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5-03-21 09:30:5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锦[1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1目的

  快速、有效合理地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以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尽可能避免在院顾客受到由于突发事件带来的伤害,保证顾客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本院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职责

  (1)院长负责对全院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总指挥。

  (2)医疗副院长负责对全院紧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护方案的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

  (3)行政副院长负责医院紧急突发事件后勤、保卫等统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医政科负责组织大型的'紧急医疗救护。

  (5)保卫科负责火警、匪警、院内突发的顾客自杀、自残等紧急情况的处理,并协同总务科对天然气泄露事件进行处理。

  (6)院办负责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各项紧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门工作。

  (7)行政总值班负责在工作时间外指挥、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各项紧急突发事件,在主要负责部门到场前代行使指挥权。

  (8)各部门医务人员在紧急突发事件来临时,配合负责部门工作,需要转移顾客时要负责顾客安全。

  4工作程序

  4.1火警的紧急处理

  火警的处理执行《医院消防预案》。

  4.2匪警的紧急处理

  (1)保卫科在接到匪警报告后,直接相关工作人员立即抵达现场,根据当时情况处理匪警,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顾客受到伤害,同时拨打“110”报告公安机关。

  (2)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由院办(或总值班)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工作,保卫科处负责协助工作。

  4.3顾客自杀和自残等情况的紧急处理

  (1)如遇顾客自杀情况,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卫科及家属,保卫科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同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以配合公安机关勘察处理,并将情况记录于《突发事件记录本》。在公安机关处理以后经同意由医院指派专门人员将顾客尸体进行处理、转移,并对家属进行安抚。

  (2)如遇顾客自残情况,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通知家属,同时通知保卫科由保卫科将当时晴况记录于《突发事件记录本》。

  (3)如果事件发生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由行政总值班代行使保卫科职责。同时通知保卫科科长到场。

  4.4停电的紧急处理

  医院配备双路供电,在一路断电的情况下,在5分钟中之内能恢复全院供电。此外,各重要部门均配有应急灯,安全楼道内有安全指示灯(内有延时保护装置)。日常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总务科负责。

  4.5公共设施紧急处理

  水管爆裂、天然气泄露、锅炉爆炸的紧急处理,执行医院《意外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当遇水管爆裂时,应立即由发现人通知水暖班,水暖班24小时值班人员负责首先处理此类事件。总务科应随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地面积水,擦干地面水渍,防止仪器损坏和顾客滑倒。如需对顾客进行转移,由护理部组织实施。

  (2)天然气泄露时,保卫科在接到通知后首先迅速关闭阀门,与天然气公司联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理。

  (1) 锅炉爆炸时,保卫科应组织疏散群众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医政科、护理部迅速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办公室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告险情求得救援。

  (2)4.6院外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1) 重大突发事件范围包括防汛、防洪,大型医疗救护等执行医院《院前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2) 紧急医疗救护流程图

  上级行政部门

  下达指令

  司机班救护车待发

  院办总值班主管领导

  (白天) (假日、夜班)

  医政科长、主治医师

  护理部主任(各病区主任、护士长)

  (3)门诊外科负责紧急医疗救护用品的准备和贮备,并经常检查更新。

  (4)总务科负责紧急事件物资的准备和贮备,并经常检查。

  (5)保卫科负责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的状况。

  (6)院办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通讯联络,并确保通讯联络的及时更新。

  4.7院内重大医疗事件

  (1)院内接到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如群伤、群体中毒、车祸等,由急诊室护士或值班医生在立即投入抢救的同时通知内科二线,按《群伤、多发伤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院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学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头等大事,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正常不懈,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门卫值班和值日制度,一旦发现冲击校园事件,一方面及时劝阻、制止,一方面及时报告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案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制止、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深入开展突发事件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及时冷静,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到最低损害。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门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订立门卫工作责任制,重点是看好门管好人,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校,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2、严守职责,切实加强值日教师和领导值周制度,强化校门口和操场,走廊巡视,及时制止偶发事件和校外突发冲击事件;

  3、强化措施,加强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每月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情况调查和周边安全情况,调查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落实有产在整改措施;

  4、强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并通过多种形式(讲座、黑板报展览、实践活动等),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创安意识和防范能力;

  5、增加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和条件。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一般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及时善言劝阻、缓冲冲击者急暴心态;

  (2)迅速报告学校应急处置组负责人;

  (3)处置组成员了解冲击原由,并同相关人谈话,全面掌握整个事件前因后果情况;

