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23 09:45:59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室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1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供应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平安。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挨次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熟悉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当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托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托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宝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供应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便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赐予劝说、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乐观宣扬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平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改进档案爱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乐观开展询问服务;热忱接待档案利用者,快速、精确供应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化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根据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详细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进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精确 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打算。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打算。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看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与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平安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平安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牢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快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档案室管理制度2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三、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档案种类,但不应少于第四、五项的共18种档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建立统一的档案盒。并存放在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5、消防档案装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第四、五项中的每份档案应有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大小、型号、颜色应统一,在档案盒正面和侧面设置标签,注明该档案名称。

  b)、档案内的装档材料应统一采用a4纸,相片等非a4纸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

  c)、第4.3条消防基本情况类档案在统一装订后有修改补充材料的,应及时重新装订;其余档案应以时间顺序按年度装订成册。

  d)、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应按同一工程项目或隐患整改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书放在一起的原则装订,当年未完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装订。

  e)、每份档案应有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上注明该档案种类、卷内编号、卷内文件名称、页码、卷内文件的文号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内容,按年度装订的应在目录上标出年份,卷内资料应在每页右上角标出页码。

  f)、不同档案内容重复应复印分别装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立消防档案专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8个档案: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应包括:单位情况简介;建筑基本情况介绍(建筑的分类、总面积和各层面积及功能分布、建筑高度、消防设施情况,多栋建筑应分别介绍);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的名称及分布);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防火档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指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文件和相关资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主要指本单位建立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设置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厂家、型号、数量、设置部位、配置时间等资料。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主要指本单位消防组织名单、年龄、学历等以及所配备的装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这些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消防培训持证情况等相关资料。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产品名单、数量、购置时间、地点及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10个档案: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年度检验检查等记录表以及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检查的记录等有关资料。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应包括:

  a)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防火检查及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

  b)《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本》;

  c)单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部门、人员、资金情况,以及整改完毕后复查情况;

  d)给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写出的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等。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的情况,应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检查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主要指本单位有关燃气、电气、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检测记录、时间、人员以及检测单位情况等相关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情况,应包括培训的通知、时间、培训记录等资料,以及消防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等。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的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发生火灾的时间、部位、主要燃烧物质、火灾照片、火灾原因及火灾损失、内部通报、总结等以及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责任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资料。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主要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以及本单位内部关于消防安全的奖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

档案室管理制度3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四)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五)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六)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七)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档案室管理制度4

  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英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档案室管理制度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馆内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障消防安全。

  (三)指定专人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归口管理,消防安全所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档案馆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部门是学校所有档案的保存点这一特点,对工作人员及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知识培训。

  4、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灭火器,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馆长)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馆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工作人员)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档案“九防”要求。

  (3)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馆领导报告。

  (4)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积极地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灭火器材的保管工作,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重点部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每天对库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不少于两遍,并作好检查记录。

  (4)下班前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5)保管好库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使用知识。

  (6)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出现火灾要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档案及国家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消防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2、重视节假日及霉雨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相结合、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实行责任制,每年由馆领导与各馆员签定责任书。

  2、各馆员下班前需对门、窗、电器设备、阅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与校综治办联系;

  3、非馆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4、馆内各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入保险柜内。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不准在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等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将按"危险品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4、档案馆范围内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各科(室)废旧物品、杂物需集中统一处理。

  5、库区、阅档案、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各消防责任人,对配置的灭火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馆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各种层次的学习活动,使馆员掌握消防知识;

  2、把安全防火教育内容纳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并作为重点业务学习内容之一;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动;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档案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负责库房安全的专人负责保养,做到定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5、对有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人,根据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及经济赔偿,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室管理制度6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须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档案室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全部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进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需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存的,综合部保管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适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管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管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存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管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管一份。特别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管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依据保管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依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依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需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谙习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把握利用规律。

  7、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管。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需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需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需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需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需妥当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适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适时处理。

  8、紧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需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需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依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需保存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第七条本制度从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8

  一、档案室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的重要场所,除经单位领导批准外,非档案管理科室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档案室设专人负责管理,要求专职档案管理员,并尽量保持人员固定;档案室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档案室,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理入室,存档档案调出室内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并确保档案在搬动过程中的保护工作;

  四、档案室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鼠、防虫、防磁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

  五、档案室内应当安置温湿度计,环境的温湿度应相对稳定,档案室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六、档案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七、严禁在档案室范围内吸烟;

  八、每天下班前,应关闭档案室门窗,切断电源,确保档案安全;九、定期打扫档案室卫生,保持档案室与档案的清洁;

档案室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团委学生会文件管理上规范化,对学生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档案由综合部统一收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

