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培训的制度

时间:2020-11-02 15:56:16 制度 我要投稿

定期培训的制度

  1、为切实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员工的素质,确保生产施工顺利进行必须从思想上、安全技术素质上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

定期培训的制度

  2、大力推行安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公司内“三类人员”即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参加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从事特殊作业工作人员,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送增或组织复审学习,凡从事特殊作业工种的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按规定对从事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进行复训,除劳动和专业部门的复训教育外,公司项目部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训考试考核,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20学时,且必须持证上岗制度,做到复训考核考核有成绩、有记录。

  5、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话,每年不应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20-40学时。

  6、对公司新员工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分公司职能部门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不积压、不延迟、不缺课、不遗漏。

  7、待岗复工人员教育培训。员工长期休假在三个月以上的,复工时由总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上岗前接收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8、转岗人员教育培训。员工转岗,由转入部门、项目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并有转岗教育手续,上岗前接收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9、换岗人员教育培训。员工换岗,由双方部门、项目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并保留换岗教育培训记录,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10、定期举办安全生产教育知识培训班,公司职能部门发放举办培训班的通知到各部门、项目部。通过培训使公司员工掌握基本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强化安全生产定影意识,顺利开展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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