  (4)在校处置组人员主持下调解,矛盾双方协商解决。

  2、重大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温言劝阻;

  (2)信息员速报创安领导小组,并同时上报公安、派出所、鹿城区教育局;

  (3)卫生保健人员紧急出动对受伤者实施紧急救治,严重者即送就近医院救治;

  (4)在校创安领导小组负责人会同区局、公安等有关人员协商解决冲突双方问题,并做好善后处理。

  六、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学校除成立创“平安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外,还要成立信息员等快速反应队伍,要求门卫、内保人员,以及保健室、工会、大队部坚守岗位,具体负责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学校应配齐卫生技术人员,门卫人员、内保干部,教育他们应有高度工作责任感,定期组织突发冲击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冲击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务和物资保障,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质储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一、应急响应

  1.1 发布天气预警,提醒公众注意预防和抗灾。

  1.2 立即开展疏散工作,减少人员伤亡。

  1.3 迅速向相关应急部门通报灾情,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害及时调度各项资源。

  二、处置措施

  2.1 判断受灾范围,及时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

  2.2 充分利用救灾设备和人员资源,组织救援。

  2.3 把握时机,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形势进一步恶化。

  三、事后处理

  3.1 组织对本次灾害的情况调查和分析,总结出不足和教训,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3.2 组织重建受灾区域,启动修复工作。

  3.3 讲解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气象科学,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一、柜台突发事件的特征

  突发事件,是指那些事前难以预测、带有异常性质、严重危及社会秩序,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猝然发生的灾害性事件。它是一种作用范围广泛,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具有强烈冲击力和影响力的事件。

  商业银行柜面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前难以预测,危及银行信誉、资产安全,甚至危及银行客户和员工生命安全的各种事件的总和,如挤兑、抢劫、诈骗、火灾及客户投诉、吵闹等。

  突发事件的基本特征是偶然性和必然性。偶然性是指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偏离性、高度不确定性及危害的不确定性。必然性是指突发事件是各种内外因素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突发事件的具体特征有:信息不完全,突发性、高度不确定性,后果的严重性、广泛性、连锁性和持久性。

  银行柜台突发事件的种类,包括:挤兑、业务系统故障、抢劫、火灾、营业网点遭到围攻、扰乱营业网点秩序、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客户突发疾病、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客户遗失物品、媒体报道、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自助设备被改装等。

  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包括:财产、资金、凭证等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

  二、挤兑处置及应急预案

  当柜台发生挤兑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营业人员发现挤兑迹象,应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报告。网点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迅速到达现场;同时,要向上级服务管理和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2.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调整柜员台席,增加取款台席数量,以应对突发需求。

  3.营业网点应做好现金请领工作,及时申请调配足够的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4.柜员应了解挤兑原因,全力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5.营业网点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挤伤、踩踏等危及客户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

  6.如发现现场有可疑人员造谣煽动,网点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业务系统故障处置及应急预案

  当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本网点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能办理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联系技术维护部门,了解故障原因及恢复正常营业的时间,并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

  2.根据上级确定的统一对外口径,向客户耐心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3.对急需取款的异地客户,应根据业务制度规定,办理急付款业务。

  4.告知客户恢复正常营业的确定时间,如时间不能确定,应留下客户联系电话,以便恢复营业后及时通知客户。

  5.如本县(市)内仍有部分营业网点或ATM可以正常办理业务时,要引导客户到正常营业的网点或ATM办理业务。

  6.恢复营业后,营业网点应及时通知上级服务管理部门,并通知留下联系电话的客户。

  四、抢劫处置及应急预案

  柜员发现歹徒持枪或持刀抢劫时,要保持镇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身边的110联网报警按钮,并迅速收拢现金,锁好柜台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要在防尾随门内或有安全门的卫生间内隐蔽,并利用手机拨打110二次报警。

  歹徒持枪或持刀并劫持人质抢劫时,保护人质安全与保护资金安全同样重要。现场所有人员在未接到明确指示时不要轻举妄动,更不要激怒歹徒,要注意与歹徒的对话方式,尽量消除歹徒的紧张心理,尽量拖延、阻缓歹徒行凶,为安全解救人质争取时间。

  总之,营业期间遇到抢劫事件时,应区别情况,沉着应对。如果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应贯彻“先藏身,后报警,再反击”的原则,首先应选择有利位置迅速隐蔽,立即报警,力争外援,沉着机智,记住歹徒的体貌特征及交通工具,并保护好现场。

