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网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网络管理制度1
一、支持性环境
行政支持
制度建设
技术培训
经费支持
二、用户与权限管理
《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的用户和权限管理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负责。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用户申请(变更)表》(以下简称《用户申请表》)用户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用户的权限分配应以保障数据直报安全、准确、高效为原则。
三、安全管理
系统安全
专人专机
帐号安全
用户的账号密码应由8位以上的数字与英文字母组成,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四、数据共享与交换
1、数据共享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定期将系统产生的历史
死因数据移交数据共享平台,供相关部门查询利用。
2、数据交换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制定的数据交换标准,在经过认证授权的.区域进行死因监测信息系统与《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
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五、数据关联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关联工作,在标准制定、方法研究等工作中给与配合与支持。
网络管理制度2
1、电教员必须遵守网络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记好工作日志。
2、电教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网络配置和网站的.内容。
3、网络控制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保持室内卫生,保障网络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
4、电教员在任何时间不得带外人在网络控制室内停留。
5、电教员在工作结束后应整理好仪器设备,检查电路使用是否正常,清理机房,关好门窗。
6、定期检测供电系统,保证稳定可靠的电源。维护好空调设备,保证室内温度、湿度适宜。
7、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防止病毒侵入破坏网络,每台机器都必须安装防毒软件。
8、未经测试通过的软硬件,不得进入机房。
9、非电教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网络控制室。电教员不得泄露密码,同时建立密码登记和更新制度。
10、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并及时处理解决,做好故障出现原因及停用时间、处理方法的记录。
11、电教员应熟悉报警设备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2、电教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盗制度。
网络管理制度3
一、资产管理处网页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学校校院网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1、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2、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3、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x、黄色淫秽,违x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7、计算机病毒;
8、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二、资产管理处网页上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四、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五、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网页负责人及处长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
六、要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网页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资产管理处
网络管理制度4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网络管理制度5
为了能够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提升部门员工工作力量,加强团队分散力,特订立以下团队管理制度,网络部每位员工必需仔细遵守。
1、部门员工必需互敬互爱,相互协作,加强沟通,全力以赴实现部门共同目标;严禁因个人私利影响到部门整体目标方案,或因个人行为影响到部门形象及荣誉。
2、部门每位员工应当以团队共同进展来实现自我价值,对别人的关心就是对自己的提升。
3、严禁在自己不了解真实状况时,仅凭自己的主观阅历下结论;禁止争论涉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及个人薪资问题,严峻者开除处理。
4、禁止在公众场合与上级争吵,给上级造成管理障碍及不良影响,第一次罚款100,其次次罚款200,第三次降薪20%或开除。
5、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嬉戏及网页。违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其次次罚款50元,第三次100,第四次开除处理。
6、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室接听私人电话,干扰别人工作,违反者一次扣罚20元。7、
汇报重要工作明确要点,言简意赅,不能满意要求者,或许详尽描述的,以书面形式汇报;
8、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全体应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在没有请假的前提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休和调班,违者按旷工论处,(迟到半小时以上等同旷工)旷工第一次罚款50,其次次罚款100第三次开除。
9、请假必需以当面,特别状况不能当面的需电话请示,以短信、留字条、他人转达等形式均为无效请假。违者按旷工论处。
10、上班期间员工有事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上级打招呼,获得同意后才能离开,违者罚款20元。
11、接受任务或对上级作出承若必需完成。完不成者扣20元/次,畏惧接受任务者扣50元/次。
12、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拉帮结派,因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团结的大事,过错方除承当经济损失外,另赐予100元扣罚,严峻者退回人力资源部。
13、功过不能相抵,功就是功,错就是错,从态度上要时刻反省自己的行为。
14、上下班期间肯定要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公共物品,关门,关电,个人工作区域保持干净。
15、日常工作中对于部门有突出贡献者,视状况赐予物质嘉奖,或口头嘉奖。
网络管理制度6
为了能够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部门员工工作能力,加强团队凝结力,特订立以下团队管理制度,网络部每位员工必需仔细遵守。
1、部门员工必需互敬互爱,互相配合,加强交流,全力以赴实现部门共同目标;严禁因个人私利影响到部门整体目标方案,或因个人行为影响到部门形象及荣誉。
2、部门每位员工应当以团队共同进展来实现自我价值,对别人的协助就是对自己的提高。
3、严禁在自己不了解真切状况时,仅凭自己的`主观阅历下结论;禁止研究涉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及个人薪资问题,严峻者免职处理。
4、禁止在公众场合与上级争吵,给上级造成管理障碍及不良影响,第一次罚款100,其次次罚款200,第三次降薪20%或免职。
5、禁止在上班时光举行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嬉戏及网页。违者第一次批判教导,其次次罚款50元,第三次100,第四次免职处理。
6、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室接听私人电话,干扰别人工作,违背者一次扣罚20元。
7、汇报重要工作明确要点,言简意赅,不能满足要求者,或许详尽描述的,以书面形式汇报;
8、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全体应发挥延续作战的精神,在没有请假的前提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休和调班,违者按旷工论处,旷工第一次罚款50,其次次罚款100第三次免职。
9、请假必需以当面,特别状况不能当面的需电话请示,以短信、留字条、他人转达等形式均为无效请假。违者按旷工论处。
10、上班期间员工有事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上级打招呼,获得同意后才干离开,违者罚款20元。
11、接受任务或对上级作出承若必需完成。完不成者扣20元/次,畏惧接受任务者扣50元/次。
12、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拉帮结派,因违背制度造成伤害团结的大事,过错方除承当经济损失外,另赋予100元扣罚,严峻者退回人力资源部。
13、功过不能相抵,功就是功,错就是错,从态度上要时刻反省自己的行为。
14、上下班期间一定要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公共物品,关门,关电,个人工作区域保持干净。
15、日常工作中对于部门有突出贡献者,视状况赋予物质嘉奖,或口头奖励。
网络管理制度7
1、严格执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操作及方法。
2、不得随意修改设置计算机网络设备。
3、当发现网络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做好记录及汇报工作。
4、不得将产生电磁厂的电器随意与网络设备堆放一起。
5、要更换或修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时,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6、在正常使用中严禁随意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插拔和停送电。
7、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工作。
网络管理制度8
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医院网络信息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医院网络信息安全不仅涉及到病人的隐私信息,还关系到医院的管理和运营,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安全漏洞等问题,将会对医院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建立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定义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医院网络信息的保密、完整性、可用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通过制定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医院网络信息的安全,减少信息泄露和黑客攻击的风险。
1、信息管理:对医院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信息
的安全级别和保密措施,规定信息的使用、复制、存储等流程。
2、网络管理:建立完善的网络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对外部网络攻击进行监控和应对。
3、人员管理:对医院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具有权限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相关信息。
4、应急处理:建立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5、技术支持:针对医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6、内部宣传:对医院内部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7、审核监测:对医院网络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
