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通用14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1
1.总则
1.1目的
为更好落实市、区关于重度污染天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我局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陕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承担职责,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时,各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措施落实及组织落实焚烧冒黑烟、明火烧烤、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监管措施等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后果。
(三)按级负责。按照区政府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总体预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实行按级负责制。
(四)协调联动。加强同区治污减霾办、环保等职能部门协作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12342城管客服热线及公共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发挥市民群众的参与度,提高公众防护、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由新城区执法局治污减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主要职责是:协调制定本局重度污染天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局重度污染天应急事件的.处置;协调调查和处理较大和重大重度污染天气职责落实不力事件。
2.2组织体系
(一)各街办城管执法中队、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属地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分别按照城内、城外区域划分做好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局治污减霾办公室下设的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负责对各执法中队重度污染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度污染天预警级别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橙色)时,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外,由机关其他科室分别抽出专人配合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开展监督检查。
同时,各业务科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执法监督科和考评办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检查;信息处置中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相关投诉问题处置并做好回复;法规宣传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法律法规解释;局办公室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媒体反映问题回复及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行政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检查车辆的调配、值班安排等工作。
3.预警响应
3.1预警划分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V级预警、III级预警、II级预警、I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I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3.2响应程序
(一)我局根据区级下达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执行或解除重度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后,局属各中队分别依照预警级别对属地区域相关职能工作进行落实;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对各中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看值守人员在岗情况并及时汇总情况上报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规划方案《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3响应措施
3.3.1IV级(黄色)应急响应及措施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开展工作。
3.3.2II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除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措施开展工作外,同时开展扬尘防治餐饮业治理等工作。
措施如下:
(一)拆迁工地监管
(1)相关街办执法中队对属地区域拆迁工地进行监管,落实停工措施。
(2)直属一队、直属二队配合街办中队对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区域内各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报执法监督科,由执法监督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
(二)焚烧问题监管
(1)各街办执法中队负责对属地区域内焚烧行为的查处,直属一队、直属二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落实辅助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先灭火、后处罚”的方式,随后通知属地中队查处并制作法律文书。
(2)局属各中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检查焚烧行为重点区域包括:废品回收点周边、保洁员道班房、背街小巷老旧商店(不具备取暖条件的)、建筑工地等周边。
(3)局办公室与信息处置中心配合,负责加强宣传,充分发挥12342城管投诉热线作用,依据市执法局xx年制定的治污减霾工作(重点是明火点)有奖举报机制,积极鼓励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三)露天烧烤及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监管
(1)执法监督科每周组织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夜市大检查和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活动,并制作详细的联合执法情况台账(含活动安排和图片资料、信息、活动小结等)。
(2)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六月份与属地烧烤店负责人签订协议书并开展约谈,逐步推行夜市烧烤门店黑名单制度。
(3)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别对属地区域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进行台账更新统计。
(4)各街办中队每周对400平米以上门店进行不少于3次的自查,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未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由区重度污染天应急指挥部门授权对该门店实行强制停业。
(5)执法监督科负责汇总上报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停业名单,并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备案。
3.3.3II级、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1次、抽查1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2次、抽查2次。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2次、联合执法至3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4次、联合执法每两日开展1次。
3.3.4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资料报送
局属各中队对属地区域应急工作情况、报表进行统计,按照要求报送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汇总后按时限、要求上报新城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3.4应急结束
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解除后,根据区级安排,结束应急工作,开展日常监管,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4.附则
4.1预案更新
本预案根据市、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变化及时修改。
4.2预案报备
本预案须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4.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2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市容园林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组织落实
﹙一﹚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各单位职责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区治污减霾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相关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科室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科室在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部门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市容科:协调各街办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适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督促各街办配合道路的冲洒水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大冲洗活动。
保洁队:做好新城广场的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车队:加大冲、洒水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洒水车每天做好对主干道和垃圾站点的冲洗,坚持对“三带”进行冲洗,对人行道进行冲洗;适时开展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在遇有渣土抛洒等应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做好应急清理冲洗。
喷雾抑尘车主要在城内地区的新城广场、解放路、东五路进行定点喷雾,在城外主要对华清路、环东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金华北路进行喷雾作业,有力抑制扬尘污染。
绿化队: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绿化带、隔车带、行道树、小广场、小绿地的喷雾冲洗,有效降低扬尘。
渣土所: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清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对对人们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降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3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xx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xx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4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由厂长任办公室主任,对应急响应总负责,企业环保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环保组、应急组两个工作组,分别由企业环保负责人、经理助理担任。
2.1环保组
主要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2.2应急组
主要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安排企业停产,整治或关停燃煤工业锅炉,处理企业在重污染防治预案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的其他问题。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3.1预警发布
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进入预警准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2预警启动