  五、火灾处置及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生火情时,营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抵达火灾现场。

  3.迅速切断营业网点电源,关闭煤气。

  4.疏散客户,并转移现金、凭证、账簿到安全的地方。

  5.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诈骗案件处置及应急预案

  诈骗案件的处置,员工应具备一定的文检知识,并能在实践中有效运用。

  比如,假票据的识别,要掌握“四看”技能:

  1.看形状、看格式。发货票等印制现成的票据,其样式和格式都是有标准的,真票据具有从装订成册的多联票中撕下的明显特点,而有的假票从外形看完整无损。

  2.看字迹、看字体。这里所说的字迹,专指复写纸套写的痕迹。正常发票、收据等是多联以复写纸套写的,发票、收据背面应透出以复写纸套写的痕迹,否则就值得怀疑;另外复写纸套写的字迹颜色的深浅,也有助于识别假票。一般来说,在空白发票上自行以复写纸套写的字迹大多颜色较深,往往给人以不自然的感觉。

  3.看编号、看日期。看编号和日期的自然顺序号是否相符。假的发票中有一部分是用空白发票填写的,也有的.是后补开的或者预先开的,因此往往两者不吻合。同时看日期,了解发案单位的经济活动、人事变动等情况,也有助于识别假票。另外,根据发票或收据的编号,可以查到其存根或记账联,以便于进一步核对。

  4.看公章、看签名。看公章是否是事先盖好的,一般空白发票大多是先盖好公章的。看签名,不但要注意字体,也要注意其位置,以便于比较;看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发现诈骗,首先用暗语联系,迅速报告,拖延时间,稳住犯罪分子,人赃俱获,制服犯罪分子。如犯罪分子未遂逃跑的,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和交通工具,寻求支援,力争抓获犯罪分子。

  七、客户在营业网点突发疾病、遗失物品处置及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内发现有客户突发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营业人员发现客户身体不适时,应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视情况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

  2.客户突发重大疾病时,应立即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3.应设法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

  4.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当营业网点内有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情况后,查看客户伤情,对其进行安抚宽慰。

  2.客户伤势较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客户受伤较轻的,协助客户到医院治疗。

  3.应主动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

  4.由于网点原因对客户造成伤害,客户要求索赔的,应积极与客户协商解决,防止不良影响扩大。

  5.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而当客户反映在营业网点内遗失物品或营业网点发现客户遗留物品时,应分别采取相关措施:

  若客户向营业网点反映遗失物品,网点柜员:

  1.应首先帮助客户回忆业务办理过程,协助客户在柜台、填单台等可能遗失物品的地方查找。

  2.确认客户物品遗失后,应对客户表示同情。若客户要求营业网点赔偿遗失物品或要求查询录像资料时,应婉言拒绝,并注意表达方式,避免发生冲突,同时建议客户报案。

  3.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尽最大可能挽回客户的损失。

  4.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营业网点拾到客户遗留物品,应主动当面归还。无法当面归还的,由双人在监控范围内清点客户物品,并做好记录。通过查看当日监控录像确认失主身份,并设法联系客户前来认领。对于存单、存折、银行卡等物品,应联系开户营业网点查找失主。在失主认领前妥善保管物品,并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失主前来认领时,要认真核对、确认身份无误,在失主签字登记后归还物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镇经济金融安全,迅速有效地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我镇金融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保险公司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及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因国际、国内及周边地区发生重大事件引发的镇内重大金融突发事件。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危及我镇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我镇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快速高效。及时掌握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最大程度、最低成本地减少危害和损失。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必须树立科学的态度,坚持快速高效的原则,尽可能地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防止金融突发事件对全市金融秩序、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2)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镇政府各部门的作用。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市政府协调配合。较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县(市、区)政府协调配合。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涉及到经发办、财政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在处置过程中,既要统一指挥,要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3)依法稳妥。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有序处置、积极稳妥缜密的原则,防止金融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重大信息,应当严守保密规定。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

  2.1.1镇政府成立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及个人隐私的重大信息,应当严守保密规定。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

  2.1.1镇政府成立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经发办。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指定1至2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情况做适当调整。

  内设机构:协调小组可视情况设立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法律咨询组等若干专门小组,由镇政府相关部门分别承担具体职责。

  2.2.2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统一协调、指挥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确定镇有关部门、相关村(社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分工。

