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6 07:05:47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保密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保密管理制度15篇

保密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 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 责任和处罚

  7、1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保密级别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保密管理制度3

  xx市档案局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xx市档案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保密管理制度4

  一、根据《保密法》以及有关保密法规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传真机必须指定思想好,保密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专门管理和操作。

  三、利用传真机传输国家秘密载体(指密件、密报、资料、图表等)必须利用加密装置,并且必须履行审批登记制度。

  四、传真机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保密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在传真机上加装其他部件或向境外传输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保密管理制度5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

  4、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

  5、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

  6、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条要根据监管范围,确定本单位的监管计算机及其涉密等级(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并在监管计算机上统一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谁管理、谁负责”,并按涉密等级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秘密级8位、机密级10位、绝密级12位)。

  第三条各单位新购置或确定监管的计算机应及时报同级保密部门备案,并安装监管软件。

  第四条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未经保密部门同意,不得对监管软件进行卸载、删除或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格式或,确因需要的,应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并重装监管软件。

  第五条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单机,必须拆除网卡、网线设备(笔记本电脑还需拆除或屏蔽无线传输设备)。

  第六条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禁止与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共享办公自动化设备。

保密管理制度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我单位在内网中计算机都属于涉密计算机必须具有能接受省保密工作部门统一监管的连接互联网违规报警功能粘贴由省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发的密级标识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科室、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三、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绝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的便携式计算机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涉密计算机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需填写“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息。返回时保密工作机构对其携带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五、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管理。

  六、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七、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的国产杀毒软件。配备的安全产品需经省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检测和安装、维护。

  九、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十、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原则上由信息中心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一、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十二、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三、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具有能够接受省保密工作部门统一监管的违规连接互联网报警功能。

  二、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省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存储移动介质内的涉密信息。

  六、复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九、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一、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涉密网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涉密网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该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反动、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涉密网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并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其工作同时接受相关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

  第四条坚持“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注意加强对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硬盘、软盘、光盘、磁带等的管理特别是对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五条加强对涉密网上网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法规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杜绝网上泄密事件发生。

  第六条接入涉密网的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要求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机启动密码、系统帐号、屏幕保护、资源共享保护等严格的保护措施涉密系统只能安装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操作管理必要时只与专网相连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脱离网络。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策略。

  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第三条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本单位各科室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第四条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六条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一、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本部门或单位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第七条提供信息发布的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一、对拟发布信息即将向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

  二、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地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接受上级机关和保密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单位分管领导应履行的职责

  一、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保密工作部门通报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情况。

  第九条保密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一、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网上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协助参与涉及多个部门拟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向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中的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经常性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网上泄密的事件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使公司员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和临时加入公司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

  第三条 职责

  3.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批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公司保密教育培训实施指导、监督,确保全公司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得以实施。

  3.2 保密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制和实施本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并将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内容纳入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中。负责保密培训的教学管理和对学员的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岗前、在岗、离岗和出境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协同主办部门做好重大涉密项目活动前的保密教育,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日常保密教育工作,并将保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负责报送专职人员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书后上岗。

  3.3公司各部门

  负责提出年度本部门涉密人员接受保密培训的计划。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包括日常检查。

  第四条 教育培训内容

  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1.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及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

  2.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形势及保密知识、保密技能。

  3.涉密案例分析、教育和应该吸取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培训形式和方法

  5.1教育形式

  ★ 上岗前保密教育:由保密管理办公室对新加入公司员工进行保密常识、保密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

  ★ 在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在岗涉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知识技能等教育。

  ★ 离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离开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使其明确继续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 出国人员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出国人员教育、宣传,在其离开公司前进行外事纪律、保密事项、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 重大涉密项目前保密教育:对参与组织、服务的涉密活动工作人员由项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纪律、责任义务、注意事项等教育。

  ★ 日常保密教育: 平时利用各种媒体方式,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 专职保密人员教育:保密办公室每年组织对专职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核。