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通知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企业有关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3预警解除
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后,向企业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4.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环保组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2)应急组负责,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具体到车间、工段、设备)为:
a、车间减产一半
b、c、(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建材行业停产;)
4.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保证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2)应急组负责,实施II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
a、车间减产一半
b、(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
4.3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Ⅱ、Ⅲ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负责安排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
(2)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保证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3)应急组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实施I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
a、车间停车
b、(确保关停VOC排放企业。VOC是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的行业有:医药、化工、家具、包装、印刷、制鞋、塑料产品等。)
4.5信息公开与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每天11:00前向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第一天16:00前,将整个预警期间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由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适时组织演练,按照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5
为健全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和S O浓度指标(1小时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大于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800微克/立方米。
除以上预警等级以外,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一天(24小时)时,需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减少户外活动)
三、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发布、降级和解除
(一)预警启动
按区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预警及区教育局通知,我校启动相应预警应急预案。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相应准备工作,并启动相应预警响应。
(二)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
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降级别调整与终止预警行动及区教育局通知,发布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预警通知。
四、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措施(黄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的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Ⅱ级响应措施(橙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Ⅰ级响应措施(红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义务段按照区教育局的'通知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高中部停止所有的户外课程和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到重污染天气对广大师生身体的危害,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规范操作,及时响应。我校在接到预警措施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响应,将告示栏摆放在学校前后门显著位置,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防雾霾知识宣传标语,并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者开展智力运动项目。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后,我校义务段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通知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的等防护措施,高中部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停课期间,各班要通过“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告知家长,区域红色预警和Ⅰ级预警响应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恢复上课时间。另外,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期间,我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强调:每次应急响应启动后,在未接到解除预警或提高预警级别通知前,执行好本次预警。
3.多措并举,加强教育。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的主阵地作用,利用班会、队会、黑板橱窗、校园广播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对呼吸类疾病的防护宣传,提高师生防护能力,通过“班级微信群”“校园网”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科普健康防护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另外,要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严格履职,严肃追责。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对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6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由厂长张朝胜任办公室主任,对应急响应总负责,企业环保负责人曾琅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环保组、应急组两个工作组,分别由企业环保负责人王由民、机修主管朱达勇担任。
环保组
2.1主要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厂区、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应急组
2.2主要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安排企业停产,整治或关停公司运行中的锅炉,处理企业在重污染防治预案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的其他问题。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预警发布
3.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进入预警准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预警启动
3.2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通知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公司有关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预警解除
3.3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后,向公司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1 III(环保组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1)放。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应急组负责,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具体到车2)I间、工段、设备。)为(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以上;)
30%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2 II在落实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小时洒4水次,每天至少洒水次,保证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16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应急组负责,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
(2)II、车间减产一半a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以上)50%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3在落实、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负责安排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
(2)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小时洒水31次,每天至少洒水次,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8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3)应急组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车间停车,进入检修。(确保关停排放企业。是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5应急响应期间,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每天前向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第一天前将整个预警期间企业应16:,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适时组织演练,按照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7
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应急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重污染天气时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三、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市安监分站、市质监分站、区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全体工作人员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管站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办公室主任由何鑫同志兼任。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处置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开展专项检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通报有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协调、督办建筑工地重大施工扬尘污染源处置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处置建筑工地重大施工扬尘污染事件,研究提出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扬尘的`措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企业内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工作组,配合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建筑工地扬尘联防联治,指导本企业建筑工地各项目部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四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相应级别启动应急行动方案,分级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向有关建筑工地发布预警信息及应急措施要求,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