  (4)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应急措施,并报请上级政府批准。

  (5)协调指挥镇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

  (7)协调有关金融机构的重组、关闭或破产事宜。 (8)及时向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报告事件动态与处理情况。 2.1.3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 (2)向有关部门通报金融突发事件信息。

  (3)督促、检查、指导镇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措施情况。 (4)按照协调小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 (5)收集、保管并于事后移交有关档案。

  (6)组织镇有关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 (7)提出修订预案的建议。

  (8)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4镇有关部门的职责

  (1)镇经发办负责做好金融突发事件预警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2)镇财政所负责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相关镇相关部门提出的需要市财政应急保障的事项,进行初步评估和判断。如确需出资救助,镇财政所应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3)镇派出所制定相关工作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维护运行秩序,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镇综治办协助派出所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维护运行秩序,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5)镇司法所负责协助配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2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处置本行政区域内金融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负责保持行政区域的社会稳定。

  2.2.1迅速向镇政府报告,及时启动本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2确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2.2.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保证事件发生单位正常经营,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因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

  2.3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配合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1)镇经发办要建立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镇政府,通报相关单位,同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2)金融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

  3.2预防预警行动

  (1) 镇经发办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较大以上金融突发事件及时(2小时以内)向镇政府报告并提出预警报告,同时通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通报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

  (2)预警报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主观臆断。

  (3)预警报告内容涵盖基本要素应该齐全,至少包括突发事件金融机构的名称、地点、时间,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其他与突发事件相关的内容。

  (4)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预警系统(包括报警服务系统、信息报送与反馈系统等)进行定期的演练和维护,定期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金融突发事件分级

  4.1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国内或其他地区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2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多个地区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尚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区域或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报告省政府进行跨区域、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3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我镇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地区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部门能够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的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事态的发展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5应急响应

  5.1Ⅰ级响应

  5.1.1响应程序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

  (2)镇政府有关部门迅速核实情况后及时报请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5.1.2决策及应急措施

  (1)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果断措施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2)协调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处置方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讨论的意见及协调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3)协调小组视情况启动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工作事宜。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监督。 (5)风险涉及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6)对镇政府难以决策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市政府。

  5.1.3落实措施

  (1)正式处置方案经镇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组织实施。 (2)对经批准给予再贷款支持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由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协助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逐级向人总行申请再贷款,按照发生事件的金融机构的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3)对需要采取撤销(关闭)形式退出金融市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协助市监管部门依据其监管职责和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撤销(关闭)事宜,待核准后对外发布撤销(关闭)公告,并由有关部门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4)在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的事实,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镇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的,由镇综治办负责协调。

  (5)协调小组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情况,适时报镇政府启动《青城山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6)对镇政府不能决策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按上级要求处理,并积极配合。

  5.2Ⅱ级响应

  5.2.1由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和镇政府共同协商制订处置方案,并上报市政府。镇综治办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稳定工作。 5.2.2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相关部门和镇政府报请市政府指定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由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

  5.3Ⅲ级响应

  5.3.1由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和镇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3.2镇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稳定。 5.4信息报送

  5.4.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2小时之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应的监管部门报告。

  5.4.2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最迟不超过2小时上报市政府,同时通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并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市政府核实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5.4.3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各地、各部门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监管部门。 5.4.4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6风险救助

  6.1救助原则

  6.1.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法人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自我救助、地方政府救助、中央银行救助、引入市场机制处置和市场退出的顺序开展工作。非法人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自我救助、同业救助、中央银行救助的顺序开展工作。救助及市场退出工作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

  6.1.2对于支付风险严重、资不抵债、拯救无望、只能采取市场退出措施的金融机构,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共同颁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办理。 6.2救助条件

  已经发生流动性风险的金融机构需要人民银行救助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6.2.1借款人已采取了清收债权、组织存款、系统内调度资金、同业拆借、资产变现等自救措施,自救态度积极,措施得力。 (1)及时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降低存贷比例,卖出持有的国债(或股权),要求股东补足资本金等。

  (2)积极组织资金,加大调度资金的力度,提高资产流动性和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

  (3)及时召开董事(理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制定支付风险的自我救助方案。同时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

  (4)要求股东增加出资额。

  (5)对于向股东、董事(理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关系人发放的贷款或投资,以及向这些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投资或拆放资金,不论是否到期都积极组织清收。对于拆放或存放同业的资金,积极组织清收。

  6.2救助程序

  对采取以上措施仍然无法解决流动性风险的金融机构,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可以协助其向人民银行申请流动性支持,并向都江堰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7后期处置

