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薪酬福利有哪些

时间:2020-11-15 13:46:2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薪酬福利有哪些

  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薪酬福利有哪些呢?大家都知道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薪酬福利有哪些的文章,欢迎阅读。

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薪酬福利有哪些

  为增强我分行吸引优秀人才的市场竞争力,充分落实分行党委对校园招聘新入行大学生的关怀,我分行一直以同业市场收入最高水平确定我行新入行大学生待遇。2010年以来,深圳物价上涨较快,我分行紧跟市场形势变化,结合深圳市政府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 5 月经分行党委审批同意,新入行大学生人均收入水平按高于市场最高水平 5%左右的原则确定,调整后,每位新入行大学生按月固定发放部分(即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实现人均增长 1600 元以上。

  同时,为让我行新入行大学生充分了解见习期薪酬福利待遇,现对新入行大学生薪酬福利总体架构进行详细解读。

  一、 薪酬福利体系

  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薪酬福利体系与其他在岗合同制员工一致,分为薪酬和福利两大部分,其中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变动薪酬两大部分;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企业福利两大部分,具体框架如下:

  以上各项薪酬福利项目,除变动薪酬与其他在岗合同制员工在分配办法上存在差异,其余薪酬福利项目的发放标准或分配办法均一致。

  二、 固定薪酬

  1.基本工资 :

  (1)计算公式:基本工资=工资薪点×单位薪点值

  (2)工资薪点根据入行时全日制学历确定,具体如下:

  随工资级别的调整而调整,工资级别的调整具体根据分行内部等级管理办法执行。工资薪点与工资级别的对应关系详见附件 1:行员职等、工资级别和基本工资薪点对应表。

  (3)基本工资由分行统一按月发放,并相应扣减考勤。

  (4) 由于近几年深圳物价上涨较快,分行党委已于 2011 年 5 月决议, 2011 年 1 月起基本工资单位薪点值从 2200 元 /月调整为 2500 元/月,且待总行审批通过后,分行统一于 2011 年 6 月对全行在岗员工(含 2010 年新入行大学生)基本工资进行补发。

  新入行大学生调整后基本工资如下:

  2.区域津贴

  (1)发放对象:在宝安区、龙岗区、盐田梧桐山隧道 -2- 以东区域工作的`员工。

  (2) 发放标准: 《促进关外业务大发展的决定》 根据 (建 深党发(2011)2 号) ,切实关心在环境相对较差、区域较 为偏远工作的员工, 区域津贴标准从 2011 年 5 月起从原 800 元/月、500 元/月分别提高到 1200 元/月、800 元/月。各单位区域津贴标准详见附件 2,其中新设支行网点的按就近单 位区域津贴标准确定。

  (3)发放方式:区域津贴统一由分行按月直接发放到 人,并且对休事假、病假、探亲假的人员,区域津贴按工作 日未在岗天数扣发。每月工作日按 21.75 天计算。

  三、 变动薪酬

  (一)绩效奖金

  1.计算公式

  实际发放的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目标值×奖金系数

  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分集中培训期间、履岗能力培训期间,其中,集中培训期间不发放绩效奖金,自履岗能力培训 期开始发放绩效奖金,且绩效奖金由分行人力资源部每月按绩效奖金目标值的 90%预发,定期结合考核结果清算。

  2.奖金系数

  奖金系数根据个人见习期考核结果对应确定。目前每两个月考核一次。

  3.绩效奖金目标值

  根据本科、双学士、硕士学历将绩效奖金目标值分三档,且分行已于 2011 年 5 月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调整了见习期新入行大学生绩效奖金目标值,具体如下:

  调整后的绩效奖金目标值适用起始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二)销售奖励

  销售奖励是针对需要强化的 KPI 业务或对后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业务,进行全员营销和重大销售活动的奖励,奖励 参与人员及奖励具体分配方案根据分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专项奖励

  专项奖励包括年底双薪和各项奖励,其中各项奖励是对在某项领域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的奖励,具体分配根据分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法定福利

  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补贴及高温津贴。

  1.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项目

  社会保险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缴交,包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由于我行养老保险为省级统筹(与深圳市工农中行相同) ,要求在广东省社保局缴交外,其余保险在深圳市社保局缴交。

