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26 14:55:2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1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擢英中学特制定针对本校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所面临的心理困境,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健康课及怡心小报进行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组织指挥体系

  1、领导机构(校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心理危机干预救援小组

  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保安人员、司机、全体教师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学校其他教师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五、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重大心理危机事件(Ⅰ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2、较大心理危机事件(Ⅱ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一般心理危机事件(Ⅲ级)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六、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各班班委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心理咨询中心。

  2、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

  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

  七、危机报告制度

  1、发现有Ⅱ级或Ⅲ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告。

  2、Ⅰ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生心理危机事故的相关班级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及心理咨询咨询中心报告。

  八、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时,心理危机领导机构、德育处、保卫科等相关处室应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或者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时,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的I级响应。

  (2)I级响应行动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导机构、相关处室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迅速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以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心理危机求援小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③对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发生较大心理危机事故(Ⅱ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故(Ⅲ级)时,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机构在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或较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③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精神卫生医院心理科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精神卫生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校危机干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由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在分析和论证后作出决定。

  九、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由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等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指学生运用通常处理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无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知与体验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对有心理危机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紧急处理,其目的是及时对经历个人危机、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将发生危险的对象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恢复心理平衡,并使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紧急心理危机事件时,由学校领导指挥,政教处统一指挥协调,级部领导、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学校有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学校指挥,联动配合,对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2.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成立“日庄镇中心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在校长、副校长、政教处领导下,级部长、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逐步建立监控网络,班主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会对相关同学心理状态信息的掌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政教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如遇到突发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给学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三、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三)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班主任反馈到心理工作室,由心理老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心理老师应提出书面报告及相关建议。如鉴别出学生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严重心理疾病,应该派专人负责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与家长协商并签署相关文字性材料,转介上级医院或咨询机构。

  2.根据文件要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当量力而行,超过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范围的个案,经学校专职心理老师鉴别判断后,应立即转介。

  3.在判断当事人问题不太严重或者对问题严重学生进行转介的同时,学校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以下帮助:

  (1)表现出充分的人文关怀,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帮助对方改善精神状态,减轻心理危机状态下的过激情绪;

  (2)帮助当事人有所作为地正视和处理危机,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怎么做;

  (3)提供有关信息,运用适当方式、手段和语言,适当帮助当事人正视现实,走出困境;

  (4)必须避免怂恿当事人责备他人。

  4.对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或自伤倾向,任何人都有责任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指导下,将有自杀或自伤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其他安全地点,为防意外,最好在一楼等相对安全区域),组织班主任、各位老师、心理老师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不间断监护。

  (2)通知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待家长赶到学校后双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

  (3)由专职心理教师进行特别的个体危机干预。要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必要时请有心理治疗干预特长的专家进行指导或者转介医疗机构。

  (4)学校要建立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同时,学校要及时将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5)如转介的学生需住院治疗,学校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写下书面同意意见后(如果是通过电话与家长协商应有电话录音,以免发生纠纷),由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6)如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校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5.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或校医室,由急诊室或校医室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报告。

  (2)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6.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由政教处、保卫处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工作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总之,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7.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8.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救助时机的;

  3.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3

  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而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实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他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尽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校园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者既往有自杀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更加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保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及时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警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4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中小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升学压力、人际关系压力、生理烦恼等,因而容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心理危机事件,为了能够及时干预、处理,力争排除或减小危机带来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界定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这里特别界定为“因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对个体或群体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与威胁的事件,或引发学生个体或群体的阳性精神症状的事件”。比如:因个体生活事件导致学生情绪失控,妄想同学、老师等要害他,而产生不能自控的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想法;或者如“火灾”、“地震”等社会性灾难事件导致的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学生心理健康预警等级的划分

  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一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躁狂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严重抑郁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 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三、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排查评估

  排查工作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可以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高危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防患于未然。

  各年级应每月一次组织班主任、学生会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广泛深入学生,通过关心身边每一位学生的心理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并上报学年级汇总。各年级应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排查出的情况进行评估,共同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帮扶方案,实施分级干预。

  对于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各年级要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的老师和班主任约谈辅导;对于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学生,应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于处于心理健康三个预警等级状态的学生,启动该预警等级对应的处理程序。

