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网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络管理制度1
1、电教员必须遵守网络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记好工作日志。
2、电教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网络配置和网站的内容。
3、网络控制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保持室内卫生,保障网络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
4、电教员在任何时间不得带外人在网络控制室内停留。
5、电教员在工作结束后应整理好仪器设备,检查电路使用是否正常,清理机房,关好门窗。
6、定期检测供电系统,保证稳定可靠的电源。维护好空调设备,保证室内温度、湿度适宜。
7、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防止病毒侵入破坏网络,每台机器都必须安装防毒软件。
8、未经测试通过的软硬件,不得进入机房。
9、非电教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网络控制室。电教员不得泄露密码,同时建立密码登记和更新制度。
10、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并及时处理解决,做好故障出现原因及停用时间、处理方法的记录。
11、电教员应熟悉报警设备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2、电教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盗制度。
网络管理制度2
1、所有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网管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定期对相应的网站信息进行审查、监控、备份,确保网站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网管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返国家政策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4、网管员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违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联网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水平。
6、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7、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发布。
网站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不随意把用户名给他人使用,否则,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网络管理制度3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网络管理制度4
一、考核对象
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
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
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5、制定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应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及课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6、加强学校网络、网站建设、严格管理,维护好各项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无重大事故发生。
7、完成好学校其它配合工作。
(二)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内容
1、三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总控室)一厅(多功能厅)管理人员考核。
(1)保持室内环境,设备卫生清洁,每周打扫一次(周五下午)。所有设备登记造册,帐目清楚,存放整齐,妥善保管。
(2)定期检查电路、测试机器运转情况,定期升级程序,查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障所有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3)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好信息技术教学和其它学科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学计划,同时负责监督、落实教师教学,并做好学生上机、教学应用等使用记录。
(4)严格要求使用者规范操作,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设施、设备的要负责追查责任人,及时向学校汇报处理。
(5)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遇到一般性故障要及时排除,硬件等正常损耗及时向学校汇报更换,微机室要保障70%学生机正常运行,其它室(厅)设备故障要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正常,不得耽误教育教学工作。
2、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员考核
(1)有较强的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2)重视机器维护和系统更新、升级以及病毒查杀工作,信息技术设备和远程接收设备运转正常,能随时处理一般性故障,较重大硬件性故障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每月发布一次远程教育资源信息,按时接收,下载教育教学资源内容,数据分类存放,妥善保存。
(4)每学期根据接收下载资源内容,按学科分类,编制目录打印成册,同时发送到学校网站资源库,便于教学使用。
(5)根据远程教育资源内容,结合本校实际需要,每周向教学主管领导推荐提供优秀课例,学科培训等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学校开展好校本培训工作。
3、校园网络、网站管理人员考核
(1)对校园网络、网站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做好网络设备的巡检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网络畅通无阻,网站运转正常。
(2)认真做好网络系统数据记录,安全备份和用户管理工作,为学校应用信息网络的教育教学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学校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要求。
(3)不断改进网站建设和管理,突显学校办学特色。对学校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上传、发布、宣传学校各项成果,扩大学校影响。
(4)建立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按要求收集、下载优质资源,资源存储量达到80G以上。及时收集、整理教师上传的各类资源,分类管理,使用便捷。
(5)注重网络、网站安全建设和防范工作,严禁封建迷信、色性暴力、不文明言行进入校园网络。
4、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考核
(1)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由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信息教育各岗位管理教师积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
(2)每学期利用多媒体信息设备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教育、安全教育、防火、防震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不少于10次。
(3)每次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讨论、撰写观后感,分类装订保管。
(4)按时制定专题教育活动计划,及时上报学校,信息技术有关部门及早统一安排,并做好活动各项记录。
(三)任课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考核
1、认真参加学校各类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活动,电子备课、网络教研、课件制作和二次加工等教育技术能力有一定提高。
2、按学校规定完成多媒体教学课时数,多媒体教学应用要做到教师教案,多媒体教室使用记载,多媒体课程安排相一致,多媒体教室每周不少于20课时,多媒体班级每周不少于15课时。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需要,每学期每位任课教师要按规定数量通过校园网向学校网站报送优秀课件、电子教案、优秀课例、教学资源素材(图片、视频、音频或动画)等资源。
六、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前言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育和科研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顺德市教育信息中心与Internet互连,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校内教学、科研单位和行政管理,连入校园网的.所有单位必须遵守该项制度。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翁祐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八桥中学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网管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管中心负责,网管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三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游戏、娱乐、炒股等活动;严禁浏览和下载不健康的网上信息;严禁从网上下载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及其它不能正常使用的软件,以确保校园网络的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管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集中控制、分散管理责任制。网管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各组、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网络管理制度5
校园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络的心脏,其关系到校园网能否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校园网中心机房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进出中心机房管理: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进入机房。
二、服务器运行管理: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启动或关闭服务器系统;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
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建立服务器运行情况登记制度。
三、服务器远程操作管理: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
四、服务器口令管理: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
五、特权及特权程序的管理: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六、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管理。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有专人来完成。
七、重要数据的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的管理。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八、网络及其通讯设备的安全管理。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程。
九、服务器安装软件的管理:服务器上不使用外来的光盘与软盘,不装与校园网运行无关的盗版软件。对服务器正常运行所需软件,最好先在其它机器上进行安全运行验证。
十、中心机房内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允许随便外借。
网络管理制度6
前言