  7.1善后工作

  按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落实。具体包括:

  (1)协助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账目妥善保管并进行清理,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对合法的债权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2)协助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协助对因金融突发事件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

  7.2评估与总结

  (1)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协助的镇相关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市政府,同时抄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3)相关部门应针对处置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法律法规相关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监管措施、风险监测及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和防范手段及应急预案,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4)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应针对协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修订本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7.3奖励与处罚

  (1)对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参与处置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有关单位应依法追究责任。 7.4检查与审计

  相关部门依法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所动用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8应急保障

  8.1通信保障

  (1)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 (2)各成员单位与镇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 (3)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8.2文电运转保障

  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8.3技术保障

  (1)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2)核心账务数据实现异地备份,金融机构建立数据备份中心。

  (3)要害岗位,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4)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8.4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8.5人力资源保障

  8.5.1镇政府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8.5.2镇政府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并利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培训干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8.5.3镇政府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不断加以完善。

  8.6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镇财政所要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9附则

  9.1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经发办负责解释。 9.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泄漏及由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事件,包括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等突发事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

  (2)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

  (3)跨县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突发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本预案不适用于水路、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 应急指挥部

  建立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2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领导。

  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长担任。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市安监局牵头,成员包括市危化品专家组,市环保、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2 机构职责

  2.2.1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负责调用相关救援设备;组织协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2)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扑救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却有关容器,防止爆炸,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4)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突发事件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5)市卫生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突发事件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负责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危运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建立运输、倒罐车辆设备企业数据库,定期检查测试。

  (7)市公路局: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突发事件废弃物。

  (8)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和突发事件对渔业水域污染的监测,进行渔业资源损失的评估;协助环境保护单位做好受污染水体的监测及相关案件调处。

  (9)市质监局:负责提出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联系调度大型救援特种设备;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10)市住建局: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

  (11)市规划局: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负责为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提供规划图纸支持。

  (12)市气象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周边的气象监测,提供气象监测资料,制作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3 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3)市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4)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5)市农业局:负责突发事件对农田污染的监测,进行受损失农作物损失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6)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7)事发地县区政府:协助市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突发事件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协调落实事发所在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后的危险化学品暂(转)存。

  2.2.3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修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突发事件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及时向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落实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专家组主要职责:针对火灾、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制定和推荐相应科学的应急处置方案,指导现场抢险救援。

  2.3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官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

  3.预防预警

  3.1 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辖区危运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 预测预警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信息,做好对突发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4.信息报告

  4.1 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险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并逐级上报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市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省政府应急办。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突发事件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2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突发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 应急响应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等级划分参照附件《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1 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Ⅳ级应急响应:启动事发地县区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组织先期处置,同时报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救援。

  Ⅰ、Ⅱ级应急响应:跨县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突发事件,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同时报请省政府启动应急响应。事态超出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请国务院、省政府牵头处置,市、县区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先期处置。

  5.1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和突发事件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危害发生,切断突发事件灾害链。如事态超出县区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迅速向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5.2 预案启动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报告后,进行信息确认、研判,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启动相应级别预案的指示。

  5.3 指挥调度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启动预案指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5.4 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协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5 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危害时,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如突发事件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市安全时,市政府应按规定立即通报邻市政府。如突发事件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市政府视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省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5.6 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装备合适的应急器材和防护设备。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保护自己,尽快撤离至安全区域。

  5.7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参与应急响应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分析,及时检测和计算出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5.8 信息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5.9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达标,次生、衍生危害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 小时值班电话。市工信局组织制定通信与信息保障方案,保障通讯畅通,确保音视频、数据等信息实现双向传递。

  6.2 技术装备保障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合理储备、完善有关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应配备相关应急救援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适应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6.4 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市交通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6.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政府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7 资金物资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公安消防、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8 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遵守进出突发事件现场的有关规定。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协调配合。善后处置经费由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或突发事件责任人依法承担。

  7.2 赔付补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类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负责赔付补偿。必要时,市政府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然后向责任单位追讨。保险机构要及时理赔。

  7.3 调查评估

  市政府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组,查明突发事件原因,认定突发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市政府(市应急办)。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要熟悉相关技能和知识。

  8.2 培训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3 年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应急培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8.3 演练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9. 附则

  9.1 监督检查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运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 预案管理

  市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预案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教育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在积极预防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领导指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xx(保安)