五、应急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各个项目发布预警信息。施工单位各项目部立即启动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扬尘控制,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城区内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搅拌站停止作业。建筑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启动应急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组织对本工地进行排查,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措施进行巡检抽查,督促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城区内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浇筑、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工作组启动应急响应,安排领导带班值班,对各项目部建筑工地开展巡查,落实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在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小时应急值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扬尘污染减排措施。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巡查组,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措施进行抽查,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预警范围内建筑工地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以外,停止所有室外施工作业。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值班制,研究部署应急处置措施,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六、应急终止
(一)解除应急响应
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应急终止信息后,通知各项目解除应急响应。
(二)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小时内,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通报、约谈等制度。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及不良行为公示;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8
一、指导思想:
目的:为了加强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气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稳定局面,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有关要求,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按要求开立即展工作。校内可采取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一)Ⅲ级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le;3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做学生到校后的晨检。停止当日的户外升旗仪式,体育及体活课尽量改上室内课程。
(二)Ⅱ级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le;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避免户外运动,停止一切户外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一律改上室内课。
(三)I级严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ge;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停止一切的室外课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动,密切监控体质敏感人群。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39;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全民皆兵,全体教职工均为预备队队员,由体育、卫生、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当接到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存档留底。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发生,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区县应急委员会和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区县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较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县、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污染天气的主体。
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区县党委宣传部、区县政府应急办、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县、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气象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区县环境保护局承担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应急响应
3.1分级标准
污染天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3.1.1特别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1天以上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2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3较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200<AQI≤300标准,或1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4一般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1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2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2分级响应
根据污染天气分级标准,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3.2.1污染天气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应对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Ⅰ级响应。由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区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I级响应。
3.2.2应对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Ⅱ级响应。由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区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3.2.3应对较大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响应。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市级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级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由市级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3.2.4应对一般污染天气,启动Ⅳ级响应。由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县级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级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县级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宁夏气象局及有关单位,分析汇总重污染天气形势,制作空气环境质量预报,并由宁夏气象局在宁夏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区发布。
4.2预警
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应对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启动I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应对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Ⅱ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应对较大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应对一般污染天气,启动Ⅳ级响应,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必要时,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向市、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响应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发布预警信息
及时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信息,特别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预防重污染天气。建议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假、调休等弹性工作机制。
5.2降低工业减排
各地水泥、钢铁、石化、煤电、焦化等重污染排放企业,全面降低生产,减少排放,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要时采取限排、限产、停产等措施,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加强城市煤炭物流中心监管,禁止硫份、灰份较高的煤炭在市场使用。禁止小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
5.3加强扬尘管理
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各企业对煤、渣、焦、土、沙、石等物料堆增加防尘覆盖,增多洒水降尘和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需要,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减少或停止建筑物拆除、建筑渣土清运、土石方开挖作业等,并给予上限处罚,确保污染源有效控制。
5.4实行交通管制
倡导绿色出行,保障公交运力,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频次,实行黄标车、无标车、重中型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区域限行,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和渣土砂石运输车进入城区,对违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降低车辆污染排放量。
5.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即停产,责令整改,并给予上限处罚,确保排污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5.6严禁明火焚烧
严禁城市及周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物品;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特殊时期(春节、清明、大型活动等)禁止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活动;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以及燃煤茶炉、大灶可以采取临时性强制停业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5.7信息发布