  第三条 学生会各中心部门未经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翻看。

  第二章 档案分类

  第一条 文件类:学院下发的正式文件,上级学生会下发的正式活动文件,学生会转发及下发的正式文件。

  第二条 申请类:学生会各中心部门的活动申请、经费申请、场地申请,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活动参与申请等。

  第三条 计划类: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策划,学生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学生社团各项活动策划。

  第四条 总结类: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总结,学生社团学期工作总结。

  第五条 学生干部档案类: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个人申请、笔试试卷、笔试面试成绩单等),学生社团负责人档案。

  第六条 会议记录类: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会议记录,主席团会议会议记录,团委扩大会议会议记录,部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各中心中心例会会议记录,各部门部门会议会议记录(备案)。

  第七条 媒体信息类: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照片、视频。

  第八条 报刊类:学生会所刊发的各类简报、杂志。

  第九条 其他类:学生会资产管理资料(财务报表、办公场所使用登记表等),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资料(签到表、通知簿、值班日志、活动综合测评、考核汇总表等),学生会外联资料,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 档案日常管理

  第一条 学生会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编号存放,各类文件需准备电子稿件及打印件两种,电子稿由办公室主任保存,纸质稿存档。

  第二条 学生会档案属学生会内部资料,学生会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外借。任何部门或个人如需借用,须向办公室主任递交正式书面申请使用,并征得办公室主任的同意,重要资料借出须经得执行主席同意。档案负责人应记录档案名称、数目及借出时间、归还时间。任何个人原因导致档案资料的意识,都将追究其个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 每年年末,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各分管主席共同将本年各种档案按照分类、编号独立装订。组织机构换届时,档案须送至团委审阅,并于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成立后移交新一任办公室管理。

  第四章 档案材料的收集

  第一条 学生会各中心、部门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综合部的'材料收集。在相应的时间及时上交有关材料,材料上交工作完成程度将列入《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第二条 各中心部门须上交的材料包括:学期工作计划、活动策划书、活动花费清单、活动正式通知、班级学生工作考评表、活动综合测评、活动总结、团学工作计划报表、会议记录、各类申请、登记表等。

  第三条 各中心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开学初由分管主席交至办公室主任。活动策划书、活动花费清单、活动正式通知、班级学生工作考评表、活动总结在部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分管主席将电子稿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邮箱,相关纸质稿交至综合部。

  第四条 团学工作计划及总结报表分管主席以中心为单位在每周六晚十点之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邮箱。办公室主任收集、整理、汇总后将电子稿发送至团委书记、执行主席邮箱。

  第五条 各中心、部门会议记录、申请及其他材料在每月月末由分管主席统一收集整理后定期交至综合部。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将所有电子材料整理归档并打印,打印的纸质稿作为纸质档案归档。

档案室管理制度10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平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近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习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国家机密。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书记、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平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平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平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席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平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档案室管理制度11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认真钻研档案工作理论和技能,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三、发扬"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兰台精神,积极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和民族积累档案史料。

  四、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机密档案的使用范围,及时做好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五、执行档案登记备案和报送现行文件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文件。

  六、积极参加档案学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撰写学术论文。

档案室管理制度12

  一、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单位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均须归档。

  二、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整理时做到分类科学,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档号编制规范。

  三、单位的文书、业务、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在年度结束后,由承办部门收集、整理,于第二年度上半年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四、单位的.会计文件材料年度结束后,由会计部门整理编目,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第三年度上半年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五、承办部门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时要编制移交目录,交接人员必须认真清点,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六、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将应当归档的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档案室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物业档案室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满足业主、员工和相关部门的需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的所有物业项目。

  二、档案室的设立和管理

  2.1 物业档案室应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火的地方,距离易燃、易爆物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2 物业档案室的设立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2.3 物业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

  2.4 物业档案室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3.1 物业档案室应及时收集各类档案,包括业主信息、物业服务记录、维修记录、安全记录等。

  3.2 物业档案室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建立档案目录。

  3.3 物业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档案的保存和利用

  4.1 物业档案室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

  4.2 物业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于需要借阅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借阅手续。

  4.3 物业档案室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查询服务,满足其了解和使用物业信息的需求。

  五、档案的销毁

  5.1 物业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定期对过期或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

  5.2 物业档案室在销毁档案时,应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销毁的安全和彻底。

  六、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档案室管理制度14

  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有关档案。

  2、利用档案原则上只准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需利用本单位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4、利用者必须绝对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抽页、涂改、圈划、转借。查阅时不得吸烟、喝茶。

  5、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信息。

档案室管理制度15

  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路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路档案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xx﹞382号、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文件汇编等相关文件有关档案规章制度;

  二、对本单位的.文书档案、项目基建档案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迟迟不向档案部门移交;三、对破损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需进行修复和复制;

  四、建立档案登记统计制度,对档案资料的收进、送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五、定期对档案保管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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