  二、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房屋发生局部开裂、倾斜现象,有倒塌危险。

  重大事故:房屋已经开始压塌或者局部已经倒塌,将会引起大面积倒塌的危险。

  三、应急流程

  一般事故发生时,及时广播通知全校处于应急状态,终止上课,启动应急预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赶赴教室组织学生进行疏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避免扩大。

  流程:警报——疏散——报告——总结

  重大事故发生时,应立即疏散学生(在堂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立即赶赴本班教室进行组织。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警(广播室教师或者电话旁的教师),广播或者长时间的电铃为警报信号,认真做好事故后期处理。

  流程:报警——疏散——报告——抢救

  四、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发生时间如果是下班时间,在校教师和门卫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时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流程不变。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房屋倒塌事故,应把疏散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组长负责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副组长和组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及救助。

  4、人员疏散:

  学生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书包、不拖时间);教师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教学楼通道为东西楼梯,由班主任组织有序进行,疏散顺序为:一楼四个班——二楼(东为202、203班,西为301、302班)——三楼(东为401、402班,西为501、502班)——四楼(东为601班,西为602班),临时聚集地点为校外公路旁,指挥小组指定教师进行人员清查和纪律监督。

  5、协助疏散:

  确保楼梯口的畅通,门卫应及时打开校门;

  操场学生应临时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负责人疏散学生后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领导小组,排查遗漏学生。

  6、伤病救助:

  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晓霞老师总负责。

  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倒塌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

  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特别是受困或者受伤学生家长,妥善处理后期事项。

  为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职能负责:教务处政教处少先大队

  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教职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具体落实的管理人员、班主任、班级责任教师、值周领导、值周教师。

  二、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警、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的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职员工组织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务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教导处,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学校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时,必须有收治该学生的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其已康复,并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来校上课。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情况。

  5、若是校内电路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

  6、若遇不能修复,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教室,要教育学生轻上慢下楼梯。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为了有效防止学校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产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曹小革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王宏利、边晓宁、赵

  媛、王天录 应急组成人员:学校全部教师及工勤人员。

  1、总指挥:曹小革

  2、联络组:王宏利

  3、宣传教育组:边晓宁、赵

  媛

  4、疏散组:各班班主任负责;

  5、抢救组:各科任教师参与;

  6、后勤保障组:王天录及工勤人员。

  二、应急范围

  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 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

  三、应急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遵循“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为最高原则;

  4、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果断妥善处置,谨防矛盾激化的原则。

  四、应急部门职责

  学校各部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通畅,各司其职,既有分工又要相互合作。

  1、学校校长职责: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组织教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

  1 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2、学校教导德育处职责(边晓宁、赵媛):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3、学校后勤职责(赵

  媛、王天录):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和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4、学校其它处室的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处室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五、应急运行机制

  (一)建立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一旦荻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处室各教师应当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应当在1小时内向学区、市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A)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本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防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地处危险位置的或有危房的部门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现场,落实抢救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B)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并拨打“

  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

  2 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C)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体育室、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各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当此类事件,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事发学校要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2)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急保障机制

  学校各处室平时应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

  (五)后期处置措施

  1、结果上报,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要及时向上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2、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一方面学校干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使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各处室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随着夏季的到来,水上活动日渐频繁,但其带来的风险与危害也不能被忽视。溺水事件屡屡发生,事故多发的时间和地点也不定,因此我们需要有一份全面的防溺水安全实施策划方案,以便在危急时刻依赖其指导和决策。

  一、防溺水安全意识的提升

  提高防溺水的安全意识,是防范溺水的第一步。在校内、社区、户外场所等地,应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宣传防溺水知识、心肺复苏、打急救电话等基本常识。同时,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在水上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建立防溺水安全机制

  成立由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等组成的防溺水安全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协调、调查、救援,以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在水域开展活动、举办比赛时,应及时设置警戒线、安全带,建立安全稽查站,引导游泳者按要求使用救生装备,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确保游泳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救援力量建设

  为配合防溺水机构,针对不同等级的进水事件组建专业的救援队伍。该队伍应该全面具备救援技能,包括水上救援、心肺复苏、急救等方面,以及对常见的水上软组织损伤进行身体护理。同时,还应当开展专门的练习、演习、考核,以提高救援队伍的科学救援能力。

  四、完善防溺水装备

  作为防溺水的重要手段,救生装备indispensable。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板、救生器材以及用于抢救的哨子、弹簧、缆绳等,应该随时配备完备、完好、存放有序,以保证消防点、首发点即时机动用兵,圆满地完成从水中将人进行救出的使命。

