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买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社保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如何处罚?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給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将会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可从其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完善了征缴制度,增强了征缴的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相关机构可以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年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员工发现单位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处理。用人单位除了按规定给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外,还要按日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员工在试用期内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含试用期),即表示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后就要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6、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交违约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