8、安全检测: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估和漏洞扫描,确保医院网络安全。
9、管理强制:对违反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加大管理力度。
10、保障信息安全: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医院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11、减少漏洞风险:对医院网络信息进行全面的监测和审核,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减少漏洞的风险。
1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和标准化的信息管理流程,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总之,建立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医院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从制度上保障医院网络信息的安全,才能更好的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网络管理制度9
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信息中心、保卫处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入网。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四)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科负责全校网络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运行科必须即时备案。
(五)通过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由宣传部审核后方可进行发布。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二)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未经允许的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个人账号。严禁用各种手段解他人口令、盗用账号。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和信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违规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9、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网络管理制度10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网络管理制度11
前言
SARS之后,我国加大了对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化的投入,目前,全国93%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66%的乡卫生院通过网络直报系统直接报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彻底改变了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式,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为及时发现疫情,控制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疾病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死因登记和报告是生命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准确、可靠的人群死亡信息对制定我国的人口和卫生政策、确定资源配置和干预重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国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网络报告自2004年4月启动以来,报告死亡病例数逐年增加,2006年共报告死亡病例数937995例,约占同期全国总死亡数的12.83%。网络报告覆盖了近80%的县区,信息报告和审核更加便捷,超过75%的死亡病例在1周内得到报告,75%多的死亡病例在上报后1天内完成审核。系统还可快速地进行质量评价,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报告单位,较好地保证了死因登记报告的质量。
但是,多数经过社区报告的死亡,还停留在单机数据报告的水平,数据的质量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审核,结果反馈也非常缓慢,监测报告经常要延误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无法及时地为疾病控制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获得及时、准确的死亡登记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公安部和民政部《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卫生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国疾病监测点(DSP)。其他开展死因登记网络报告工作的地区应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一)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2)报告人: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死亡个案的填报
(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
孕产妇死亡个案除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应填写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见附表3),副卡内容主要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姓名、年龄、死亡时间、孕产次、人工流产(引产)次、末次月经、分娩时间、分娩地点、死亡地点、分娩方式、新法接生、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死因诊断依据等。
5、填报要求
(1)《死亡医学证明书》共分四联:第一联由出证单位保存,用于网络报告。第二联由出证单位定期寄送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存。如出证单位无网络报告条件,则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第二联进行网络代报。第三、四联由死者家属交给户籍管理部门,其中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由户籍管理部门保存。第四联由户籍管理部门加盖印鉴,交死者家属作为殡葬火化凭据,由殡葬管理部门保存。《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除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必须填写孕产妇或5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二)网络报告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报告程序、时限(1)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在7天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传真、邮寄)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寄送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对于核实无误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于7天内通过网络对报告的死亡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2、死亡信息的'订正
对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应由填报单位及时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后者负责订正。
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应由属地的妇幼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副卡信息有误时,应及时做出订正。
3、死亡信息的补报
各级疾控、妇幼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与公安、殡葬、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村医(社区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4、死亡信息的查重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四)资料保存与管理
1、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下载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汇报,争取管理部门对网络直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网络直报硬件设备购置、升级、维修维护经费以及互联网接入租用费的持续性投入,保证国家或省、市统一安排的漏报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常规培训等经费。
(二)用户与权限管理
《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的用户和权限管理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负责。
1、用户管理的原则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专门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的管理与权限分配。用户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每级系统管理员创建、管理本级的用户账号和下级系统管理员账号,按业务管理规定分配权限。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县(区)级的用户账号也可由省或市级系统管理员代为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账号由所在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管理。
2、各级用户的申请
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可到属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用户申请(变更)表》(以下简称《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或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下载空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也可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办理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的用户账号。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科室用户的申请可到本单位相关部门领取《用户申请表》,也可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它机构如需进行信息查询,可到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用户申请表》,也可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经同级卫生行政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定期将系统产生的历史死因数据移交数据共享平台,供相关部门查询利用。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将本辖区内报告数据的分析结果上传至《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中“信息反馈”模块,保证信息反馈的有效与及时。
2、数据交换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数据交换标准,在经过认证授权的区域进行死因监测信息系统与《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五)数据关联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关联工作,在标准制定、方法研究等工作中给与配合与支持。
