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省份已调整最低工资 北京月工资排全国第五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2015最新消息:根据全总通报的数据,截至目前已经有北京、天津、湖南、广东、海南、西藏等6个省(区、市)以及深圳市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天津、深圳是在2014年已经调整的基础上,再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是,黑龙江和西藏在2013年和2014年两年均未调整,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的规定。目前,全国深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2030元,黑龙江较低1160元。
从4月1日开始,北京市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达到1720元。全国总工会4月1日通报“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在目前执行的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中,北京市的排名位居第五位,已经基本完成了“十二五”期间月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的目标。
我国的最低工资制度是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的一种重要手段。一个地区在出台最低工资标准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从2011年至2014调整幅度分析,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正在逐渐减弱。2011年至2014年,全国分别有24、25、26、18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分别达到22%、20%、17%、14%。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劳动者约占从业人员的20%。
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兜底的行为,是政府对劳动力价格进行管制的一个结果。出于对一定的社会道德标准的追求,作为次优选择,各国政府大多实施这一制度,以保障收入低微或不稳定的工人最基本的生活,维护社会安定。
应当说,上调最低工资,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影响甚微,但对于收入低微的工薪阶层来说,这种真金白银式地提高待遇,确实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缓解一些生活压力。对于政府而言,此举措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向更有技术含量领域转型;上调还可增加国内消费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向内需增长型转变。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