  (2)社会保险的缴交

  社会保险的缴交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分行统一在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3)社会保险每月缴交额

  计算公式:每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其中缴费基数的确定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标准一致(详见后住房公积金部分) ;缴费比例中单位比例与个人比例不相等, 单位缴费比例高于个人缴费比例, 具体如下:

  2.住房公积金

  根据市公积金暂行办法,新参加工作人员公积金从入职次月起缴存。 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1)缴存基数: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2011 年起,新参加工作人员缴存基数按入职当月工资确定;若当月计发的工资不足一月的,则按折算为整月后的工资确定。

  缴存基数每年 7 月根据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调整一次。

  (2) 缴存比例: 2011 年 1 月至 6 月, 缴存比例为 17%; 2011 年 7 月起缴存比例,目前分行正面向全行合同制员工征求意见,最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最终缴存比例。

  (3)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统一由分行在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3.计育补贴(即独生子女费)

  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月至满 14 周岁之月按月发放,每人每月 15 元,由分行统一按月发放。

  4.高温津贴

  每年的 3 至 10 月按月发放,每人每月 120 元,由分行 统一发放。五、企业福利

  企业福利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住房补贴、过节费、计划生育奖励、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及其它福利等。

  1.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在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是退休后养老金的构成部分之一。分行统一在企业年金中心建立专户管理,员工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

  新入行大学生从试用期满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按月缴存。企业年金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其中单位缴 费按照分行企业年金相关办法分配;个人缴费部分按缴费基 数的 1%进行缴存,缴费基数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

  2.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 的补充性医疗保障措施,包括门诊、住院、重大疾病、意外 等保险项目,由保险公司按照与分行签订的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保险条款等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进行赔付。新入行大学生从入行次月起享受。目前我行的补充医疗 保险统一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

  补充医疗保险相关事宜, 详见分行信息网站-人力资源部 -薪酬福利-员工补充医疗保险专栏。

  3.住房补贴

  试用期满的次月起享受,月住房补贴=工资薪点×单位薪点住房补贴,按月发放至分行统一建立的个人住房补贴专户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满足购房等支取条件后,可按月支取至个人工资账户。

  目前单位薪点住房补贴标准为 950 元/月,试用期满后住房补贴具体金额如下:

  住房补贴相关事宜,详见分行信息网站-人力资源部-薪 酬福利-住房补贴专栏。

  4.过节费与计划生育奖励

  过节费在每个法定节日前发放,发放标准元旦、清明、 五一、端午每人 1000 元,春节、国庆中秋每人 1500 元,年 标准合计 7000 元;对于来行不满 3 个月的,按半数发放; 来行不满 1 个月的,不发放。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发放。

  5.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与通讯补贴

  交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 元; 为让员工能享用更丰富、更营养的饭菜,伙食补贴标准于 2011 年 5 月从每人每月 33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440 元。 通讯补贴按照职等和专业等级分档发放,对于特殊岗位外的一般员工不设立通讯补贴。

  6. 其他福利性收入按照总分行有关规定享受。

  五、目标收入与到账收入释义

  1.目标收入:

  ①固定薪酬

  ②变动薪酬

  ③法定福利中住房公积金、计育补贴和高温津贴

  ④企业福利中住房补贴、过节费和计划生育奖励。

  2.到账收入:

  为目标收入在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和代扣个人所得税后金额,且若其中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未达到支取条件,则 不包含在到账收入内。

  因此目标收入与到账收入存在一定差距,但是代扣代缴项目都是新入行大学生未来的储蓄金,例如养老保险是每一位员工强制缴纳的退休养老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则每月划入每一位员工的医疗保障卡中,作为防范疾病的备用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则是每一位员工的长期住房储蓄金。同时,考虑新入行大学生到账收入相对较低,分行统一配备了宿舍,解决大学生前三年内的住房问题。

  另外,若以上薪酬福利管理办法遇国家、深圳市法律法规及总行、分行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收入水平发生变化,分行将依照调整后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水平,调整我行新入行大学生见习期薪酬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