SARS之后,我国加大了对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化的投入,目前,全国93%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66%的乡卫生院通过网络直报系统直接报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彻底改变了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式,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为及时发现疫情,控制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疾病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死因登记和报告是生命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准确、可靠的人群死亡信息对制定我国的人口和卫生政策、确定资源配置和干预重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国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网络报告自2004年4月启动以来,报告死亡病例数逐年增加,2006年共报告死亡病例数937995例,约占同期全国总死亡数的12.83%。网络报告覆盖了近80%的县区,信息报告和审核更加便捷,超过75%的死亡病例在1周内得到报告,75%多的死亡病例在上报后1天内完成审核。系统还可快速地进行质量评价,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报告单位,较好地保证了死因登记报告的质量。
但是,多数经过社区报告的死亡,还停留在单机数据报告的水平,数据的质量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审核,结果反馈也非常缓慢,监测报告经常要延误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无法及时地为疾病控制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获得及时、准确的死亡登记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公安部和民政部《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卫生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国疾病监测点(DSP)。其他开展死因登记网络报告工作的地区应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一)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2)报告人: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死亡个案的填报
(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
孕产妇死亡个案除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应填写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见附表3),副卡内容主要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姓名、年龄、死亡时间、孕产次、人工流产(引产)次、末次月经、分娩时间、分娩地点、死亡地点、分娩方式、新法接生、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死因诊断依据等。
5、填报要求
(1)《死亡医学证明书》共分四联:第一联由出证单位保存,用于网络报告。第二联由出证单位定期寄送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存。如出证单位无网络报告条件,则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第二联进行网络代报。第三、四联由死者家属交给户籍管理部门,其中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由户籍管理部门保存。第四联由户籍管理部门加盖印鉴,交死者家属作为殡葬火化凭据,由殡葬管理部门保存。《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除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必须填写孕产妇或5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二)网络报告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报告程序、时限(1)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在7天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传真、邮寄)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寄送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对于核实无误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于7天内通过网络对报告的死亡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2、死亡信息的订正
对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应由填报单位及时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后者负责订正。
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应由属地的妇幼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副卡信息有误时,应及时做出订正。
3、死亡信息的补报
各级疾控、妇幼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与公安、殡葬、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村医(社区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4、死亡信息的查重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四)资料保存与管理
1、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下载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汇报,争取管理部门对网络直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网络直报硬件设备购置、升级、维修维护经费以及互联网接入租用费的持续性投入,保证国家或省、市统一安排的漏报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常规培训等经费。
(二)用户与权限管理
《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的用户和权限管理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负责。
1、用户管理的原则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专门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的管理与权限分配。用户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每级系统管理员创建、管理本级的用户账号和下级系统管理员账号,按业务管理规定分配权限。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县(区)级的用户账号也可由省或市级系统管理员代为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账号由所在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管理。
2、各级用户的申请
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可到属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用户申请(变更)表》(以下简称《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或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下载空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也可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办理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的用户账号。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科室用户的申请可到本单位相关部门领取《用户申请表》,也可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它机构如需进行信息查询,可到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用户申请表》,也可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经同级卫生行政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定期将系统产生的历史死因数据移交数据共享平台,供相关部门查询利用。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将本辖区内报告数据的分析结果上传至《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中“信息反馈”模块,保证信息反馈的有效与及时。
2、数据交换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数据交换标准,在经过认证授权的区域进行死因监测信息系统与《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五)数据关联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关联工作,在标准制定、方法研究等工作中给与配合与支持。
二、考核与评估
(一)考核方式
一般采取网络报告资料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内部的考核评估等。
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年考评一次,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全部报告单位的考评至少半年一次,医疗机构内部至少每季度考评一次。所有考评均需有书面记录。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网络建设、培训情况、报告质量、资料分析与利用等综合评价指标。
(三)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与落实、经费保障、机构建设、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稳定性等。
(4)负责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提供公民的健康指标,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5)定期开展现场督导,了解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6)负责对全国死因登记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7)开展全国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8)开展国际合作和应用性科学研究,促进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的技术发展。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死因监测和报告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死因登记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本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死因登记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死因登记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的日常工作;
定期召开例会;开展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工作考核和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本辖区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报告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同时向下级机构反馈相关信息。
(4)负责本辖区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5)负责对本辖区的死因登记信息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6)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死因登记信息的审核;
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死因登记信息的网络报告。
(二)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负责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病例信息管理。具有临床诊疗功能的机构还应负责死亡病例报告的相关职责。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网络管理制度7
