物品、工具应妥善保存,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3.2.6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
3.3火警处理程序
3.3.1保安员接到火警后,要及时核实得到确认立即通知相应岗位,由班长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楼层人员。
3.3.2当值人员加强防范,以防坏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3.3.3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将客运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并立即与有关部门领导取得联系,同时视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报火警。并检查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启动情况,按正确操作情况操作,保证操作无误。
3.3.4现场若有业主被困,应本着“先救人,后财产”的原则抢救。
3.3.5查明原因,做好安置和事故记录,并书面向上级领导汇报。
3.4打架斗殴的处理程序。
3.4.1保安员要制止双方住手、住口,拉开对方远距离。
3.4.2制止原则:A.制止持有器械一方。B.有伤员则先送往医院救治。
3.4.3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视情况拨打“110”处理。
3.5酗酒闹事者或精神病人等处理原则:
3.5.1保安人员应及时采取控制或监督措施。
3.5.2及时弄清酗酒或精神病人的房号,并通知其家属,将闹事人员领回。
3.5.3若遇到有危害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又不愿出示证件的行为,即上报管理处领导视情况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
3.6急症病人的'处理程序
3.6.1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病人现场,并立即通知其家人与有关领导。
3.6.2视情况速打急救电话“120”。
3.6.3如遇心血管急症病人,在医务人员未到之前,不允许移动病人,并协助在场懂急救的人员进行急救。
3.7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3.7.1发现有触电现象时应立即关掉电源。
3.7.2在电源未关的情况下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之人,以防连自己也触电。应用绝缘物将线头拨开。
3.7.3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电告医生抢救。
3.8突发性水浸事故的处理程序。
3.8.1当接到水浸通知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观察情况。
3.8.2立即查找水的来源、水阀的位置,并关掉水阀疏通下水道。
3.8.3观察附近的电制,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电伤人。
3.9防台风的实施措施
3.9.1接到台风信息时应检查紧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是否良好。
3.9.2将防风通报及注意事项张贴于大堂。
3.9.3检查天台的沟渠,、地漏是否畅通。
3.9.4对阳台置有花盆及物体杂物而有危险性的加固或移至隐蔽处。
3.9.5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
3.10防止公众之间意外伤害措施
3.10.1不准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和泼污水、扔脏物,不准在路边绿化大小便及乱扔果皮纸屑。
3.10.2不准在门岗公共通道设置香炉、焚烧物品。
3.10.3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做危险动作(如滑板车、溜冰等)、危险游戏(如投物品、玩子弹枪等)。
3.10.4不准占有堵塞公共通道,或在小区内乱停车辆和在停车场内加过油及维修车辆。
3.10.5不准饲养大型危险性宠物和在不允许的时间段携宠物乘坐电梯。
3.10.6不准小孩在游泳池、坑道等有潜在危险处玩耍,避免事故发生。
3.10.7不准挪用、损坏消防、供电、供水、通信等公用设备设施。
3.11公共设施意外伤害措施
3.11.1非暴力性接触易触电的部位必须设置“有电危险”警示标识,8岁以下小孩不准接触。
3.11.2低矮(1.8米以下)易撞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碰头”的警示标识。
3.11.3地面湿滑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3.11.4幼儿园、小学、儿童游乐场所等不得有低矮(1米以下)的尖锐物体外露。
3.11.5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
3.11.6各种设备应悬挂运行状态显示标识牌。
3.11.7在相关位置设置方便客户的指示,如:出入口道路、楼座号、楼层号、电梯号、经营服务项目等标识。
3.11.8禁止攀爬栏杆、围墙、外阳台、花坊等危险动作。
3.11.9对各楼的窗外、阳台放置的花盆或超出栏杆的物体应及时通知住户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解释。
3.11.10巡逻保安要巡视居住区内的高空抛物恶劣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3.11.11检查大堂、地库顶部悬挂物是否松动、脱落,防止伤人伤车的事故发生。
3.12对溺水人员的施救措施
3.12.1提醒住户不要带小孩去泳池成人区戏水。
3.12.2严禁无大人陪同的小孩私自戏水。
3.12.3严禁客户在泳池非开放时间内玩耍。
3.12.4对于溺水人员立即通知救生员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抢救。
4、相关记录
《工作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程》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2
为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工程经理孙永平全面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工程经理孙永平担任,副组长分别为杨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担任,成员由专职谢远征、范东旭、孙战军、高树海、鹿波、杨赛波、王喜兵、郭银杰、朱延龙。
3、工程部全部人员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工程部人员适时开展消防学问和技能培训。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结合实际,对工程部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不定期向工程部人员宣传消防学问,警醒工程部人员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二)对工程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组织消防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经理部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运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二)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制度
1、各工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其工区的防火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应主动催促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需立刻消退,一时难以消退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刻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爱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施工的处理提出建议,并主动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装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布置力量和强化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按时撤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好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安全防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实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需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强化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冬季施工采纳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布置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隐患按时处理。
四、材料仓库防火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常常留意季节性改变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按时实行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少于2.4m,电线敷设标准,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五、特别部位防火责任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运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需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少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六、工程经理部防火责任制度
