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地下车库防汛通知

时间:2020-10-20 19:10:10 通知 我要投稿

物业地下车库防汛通知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物业地下车库防汛通知,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物业地下车库防汛通知

  物业地下车库防汛通知一

  湾区各物业小区:

  为了切实做好物业小区2014年防汛防台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确保度汛安全,依照区防指《关于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温龙汛指〔2014〕2号)要求,龙湾房管分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物业小区防汛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底前,各物业小区完成自查; xx月下旬,迎接市防指前来重点抽查。

  二、加强防汛宣传工作

  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全体员工进行防汛教育,同时要充分利用小区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楼宇电视等形式,宣传汛期防汛知识和防范措施,提高业主防汛抗灾的风险意识。对于预警预报要及时通过通知单、短信等各种方式通知业主,以提醒业主要加强自我防范措施。

  三、全面开展汛前自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自己服务管理的物业小区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汛前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重点检查内容有:

  1、各个物业小区防汛安全制度制定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抢险物资、抢险队伍的调整与充实情况。

  2、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防汛宣传和演练情况,特别是容易出现隐患的区域,人员、物资转移的紧急方案。

  3、小区地下车库、地下室排水系统的畅通及排水设施设备的完好与维护情况;汛期地下车库、地下室的巡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的安排情况。做好地下室、地下停车库等容易积水区域的排水防涝工作。

  4、小区内落水管、下水管道有否排水不畅或管道堵塞等现象,小区化粪池、窨井的疏通和清淤情况,对于损坏的窨井盖要进行调换,保持管道流水畅通。

  5、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如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等的运行、维护和检测情况,对建筑物的附属物如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户外广告、窗台阳台花盆等防汛薄弱环节部位,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通知业主进行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各物业小区管理处负责人要亲自抓防汛检查、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落实。

  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措施,请于3月5日前报龙湾房管分局物业装修科。

  物业地下车库防汛通知二

  各物业服务机构: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全市防汛防涝形势十分严峻。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工作部署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汛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xx〕61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的紧迫性、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严阵以待,全力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要成立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物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和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进一步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把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密切关注水务气象部门相关信息,及时将防汛防涝工作向属地街道、行政管理部门汇报,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的联络沟通,建立防汛工作应急联动机制。

  二、加强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夯实防汛防涝基础,认真梳理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现状和薄弱环节,明确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善物业管理区域防汛物资储备,按照《通知》要求:在小区地下车库(包含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出入口处储备一定量的防汛专用沙袋,防汛专用沙袋要求能够横拦地下车库出入口见高1米,地下车库每500平方米(不足500平方米的按500平方米计算)须配备2台移动式抽水泵和3把铁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引》(成物协〔2008〕24号)等行业规范,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操纵性强、联动性高的特殊气候条件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防汛应急演练检验抢险队伍对重点防汛部位防汛排涝的能力,及时发现、总结、评估和整改应急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切实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按要求建立物业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要建立并落实监测预警机制,指定专人随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收集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并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划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使用人)发布,提请其做好防范措施。

  三、加强安全排查,及时排除隐患。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地下车库等防汛防涝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排查,进行一次地下车库排水管道清淤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予以排除;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区域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出现问题,排水不畅的,要立即书面报告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专业单位;对业主专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并督促其尽快消除隐患;对无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区域和部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市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我市防汛防涝工作的总体要求,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以对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防汛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出现汛情时,各物业服务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及区(市)县防汛办和房产管理部门;发生地下车库浸水等可能威胁生命安全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次生灾害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及相关人员撤离车辆等物资,并采取相应紧急救助措施。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机构应及时组织对建筑区划内的地下停车场、低洼区域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并做好设施设备的抢险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和环境维护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到位。

  各物业服务机构应将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涝工作纳入对各物业管理项目的监督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到位。对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相应措施的,应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涝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物业服务机构不履行职责、不组织安全排查和未落实防汛防涝措施的,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将予以行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及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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