  五、布置监控设备

  水域监控设备具有重要意义。监控设备的安装应覆盖水域上空、水面、水下等多个角度,使用高清摄像头,并可足膝深度的水样退潮。设备应该及时对监视到的信息进行预警和干预,确保危险信号得到及时的反馈和传递,提前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总之,“防溺水安全实施策划方案”不仅是一份工作计划方案,更是一个需要长期执行的过程,旨在预防和避免千篇一律的溺水事故。我们需要本着“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原则,大力展开宣传教育和机构力量建设,提高防溺水自救和救援能力,并及时引用先进技术,制定有效方案,使广大人群在奏效的防溺水措施下能够悠悠然的度过一个无虞的夏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员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公司内治安、消防、饮食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创建和谐办公、施工环境为宗旨,建立集团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职工利益。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坚持以人为本,员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5、坚持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制度落实,预防为主,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

  6、成立“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公司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组成人员为:组长:集团董事长;副组长:集团分管副总;成员:工程管理中心、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责:部署治安保卫防范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公司治安重大事项。

  启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指导、协调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

  1、公司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协调其他部门配合。

  3、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召开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组长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职工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公司工作、生活秩序的稳定和维护工作。

  7、公司全体职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恢复与重建、培训与演练等具体内容。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急预案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衔接一致。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点港口和场站的经营单位以及储运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交通运输企业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情势变化和演练验证,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专业应急队伍。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队伍。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能力和人员素质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非专业应急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及演练,提高协同应急能力。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与其他应急力量提供单位建立必要的应急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将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所有列入应急队伍的交通运输应急人员,其所属单位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相关意见和支持。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制度,并结合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研究开发用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预算情况,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

  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培训演练、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日常应急管理、应急宣传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统计、分析、报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与交通运输有关的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交通运输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害,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制定应对方案。对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管理工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开展企业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基础信息数据库,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和人员,对突发事件易发区域加强监测。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通信系统。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实际需要,配备必要值班设施和人员。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进入预警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和可能发生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相应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三)按照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

  (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运力和装备,检测用于疏运转移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七)加强对交通运输枢纽、重点通航建筑物、重点场站、重点港口、码头、重点运输线路及航道的巡查维护;

  (八)法律、法规或者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以及所属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相应调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或者参与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运力疏散、撤离受困人员,组织搜救突发事件中的遇险人员,组织应急物资运输;

  (二)调集人员、物资、设备、工具,对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抢通或搭建临时性设施;

  (三)对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控制,设立警示标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必要时请求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启动联合机制,开展联合应急行动;

  (六)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委托或者授权及相关规定,统一、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超出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资金、物资、设备设施、应急队伍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地周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三)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

  (四)按照建立的应急协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六条 在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员疏散、物资疏运的情况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令,及时组织运力参与应急运输。

  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应急设备、设施、队伍的日常管理,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调度和指挥。

  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相关设备和其他物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 终止与善后

  第三十九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扶持遭受突发事件影响行业和地区发展的政策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恢复重建规划,制定相应的交通运输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重建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及影响。

  第四十二条 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装备和物资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交通运输工具、装备、物资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监督检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二)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情况;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五)危险源监测情况;

  (六)信息管理、报送、发布及宣传情况;

  (七)应急培训及演练情况;

  (八)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落实情况;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影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有效进行的,由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海事管理机构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为提高对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特大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危险品运输安全,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重特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使本预案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和开展,公司成立重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总经理和其它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重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运输市场主、客体的动向,全面调节部门关系,加强与各级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运输调度工作,深入市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制定的的重应急预案得意顺利实施。重大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2661855(白天),传真:

  8166199,重特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在启动应急预案时,有权调配公司所有营运车辆、机动车、公务车辆和驾驶员以及所有人力、物力,并可向公司职工下达指令性任务。

  二、特殊天气运输方案

  1、车辆出车前,各机驾人员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车辆必须配备与所载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应急处置工具等。

  3、及时了解天气情况,遇特殊天气,安全部门提前通知机驾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能不出车的尽可能不要出车,必须出行的,认真做好各类防范措施,行车途中严格遵守安全法规。

  4、遇有特殊天气,单位通过GPS短信平台,向所有营运车辆发送天气情况、注意事项、路况信息,及时提醒机驾人员注意安全。

  三、车辆遇特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交通事故

  (1)驾驶员迅速向当地110、122报警;