1、工程经理部防火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全体人员共同协作。
2、工程经理部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工程经理部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运用牢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专职安全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常常巡察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按时消退隐患。
七、食堂间防火责任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常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加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运用电器装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按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好、醒目。
4、做好常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时人责任。
八、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关键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修理及保管。
2、对有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根据惩罚方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学问,正确运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按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汇报,按时更新。
九、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工程工程顺当实施,爱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工程工程部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的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力量,提高业务素养,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敏捷顺应工地错综冗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定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如消防学问讲座、经验沟通会、观看录象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长负责布置,【物业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3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维护医院物业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医院管理处的安全生产管理。
3.0职责
3.1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培训及综合安全检查。
3.2管理处主管负责审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整体安全检查。
4.0管理规定
4.1安全作业
4.1.1管理处各部门员工在工作时,严格按各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作业。
4.1.2值班人员负责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实监督。
4.1.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整改及知识培训,不定时进行检查。
4.1.4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彻底排除前,严禁作业。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员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保安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2.2保证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统的情况,应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请示管理处,提出正确处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破损或故障,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管理处通知医院保卫科及时配换处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负责医院内治安状况和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管理处。
4.3.2管理处其他员工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犯罪情况,立即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按《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门员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处,并设置危险标志。
4.4.2工作时要换工作服,扣好衣扣,脱下手表、钥匙等易导电金属,要穿胶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维修任何电气设备时,一般不带电作业,注意切断相应的'电源开关,挂上警告牌。修理完毕后,通电前应先检查一下线路,有无其他人在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合上开关。
4.4.4高空作业(离地面2米以上)时,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以防失足或触电坠落,同时注意携带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伤人和损坏设备。
4.5车辆安全
4.5.1保安部负责所有进出车辆及停车场的检查、指挥、登记。
4.5.2保安部当值人员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对违规停放、驾驶车辆的人员,保安部立即制止、纠正,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
4.6设备安全(此部分由医院维修班负责)
4.6.1切实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设备绝缘良好及接地保护装置完好。并经常监测,如遇绝缘损坏时应及时处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扩大。
4.6.2进行机械设备方面的维修工作时,要注意切断动力电源,停止运行部件,挂上警示牌。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工作。
4.6.3检修或检查有带电容器的电气装置或高压设备时,应将电容器充分放电,必要时可短接后进行工作。
4.7遇到突发应急事件按《应急工作规程》处理,由管理处写出《突发事件报告》保存、归档。
5.0相关文件
5.1《应急工作规程》WI03-27-01
6.0记录
6.1《突发事件报告》QR/GR-022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物业安全,有效应对汛期和风险,制定本物业防汛防风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租户、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综合管理,确保人员、设施及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 汛期安全管理
第四条 物业应制定防汛预案,明确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条 物业应开展防汛巡查,及时排查低洼地区、排水设施等隐患,确保防汛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条 物业应做好雨水排放、防涝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第七条 物业应加强对重要设施的`保护,采取防水、防漏措施,避免设备受损或影响正常运行。
第三章 风险防控
第八条 物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物业内存在的各类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 物业应制定防风预案,明确防风措施及应对措施。
第十条 物业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屋顶、窗户、外墙等建筑物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固性。
第十一条 物业应加强外墙及阳台防护网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物业应设立风力监测系统,并做好实时监测工作,及时预警。
第十三条 物业应加强对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存放安全。
第四章 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物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应急工作。