采取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8 应急结束
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明显好转,大气污染物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建立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疾病救治、气象预报等方面力量,提高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能力。
6.2资金保障
区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编制、安排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算,承担相应经费。
6.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足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医疗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工作完备。
6.4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6.5医疗保障
各级医疗机构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及时开展病症监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6.6培训演练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7后期处置
7.1重污染天气调查、评估与总结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深入调查评估重污染天气形成原因、影响范围、环境污染和其他损失等情况,调查评估结果按要求向区县人民政府、区县政府应急办报备。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区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1);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113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05);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3号;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504号
1.2.2标准、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建立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总经理张x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孙x担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监测与预警
3.1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级)预警、黄色(II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红色(I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提升、降低或解除预警。
1、蓝色(IV级)预警:
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环境质量指数<500时;
2、黄色(III级)预警:
(1)经预测,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
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3、橙色(I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级)预警时。
4、红色(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级)预警时。
4、应急响应措施
1、蓝色(IV级)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2次/天,加强喷丸、抛丸烟尘处理;
(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黄色(Ⅲ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冬季调低2-4摄氏度、夏季温度调高2-4摄氏度;
(3)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3次/天,禁止垃圾焚烧,对渣土进行覆盖。
3、橙色(Ⅱ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红色(Ⅰ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领导小组确认了终止时间,并报总经理批准。
(2)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总结评估
1、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环境应急过程记录;
二、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总结报告;
三、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事件等级;
二是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三是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总要求;
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五是环境应急的规模、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
七是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预案管理
(1)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11
(2021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本镇实际,在原有预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制定《喇嘛甸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镇内,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协调的大面积和持续性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二、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镇长任指挥长,主管副职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宣传委员、党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安全办主任、城管中队长等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宣传组、督导组。
(二)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职责:负责预警通知和报批工作。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各部门启动预案,协调各部门落实各种应急措施,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
2、资料宣传组职责:组织宣传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喇叭、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做好对上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对接。
3、督导组:负责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预警应急措施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15%和20%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黄色预警应急措施:
1、由城管中队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由安全办配合市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降低30%污染物排放量,关闭建材行业和所有工业小锅炉。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管理,驻厂监察。
3、由城管中队配合市局对采沙场进行关闭。
4、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5、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6、及时通过网络等媒体和微信等方式向公众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7、应急预警期间,举报受理部门要加强值班,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被举报的违规工地、企业、车辆等进行严厉查处。
橙色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蓝色预警应急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1、由乡建办配合市住建局,通知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安全办配合市有关部门降低重点排污企业60%污染物排放量,政府办对所有污染企业严格管理,驻厂监察。
红色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橙色、蓝色应急预警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1、安全办、政府办配合上级部门关停全部污染企业。
2、镇政府及镇直部门公务车全部停驶。
3、党委办通知全部学校、幼儿园临时放假。
4、宣传部、党委办负责取消全镇所有大型室外商业、文化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四、预警调整与解除
1、预警调整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预测预报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报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升级或降级的',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预警升级或降级。当全镇空气质量指数(AQI)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以保持响应措施的稳定。
2、预警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根据区应急指挥部要求结合污染源管控情况决定是否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五、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镇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预案演练
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可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预案演练。
(四)预案评估
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当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科学性、实用性等进行总结,不断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建立档案制度。
(五)预案修订
本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案修订:
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12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1.2.2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13〕35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预警
3.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预警的发布
3.2.1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
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监督管理
6.1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91号)同时废止。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东港市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厂长担任,成员由公司生产科长,行政经理,销售经理,车间主任组成。指挥部下设预报预警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宣传组、医疗防护组、专家咨询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公司会议室。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①指挥部:主要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公司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②预报预警组:由生产科长、车间主任进行监测预报,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③应急处置组:由行政经理,车间主任负责按照职责分工督导我公司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落实情况。