我校校园网分教学楼、试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三个区域,目前已经实现了100M光纤接入,千兆中心路由交换,百兆到桌面。通过构建防火墙的策略实现不同安全性和服务需求,通过日志管理系统登记上网记录。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及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使用好校园网,初步制定此规定。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信息中心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二、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上网资源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三、接入校园网的`电脑采用统一的工作组和机器名使用规范(见附件4)。
四、对接入校园网的用户进行统一管理,共同监督。用户名、ip地址、Mac地址、房间地址对应表(见附件5)
五、单位和个人入网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申请入网需签订入网协议书。(入网协议书见附件6)
六、保证合法接入的网络用户网络畅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查明的问题要给与公告答复或事先通知。
网络管理制度8
第一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三)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计算机病毒;
(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第二条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四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六条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第七条上网信息管理坚持 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 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局机关或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
第八条各单位和学校要确定一名行政人员为本单位(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人,领导网管员(网管机构)做好本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第九条单位和学校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整个单位和校园要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与城域网及单位和学校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城域网及校园网站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一)可向Internet公开的;
(二)可向本城域网公开的;
(三)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四)可向本单位公开的;
(五)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及校园网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教育城域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与教育无关的网络服务;
(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安全不同的类型
系统安全
运行系统安全即保证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它侧重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因为系统的崩演和损坏而对系统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消息造成破坏和损失。避免由于电磁泄翻,产生信息泄露,干扰他人或受他人干扰。
网络的安全
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安全审计。安全问题跟踩。计算机病毒防治,数据加密等。
信息传播安全
网络上信息传播安全,即信息传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过滤等。它侧重于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进行传播所产生的后果,避免公用网络上大云自由传翰的信息失控。
信息内容安全
网络上信息内容的安全。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漏润进行窃听、冒充、诈编等有损于合法用户的行为。其本质是保护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网络管理制度9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由主管院领导、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主任直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大学校园网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二、校园网管理部门必须指定具有安全员培训合格证的专人担任信息安全员,并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具体负责本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息安全员应密切与校内各二级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督促监督执行各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规章,并负责在组织宣传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四、各部门网络安全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信息安全员负责根据大学的实际情况,拟定并修正或补充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六、信息安全员按照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信息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稽核,并负责对校内各二级部门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信息安全员负责对大学校园网新购置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新购置的操作系统,维修后的计算系统或从外拷贝回以及要与外单位交换的软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使用,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九、信息安全员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发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犯罪案件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在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的同时,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十、如果各学院或二级部门要开通网络服务,需到教育技术中心登记并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各学院或二级部门指定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参照以上八条执行。
十一、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头的原则,学校一级由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二级学院或部门一级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层层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部门除确定一名主管网络信息与运行安全外,必须确定一名专、兼职的网络信息及技术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运行及信息安全。
网络管理制度10
为了更好地保护计算机,使计算机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网络教室是获取教学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地,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它人不得擅自进入,严禁校外人员进入网络教室。
二、进入网络教室前,要换上鞋套。
三、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所用设备,电路和电源是否正常,按照规程进行,要爱护机器,如有异常,立即告知管理员。严禁私自插拨,严禁在主机、显示器、键盘上拍打。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带出室内的任何物品。
四、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程序,如造成计算机的软硬件破坏,由安装者自行负责。不得在服务器上进行任何操作。
五、保护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丢垃圾等。
六、严禁将有病毒、和反动言论的`光盘带入机房。
七、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高声喧哗。
八、每天定时开放,时间到时,请自觉离开。离开之前,请自觉按相关程序关闭计算机,严禁非法关机。走在最后的老师,请自觉关好总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关好门窗,如出现异常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网络教室耳麦全部由学校统一收回保管,请需要的老师,到学校保管员处交押金签字领取后方能使用,学期结束后交回学校,如没有损坏,退回全部押金。如有损坏,将扣除全部押金。
十、上网时请自觉遵守有关制度,严禁查阅、复制和传播带有病毒、和反动言论的相关内容。
以上各条,请各位老师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将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网络管理制度11
1、实行专人负责,及时管理,定期清洁活动室内的`各类器材,保持室内的卫生。
2、多媒体教室内的物品,未经少年宫主任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多媒体教室。
3、建立电教档案,定期进行清点,对新添置的器材物品及时登记。
4、如发生以外事故,及时保护好现场,及时汇报。
网络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目标与要求
第一条校园网络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网络为载体,通过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强化舆论引导、提供网络文化产品、组织网络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主旋律,宣传学校,服务师生。
第二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努力把校园网建设成为集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为一体的校园文化建设良好平台和基地,使其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和宣传学校的重要阵地、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服务师生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党委对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以管促建;坚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服务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教育管理为中心,充分发挥校园网的宣传、服务与教育功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监控与引导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用科学思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文化阵地。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建立校园收集文明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指导学校的收集文明建设。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收集文明的总体规划,审定学校主页的年度改版更新方案,定期研究校内各处室网页建设情况,评比表彰优秀网页,责令建设情况不好的处室进行整改。