第十五条 物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及应对措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物业应定期组织防汛防风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七条 物业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网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便于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协同工作。
第十八条 物业应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工作,及时整理事故信息,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以提升后续应急工作的效能。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物业应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 物业应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应做好相关档案的管理,保存相关资料,以备审计和核查之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5
一、人员进出凭证
(一)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上,凭管理处办理的《装修人员出入卡》进出;
(二)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含),安全岗登记有效证件进出。
二、卡证管理
(一)《装修人员出入卡》的办理
1、《装修人员出入卡》为正/副卡,装修户数量大、较为集中时宜单纯采用正卡,但装修区域与生活区域应进行隔离,实行封闭管理;
2、正/副卡上应当按规定填写具体内容;
3、正/卡上须张贴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盖上管理处的印鉴;
4、在正/副卡连接处的中央位置盖上(管理处印鉴的)骑缝章。
(二)《装修人员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须配合使用;
2、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将正/副卡同时交护卫员验证;
3、验证完毕后,装修人员将正卡带走,副卡则留在安全岗;
4、安全岗值班员有权拒绝无卡人员进入小区。
5、装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正卡,副卡作为装修人员出场及管理处工作人员巡查与清场的依据。
三、装修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作业;
(二)作业时间:7:00-12:00和14:00-19:00;
(三)禁止装修施工人员窜栋、窜楼、窜户;
(四)对小区的装修人员,统一由指定的道口进出;
(五)禁止从事装修作业的人员在小区留宿;(对确需留宿的作业人员,应由业主作出书面担保,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能留宿,每户仅限2人)
(六)23:00以后,未经管理处同意,施工留守人员不得再出入小区。
(七)禁止作业人员在小区、楼层自由流动。如有违反,可移交管理处处置或令其立即离开小区。
四、装修巡查
(一)巡查时间:每班必须对小区装修户巡查1次;
(二)巡查内容
1、作业人员是否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对无卡、借卡或卡、房号不一致的.人员,应清理出场;
2、有无私拉乱接管线;
3、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一般按每50平方米一个);
4、是否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无做饭、取暖或高热灯等;
6、有无吸烟等容易引发火灾的情况发生。
7、其他。
五、装修清场
(一)作业人员必须于每天19:00停止作业,19:30以前自觉从其进入的道口离开小区,同时取走自己的《装修人员出入卡》副卡。
(二)对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员,视为未离开小区。
(三)管理处须于19:30集中组织人员对所有装修户清场(除批准留守人员外);
(四)20:00-24:00,管理处应组织人员,对各个装修点至少组织一次巡查,重点检查有留守人员的装修点,避免装修人员擅自留宿、替换或在小区自由流动。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7
一、总则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规范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各方共同遵守。
二、组织机构
1. 物业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小区安全的前提下,协调解决住户的安全问题。
2. 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向住户提供安全咨询和培训。
三、安全巡查与防范
1. 物业安全巡查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和安全设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安全巡查应覆盖小区围墙、大门、楼道、电梯、照明设施等重点部位,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住户的安全。
3. 小区的围墙、大门等出入口应24小时备有安保人员,定期检查门窗锁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对外人员的管理和登记。
四、火灾安全与应急救援
1. 小区内应设置火灾警报器、灭火器等火灾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针对居民的火灾防范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在小区内设置应急疏散标识,指示疏散方向和逃生通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住户的应急疏散能力。
五、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购置、维护和检查情况,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修和更换。
2. 对于小区内的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更新软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物业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安全培训与宣传
1. 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住户参加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如防盗、防火、防电器等常见的安全知识。
2. 制作安全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张贴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提醒住户注意安全事项。
七、安全事件的处理
1. 物业部门应建立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2. 对于严重的安全事件,物业部门应及时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保障住户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1. 物业部门应对安全事件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对于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纠正和追责。
2. 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擅自改动或毁坏设施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九、附则
1. 物业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并及时向住户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原有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8
1.0目的。
规范安全管理员岗位的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责任。
3.1当值班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安全管理员双方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内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接班班长集合队伍并检查员工着装,清点人数,如有人缺勤应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中,接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4.1.2集合讲评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长提前10分钟带队按预定路线到各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4.2.2接班人员应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及有无特别注意或持续跟进的事项,如有应特别询问清楚。如发现有异常或不清楚的事项应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
4.3物品的交接。
4.3.1双方共同清点,检查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钥匙.工具.岗亭及其它设施设备。
4.3.2对对讲机等需检测的物品应现场检测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其它物品,交接人员应交代清楚,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如未记录清楚则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4.3.4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双方班长报告,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损坏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