④信息宣传组:销售经理,行政经理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和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⑤医疗防护组:由行政经理,生产科长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和监督街道中小学及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分工
①街道宣传办: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街道经贸办: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工业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街道教管办: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派出所:负责制定机动车临时限行方案,并指导和监督方案落实。督查黄标车限行情况,对渣土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查处。
④街道建房办: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会同城管执法中队督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监管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各路段清扫情况。
⑤城管执法中队:监督检查露天烧烤取缔情况,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泄漏遗撒、带泥上路等行为。
⑥交管所:根据不同预警级别,监督公交运力增加情况,保证居民正常出行,配合派出所开展督查。
⑦街道农综中心: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秸秆等露天焚烧督查工作。
⑧街道卫生院:做好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
⑨街道环保所:负责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措施。会同街道经贸办监督应停产限产的企业落实相应措施;配合建房办、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会同派出所、交管所督查机动车限行情况;检查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所、水利站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工作。各社区、村、企业: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的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环保、经贸、建房、城管、交通、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联合开展针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动车限行、车用燃油品质保障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环保、经贸部门根据各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派出所制定机动车限行方案。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要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备案。
4.街道应急领导机构组织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二)监测预报 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环保部门负责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 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发布 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预警调整与解除 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强制性减排措施。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尤其是化工、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健康防护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火电、化工、水泥和其他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减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和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企业最大限度限产减排。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建成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城市建成区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火电、化工、水泥和其他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锅炉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减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和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60%以上。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实施限行。健康防护措施。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四)响应终止 应急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评估 街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街道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六、信息公开 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七、监督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 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 (二)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20xx年安阳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及防治实施办法》 3、《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安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施工人员及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月星·欧蓓莎环球港一期A区项目。 本工程在安阳市北关区中华路中华桥段北约800m路东,建设的月星·欧蓓莎环球港综合体的一个商业市场,目前先开始施工的欧蓓莎环球港一期A区工程;由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西侧1#楼为六层、南侧2#、3#楼为五~四层、其他5#至28#楼均为二层,总建筑面积75000m2左右。 本工程建筑高度29.55米,本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50年。 本工程施工现场比较狭窄,施工设备较多,对于施工现场绿色施工、防治扬尘等工作各级部门都非常重视,所以在空气重污染预防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对一般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道路以及硬化的地面每日二至三次进行撒水降尘,且撒水必须覆盖每个有尘土的地方;施工现场施工、开挖土方、回填部位施工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的防尘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施工道路进行不定期的'洒水,洒水不宜过多,避免积水泥泞;施工现场土方及裸露土地保证做到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土方进行百分百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措施进行降尘;对于施工已经清理完成未安装窗户的楼层,大风天气必须进行全面的洒水,以免刮风时尘土飞扬。四级以上大风(包含四级)禁止进行土方作业;对于空气重污染达到预警级别时,按照相应的空气重污染预警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安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各项法律法规》。 四、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五、预防空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主路采取混凝土硬化或碎石铺设路面。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空气重污染天气,施工现场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工作。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或运输。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撒水次数。 6、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8、工地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9、非操作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一天以上)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0、灰土、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1、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容易携带泥砂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 12、施工现场绝对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 13、施工现场及宿舍禁止采用煤炉取暖,禁止采取烧煤或劈柴做饭或烧锅炉。 14、施工现场切割石材或打磨时必须采取降尘措施。 15、施工现场悬挂防止大气污染的宣传挂图,做好宣传工作。 16、项目部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环境保护或预防空气污染的相关文件,必须及时进行学习宣传,并将相关文件下发给现场各分包队进行宣传和学习,让广大职工增强环保意识,现场明显位置张挂宣传条幅。 六、职责分工 责任部门落实责任负责协调本项目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向项目部提应急领导小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关注空气指数、预测和信息发布、张贴预组警级别指示牌。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施工人员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泵车、土石方等大型燃油车辆及设备限制措施的实施,空气重污技术部门染天气的停工和施工生产整体安排。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污染减排措施的实施。负责组织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在出现极重污染日时责令工地按照预警级别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生活区采暖设备废气控制措施、食堂油烟排放措施、生活垃圾运安全部门输扬尘的控制。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负责协调做好本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并配合做好公司信息发布工作。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检查严控随意编辑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2-09 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2-25 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03-20 学校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06-19 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07 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用10篇)08-02 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模板06-12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15篇)06-18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精选10篇)07-06 企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