  排查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1)日常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患严重身体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业困难的学生;

  (3)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4)迷恋上网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5)遭遇突发事件或家人、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9)既往有轻生倾向或家族中有轻生倾向的学生;

  (10)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性困扰、对社会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预警处理办法及程序

  (一)预警处理办法

  一级预警由事件当事人所在年级上报学校政教处、保卫科,再由保卫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学校及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等级,2个工作小时内,启动相应的危机处理工作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预警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年级组、政教处、保卫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年级接报后尽快了解事件当事人信息,确定当事人姓名、身份情况,并立即与当事人直系亲属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来学校;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召开信息沟通会议,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危机发展状况,各部门提出相应对策,确定执行措施;

  (4)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周内,由学校学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一步召集相关信息沟通会,了解进展情况和调整处理措施;

  (5)由相关学院指定专人全程负责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证据;

  (6)危机事件发生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要及时对危机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进行心理干预,此时的危机干预主要采取团体辅导的形式进行,团体辅导的领导者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事件当事人应由当事人直系亲属及时送相关医院。若当事人直系亲属不能及时赶到,则由相关学院及时拨打110并送相关医院,相关年级及时取得当事人直系亲属的委托授权,协助办理有关诊疗手续。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5

  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反映在学校中的学生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如果学校教育认识不够和管理不当,有可能造成突发性的严重后果。学校必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在加强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做好对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把防范工作伸向学校的各个方面,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此,我校特制定《xx中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应急预案》。

  一、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是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危机干预的前提和基础。

  1、学校每年应对新生进行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测量,初步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作好保密工作。班主任应与心理辅导老师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2、对于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建立特别档案,重点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沟通和交换意见。

  3、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处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在这类学生毕业之前进行密切关注。

  二、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1、通过专业课程、咨询辅导、班主任工作、学科渗透、学生社团、学生活动等各种渠道开展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具备心理健康常识。

  2、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在校内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3、加大对学校教师、班主任、家长以及保安人员等后勤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常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4、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定时开放心理咨询室,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电话(或值班电话),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

  5、平时应特别注意做好新生、毕业生、贫困生、学困生、学优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学生的相关工作。

  三、实施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学生出现任何心理危机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报告校德育处以及医务室;德育处应立即报告校级主管领导。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建立学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当事人亲近和信任的同学、朋友、亲属和老师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班级的同学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及时消除该生对其他学生带来的消极暗示等负面影响,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德育处报告。

  2、由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3、对于超出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各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应陪读,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5、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学生学校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保持沟通。

  9、对该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有针对性的进行团体或个体辅导,以获得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的支持性环境。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6

  1、为什么受灾儿童需要特殊关注?

  地震会使人们产生焦虑、愤怒等应激反应。儿童比成人更为脆弱,除了需要应对外伤、饥饿、寒冷等他们不熟悉的情况外,儿童同样会经历心理上的创伤。因此,此时更需要关注儿童的反应,及时地保护儿童。

  2、需要留意孩子的哪些反应?

  (1)情绪反应:

  感到恐惧、害怕,有的会哭泣,有紧张、担忧、迷茫、无助的表情;有的逃生出来的孩子会因为同学老师的伤亡产生自责;警觉性增高,如难以入睡、浅睡多梦易惊醒;头痛、头晕、腹痛、腹泻、哮喘、荨麻疹等,这可能是紧张焦虑的情绪对身体造成的伤害。

  (2)行为反应:

  发脾气、攻击行为;过于害怕离开父母或亲人,怕独处;有些长大的孩子又变小了,出现遗尿、吮手指、要求喂饭和帮助穿衣等幼稚行为;有些儿童会情绪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容易与其他人发生矛盾等。

  3、哪些孩子在灾害中更容易受到心理伤害?

  在地震中身体受伤的儿童;以往遭受过灾难或创伤事件的儿童;女童;患躯体疾病、残疾的儿童,包括智力障碍儿童;或者以前曾经有过情绪、行为问题的儿童;有精神疾病家族史的儿童。

  4、保护受灾儿童简单口诀:

  先医疗,救生命;保温暖,供饮食;

  睡好觉、防丢失;防疫病,手勤洗;

  找玩具,讲故事;莫惊恐,多解释;

  鼓信心,要重视;指导下,看电视。

  心烦躁,情绪低;找医生,健心理。

  5、怎样保证儿童身体和环境的安全,预防潜在危险?

