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18 08:19:16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室管理制度15篇(推荐)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档案室管理制度15篇(推荐)

档案室管理制度1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2

  1、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3、下班前,须将档案材料放入档案柜内锁好,不得堆放在办公桌上。用过的废纸屑要及时处理,不准积压。

  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须切断电源、开关、水源、锁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

  5、电源开关和照明设备与书架、资料、档案柜必须保持符合安全规范的`距离,照明设备的功率不得大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库房档案门窗应设置防盗设施。

  7、定期检查档案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部门。

  8、档案室内如需明火作业须经主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方可进行;

  9、档案室内应设置灭火器具。爱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档案室管理制度3

  一、档案室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同时严格借阅手续,保证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二、借阅者查阅档案要在档案室或办公室进行;档案一般不外借,需要外借的档案要限期归还,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

  三、档案资料用完阅毕后要及时归还档案室,经检查无损后放回原处,如遇特殊情况继续借阅者,应主动办理续借手续;

  四、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加注、勾画、涂改折叠,不得销毁、抽折文件,如发现上述情况,将追究其相关责任,视受损程度酌情处理;

  五、借阅者未经档案室人员允许,对查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复制等,凡经允许摘录、复制的资料,必须经档案人员审查和核对;

  六、借阅资料若需复印,要专人办理;

  七、对抄录、复制的档案材料应妥善保存,任何人都无权公布;八、档案室应保持清洁、肃静,严禁借阅者在档案室吸烟、吐痰和大声喧哗;

档案室管理制度4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填好销毁清册,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部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档案室管理制度5

  一、非本室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或燃烧废纸。

  三、严禁在档案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室的照明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档案室要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和门锁。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装具案卷等排列整齐。

  七、档案室内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

  八、档案室要有防火设备,对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九、严格遵守保密守则。

  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6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负责对各部门档案立卷的业务指导,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

  3、按照“六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保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安全。

  4、按规定作好档案的利用接待工作,并根据利用者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详细提供。

  5、加强组织纪律,严守档案秘密,严禁档案信息私自外传。

档案室管理制度7

  一、档案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三、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折卷、画线、圈点,更不准抽页、撕页等。

  四、凡经过鉴定的档案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修补。

  五、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领导批准,报档案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卖或其它用处。

  六、严禁在档案室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搞好卫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档案室管理制度8

  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归口办公室管理,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或燃烧废纸。

  三、严禁在档案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室的照明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五、经常检查门、窗和门锁,以确保档案室安全。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装具案卷等排列整齐。

  七、档案室内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

  八、对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九、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档案室管理的档案,主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局相关人员使用,科、室、校、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二、机密档案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三、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负责保管、保密、爱护所借档案,不得拆卷涂改、叠页和勾画、污损档案整洁,发现遗失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四、未经批准的`档案,不得随意抄录,拍照原文。

  五、所借阅的档案,不得任意转借他人,如需要转时,必须到档案室办理手续。

  六、借阅人员所还回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须检查是否齐全。

  七、档案资料借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要延长,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八、负责借阅人员如有调动工作时,在离职前必须将所有案卷归还档案室。

档案室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室管理制度10

  一、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自觉遵路项目和国家的.制度,守保密纪律和相关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秘密;

  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档案擅自带出阅档室,也不得扩大借阅范围;

  三、对保管的档案资料内容、数量、存放位置等保密事项,不得外传和泄密;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对非档案工作人员谈论档案秘密,严禁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档案秘密;

  五、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得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六、非本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档案库房;

  七、禁止私自出卖属于青临高速项目和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

  八、因工作需要携带档案外出,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九、销毁档案资料时需进行登记,按照保密规定派专人负责监销,须两人以上监督,严防泄密;

  十、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堵塞漏洞,确保档案安全;

  十一、档案室钥匙由专职档案员专管、专用,实行壹把钥匙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11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续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财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三)归档材料应统一使用规定纸装订。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四)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五)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传递

  (一)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三)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对全校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密卷”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3.档案管理员向档案利用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具假证;

  4.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晒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定期检查防火灭火系统、防盗系统、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5.档案管理人员务必做到每天上下班对库房门、窗、电源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7.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档案室管理制度13

  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学习,提升消防意识,熟悉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更新工作。

  四、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库房和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掌握重点消防部位的基本情况,保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生。

档案室管理制度14

  一、专职档案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业务知识,严守档案机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二、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三、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信息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照办档案室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四、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统计办各科室和部门的档案资料,要主动、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保管档案,做到材料齐全,装订整齐,存放安全;

  五、对由档案室组卷的科技档案,负责接收、分类、装订、编号、入室工作;

  六、负责档案的防护及档案的借阅、登记工作,按照借阅档案材料规定,履行有关手续,态度热情,服务周到,积极提供利用;

  七、做好档案的相关统计工作,负责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八、配合本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工作;

  九、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防潮、放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存放寿命;

  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凡需要保密的档案须及时封存,调用查阅由批准,不准闲杂人员随意查阅;

  十一、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对已到期档案材料提出销毁意见,报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及主管领导审批后处理;

  十二、负责对办各科室或部门立卷机构的文件材料立卷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十三、要忠于职守,刻苦业务,编制必要的查考工具和参考资料,熟悉档案内容,调阅档案做到准确、迅速;

  十四、爱护档案资料、库房设备,注意清洁卫生,控制好温度,随时关好门、窗;

  十五、对档案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负责任,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国家所有档案以及保密的档案或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应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档案室管理制度15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三、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档案种类,但不应少于第四、五项的共18种档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建立统一的档案盒。并存放在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5、消防档案装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第四、五项中的每份档案应有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大小、型号、颜色应统一,在档案盒正面和侧面设置标签,注明该档案名称。

  b)、档案内的装档材料应统一采用a4纸,相片等非a4纸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

  c)、第4.3条消防基本情况类档案在统一装订后有修改补充材料的,应及时重新装订;其余档案应以时间顺序按年度装订成册。

  d)、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应按同一工程项目或隐患整改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书放在一起的原则装订,当年未完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装订。

  e)、每份档案应有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上注明该档案种类、卷内编号、卷内文件名称、页码、卷内文件的文号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内容,按年度装订的应在目录上标出年份,卷内资料应在每页右上角标出页码。

  f)、不同档案内容重复应复印分别装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立消防档案专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8个档案: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应包括:单位情况简介;建筑基本情况介绍(建筑的分类、总面积和各层面积及功能分布、建筑高度、消防设施情况,多栋建筑应分别介绍);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的名称及分布);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防火档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指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文件和相关资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主要指本单位建立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设置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厂家、型号、数量、设置部位、配置时间等资料。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主要指本单位消防组织名单、年龄、学历等以及所配备的装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这些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消防培训持证情况等相关资料。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产品名单、数量、购置时间、地点及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10个档案: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年度检验检查等记录表以及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检查的记录等有关资料。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应包括:

  a)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防火检查及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

  b)《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本》;

  c)单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部门、人员、资金情况,以及整改完毕后复查情况;

  d)给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写出的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等。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的情况,应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检查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主要指本单位有关燃气、电气、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检测记录、时间、人员以及检测单位情况等相关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情况,应包括培训的通知、时间、培训记录等资料,以及消防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等。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的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发生火灾的时间、部位、主要燃烧物质、火灾照片、火灾原因及火灾损失、内部通报、总结等以及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责任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资料。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主要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以及本单位内部关于消防安全的奖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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