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1 14:25:3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1 总则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 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 管理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 工作的原则

  3.1 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事项。

  4 工作的围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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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

  (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

  (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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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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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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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 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一、保密事项

  1、涉及公司的重要资料、调研报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招投标资料等;

  3、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资料;

  4、公司未对外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年报;

  5、公司中、远期战略方案;

  6、公司物业管理方案;

  7、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

  8、其它一切应该保密的公司事务。

  二、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复印的.材料,绝对不复印。

  5、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总经理秘书拆封、领导亲启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启。

  6、绝密资料不准摘抄、复印、传真、摄录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印部门、人员、时间。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严禁带出公司。

  7、机密通信和使用微机的部门,要按照机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遗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遗失机要文件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7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保密级别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9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

  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所有员工。

  3、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4、保密内容与方法

  4、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4、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4、2、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4、2、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4、2、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4、3保密文件的复制

  4、3、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相关领导批准;

  4、3、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4、3、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4、4、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4、4、2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

  4、4、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4、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4、4、5绝密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6、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6、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6、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6、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6、5解密与销毁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6、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7、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8、财务部、法务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

  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 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

  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

  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

  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

  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

  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保密文件、资料的安全,防止重要业务资料外泄、更改或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被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文书、资料、档案以及涉密的部门或个人。

  3.职责

  3.1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全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制定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2各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所属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所属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所属公司各部门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3各部门负责人

  1)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落实本办法,并对本部门发生的泄密事件负领导责任。

  3.4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1)公司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以及投资计划。

  2)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新项目规划及其实施的进展情况。

  4)公司研究掌握的市场动态和信息。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6)顾客的档案和资料。

  7)员工的档案、薪酬和福利。

  8)外事活动中的涉密事项。

  9)公司内部的重要文件,包括管理方案、招投标文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经济合同、谈判记录、会议记录、设备资料以及其它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

  10)其它需保密的事宜,如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事项等。

  4.2保密密级

  公司的保密密级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如下:

  1)绝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与渠道、招投标文件、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以及重大经营与管理决策。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管理方案、体系文件、顾客档案与资料、员工档案与资料、财务预决算报告、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薪酬制度与员工工资、保险柜密码与计算机密码、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公司领导干部的通讯电话等。

  3)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顾客投诉与回访记录、工程图纸、维修记录、检查记录与结果、计划总结、收发文件(如通知、通告等)、会议纪要(重要会议纪要除外)、员工手册等普通性文件。

  4.3保密措施

  1)公司员工应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2)接触公司秘密的部门或人员范围,由产生涉密事项的部门负责人或上报总经理限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直接人员范围内,从事局部工作的人员只能接触直接相关的部分内容,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保密事宜。

  3)公司所有保密文书、资料、档案均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注明保密密级,确定传递范围及查阅权限。借阅、查阅保密文书、资料、档案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按档案的查阅权限进行。

  4)外来秘密文件、资料由行政文秘根据公司领导确定的阅读范围送阅文人传阅后及时将原件归档保存,并确保只在行政文秘与阅文人之间直传。需承办的秘密文件将复印件(1—2)份登记后交相关人员限期承办,并在承办完毕之后及时收回与原件一并保存。

  5)公司保密文书、资料、档案由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特殊档案资料除外,如财务、人事等则由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指定地点保存,并按类上架进柜,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长期大量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时,应当专门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印、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档案材料。

  7)在公司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时,应当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前下,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提供,并要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8)调职或离职员工必须将自己保管的保密文件或其它东西,上交部门负责人,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调职或离职后仍应继续承担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三年内不得利用在本公司所获得的技术成果,所掌握的市场信息、顾客资料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工作。

  4.4员工保密守则

  1)严守秘密,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秘密。

  2)不向其他部门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秘密。

  3)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不得带有秘密性质的文件到无关的场所。

  4)计算机中的保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部门负责人。

  5)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保密事项或交接保密文件。

  6)保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拷贝、摘录、借阅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报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7)凡召开重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

  8)公司的保密文件作废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扔乱丢。

  9)不得将公司的秘密资料作废品、废纸出售。

  10)员工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文件资料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

  11)参与外事活动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办法,不得随意泄漏公司秘密。

  1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

  4.4保密奖惩规定

  1)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维护公司秘密做出成绩的,或有效地制止重大泄密事件者,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降职降级处分,并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3)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办法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之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四、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五、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六、责任与奖惩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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