  (2)立即车后100米以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划定警戒区域,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检查车上所载货物是否发生泄漏、倒塌等,如发生泄漏立即采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围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监控工作,防止周围火种靠近。

  2、发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1)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向当地拨打110、119等专业救援电话报警。报警时一定要讲清车辆所在位置及所运危化品名称、数量、危化性质、消防方法以及现场的泄漏情况,同时向单位报告。

  (2)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划定警戒区域,防止过往车辆驶入和闲杂人员进入,杜绝外来火种靠近。

  (3)驾驶员、押运员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品,用随车随带的堵漏用品进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气体(如氯气)泄漏,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如无法堵漏,应尽可能将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时立即疏散过往的'车辆和人员,组织周围车辆和人员向上风转移,并告知防护方法(一般可用浸过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气体(如氢气)钢瓶发生泄漏,要站在上风处向气瓶泼冷水,使其降低温度,然后再将阀门旋紧。

  (6)如是易燃液体、腐蚀品发生泄漏事故,驾驶员、押运员要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吸附,大量泄漏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灾隐情,造成火灾事故,同时会造成环节污染。

  3发生危化品火灾事故

  (1)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向当地拨打110、119等专业救援电话报警。报警时一定要讲清车辆所在位置及所运危化品名称、数量、危化性质、消防方法以及现场的泄漏情况,同时向单位报告。

  (2)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划定警戒区域,防止过往车辆驶入和闲杂人员进入。

  (3)驾驶员、押运员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品,用随车随带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烧放出有毒气体,即疏散过往的车辆和人员,组织周围车辆和人员向上风转移,同时尽可能将车辆移至空旷地带。

  (5)如有易燃气体钢瓶发生泄漏燃烧,应尽可能将未着火的气瓶移至安全地带,对这火的气瓶可用雾状水浇到气瓶上,使其冷却,在火势尚未扩大时,可用适当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如是易燃液体罐车发生火灾,尽可能将车辆移至空旷地带,用大量的水喷淋罐体,使其降温,同时采取与化学泡沫灭火剂进行扑救。

  四、安全防范措施

  1、提前安排好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须有领导带班,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公司主要领导和营运车辆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2、安全科协助车管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前对参加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对所有从业人员的资质再重新审查一边,达到逐人逐车过堂,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人员坚决不准参加节日运输。

  3、安全部门做好车辆的月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车辆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例保检查,每日在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均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5、公司每月组织全体驾、押人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在重大节假日前,重点向驾驶员、押运员宣讲节日期间的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和报警方法、消防方法,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疲劳驾车。

  6、在节日前,由安全科印发安全简报的方法,通知每位驾驶员、押运员节日期间的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在节日期间,单位再利用GPS短信平台,经常性的向车辆发送一些天气信息、安全注意事项、路况信息等。

  7、行驶中遇有恶劣天气,视线不清时,要减速慢行,在不能保证安全行驶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驶,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做好防范措施。

  8在行驶过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况时,必须与前后车辆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驾驶员、押运员做好其它车辆及过往闲杂人员的监控工作,防止外来火种造成事故发生。

  9、一旦发生事故,单位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情况和事态,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最佳的处置方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1规章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范围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内容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先自行检查若为小故障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当有人触电时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操作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保养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控工作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二、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五、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校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出发点,以责任重于泰山为基本原则,特制定防溺水突发事件预案,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全校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限制降低到最低范围。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值班人员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办公室和防溺水领导小组。

  2、防溺水领导小组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如下:

  (1)、全校用校园喇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校园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或周边高地处为集结点,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5)、自救时根据事故性质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6)、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四、突发事件后处置方法

  2、来访人员门卫要认真审查,进行登记,经学校领导或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4、校医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五、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及疏散措施

  1、每周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值日。

  2、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谦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3、学校每月开展一次防安全事故预演,提高自救能力。

  4、学校要不定期的对学校设施,尤其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预防和应急措施:

  1.宣传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加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师生家长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争取师生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加强宣传工作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部门防溺水安全的信息,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正确的安全防溺水教育。

  2.预防措施

  (1)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江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江、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要有家长带领。

  (2)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3)组织学生游泳活动,必须做到认真、周密,通过活动,提高学生防范能力。

  3.预警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的监控工作,发现有溺水事故时第一时间内层级上报有关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2)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3)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4)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5)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4.应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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