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25 14:53:4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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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称分级护理。

  原则:临床医生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动态调整。护士发现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时,有权向医生提出合理建议。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者手术后及重症监护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面积烧伤的患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等。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根据患者情况备好相应床单位和急救物品,及时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10-30分钟内连接监护设备,完成患者生命体征首次测量。

  (3)30-60分钟内完成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侵入性操作等状况评估,根据医嘱有效建立和开放各种通路,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健康教育。

  (5)及时完成患者六洁。

  (6)根据对患者的评估,6小时内完成首次护理记录。

  ★住院护理: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及专科评估。

  (2)根据医嘱,按时、正确实施治疗和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记录出入量,并保持各管路通畅。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六洁到位(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协助非禁食患者进食/水或注入鼻饲饮食。实施安全措施。

  (5)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6)备齐急救药品及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7)严格执行危重患者床旁交接班,安全护理措施到位。

  (8)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9)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尊重患者知情权。

  (10)了解患者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指导及健康宣教。

  (11)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做好转出交接。

  (3)转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应终末护理。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趋于稳定的重症患者,各种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

  (2)病情相对稳定,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根据患者情况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5)病重(危)患者8小时内完成首次护理记录。

  ★住院护理:

  (1)根据医嘱30分钟内完成所需仪器的连接,开放有效通路,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2)每小时巡视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对能下地活动的患者每周测量体重并记录。

  (3)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六洁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4)保持管路通畅。

  (5)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6)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7)患者卧位舒适,指导患者进行功能锻炼。

  (8)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日记录1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9)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做好转出交接。

  (3)转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应终末护理。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相对稳定,需限制活动的患者。

  (2)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住院护理: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病情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每周为能下地活动的患者测量体重并记录。

  (2)遵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3)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4)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5)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6)患者床单位整洁,卧位舒适。

  (7)针对疾病协助功能锻炼。

  (8)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周记录2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9)指导患者采取措施预防跌倒/摔伤,安全护理措施到位。

  (10)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完成出院指导。

  (3)按出院常规处理床单位。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能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能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住院护理:

  (1)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搏、呼吸,每周测量体重并记录。

  (2)遵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3)每3小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4)指导患者生活护理,保持床单位整洁。

  (5)安全护理宣传到位。

  (6)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7)针对疾病进行功能锻炼。

  (8)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9)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周记录1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10)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完成出院指导。

  (2)按出院常规处理床单位。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

  第三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药品价格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需依临床需要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3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xxx〕38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发〔xxx〕56号)精神,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员会审定通过,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4

  1 本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1.1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1.1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1.1.1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1.1.2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1.1.1.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1.2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本院可调高抗菌药物的管理级别,但不得降低其管理级别。

  2 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

  2.1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2.2 执业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3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3.1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使用。

  3.2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级药物,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要从严控制,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3.3.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认定。

  3.3.2 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人员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3.3.3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4 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3.5 换级使用抗菌药物后,医嘱中应有上级医师签名。

  3.6 下列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以上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仍应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3.6.1 败血症、感染性休克;

  3.6.2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3.6.3 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

  3.6.4 脏器穿孔者;

  3.6.5 感染性心内膜炎;

  3.6.6 严重的蜂窝组织炎;

  3.6.7 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3.6.8 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

  3.6.8.1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3.6.8.2 接受抗癌化学疗法;

  3.6.8.3 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3.6.8.4 艾滋病病人。

  4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等级见表1。

  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修订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员会决定。

  6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8、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汽称、使用数量等)。

  六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应等)

  3、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5

  某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数量等)。

  六、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3、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6

  某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7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的依据。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二)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有用药依据,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x109/l或中性粒细胞<0.5x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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