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室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1
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学习,提升消防意识,熟悉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更新工作。
四、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库房和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掌握重点消防部位的基本情况,保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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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和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文件进行鉴定,对不需归档的文件和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对是否归档文件材料进行鉴定时,由档案工作人员与承办部门的文书人员一同完成;对已满一定保管期限的'档案鉴定时,应由单位领导主持。
三、鉴定档案应严肃认真,严格遵守鉴定原则,坚持逐份鉴定,保证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四、销毁档案前,应编制待销清册,报请单位领导及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五、销毁档案时,应指派两名以上监销人员。销毁后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清册归入全宗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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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4、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4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紧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供应科学牢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老师档案和同学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适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管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依据需要自行决议是否保管。
三、档案增补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适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增补的重点,平常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管,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同学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乾净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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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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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物业档案室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满足业主、员工和相关部门的需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的所有物业项目。
二、档案室的设立和管理
2.1 物业档案室应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火的地方,距离易燃、易爆物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2 物业档案室的设立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2.3 物业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
2.4 物业档案室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3.1 物业档案室应及时收集各类档案,包括业主信息、物业服务记录、维修记录、安全记录等。
3.2 物业档案室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建立档案目录。
3.3 物业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档案的保存和利用
4.1 物业档案室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
4.2 物业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于需要借阅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借阅手续。
4.3 物业档案室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查询服务,满足其了解和使用物业信息的需求。
五、档案的销毁
5.1 物业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定期对过期或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
5.2 物业档案室在销毁档案时,应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销毁的安全和彻底。
六、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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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复印管理办法
一、复印文件、资料应履行批准、登记和交接手续。
二、复印涉密性文件,须按秘密文件管理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份数,发生时复印单位要进行登记,阅办后应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销毁。
三、“四大文件"(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印,特殊情况须按保密规定请示领导批准。
四、有关业务往来单位需复印文件资料,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收取成本费用。
2、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参照国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制定出本单位不同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
二、归档时间
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年上半年立卷归档完毕;违纪违章案件在结案年立卷;声像档案在各项活动结束后立卷;基建档案在竣工验收后立卷;会计档案在办完决算后立卷,由财会室保管一年后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保管。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文与附件正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文电应合一立卷。
3、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必须按照分类方案立卷,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保管制度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建立全宗卷,并内容充实,符合规范;档案室内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柜格指引卡。
三、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防强光、防有害气体和档案状况检查等方面工作。
四、切实做好温湿度调节工作,并坚持库房温湿度测记,在高温湿季节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库房内的温湿度,力争将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
五、坚持每季度定期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做到档案室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现象的事件。
六、做好档案进出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4、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一般只能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如查阅其他部门的档案,需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要当面点交清楚。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五天,若需续用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四、借阅者要妥善保管档案,不准在借阅的档案上勾划、圈点、批注、涂改,不得擅自拆卷、翻印、拍照、复制,不准移出卷内文件,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五、损毁、丢失、涂改、污损或伪造档案,一律按《档案法》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是以表册、数字的形式、系统地反映档案产生的数量、速度、室藏档案的状况和变化,利用档案的效率和发展趋势,从而为本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此,特制订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地统计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更不能伪造、篡改。
二、认真做好档案的基本登记和综合统计两部份工作。档案登记最基本的内容是档案数量和状况的登记,以及档案利用的`登记;档案综合统计就是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室建立等情况的统计。
三、档案统计不只限于一般地登记数字和填送报表,应对收集的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便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6、档案资料收集办法
一、资料是人们在工作、学习中用于参考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文件、档案的复制品。一般包括书刊、报纸、传单、简报、地图、图片、图表、录音录像带等出版物。资料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本单位收集资料的范围主要是于单位职能工作有一定参考作用的交通年鉴、交通电力法规汇集、电力科技、电力统计资料、四大文件及其它刊物。
三、各处室收集或编制的资料应即时向档案室送交一至两套,以备借阅参考。
四、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有关资料,使档案室保存的资料内容丰富而有特色,便于机关工作参考利用。
7、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
二、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的人员,均负有保守档案秘密的义务,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文件内容,不给私人索取提供档案材料,不得非保密本上记录档案内容,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探亲访友或进入公共场所,保守档案机密。
三、严格档案查、借阅手续,认真按《档案利用制度》、《档案鉴定制度》办事,绝密、机密档案文件,只能在阅览室查阅,若因工作需要借走或复印,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借出利用的各类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准私自复印或带回家中。
四、经鉴定属销毁的档案材料,由鉴定小组指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监销。
五、非档案室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档案室柜钥匙不得交他人或放在不谨慎的地方。