第五条信息中心是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主要任务是按照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学校的主页建设、策划网络文化活动;对校内各处室网页的新建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牵头负责网络新闻的发布和管理;牵头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与舆论引导等工作。
第六条信息中心是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技术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负责学校网站(网页)以及相关专题网站(网页)的技术工作;为校内各处室网络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为网络舆情监控及舆论引导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安全保卫处的主要任务是参与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参与网络舆情监控,负责校园网络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校园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学校主页是展示学校形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服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学校主页应以展示学校建设发展状况和重要新闻信息为主,着重反映学校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新面貌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内容,为办公和信息服务提供便捷入口。学校主页的规划、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各处室网页是全校网站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页设计要科学,栏目设置要清晰,内容要规范,链接要准确。
第十条处室网页应全面展示本处室建设与发展状况,栏目设置原则上应包括处室简介、人员设置、主要职责、特色工作和动态信息等。学校鼓励处室网页设置个性化栏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容必需及时更新。各处室要落实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党委办公室应对校内各处室网页的更新情况每月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每学期一次的学期审查,并将检查成效及时上报学校收集文明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校内各处室。
第十二条要加强办公系统、信息平台、教务系统、电子资源、精品课程、在线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网络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要加强校园贴吧等交互式平台建设,提高校园交互式平台的`安康参与度。交互式栏目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网络文化建设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学校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第十五条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五章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保障与考核 第十六条信息中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束各项制度,强化校园网站(网页)建设的管理。
第十七条各处室做好收集文明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和工作队伍保障。要依照本《办法》制定各部门的收集文明建设与管理细则,做好建设规划,明确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小组对各处室收集文明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检查和年度考评,考评成效纳入各处室宣传思想文明工作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学校对在校园收集文明建设和管理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处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不规范、更新不及时、建设效果差、错误信息多、存在重大失误的信息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六章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机构设置
第二十条校园收集文明建设设置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校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全体中层正职任组员。工作组由分管校级领导任组长,校园收集管理专员负责具体监督与维护。
网络管理制度13
一、网络中心隶属于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教研组(电教中心),并由网络教师具体管理。
二、网络中心机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安静,严禁烟火。教师上机操作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三、爱护室内各类电脑及相关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和管理人联系。
四、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准拆卸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准许私带软盘或盗版光盘进入机房使用,严禁玩非教学类电脑游戏。
五、上机人员要完整填写微机使用记录,经管理员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机房,管理员对有关器材要经常性保养、维修、确保本网络中心正常使用。
网络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结合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政府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乡政府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青龙乡新闻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政府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决策和指挥机构;
新闻应急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政府机关单位和乡直各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管理与处置负责,是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者。
第五条 政府设立舆情监测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工作,网络负责人负责上报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并参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
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控制和化解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网络舆情的监测
第六条 为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
(一)政府监测机构要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制度,对网络舆情
进行监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公共关系部另外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监测;
(二)各单位要明确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
(三)政府监测机构,在对涉及政府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的同时,要站在公众立场对政府工作和舆情应对提出第三方咨询意见。
第七条 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送制度:
(一)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乡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乡应急办公室,并以特报的形式,在4小时内,向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第八条 乡应急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四章 网络舆情的控制
第九条 网络舆情发生初期,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三)各单位负责所属营业范围内网络舆情控制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
(一)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
(二)启动应急预案,实时联络公司新闻应急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
(三)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五章 网络舆情的化解
第十一条 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乡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具体联络市级互联网主管部门并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
(三)各单位负责联络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互联网管理部门、当地网络媒体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第十二条 各单位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类舆论阵地宣传公司工作和形象,并根据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下达的要求,组织网络通讯员积极参与网络互动。
各单位均应各自组建网络通讯员队伍。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通联制度,登记网络通讯员组织负责人名录,搭建通讯联络平台,定期举办网络通讯员培训,对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采取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将每次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汇总备案,建立危机公共关系案例库,并定期更新、分析和下发各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保障
第十六条 政府、各单位必须明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
第十七条 必须保证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第十八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根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际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第十九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各层次、各系统培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政府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网络管理制度15
为保证我公司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公司内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单位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信息中心应定期检测公司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公司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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