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的基数比例以及调整

时间:2020-11-17 13:10:06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关于社保缴费的基数比例以及调整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关于社保缴费的基数比例以及调整

  失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5%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比例7%+6.4元,个人缴纳比例2%+1.6元

  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0.2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企业缴纳比例0.5%,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及调整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不同行业差别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跨行业的,按照风险较高的行业确定缴费费率。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用人单位费率的建议,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一)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1%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0.5%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职工工资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三)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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