  (1)优先保证儿童身体安全,对于受伤儿童立即给予医疗救护。

  (2)优先给儿童提供清洁的饮用水、安全食品以及夜间保暖。

  (3)尽量把儿童安置在远离灾难现场和嘈杂混乱的场所,避免孩子走失或因环境拥挤不能入睡。

  (4)要指导孩子观看新闻报到,因为低年龄儿童可能会对电视画面中重现的镜头感到害怕和恐惧。鼓励孩子用力所能及的方式表达对灾区灾民的关爱,不鼓励孩子做力所不及的事情。

  6、怎样做好儿童的基本心理保护?

  (1)促进表达:鼓励并倾听儿童说话,允许他们哭泣,尽量不唠叨孩子,告诉孩子担心甚至害怕都是正常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孩子玩游戏,不要强求儿童表现勇敢或镇静。

  (2)多做解释:不要批评儿童那些出现幼稚行为的孩子,这些暂时出现的“长大又变小了的行为”,是儿童对突发灾难对常见的心理反应。对孩子不理解不明白的事情要用他们能够理解的方式解释。同时要给予希望,向儿童承诺,地震会过去,政府会安排大人来帮助我们,帮我们重建家园。

  (3)本次灾情重大,直接受影响的孩子多,要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请求精神科医生的帮助,必要时进行治疗,避免问题延续。

  7、如何避免成年人的应激反应影响儿童?

  成年人应尽量不要在儿童面前表现出自己的过度恐惧、焦虑等情绪和行为,及时处理自己的压力和调整情绪。成年人稳定的情绪、坚强的信心、积极的生活态度会使儿童产生安全感。

  如果儿童因为受灾引起的心理问题持续存在,应该及时到医院精神科或心理咨询就诊。

  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指挥调度下,在全国人民的帮助下,抗震救灾工作正和时间赛跑,争分夺秒抢救生命。以人为本、物质和心理援助并重的灾害救助局面也正在形成。面对这场一特大灾难,让我们勇敢面对的同时,伸出双手,帮助我们的孩子度过难关。抗震救灾众志成城,坚定信心,重建家园!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7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育才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宣传信息处、心理辅导站、年级组、校医等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心理辅导站。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处室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制度与流程图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心理辅导站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级心理委员等实行定期培训。

  2.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鉴定或到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8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决定,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班主任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以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做到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应对,及时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指导及心理服务,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的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要负责好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全面实施,成员之间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同时互相沟通和互相学习,合理的'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可以促成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干预目的

  根据本校学生的心理特点,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其中,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机知识的教育为立足点,以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预防、预警”为重心,建构全方位、各个部门协调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为受影响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三)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影响;

  四、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学生,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建立学校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系统以班级为单位,主要由班主任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系统以各年段长、政教处负责人,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系统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并做好转介工作。

  五、具体职责分配

  班主任:了解班内学生情况,做好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情况等统计,了解学生是否有与新型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经历,了解学生是否因肺炎疫情出现过度的焦虑、恐怖、失眠等情况,将相关情况汇报政教处。

  心理健康中心:针对疫情造成的心理影响,进行针对性的干预和宣传,引导学生科学有效地进行自我调节。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化心理辅导。

  提供心理咨询师手机号码方便学生与家长的在线个别化咨询、组建心理危机干预群方便学生、家长、教师的普遍大众化心理问题咨询。

  各位专业心理老师可以视情况需要通过(QQ、钉钉、微信等软件)为各需求群体提供优质专业的讲座。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9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工作目标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工作目标人群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二)健康测评

  采用网络平台问卷收集的形式,对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定期提交心理测试报告。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并进行回访,在线进行心理疏导。

  (三)心理辅导

  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

  1.为师生提供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

  2.开通心理支持服务热线开通心理热线电话,为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提供服务。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10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心理危机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二、工作原则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三、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体系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四、心理危机事件分级和危机报告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五、危机干预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注意事项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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