二、考核与评估
(一)考核方式
一般采取网络报告资料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内部的考核评估等。
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年考评一次,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全部报告单位的考评至少半年一次,医疗机构内部至少每季度考评一次。所有考评均需有书面记录。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网络建设、培训情况、报告质量、资料分析与利用等综合评价指标。
(三)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与落实、经费保障、机构建设、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稳定性等。
(4)负责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提供公民的健康指标,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5)定期开展现场督导,了解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6)负责对全国死因登记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7)开展全国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8)开展国际合作和应用性科学研究,促进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的技术发展。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死因监测和报告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死因登记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本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死因登记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死因登记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的日常工作;
定期召开例会;开展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工作考核和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本辖区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报告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同时向下级机构反馈相关信息。
(4)负责本辖区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5)负责对本辖区的死因登记信息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6)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死因登记信息的审核;
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死因登记信息的网络报告。
(二)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负责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病例信息管理。具有临床诊疗功能的机构还应负责死亡病例报告的相关职责。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网络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主体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单位或个人等。山东科技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追究责任主体的事故责任,称为“责任追究主体”。
第三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四条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后,应根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置态度,作出如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责任主体检查、诫勉谈话等。
(二)通报批评。在事发部门、单位范围内对责任主体发文通报,责令整改,并由责任主体向学校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三)问责追责。将事故纳入责任主体的年度考核,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降低或扣除责任主体的年度绩效;依照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赔偿事故损失、降职,直至解聘等。
(四)报警处理。严重损坏社会或国家利益的,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五条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责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和适用
第六条责任主体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一般安全事件发生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七条责任主体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的,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责任主体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应当予以问责追责,情况十分严重的应报警处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轻或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十条责任主体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修补管理或技术漏洞,视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程度,予以从轻或减轻责任追究。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和实施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调查、对调查报告审核、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等。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初步定性,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的审核重点:
(一)事故的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性质认定是否准确;
(四)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第十四条对责任主体的追究决定由领导小组作出,相关部门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管理制度13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网络管理制度14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指定学校网络中心安全管理负责人。
二、网络中心机房是校园网的网络中枢,也是校园网的管理中心,为确保校园网的正常运转,切实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由学校网络管理员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网络机房钥匙,未经允许,非网络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三、网络中心机房内设备、设施应建立完善的清单档案,设备的`使用及设置和软件的安装应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并建立有关文字档案资料。
四、网络中心服务器应配置不间断电源(UPS),以确保服务器安全运行,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时做好中心服务器的上机日志和存档工作,任何人不得删除运行记录的文档,否则追究责任。
五、注意病毒防护,严禁在网络中心机房内玩计算机游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档或资料,严禁在服务器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确保网络中心服务器的正常运作。
六、做好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一旦发现中心服务器有被侵入及恶意攻击的记录,应及时采取措施遏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若发现网上有色情及政治敏感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建立中心机房值班制度,注意保持中心机房的环境卫生。
八、做好网络中心机房防火、防毒、防潮、防雷击的安全保卫工作,中心机房内温度要保持在路25摄氏度左右,并定期做好安全检查,排除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九、网络中心机房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各类设备、设施实行规范操作,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生重大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作好事故分析,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十、网络中心机房提供ftp数据服务器,定期收集、备份教师的各类文档、图片、课件等相关资源。
十一、网络中心机房服务器的数据应定期异地备份,每周一次,确保数据安全。
十二、网络管理员每天离开学校前必须检查门窗户是否关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网络管理制度15
永兴县人社局网络信息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网络中心机房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财产不受损坏。网络中心机房各种设备由各管理人员专管。机房主管人员对所管机房的微机及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机房主管人员同意,其他人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设备。
第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按技术规程操作,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网络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四条 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如有问题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启用灭火设备扑救。
第五条 机房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学期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第六条 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包括低值易耗品、软件及资料)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单位需借出设备及物品,应有单位证明和经手人签名的借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机房工作负责人才能开具放行条。
第七条 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
第八条 工作人员要将校外来访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但严禁在机房内游艺或进行非业务活动。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机房内长时间逗留。
第九条 机房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击,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第十条 保持机房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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