4.4记录的交接。
4.4.1《岗位值班记录表》应记录清楚本班的工作情况及特别事项,公物数量及状况,代管物品数量及状况,交接情况等。
4.4.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记录。
4.4.3双方共同查阅值班记录,接班人员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主动询问。
4.4.4如无异常交接班双方在记录《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如有异常应记录清楚双方签字认可,如不能处理应通知双方班长到场处理并签字。
4.5班长的交接。
4.5.1岗位全部交接完毕后接班班长前往集合地点与交班班长进行交接。
4.5.2交接班长对本班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简述,交代特别事项,双方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长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6.2交班班长对本班工作进行讲评,将当值情况记录于《岗位值班记录表》。
4.6.3带回打卡下班,解散队伍。
4.6.4交班班长将本班收集到的客户意见建议,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结果环境卫生状况等情况提交给部门负责人【队长】。
4.7原则.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疏忽。
4.8质量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要做到“三清、三明”【当值事项清、物品清、交接事项清、当值事项明、物品明、交接事项明】。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9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搜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搜检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搜检、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动。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当消防安全搜检、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附: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搜检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提高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标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搜检制度。
一、安全生产搜检的目的
建立与服务规模相顺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装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搜检的内容
1、查行政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查安全设施。内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3、在搜检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告诉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赐与相关处罚。
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隐患整改结果实地进行复查,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隐患,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门经理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装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搜检安全管理工作施行情况,认真做好搜检记录。
三、安全生产搜检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搜检
由物业管理处总经理负责,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搜检。
2、经常性和节沐日安全生产搜检
经常性的搜检包括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搜检、部门安全员进行巡回安全生产以及节沐日前安全生产搜检。
3、专业性安全生产搜检
专业安全生产搜检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机、吊兰等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搜检。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志愿消防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会议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维修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培训记录、消防演练记录等。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物业共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八条 发现火灾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和辖区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九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屋顶、地下空间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方法、火灾扑救的方法、火场逃生的方法等。
第五章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机制,每年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业主、物业使用人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物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21
一、保安管理机构
物业保安管理的工作任务比较明确,但对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保安部的机构设置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规模越大、物业类型越复杂、档次越高、配套设施越多,其保安管理工作量也就越大、越复杂,其机构设置也就越复杂,分工也就越细、越明确。一般情况下,按保安人员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的不同,保安部下辖办公室、门卫班、安全巡逻班、电视监控班、消防班、车场保安班等(见图)。
这种分班方式的特点是,每个班的工作任务专一,便于班内的管理,也便于保安设备的管理。但是,这种分班方式也存在着一些缺点:每个专业班成员不能同时上班,要分成早、中、晚班及轮休等,因而不利于治安工作的统一管理。由于保安部要24小时负责辖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保安部采取“四班三轮转”的方式上班。这种分班方式就是将不同工作性质的保安人员按照每一班次的工作需要分成四个班组,每天有三个班组分别上早班、中班、夜班和一个轮休班,每个班都有消防、巡逻、门卫、电视监视、车场、内巡等保安岗位。这种分班方式便于统一管理,但是,要求班长应具有较全面丰富的保安工作知识、技能和经历
二、保安人员的职责
1.部门经理的工作职责
保安部经理是在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整个物业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制定保安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制度。
主持部门工作例会,组织保安部全体成员开展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暴、防自然灾害)为中心的安全法纪教育,领导和组织对保安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对较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考查本部门各岗位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投诉。
完成总经理下达的其他的任务等。
2.保安领班(经理助理)的工作职责
部门经理不在时,代行经理职权,处理有关保安工作事宜。
协助部门经理搞好保安日常管理工作。
检查、监督各班组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经理报告。
搞好分管区域的`重点防范工作等。
3.保安员的工作职责
保安员的工作分为几种,实践中每个保安员一天上班期间都有可能轮换几个岗位,这样做是为保证保安部每天都有24小时运转的工作安排,同时避免保安员在某一岗位上班过分疲劳。不同的保安岗位(如门卫、巡视、电视监控等)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其工作职责也有所不同。保安员的一般工作职责为:
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熟悉辖区内业主和使用人的情况,掌握辖区内的治安特点,保护辖区物业和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尽力查明原因、尽力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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