  5.2 培训方法

  保密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举办保密学习班,集中学习。

  2 利用公司内部局域网网站及FTP站点,发放保密教育读本等方式。

  3.开展保密知识问卷调查。

  4. 举办保密工作座谈会、交流会等。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及处在脱密期间涉密人员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公司涉密人 员根据涉密程度和密级不同,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是指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重要涉密人员外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一定损害。

  ★ 涉密人员界定的具体范围

  1、重要涉密人员

  (1)公司党政领导;

  (2)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组长及骨干;

  (3)涉及机密级计划、设计、销售、采购、实施、投资发展、财务、企管、保密等管理部门、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其他掌握和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一般涉密人员

  (1)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经常接触和借阅公司秘密级资料人员;

  (3)经常接触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主要职责

  (1)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2)涉密人员在制作、传递、使用、携带、保存、销毁密品密件时,必须严格遵

  守公司保密制度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3)涉密人员在组织参加涉密会议、社会交往活动、离休、退休、离职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

  (4)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或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6)涉密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由各单位部门上报涉密人员名单并填写涉密人员申请表\(附件的,报办公室审核,保密办审批。经保密办审批后,由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登记表\,保密办会同办公室复核确定后,报保密办备案。

  第七条 各级领导除保守自己掌握、知悉的国家秘密外,对主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八条 对涉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制度和签订保密责任书的制度。 责任书有以下几种:

  (1)涉密人员在岗保密责任; (见附件2)

  (2)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后的保密责任。(见附件3)

  第九条 涉密人员必须经过保密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涉密岗位上工作。 第十条 涉密人员调离前,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其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要求调到外单位工作或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离开涉密岗

保密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工作是学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学院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

  1、学院办公室是学院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院级各类统计资料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上级单位下发至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条线上的报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填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上报。

  2、学院各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专、兼职统计员必须按时、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

  3、各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统计任务。

  第四条

  各有关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完成统计任务。

  1、各专、兼职统计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统计资料及数据,并不得伪造、篡改;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及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授意专、兼职统计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专、兼职统计员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学院办公室收集的院级统计资料,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在填报时须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核、盖章后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院级统计资料的综合、上报工作。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统计汇总材料上签字后交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出。

  3、凡属保密的各类统计资料,有关人员应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各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应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机关、单位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第三条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发布信息的机关、单位的保密组织指定一至二名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对保密工作业务和本单位保密范围熟悉的党、团员负责初审,其保密组织负责人终审。

  第四条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终审人以及信息上网时间。

  第五条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第六条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和对外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第七条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1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保密管理制度12

  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企业敏感信息、防止数据泄露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企业内部的网络使用、信息分类、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多个层面。

  内容概述:

  1. 网络使用规定:明确员工在使用企业网络时的行为准则,包括禁止非法访问、下载、传播不良信息,限制个人用途的网络活动。

  2. 信息分类与标记:对各类信息进行敏感度划分,如公共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等,并对不同级别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加密和标识。

  3. 权限管理:设定不同职位、部门的信息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只被授权人员接触。

  4. 安全审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监控网络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5. 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对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并降低损失。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

  7. 合同与协议:与员工、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违约后果。

保密管理制度13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保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保密法规精神,为保护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三、计算机处理的秘密信息及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出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体制。

  四、加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五、处理涉密的'计算机,必须配置视频幅射干扰机。

  六、使用进口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进行保密技术安全检查。

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条、、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第三条、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四条、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第五条、各部门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第六条、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七条、涉密网络计算机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第八条、对数据库等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各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三条、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第四条、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由信息股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局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所有员工。

  3、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4、保密内容与方法

  4、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4、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4、2、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4、2、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4、2、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4、3保密文件的复制

  4、3、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相关领导批准;

  4、3、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4、3、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4、4、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4、4、2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

  4、4、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4、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4、4、5绝密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6、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6、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6、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6、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6、5解密与销毁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6、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7、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8、财务部、法务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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