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楼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30 17:06:1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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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楼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综合办公楼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综合办公楼管理制度

综合办公楼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维修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综合办公楼管理制度2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通知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报告。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综合办公楼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综合楼是供办公生活服务活动的工作场所,为保障综合楼的正常运行,树立良好、文明的宏泰宝业形象,体现员工优秀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综合楼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综合楼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履行对综合楼所租赁楼层的管理职能和对各功能区的服务职能。对本制度规定的纪律、安全、卫生、水电管理等内容,综合管理部将牵头组织物业等有关部门每月进行检查评比,并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第三条 综合楼内所有部门员工和进入本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

  第四条 综合楼内办公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服饰出入综合楼,不准在综合楼内大声喧哗,上班时间不得在综合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非特殊如消防演习需要,禁止带宠物进入园区。

  第五条 不准在楼梯间、电梯、走廊、屋内墙壁等地方乱画、乱刻,不准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

  第六条 本综合楼1至4层设置有专门的吸烟区,除卫生间和楼层安全出口处外,其他任何区域为禁烟区,烟头熄灭后应扔进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垃圾桶或其他禁止的区域。

  第七条 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八条 未经允许不得启用或进入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删除他人电脑资料。

  第九条 综合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各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物业安保人员在综合管理部的指导下负责园区的各项安保工作。

  第三章 外来人员管理

  第十条 外来人员包括公司重要客户、访客、施工人员、推销人员和参观人员等。

  第十一条 重要访客如公司高层来访客人、集团领导、政府部门领导根据实际按接待标准实时安排。

  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进入大楼联系公务,门卫应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颁发临时园区一卡通,方可准许出入。需要拜访公司领导的,门卫要与综合管理部联系。

  第十三条 所有进入本园区的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园区规定,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在园区办公区域和生产现场走动,拍照或录像。

  第十四条 家属家眷因投靠入住综合楼的,应在综合管理部登记,领取出入园区一卡通,公司员工及所携家属须服从本公司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从事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物业相关职能部门执行节假日和24小时值班规定,值班人员按时到位,认真负责,做好工作交接;要坚守岗位,节假日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应与值班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或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六条 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大楼内部安全。

  第十七条 各办公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第十八条 加强物资管理。要认真执行物资管理相关规定,各部门使用的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存放安全,做好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经常结合内部的安全需求,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综合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所有入住人员要爱护消防设备,使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 全体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单独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事先必须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综合管理部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禁止安装。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要根据综合楼用电实际情况,每月和物业部门联合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各部门要经常对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水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第二十四条 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入住前应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二十五条 严禁私自改变宿舍房屋结构、改变原有电路、线路、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热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二十六条 未经许可,勿将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宿舍;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的或对他人伤害或公司利益受损时,由司法机关处理,并追求刑事责任。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综合楼的楼道、大厅、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场所卫生由物业保洁员负责。综合管理部负责保洁员的聘用审核管理工作,园区物业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保洁员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创建文明洁净综合楼的意识,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要坚持做好本办公室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禁止向窗外抛扔物品。

  第六章 会议室管理

  第三十条 会议室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使用会议室,至少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报备,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如无空闲会议室安排,应向申请部门说明情况。

  第三十一条 开会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投影仪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维护,各使用部门要按操作规程使用。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会议室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会议结束后,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将会议室电灯、空调、投影仪等电器设备关闭,关好门窗,并配合综合管理部门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第三十三条 未经综合管理部门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会议室的投影仪、电脑、桌椅等设备设施拿出会议室。

  第三十四条 综合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监控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须经综合管理部安排统一处理。

  第三十五条 办公室的所有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非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装潢。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襄阳宏泰宝业综合楼区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解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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