六、对来访客人进行登记,做好保密情况记录,并立卷归档。
七、经常关好门窗,如发现有失密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8、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鉴定销毁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库存档案质量,提高档案设施的使用率,制定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及档案规范中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由档案自身实际保存价值确定,对失去价值超过保管期限,又无历史凭证作用的档案,应在鉴定后予以销毁。
三、对库存档案材料要定期进行鉴定,在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基础上,提出销毁档案的初步意见并造好清册,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四、对于经过鉴定销毁的档案材料,由鉴定人填写销毁清册一式二份,一份经主管领导审查后归档,一份交档案形成部门备查。
五、销毁档案材料,须到指定纸厂进行,并有监销人在场,直到全部档案材料化为纸浆。
六、重要的历史资料,未到期的档案材料不得销毁。
9、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满足本单位工作的查考,为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提供利用,开展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两人以上凭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查阅党内文件,必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档案一般不借出,情况特殊需借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期限不超过三天、收回时严格检查,并注销借阅手续。
三、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人员指定的地点(阅览室)查阅,查阅时不能在档案文件上圈点、画线、涂改、批注和将文件抽换、裁剪、撕毁或拍照,违者必究。
四、查阅档案人员摘抄的档案内容要经过档案人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五、查(借)档案应反馈利用效果,填写利用效果登记簿,并跟踪考察利用效果,收集利用典型事例,按年度或专题整理汇编,年终写出利用工作总结。
10、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档案室的钥匙由档案管理员管理。因事需交由他人临时保管的应经领导同意,并作好登记。
二、档案库房应坚固、安全,与办公室分开,配备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
三、档案库房属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不得入内。
四、档案库房须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美观,并保持库房适宜的温湿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五、档案人员要随时检查案卷,发现档案破损、变质及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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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务室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账务资产、各种资料安全,特此制定本制度。
1、严禁在使用取暖装置,严禁在室内吸烟;
2、严禁乱接电器电源线路,每半月必须对室内的电源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线短路的火灾隐患存在;
3、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满足防火要求;
4、相关人员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5、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以便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突发性火灾事故;
6、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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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英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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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职档案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业务知识,严守档案机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二、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三、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信息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照办档案室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四、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统计办各科室和部门的档案资料,要主动、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保管档案,做到材料齐全,装订整齐,存放安全;
五、对由档案室组卷的科技档案,负责接收、分类、装订、编号、入室工作;
六、负责档案的防护及档案的借阅、登记工作,按照借阅档案材料规定,履行有关手续,态度热情,服务周到,积极提供利用;
七、做好档案的相关统计工作,负责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八、配合本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工作;
九、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防潮、放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存放寿命;
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凡需要保密的档案须及时封存,调用查阅由批准,不准闲杂人员随意查阅;
十一、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对已到期档案材料提出销毁意见,报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及主管领导审批后处理;
十二、负责对办各科室或部门立卷机构的`文件材料立卷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十三、要忠于职守,刻苦业务,编制必要的查考工具和参考资料,熟悉档案内容,调阅档案做到准确、迅速;
十四、爱护档案资料、库房设备,注意清洁卫生,控制好温度,随时关好门、窗;
十五、对档案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负责任,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国家所有档案以及保密的档案或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应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11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自觉维护党和国家机密,严防档案失踪、泄密事件发生。
2、珍贵档案和有密级档案须领导批准后,限于在阅览室内查阅。
3、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摘抄、复制和对外泄漏档案内容。
4、档案人员要做到知密不泄,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机密。
一、各类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二、档案室除档案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三、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期检查防水、防盗设施效能。档案室和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要注意关好门、窗、锁、灯。
四、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员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填写移交档案清单,并做好整
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工作。
六、管理员按规定将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档案的整理符合基础教育管理要求。
七、管理员要熟悉档案存放情况,对档案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帐物相等,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应及时复制。
八、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切实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对借出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间内收回。
十、档案管理人员不许私自销毁档案,要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销毁相关档案。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业务,虚心接受上级档案机关和学校领导的业务指导。
档案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档案室,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从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4、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6、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7、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8、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9、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一、各类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二、档案室除档案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三、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期检查防水、防盗设施效能。档案室和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要注意关好门、窗、锁、灯。
四、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员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填写移交档案清单,并做好整
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工作。
六、管理员按规定将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档案的整理符合基础教育管理要求。
七、管理员要熟悉档案存放情况,对档案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帐物相等,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应及时复制。
八、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切实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对借出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间内收回。
十、档案管理人员不许私自销毁档案,要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销毁相关档案。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12
1、基层档案室的基本功能
随着档案卷宗的不断增加,档案室基础条件的改善,为发挥档案本身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档案室应当具有如下功能:
(一)资料收集。基层档案室要收集和整理本单位所有的归档材料,因此需要档案人员具备全局意识,及时将所要收集的材料全部按时归档,并进行整理,以确保所搜集材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避免相关材料的缺失。
(二)信息保存。对所保存的档案材料,基层档案室应该在归类整理基础上,保证档案信息的时效性,对关乎本单位发展大局的资料要进行重点保存和维护,以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为单位发展创造条件。
(三)开发利用。基层档案的开发利用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努力挖掘本单位保存的档案的潜力,对已有的档案进行开发,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出档案本身作用,为本单位的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与此同时,对档案中信息加以充分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档案编研。长期以来,基层档案室对自身所管理的档案的编研在较低水平上徘徊。档案本身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重视档案编研工作。在档案编研工作中,挖掘档案本身价值。为更好的利用档案的信息资源创造良好条件。
2、基层档案室存在问题
基层档案室的水平建设直接关系到资源利用以及档案作用发挥,基层档案室虽然长期存在但是多数基层单位档案室投入不足,管理方式落后。档案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基层档案室管理人员的素质与快速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不相适应,不仅制约了档案信息化发展,同时成为制约基层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为提高基层档案管理、利用水平。
(一)档案意识不强,领导重视不够。很多基层档案室的工作不能与其他工作同步发展有些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薄弱,认为档案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在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性。
(二)档案室管理机制和设施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设施不健全分管领导不过问,导致基层档案室管理混乱。
(三)档案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专业知识差。管理人员身兼众职,没有时间系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加之更换频繁,许多档案管理人员没有长远工作的思想,档案知识贫乏管理水平跟不上。
3、基层档案室发展方向
基层档案长期是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系统内运作的,缺乏自身活力,导致已有的资源、能量、以及自身发展都受到较大限制。要提高基层档案室服务能力的实践探索,加强单位内部文档一体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发展同步,加强基层档案室的内部文档的一体化管理工作,更新档案管理软件,同时将文件的接收、管理环节,以及分类、鉴定、整理、归档、著录、标引、检索、调阅、登记、统计等全部文书管理与档案管理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生成的数据、文件表格、单据等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传递、交换、处理和管理,达到了电子档案目录、索引自动生成,并实现了及时归档。
(一)增强档案意识。档案室要完善档案室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室工作的领导。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档案室管理制度,是做好档案是管理制度的重要保证。制定档案保管期限表,归档范围,分类编目方法等规定。把分散在各科室和各人手中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立卷归档,集中到档案室统一由档案员管理和利用,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利用效果登记等各种登记,手续要齐全。
(二)更新服务观念。要改变“等人上门”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及时为单位各部门提供宝贵的'信息资料。创建一个单位档案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形成一个以档案室为基地,以档案员为纽带,全员参与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服务能力,是做好基层档案室工作的动力。基层档案工作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明确服务是档案的根本宗旨。档案工作就是要以服务为主线,一切档案的保管保护都是为了利用服务。只有搞好服务,基层档案工作才能创造更大发展空间。运用各种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出具有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一个良好基础,通过培养一流的管理人员建立一流的文档信息资源,才能得到一流的文档信息服务结果。同时,档案管理者需坚定信念,始终明确目标,同?r要求档案管理者强化责任感,有甘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默默无闻,兢兢业业,才能使基层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13
为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万无一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馆设有烟雾报警和安全防盗系统,由保管利用科负责操作使用。
二、对本馆库区已配备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到期更换工作由保管利用科负责。
三、库区和消防安全通道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安全通道必须时刻保持通畅,指定安全员负责每天随时检查。
四、库区和五、六楼其他辅助用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在库区显著位置设警示牌。
五、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未经本馆领导同意,非保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六、本馆消防防盗安全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分管领导为总负责人;保管利用科为直接责任科室。
本馆“两防”报警系统与区政府值班室联网管理,由保管利用科负责库区日常维护管理,综合科负责办区域日常管理。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14
一、非本室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或燃烧废纸。
三、严禁在档案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室的'照明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档案室要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和门锁。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装具案卷等排列整齐。
七、档案室内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
八、档案室要有防火设备,对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九、严格遵守保密守则。
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三、内容:
(一)信用档案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表彰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信用等级的评定等方面内容。1、企业基本概况: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地址(含托生产地址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生产或经营范围、邮编、联系电话等;2、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产品的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3、变更事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情况记录;4、质量体系考核报告或认证证书及跟踪检查记录;5、监督检查、抽查记录及跟踪检查记录;6、质量投诉、举报核查和处理记录;7、重产品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8、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9、表
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四、监督与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上海市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信用借贷等活动中形成的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誉状况,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和区(县)档案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纳入档案全宗、国有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企业档案部门负责本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并对所属机构、下属(控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第七条企业应将本企业各部门形成的信用文件材料按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并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实行归档保存。客户服务、技术服务等部门形成的映客户信用和企业售后服务等情况的材料,可根据需要,延长在所在部门的'存放期限,但须办理归档手续,编报档案目录。
第八条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用状况的电子数据,应按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信用文件(含数据)应打印成纸质文本保存。归档的电子信用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第九条企业档案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所属部门、下属(控股)企业形成的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信息,加强对本企业系统信用档案的监管。
第十条归档信用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保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市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区(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县)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区(县)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或区(县)档案馆报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管理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企业档案部门应汇编文件级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全文,及时开发信用档案资源,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因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应当提供。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档案馆应主动做好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企业。档案馆提供利用和公布信用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有违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组织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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