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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精选19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1
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校长必须亲自抓,出了事故首问校长。学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安全保卫兼职工作员一名,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学校各部门均设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一、全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1、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重大活动或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第一责任人。
3、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值周行政、值周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4、保安、门卫安全工作:保安为第一责任人。
5、教学楼安全工作:教学楼安全员为第一责任人。
6、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
7、与以上各项工作相关的`活动实施、管理者为第二责任人
以上人员要明确职责,提高安全意识。
二、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追究
安全工作压倒一切,安全工作利国利民利己,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关系学校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各责任人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即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来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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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主管、班主任负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值周教师带领执勤学生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
三、每年xxx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主题班会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一次广播体操,不断提高学生素质。
四、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防治工作,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五、对学生的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病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中小学生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七、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3
为及时了解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的监察力度,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学校事故报告及处理机制。
1、事故报告时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镇教育组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
3、事故跟踪及处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获息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伟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镇教育组。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须将该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镇教育组。
4、事故分析。学校应对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情况、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满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学校事故整改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的卫生与安全意识,学校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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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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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见疾病,经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总务处及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常见疾病关键在重视,着力在预防的意识,切实做好各种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最限度的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政教处要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见疾病预防和防治的`专题知识讲座,教给学生防治的常识、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防治各种疾病,维护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各种常见疾病的影响。
三、学校坚持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对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还要进行二次复查,已经确诊的患者,是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出具有关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传染;是教师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字,县局审批,办理病假手续,采取隔离治疗。
四、在每年常见疾病多发季节,学校、班级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适当时间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指导疾病防治工作。同时学校总务处要在校园喷洒防治药剂。
五、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坚决杜绝剩饭、剩菜和烂变质的实物出售;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坚持每学期至少体检一次。加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病情传染给师生的力度。
六、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的疑难传染病,在其病发时期,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接触。同时,要对有外出务工人员归来家庭的学生,进行隔离,并要求该生及时到县以上医院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后,才能返校学习。学校也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防措施。
七、学校要坚持开展校园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检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预防常见疾病工作经常化、群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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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特制定预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会,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体做到:
1、饭前、便后洗手,不乱拉用别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洗脸、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报、勤晒被褥;定期对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给的食品,不吃霉烂变质的食品。
3、不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接触,若必须接触,必须采用相应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触。
4、若已察觉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迅速治疗,严重的或具有传染性的必须隔离治疗。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观察员,观察班内学生病情汇报。
6、各班若有相联或同时有2人以上患有持续高烧;痢疾、咳嗽、呕吐等明显疾病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手段遏制病态发展。
7、患病者必须遵照医生要求用药,不能随意买药乱服用引起不良后果。
二、食堂店铺内部要做到:
1、内外环境整洁,无蝇虫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
3、购买食品要把好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经营许可证的定点采购食品原料,以防质量不好、过期的或发病变的食物或食品进入校园。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余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剂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5、食堂、店铺人员要每学期进行健康检查,须持证、着卫生服上岗。患有传染病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三、医疗室对每位患病治疗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对共性的、有传染性的疾病要及时汇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药指导;不能及时治疗的',病情严重的要报告学校,转至大型医院治疗,不能延误治疗时间,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学校每学期召开预防疾病会议,根据各种疾病的发生周期特点,在不同时期对师生进行预防和低抗传染病常识,教育严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疥疮、水痘等传染性病在校内传播。
五、学校要定时对学生宿舍、厕所、食堂、店铺、教室进行消毒,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螳螂和其他害虫,各类病菌的滋生条件。每周对食堂、店铺、厕所、饮用水处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提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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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
二、加强药品管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
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
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
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控制传染病源。
六、管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资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七、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治疗、修养。
八、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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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文化环境,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同层楼评比获第一名的'挂“卫生清洁班”。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先进班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卫生导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食堂卫生:
1、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食堂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能使用。
6、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7、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8、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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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园幼儿及职工的保健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
二、负责每天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检查。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一定要立即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并严格进行消毒及检疫工作。应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时报告防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
四、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保管医务室一切物品、用具、药物,做好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灭蚊蝇工作。协助后勤园长检查、评比、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六、配合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消毒、隔离、检疫工作。
七、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八、隔离室内备有专用的床、被褥、玩具、食具、盥洗用具和便具、诊察用具等,还必须与各班级严格分开使用并经常消毒。
九、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保健床上,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十、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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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上报医院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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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总责任人(校长):
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
3.明确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落实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控能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安全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安全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安全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安全。
9.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10.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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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1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列》、食品安全专项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1、学校食堂安全由校长亲自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继续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措施,由专人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3、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定期开会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上级单位。
4、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
5、学校食堂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上岗证。
6、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学校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供水工作有专人监管。
8、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得供应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严禁无证经营和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9、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保卫工作范畴,定期研究,经常抽查和排摸不安全因素,防止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13
为促进学校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更好地落实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依据我校实际,经讨论,特制定本食堂库房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学校食堂必须设专用库房,库房钥匙必须专人保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食堂库房。
2、库房必须符合防鼠、防虫、防火、防盗四防要求。
3、库房内所存放的.食品原料或粮油用品等必须分类存放,离地存放,摆放整齐,并做到经常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地面干燥。
4、库房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库房内的食品原料、室内卫生、通风状况、四防设施等,并及时打扫清理,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库房内货物进出必须遵照出入库入帐登记制度,入库货物须登记造册,出库货物由食堂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向库房专管员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取单。
6、过期的粮油食品等原料必须在报请食堂主任验收后及时清理,及时销帐,不得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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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两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凡执行突发公共案例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3、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校长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5、校长必须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行调整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校长负责组织和安排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传染教育。
校长要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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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长为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健全保卫组织,配齐专职保卫人员,完善各项保卫制度。
三、完善各种防范设施,排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四、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防止师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五、配合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六、保证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育学习环境。
七、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即使关好门窗和电源。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操作,液化器罐与灶头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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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制度
1、校长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校医为专职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计行政部门。
4、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计行政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校医。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食物中毒等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2、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2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3、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4、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2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2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本级卫计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三)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
加强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员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17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学校主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具体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件、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和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定期开展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急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并能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3.领导小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等进行自检,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管理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品的加工过程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生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卫生间和校园的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加强卫生室常用药品的管理,防止因药品过期或管理失误引起中毒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教体局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要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墙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控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讲座,增强教职员工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
4.教育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加体质。
(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1.各班教师每天把因病缺勤的学生名单报告学校校医室,并由校医室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收集信息。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六)建立自下而上的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任何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例时,由发现者或当班人及时准确报告主管领导。
2.校医或应急管理员立即到现场对学生进行诊断,确诊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后立即将学生送到隔离室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七)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1.加强晨检,严格控制进出校园的人员。
2.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的班级进行彻底的消毒。对其他学生进行医学观察,直至解除观察期。医学观察期间的所在的班级学生禁止与其他班级的学生互相接触,避免感染。
3.根据疫情必要时进行被动免疫(预防注射)。
4.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法所规定的隔离时间,完全治愈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返校学习。
5.教师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6.因工作疏忽造成传染病流行要追究其责任。
(八)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齐校医和心理教师。校医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九)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证。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18
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两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凡执行突发公共案例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3、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校长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5、校长必须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行调整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校长负责组织和安排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传染教育。
校长要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19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制度
1、校长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校医为专职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计行政部门。
4、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计行政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校医。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食物中毒等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2、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2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3、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4、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2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专职报告人应当2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本级卫计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员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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