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费征缴指南

时间:2023-03-27 08:03:37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医疗保险费征缴指南

  医疗保险费如何征缴?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工资发放明细表;

  2、《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3、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费用征收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医疗保险费征缴指南】相关文章: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征缴范围、征缴比例02-26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12-01

补充医疗保险费的账务处理06-07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指南05-15

杭州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操作指南03-02

铜川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06-01

澳洲留学医疗保险费规定06-28

有关赴美留学的综合医疗保险费06-28

小学生医疗保险费标准09-17

留学日本医疗保险费用问题06-11